第12章 告不死他

明薇低着头,佯装在收拾摊位。

县老爷的独苗梁鑫并未在明薇的摊位前停留,倒是瞥见了摊位上收拾篮子的人白晳的下巴尖,但他余光只瞅到那女子一身妇人打扮,登时就没了兴趣,径直朝街尾那头去了。

不是冲她来的,明薇多少还是松了口气。现在她才刚开始做生意,一没钱二没权,三还不会武,碰上这种人,不是跟他讲道理就能平安无事的。

趁着没注意到她,明薇准备走了,却听隔壁摊位的大娘又啧啧道:“那闺女要是被这混球买回去,还不知道得怎么糟践呢。可怜呐!”

明薇停下了脚步,顺着街尾看去,就见大娘口中的混球正带着他那三个帮手围着一个跪坐在地面上的姑娘跟前,嬉皮笑脸地调戏着,让姑娘把头抬起来给他瞧瞧。

明薇远远看着,听着其他摊贩们的补充,才知道那姑娘是卖身葬父的。

古言经典桥段。

然而想要帮忙让这姑娘的父亲入土为安的,却不是风流倜傥的男主,而是只蛤1蟆。

那小姑娘被几个男人围着,自然害怕,本来看起来就瘦弱的身形顿时更加可怜。她也没有别的办法,只好依言把头抬起来。

梁鑫摩拳擦掌,就等着看小美女长何模样,他对这类柔柔弱弱,吓一下就要掉眼泪的妹妹最是喜欢了。

小姑娘在梁鑫淫·荡的笑声里抬起头来,泪眼朦胧的,还没瞧清眼前的人长什么样,就听见一声哀嚎。

“什么丑八怪!吓本少爷一跳!”梁鑫大骂,“真是晦气!”

也是好意思骂别人晦气。

那姑娘一听他骂,就慌忙又将头低下去了。明薇远远看了她侧脸一眼,没瞧见哪里丑了。

梁鑫骂完犹不解气,给了身边小厮一个巴掌:“这就是你口中的美人?害得本少爷浪费时间!走!曲红楼去!”

等梁鑫一行人离开,周围的唾弃声不断,都是指责这人恶劣行径的。只是说归说,却是没人敢去大老爷面前吐苦水。也有几个大娘上去安慰那姑娘,但安慰归安慰,却是也没人买她。

明薇想了想,过去瞧了一下。

这姑娘也就十六七的样子,并不是那个良心早被狗吃了的梁鑫说的丑八怪。小妹妹脸上长了些雀斑,五官其实很周正,但可能是饿的,也可能是父亲去了神伤的,她的皮肤状态很差,小脸蜡黄,又瘦,脸上颧骨突出,眼窝凹陷,乍一看还有一点吓人。

但梁鑫那样没饿过的人不懂,这其实就是瘦脱相了,只要养养,脸上的肉就能长出来了,人也就好看了。

不过,幸好他不懂。

明薇虽没被饿成那样过,但她演戏时,很常见一些配角或者她自己,就画过这类妆容,所以知道。

“妹妹,你会些什么?”明薇思量一番,开口问道。

彩茵听见有人问她,匆匆抬头看了明薇一眼便又低下头去,她小声回话:“夫人,我什么都会的,劈柴烧水,再累再苦我也不怕。”

“不用低着头,你不丑,”明薇没想让她去劈柴,又道:“会做吃的吗?”

彩茵小心抬起头来,见明薇脸上的确不见嫌弃或强忍厌恶的神色,心下立刻明白这是她的机会,她咽了咽口水,利落答道:“会的!常见的菜式我都会做!只是太复杂的贵的,我……我没吃过,不大会……”

彩茵说到后面声音就小了下去,问她会不会做菜,多半是想买她回去当厨娘的,但她就会几个家常菜,实在没什么优势。

她心中忐忑,生怕这位夫人不再问下去了,却又很快听见那个极好听的声音继续说道:“没事,不用你做复杂的,会就行。”

彩茵心情激动,却又更加忐忑,马上就到最后一个问题了。

“那你的工钱想要多少?”

“最低五两,最低卖五两。”彩茵咬牙闭眼,声音又弱又小。

先前就说过,清河县临江而建,经济并不贫,和周边的一些县比起来,还算得上小富。陈州近年没有遭过灾,穷到卖儿卖女的现象并不多,便是有,价格也不算贱。

但五两,就算是在清河县这样有些小富的小县城,还是贵了,且贵得还不少。这也是彩茵一大早来却到中午都还没成的根本原因。

因为是女孩子,劳力比不上男孩,有买人想法的,多是家里不算富裕,想省笔彩礼给自家儿子买媳妇的。但彩茵这价,这脸,在那些人看来,实在是不划算。

她也知道这点,所以开口回答明薇时,底气也格外不足。但她需要五两银子,除了安葬的费用外,她还得去还他们家的债。

报完了价,是短暂的沉默。但这沉默在彩茵看来,已经等同于默认拒绝了。她不由得将头垂得更低了。

“你误会了,我不买你,我请你做工。五两可以作为预支薪水,你得在我家多干些时间。”明薇不是乱发善心,是确实需要请人,又正好遇上这小妹妹了。除了甜点,她还有很多东西要研究要做出来,一个人实在忙不过来。

彩茵猛地抬起头来,两只本来就因为瘦脱相而显得很大的眼睛,瞪得更大了,她嘴唇动了许久,才终于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您,您您是说真的吗?我愿意,我愿意一直在您家做工!”

生怕明薇反悔,彩茵将话一口气都说完了。

明薇不会反悔,但还是要立个凭证,防人之心不可无。要这妹妹拿着钱就溜了,葬父是假,骗钱是真,那她找谁说理去?

彩茵自然是同意的,告知了明薇自己的姓名后,两人一同去了帮忙写信的摊位写了张字据,双方都签了名/按手印,一式两份。

明薇将其中一份收好,将另一份递给彩茵:“彩茵,我每天都会在集市摆摊,你忙完了来找我就是,五天时间够不够?”

彩茵小心叠好纸,一个劲点头,眼中带泪:“多谢夫人,多谢夫人!”

“去吧。”明薇将钱给她,让她好尽快去安置。

彩茵眼睛里的泪彻底涌了出来,不等明薇拦下就给明薇跪下“呯呯”磕了两个响声很大的头,然后紧攥着明薇给的袋子离开了。

明薇:“……”她还准备把篮子里剩下的那块面包给她呢。

彩茵走了,明薇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又回到了方才帮忙写字据的摊位前。

明薇:“老板,你知道咱县里有人写状纸吗?”

老板点头:“自然是有的,我也能写。”

明薇坐下了,又问:“要告官员的儿子的,能写吗?可以加价。”

老板脸色一变,连连摆手:“这生意老头子我可做不了,我还有一大家子人呢。”

明薇追问:“那谁能写?”

老板将明薇打量了一番,压低了声音道:“这位娘子,不诓你,状师能写这样的。但要价极昂贵,起步都是二十两五十两。还有就是,状师多少和大老爷相熟,你若要告,怕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明薇眯了眯眼,给了老板两个铜板,“谢老板告知我。”

明薇离开信摊,往集市上走。

告梁鑫,是原本小说里就有的剧情——明薇回去后有补过剧情,但原文里“明薇薇”告梁鑫时,全家人已经只剩下她一个了,且她已经被梁鑫糟践得不成样子。

这是一本古言小说,是剧情流,主探案,视角也是男主。小说背景是大渝朝新帝登基不久。新帝是个好皇帝,但他爹比较平庸,朝廷里各种贪污,给他留下了诸多漏子。

而男主,是新帝的表哥,一位世子。男主在新帝登基这年就考上了状元,新帝需要培养自己的人才,男主就是一把好手。他给了男主许多能展现能力能立功的任务,男主都非常出色的完成了,到现在,男主已经是手握实权的都察院御史。

按照原文的时间线,男主这会儿已经到了陈州府,在调查一档私盐走私的大案,牵扯朝廷不少权贵。他要在这里遭遇各种刺杀,解决那些权贵用来转移他视线的各种疑难杂症,以及与女主的相遇。

总而言之,男主会在陈州待三个多月。原文是在男主已经回京的路上,遇见了要寻死的“明薇”,才来解决这事。

但现在,明薇想将这时间提前。她要想好好在县里做生意,就必须解决掉梁鑫,否则明天后天,指不定哪天还要撞上,还要被盯上。

请状师不可靠,普通人又不敢写,那明薇就只有自己写了。

边想着,明薇边回到集市。

她回来是跟肉摊老板拿猪油的,这是她一早到集市就已经订好的。

说起早上,明薇也是到了集市看到猪油才想起,她早上从村子里出来时,想的用什么植物除草,完全跟除虫的给记反了——她就说她根本不会种田嘛。

除草简易方式,用醋、盐这类的酸碱物使杂草脱水快速干枯。但醋和盐性价比实在太高了,白酒更不用说,而古代也还没有洗衣粉洗洁精。

但是可以有肥皂水。

先把肥皂做出来,肥皂小样、肥皂水的除草效用,还有明薇从现世买的那袋子高产量谷种分出一捧,她会同状纸,一同寄到刚来陈州府的男主手里。

男主是新帝的心腹,就算不重视她们家的案子,也会重视另外两样东西。

她不仅要梁鑫那个臭虫死,她还要升官发财。

除草小妙招来自网络,我还没实践过,但确实有用,家里有盆栽的可以试试(不能经常使用,会使土质酸化/碱化)。要注意的是,对着杂草喷,别喷到植物上了。对比农药效果如何我也不知道,但肯定毒性低多了(如果没几棵草,还是手动拔更方便)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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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告不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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