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静的街道,四个人提着灯笼,拖着长长的身影走在路上。
雷很大,雨很大,雷声雨声混杂,落入人耳朵里,时不时震得人心头发慌。
有去看了眼身后脾气好的面团似的任由,向重明问出了憋了很久的话,“我们真的要在雷雨天出来赏夜吗?这种时候,街上别说人了,连个鬼影都没有!”
“有去,你不觉得此刻的意境甚是美好?”任由享受的眯了眯眼睛,“风雨随和,春雷涌动,将自己和天地融为一体,岂不快哉?”
有去:……他别是做饭做坏了脑子。
白泽眯着眼,笑着给他解释,“你不懂,城里的达官贵人们,别说雷雨天,哪怕家里着火了,该逛青楼还是得逛。”
“我们是在往青楼去?”有去震惊。
重明道,“对啊,不然呢?”
“你们居然会逛窑子?还在这种天?!”有去瞪大了眼睛。
不对,该说他差点没惊掉眼珠子。
这么风雨无阻的吗?!
白泽一副别大惊小鬼的模样,“只是想带你见见世面罢了。”
有去真想吐血,“我才是长安的土地,什么东西没见过?再说了,至于挑个雷雨天来嘛。”
他一直问,问的重明都有点不耐烦了,“之前不是没算好日子吗?既然日子定下了,该今天做的,就得今天做。当初说好今天去百花楼,今天就去百花楼,雷劈你身上了,爬也得给我爬过去!”
有去彻底没了力气,“怎么不叫上朱雀?”
白泽道,“朱雀不需要。他见的世面够多了。”
有去随口问道,“怎么个多法?”
大雨打在他伞上,裤腿已经湿透,刚才一脚踩在水坑里,真是倒霉。
他随口问,重明也随口回答,“朱雀以前在人间做皇帝做的很认真,最爱微服私访,什么场面都见过,就变得不爱出门了。”
此话一出,任由和有去齐刷刷顿住了脚。
向前走了一会儿,注意到他两个没跟上,重明皱眉道,“怎么了?”
他两好半天才晃过神,张着嘴巴问道,“他当过皇帝?”
任由努力发挥了下他的想象力,“神兽也要历劫的吗?像神仙那种,要在人间历劫几世,才能圆满。”
重明匪夷所思的看着他,反问道,“你觉得可能吗?”
不可能!
就是因为不可能,才更奇怪好不好!
岂料,他说完这句话,居然就此止住了话头,再不往下说了。
有去一直缠着他,要他详细讲讲。
一个生活的无比刻板,如同一滩死水的人的八卦,实在太吸引人了。
重明被缠的没办法,烦躁不已,“他做了太多事,没法说,不好说。”
忽然,白泽道,“就从他的宠妃开始说吧。”
他停住脚步,停在一个拐角。
从这个拐角看出去,映入眼帘的便是长安最负盛名的百花楼。
百花楼的每个姑娘都是一朵花名,人比花娇。
大雨天,从他们所在的位置,还是能感受到楼里的繁华。
客来客往,姑娘们送来送往,笑颜如花。
听说,里面很是高雅。
有去目光被吸引了过去,想起他做为土地时常能看到的场面,不由感叹:所有青楼都一个样。不管里头装扮的再典雅,骨子里做的永远是皮肉生意,外头全是招蜂引蝶的女人。
粗俗的很。
看了一眼,有去就不想再看。
任由对那头的女人更是一点兴致都没有,他催促重明,“宠妃好,就从宠妃开始说。”
重明没理他,看了白泽一眼,顺着白泽的视线看过去,看到门前一位姑娘身上,并把目光死死钉在了那里。
“要点她?”任由问。
“你想死吗?明目张胆找朱雀的晦气。”有去明白了点意思,试探性的说道。
他心里猜:那个女人,该不会就是朱雀宠妃的转世?
重明嗤笑一声,“朱雀才不在乎她,要是在乎,早来了。”
他夸了白泽一句,“眼神真好,一眼就能看出来,不愧是在他身边待过的人。”
果然,有去心道,他猜对了。
“你们怎么把人认出来的?”按理说,前世今生的簿子,在地府才是。
白泽笑笑,“很简单啊,人类不论如何转世,最深的灵魂印记都不会变。就像一盘菜,不管你如何烹饪,原材料始终是那些。端上桌子,一目了然。我们看人便是如此。”
把人看成一盘菜,可不是个好现象。
他接着说道,“你们这些小妖怪看不出来,是因为每个人的灵魂经过一世,表面都会经过变化,看不到最深处,自然认不出。”
任由喃喃道,“我还以为一个人的灵魂不会变呢……”
“怎么可能?”重明垂下眸子,“若是一成不变,从善的从善,作恶的作恶,还要地府审判什么?便是因为从善太难,十世善人才难寻。”
“她上辈子是妖怪?怎么投身成人的?”有去比较好奇这点。
重明比他还疑惑,不明白有去为什么会觉得她上辈子是妖怪,“她上辈子就是人,这辈子当然还是人。当时朱雀正好在人间当大王,宠妃不是人,难道还会是妖怪?”
有去张大了嘴巴,凭借脑袋里仅有的知识搜索了一下,搜索无果后,问道,“他是史书上记载的哪位皇帝?”
白泽摇头晃脑道,“远古的历史,哪来的史书?再说了,那种年头,占个山头都能当大王,我也当过。”
“你不是只当相吗?”任由侧目。
“活得太久,总会无聊。无聊的日子,跑到人间打一场战,占领几千或是几万里的土地,当个大王,学做一段时间人。人是天道之中活的最麻烦的一类,学做人,当真能打发不少时光。”
“那重明呢?他也当过?”
“我当然当过。那种年头,谁没当过人间的大王?”重明没好气道。
“朱雀也当过?看着不像啊。你看他那样,能和人共处?”有去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他在人间当皇帝的样子,还是不太信。
“但凡神兽,几乎都做过人间的帝王,毕竟日子实在太无聊。战火纷飞的岁月里,为了粮食、土地和女人争斗,他们让手下的部族保持优胜,得以繁衍。不然你以为神兽的名头怎么来的?若未给人带来福祉,人类怎会供奉?”白泽说的认真。
任由若有所思的问道,“朱雀和她恩爱一世吗?”
白泽否定,“自然不是。你也是妖怪,你看人的时候,觉得自己能爱上她们吗?”
有去猜,“大概,就和人类养的那些猫猫狗狗的宠物没什么两样。”
任由说,“人类可不会和猫猫狗狗睡觉。那位,可曾是朱雀的枕边人。”
“你可知她是如何死的?”白泽笑的太过诡异,有去下意识不想知道。
“朱雀把她吃了?”
这个念头一出来,有去头皮一阵阵炸起,一股凉意从头灌到脚。
白泽笑着摇头,“神兽的寿命无穷,可人最美的年华不过短短十载。朱雀担心她将来会变丑,心里想着,嘴里也把话说了出来,刚好,被妃子听了去。”
“没等朱雀想出法子保住她的脸,那女人就喝毒酒自尽了。”
他声音幽幽,“说是要死在刚刚好的时候,让她的王,一辈子只能记住她美好的样子。”
一股凉风吹来,有去打了个哆嗦,一时间无言以对,只能讷讷的说了句,“……好可怕。”
这个理由,太让人无奈。
“朱雀找到过她的转世,你要不要去看看坟?”重明问。
雷雨天大半夜去看坟,真亏他想的出来!
有去断然拒绝。
重明说,“那一世,朱雀和她相守一辈子,等到姑娘老死,把人好好发丧,才离开。”
“墓碑上还写了首酸诗,里头放了他的衣裳,算是合葬。”
重明说着,还把那首诗读了出来,
“犹记年少雪满头,青山孤塚,松柏两棵伴左右。天高云远,红霞普照,斯人如旧。岁岁残影忆心头。美人画卷来,松岗亭亭处。经年不见,共背高山,龄断五十。”
“写的挺不讲究。”有去砸吧砸吧,觉得没写太好。
重明给了他个白眼,“当然是想到什么写什么,你指望朱雀能对个人感情多深?看着,不像缅怀,倒像在记载他的人生。”
他把字句掰开了解释,“第一句,死的早,死在一个雪夜,埋到山里,给她种了两棵树。对了,大雪夜里死,是那妃子挑的。热天死了会发臭,她跑到最冷的地方,把自己冻的结结实实。”
“第二、三、四句,在云霞晚照之时,松岗山上走来美人。”
“最后一句,死在五十岁,埋在一起。”
“朱雀应该真心喜欢过她吧,不然怎会出现第二世?”任由喃喃着,好像已经穿过时空,看到那个曾经窝在朱雀枕边的女人。
何其幸运?能得到神兽相守。
重明冷哼一声,打断了他的思路,“别傻了,为了还债罢了。”
有去说,“我们要不要告诉朱雀?”
重明说,“不用,和他有交集的灵魂印记,他比我们更快感知到。”
有去说,“那他怎不来?”
重明越发没了耐性解释,“不是说了吗?欠下的情债上辈子还了一辈子,已经毫无关联。”
一个灵魂的三辈子,只是冰冷的短短几句。
白泽不知何时手上变出本放金光的小册子,簌簌翻页道,“第一辈子,天真浪漫,被朱雀保护的很好。第二世,朱雀还了情。彼时的她是个厉害能干的乡下妇人,朱雀做个老实勤恳的汉子,蒙头在田间地头劳作,日子过的红火。这一世,她生父是渔夫,风暴中船毁人亡,债主把她卖进青楼还债。我查了查她的闺房手段,委实算不上好人。”
说完,还摇了摇头。
“恩爱数十年,我不信他心里一点波澜都没有。”饶是重明费再多口舌,有去也无法相信。
他坚信,朱雀只是表面看着性子冷淡,其实内里,还是很温暖的。
毕竟,在神仙客栈的日子里,朱雀总是沉默寡言,从不麻烦别人。
不像重明讨人嫌,也不像白泽阴晴不定让人害怕。
他在人群中始终和人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完美的独居着。
可是,白泽接下来说的话,每一句都像在嘲讽他的无知,“几十年对于神兽漫长的生命而言实在太短暂了。”
“上古时代,我们连打一场架都以百年为计,你会花多少时间打一场架?你觉得打一架的时间能有多长?”于人而言,第二日便会抛之脑后,几万个日夜里微不足道的一天。
“难道你会因为在路上随手喂了一条阿猫阿狗,就对她情根深种恋恋不忘?”
“那段时间太短,回忆再久,留下的痕迹、掀起的波澜也有限。更别提他本就冷淡的性格。”
“陌生人罢了。”最后,白泽下了定论,竟让人没来由的有些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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