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 14 章

林窈定定的看着明天,心中叹了口气。

“他与我之间的行为都是合法合理,而且我还给了他钱呢,虽然不多,但是也算是我的心意吧。”

明天没说的是就因为他大肆宣传了一番,结果惹得追债的人更加积极了,生怕周大福他们拿了钱就跑路,其实当时他们还真准备跑路,结果,没想到半路就被抓住,结果明天给的五万块钱就这样被抢光了,自己还被打了一通,甚至因此惹怒了他们原本的通融期也没了,这下真的只能买房了己的房子也保不住了。

胖子对于那五万块钱很是心痛,但是明天却不在意,毕竟能成功拿回房子他已经很满意了,唯一遗憾的就是户主的名字不是周霞了。

“林窈,这次谢谢了。”

明天忽然的感谢让林窈愣了下,只是很快她又笑了。

“谢什么啊,我们可是共过患难的兄弟。”

“你是女孩子?”

“那就是姐妹。”

林窈一锤定音,一时间明天想说的话直接被硬生生咽了回去。

胖子在一旁看的直乐,没想到自家天哥如今也有了可以制他的人,却不想他的这番动作直接让明天瞪了他好几眼,一时间胖子立刻噤声。

林窈看着二人的小动作,这才有了丝真实感,有些事情已经变了,明天还活着。

而猫儿胡同也被延期了,毕竟书里的猫儿胡同可是正常开工,但是却不想开工三月后就被查出猫儿胡同地底下竟然埋着民国时期的文武,一时间猫儿胡同直接被政府监管,等到文物被移出后,这才恢复了动工,但是也正是因此,猫儿胡同的项目落入沈明齐的手中,毕竟文物是他发现的,而沈明齐更因此与政府打上了交道,而沈宴周哪怕能力再强,也只能退后。

只是没想到这只是一个开始,后面沈宴周的项目一一落入沈明齐的手中,最后再一次争斗中不小心出了车祸,自此与轮椅相伴,最后更是远走他乡。

沈宴周是书中唯一的大反派,他是唯一一个让沈明齐和林珍珍感到威胁的人,等到他离开后,沈明齐便彻底掌握了沈氏,而随着林珍珍和他结婚后,林氏也被囊入怀中,自此沈明齐成为了直接掌握清市经济命脉的存在。

此刻林窈看着面前的人,书中的大反派,想到他的结局,一时间心里很是复杂。

她是不是找错人了,如今她的命运已经改变了,而他......

林窈咬着唇很是纠结,一时间连沈宴周递过来的菜单她都没注意到。

“窈窈。”

“哦,沈叔叔。”

林窈很是乖巧,既然知道他的结局,她觉得还是保持关系比较好。

沈宴周听到她的称呼眼神闪了下,面色不变,很有耐心的看着林窈。

林窈快速点了几个辣菜便将菜单合上。

她记得眼前人是不能吃辣的,这一刻林窈这才认真打量起了眼前人。

眼前人剑眉星目,英俊的脸庞中带入了一丝疏离,一双眼睛中更是仿佛蕴藏了无数星辰一般让人不禁就会迷失方向,一时间林窈又想到刚刚结果菜单时二人不小心触碰到的手。

他的手很长也很好看,但同样的很冷,这种冷是一种让人寒至心底的冷,一如书中所述,眼前人是一个阴险狡诈,心狠手辣之人,虽在外人面前一副成熟稳重的模样,但是私下里却尽是阴郁,为了沈家家主的权利,没有一丝亲情,对着自己的父亲和侄子极近手段,好在最后都失败了。

想到沈老爷子后期直接被沈宴周给圈禁了起来,若不是林珍珍最后救出了沈老爷子,赶在沈书股东大会的最后一刻赶到,恐怕沈氏就真的变成某人手中之物了。

林窈点的菜很快就上来了,一桌的红通通,很是好看,但同样的也很是可怕,林窈是能吃辣的,对此她眼中很是兴奋,她偷偷看了下沈宴周,发现他竟然一点表情变化都没有。

“沈叔叔,这些菜看着都好好吃哦,你一定要好好尝尝啊。”

林窈说着就为他夹菜,一点也没有自觉,果然沈宴周皱了皱眉,毕竟他可是非常有洁癖的,结果她现在竟然用自己的筷子给他夹菜。

对此林窈很开心的吃着菜,却不想沈宴周竟然拿起筷子吃了起来,而且吃的还是她夹得菜。

沈宴周吃饭的动作很是优雅,但是熟知他的人便知道他吃饭的动作明显放慢,而且他的耳朵又明显变红的趋势。

“沈叔叔,你也喜欢辣吗,我跟你说我最喜欢吃辣的了,下次沈叔叔还想吃,我再陪你啊。”

林窈说着欢乐又开始给她夹菜,这次沈宴周就习惯多了。

二人一个夹一个吃,气氛很是和谐,只是明显林窈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是哦,她是准备和对方划分距离的,这是在干什么,怎么还邀请人当饭搭子呢,刚想对刚才说的话反悔,又想到书中描写的此人的狠辣,林窈缩了缩脖子。

她不敢,毕竟他可是敢对自己父亲动手的人啊。

这一刻林窈忽然有点后悔了,当初想到沈宴周的厉害,特意选了个笨蛋美人的人设好让对方放下心来,结果没想到对方竟然真的把她当成笨蛋美人了。她就说嘛,沈宴周为什么对她这么好,还说要她做女朋友?

活着这是要让她当冤大头啊,毕竟沈明齐回来了,若是让他和林珍珍结婚,恐怕他的压力也很大啊,但是想拿她作伐子,那就不可能了。

所以今天就是沈叔叔了,虽然沈宴周长得的确很合她的审美,但是比起这些,她更想活着享受荣华富贵。

只是,林窈也不想就那么便宜沈明齐了,她眼珠子一转,忽然笑着说道。

“沈叔叔,我跟你说哦,小的时候,我听胡同里的人说,猫儿胡同的前身可是民国时期大老板的屋子哦,据说里面可能还有无数的金银财宝呢。”

林窈眼神发光,充分的显示了一个笨蛋美人加财迷的形象,不过沈宴周明显也没当回事。

“你知道吗,猫儿胡同里面原来有一个懒汉,你知道有多懒吗,那可是能一个月不出屋子的一种,可是忽然有一天,他发财了,穿着光鲜,甚至因为高兴还对着我们这些小孩子撒元宝呢,我可聪明了,抢到了两个呢。”

这件事是真的,当时林窈五岁,聪明的她捡到了两个后立马就藏起了一个,甚至怕被人抢,还故意演了一出被人抢走的戏码。

“他搬家的时候我还去看了呢,有一个鱼戏莲花的雕塑可漂亮了,就像博物馆里的一样呢。”

沈宴周本来坐在那里静静的看着林窈吃饭,听着她说话,结果却在听到这句话时,明显表情严肃了一瞬。

林窈见目标达成,也不再提这个话题,毕竟那什么鱼戏莲花是她编的。

不过那懒汉当初她是真的羡慕了很久啊,不仅搬出了猫儿胡同还穿上了新衣服,据说第二年便娶了个漂亮的女大学生,真是走上了人生巅峰。

不过可惜人太抠了,谁对他借钱都不借。

林窈幸福的吃着菜,哪怕沈宴周早已停下筷子,她也没停下来,毕竟她出身贫苦,哪怕如今过上了好日子,但是她心里啊还是见不得浪费,只是心中这么想,一张小嘴却还在叭叭叭。

“沈叔叔,不是我说你啊,你这也吃的太少了,还没我一个女孩子吃的多呢,我跟你说“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啊。”

林窈颇是感叹,然后就在沈宴周想说什么的时候就见她直接举起了手。

“服务员,打包。”

林窈点了八道菜,两个人真的吃不完啊,所以她决定打包。

“林家应该请了厨师吧。”

沈宴周好心提醒她,她带回去也没机会吃的,毕竟林家也算是清市数一数二的企业了。

“没关系,正好做宵夜。”

说到这里,林窈也很是气恼。

“沈叔叔,你不知道,我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真该多吃,只是豪门中女孩子都要保持身材,我那个姐姐每顿更是只吃那么一两口,弄得我都不敢吃了。”

林窈把自己说的很惨。

所以她真的帮不了他啊,别在她身上下功夫了,有这功夫赶快换一个豪门家的女孩子,恐怕早就成了。

想到这林窈觉得赵云心就很合适,毕竟赵家的家产不低于林家,对于这个林窈是怎么知道的呢。

看林珍珍对她的狗腿子的态度和对赵云心的态度就知道了。

“不过我没想到,原来豪门中不仅女孩子要吃的少,连男孩子也要吃的少啊。”

沈宴周不知为何眼皮子跳了下,总觉得林窈应该立刻住嘴,只是他还是晚了一步。

“难怪沈叔叔身材这么好,这么大年纪还能保持的和年轻人一样,不对是比年轻人更好。”

一向热爱锻炼甚至练出了八块腹肌的沈宴周:“......”

此刻他是不是应该解释下,他不是饿的而是练得,只是明显林窈又开始转移了话题。

“哎,沈叔叔我马上就大四了,听说大四就要实习了,我在想到时要不直接在林氏挂靠下,那个实习证明好了,毕竟我可是林家千金,躺着拿分红就好。”

“毕竟我前半生这么苦,后半生真该好好享福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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