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看,天寒地冻的,身边有个小火炉,任谁都会不由自主地靠近火炉取暖。
谁会拒绝和热乎乎的小肚子贴贴呢?
迷迷糊糊的小萨摩耶睡着睡着就钻进了狼末的怀里,前面暖和了就翻个身暖后面。
察觉到小腹处的蠕动,警惕的狼王霎时睁开眼,狼爪根根立起,寒光湛湛。
下半身保持不动,上半身微微抬起,检查四周动静。
等看清在他怀里作乱的毛球后,这才收起爪子,重新躺下继续睡。
完全不知道自己逃过一劫的汪白,继续拱着狼末的小腹,心大地睡了美美一觉。
第二天,他是被狼群的动静吵醒的。
当然,在极夜的环境中,很难分辨昨天和今天的界限,所以对汪白而言,充分的睡眠就意味着一天的结束,而睁开眼睛则意味着今天的开始。
早上好啊,狼哥。
听到小狗的呼唤,狼末回过头,发现小毛球已经醒了。
彼时狼群已经填饱了肚子,昨天带回来的麝牛足够他们吃上三天,但他们今天仍然要进行捕猎。
在冬季来临之前,他们需要准备足够多的食物,才能确保安然度过这个冬天。
狼末简单布置了今天的任务,便抛下狼群,转身向汪白走去。
刚睡醒还有点使不上力气的小萨摩耶,尝试了几次都爬不上雪坑,索性不努力了,张开爪子等狼哥来捞他。
可恶,早知道就不要把床踩得这么深了,简直自己给自己挖坑。
雪坑算不上多深,也就汪白会为其所困,狼末只需微微躬身,便将小白团子叼了出来。
好耶,得救了。
汪白亲昵地蹭了蹭狼末的大腿,表达感谢。
却没有得到狼哥的任何回应,甚至对方直接走开了,相当冷酷。
被冷落的小萨摩耶叹了口气,却没有因此气馁,屁颠屁颠地跟在狼哥身后。
岂料狼末突然停了下来,厚实的大腿撞得他反向弹出,在雪地上滚了一圈。
身上沾满了碎雪,晕乎乎的汪白勉强站好,就看到狼哥正在盯着他看,眼神中似乎多了一丝关切。
是他的错觉吧,狼哥怎么会关心他?
但很快,他就意识到这或许不是他的错觉,因为狼哥嘴里叼着一块肉。
他往狼哥身后看了一眼,原来狼哥是把昨天狼群带回来的肉从雪里挖出来了一部分,狼哥竟然还记得他咬不动冻块,体贴地为他融化了食物。
汪呜呜,狼哥真好!
小萨摩耶感动地乖乖坐好,等着狼末把肉吐出来。
但他没想到,狼哥并没有直接把肉吐出来,而是叼着肉来到了汪白面前。
然后俯身,将肉送到了他的吻部。
好,好近。
汪白倏然张大眼睛,他和狼哥几乎吻部相贴,他可以看清狼哥脸上的每一缕毛发,能闻到狼哥身上霸道的气味,还有,还有……
狼哥炙热的鼻息。
他呆住了,久久没有反应。
或许是对小毛球迟迟不吃肉的行为感到疑惑,狼末喉间发出了“嗬嗬”的声音,催促对方进食。
汪白哪里会知道,昨天他“挑食”的行为,让狼末误以为他不愿吃掉在地上的东西,于是才有了这样的一幕。
他看了眼狼哥嘴边的肉,突然福至心灵——狼哥是在给他喂食?
大可不必这么体贴,他还没有到连吃东西都需要狼哥送到嘴边的地步。
受宠若惊的汪白赶忙接过肉,心里还有点不太敢相信这是真的。
谁敢相信,他竟然得到了北极狼王的投喂,还是以这么亲昵的方式?
然而紧接着,狼末用舌尖替他清理掉身上的碎雪,像极了给终于肯吃饭的熊孩子送上奖励的家长。
喂,谁是熊孩子啊,他明明不哭不闹,帮忙看家(待在营地),料理家务(给狼哥铺床),每一项工作都认真完成。
再没有比他更乖的萨摩耶了,你说对吧狼大哥?
狼末监督完汪白吃掉肉块,便回到了狼群。
按照任务分配,由灰灰留守营地,看好剩下的麝牛肉,其他狼跟着狼末一起寻找猎物的踪迹。
眼看狼群要走了,汪白赶紧跟上,他好想去见识见识狼群捕猎的场面,待在营地虽然安全,但没事做,太无聊。
他不是耐不住寂寞的狗狗,刚穿越那会儿,他独自在雪原生活了一个多月。
或许就是因为受够了寂寞,现在的他格外需要陪伴。
求求狼哥了,别让他当留守儿童。
我一定不添乱,我保证!
狼末本不想带上汪白,捕猎本来就危险重重,他还带储备粮上路,像什么话。
但是小毛球又粘着他,抱着他的腿不让走,为了追上狼群还结结实实地摔了一跤。
他回头斥责地吼了毛球一声,毛球却丝毫不畏惧他身为狼王的威严,锲而不舍地跟在他身后。
狼末隐约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偏离了他的预想轨道。
没等他想出个所以然,他的身体自动俯下,准备去叼那只胡闹的小萨摩耶。
好在他忍住了。
狼末僵直脊背,吩咐狼越带上小狗崽子,自己在队伍前面带队。
眼睁睁看着狼末离开,汪白还以为没戏了,没想到柳暗花明又一村。
就是能不能换个狼来叼他,他昨天还嘲笑这条狼来着,它不会公报私仇吧?
比如故意松口,让他屁股开花,又或者假装摔倒,用锋利的獠牙划伤他的皮肤。
狼越倒还不至于这么小气,相比于捉弄汪白,他更好奇的是,狼末为什么对这只小东西如此另眼相待。
明明那么弱,那么小,唯一的优点是拥有一副柔软的皮子。
这样弱小的生物,他们每个季节都不知道要吃多少才够生存。
同情?那是野生动物最不需要的东西。
汪白老老实实地任由狼越叼着。
眼睛却一刻不停地观察着周围的事物,他发现狼群的队形始终保持不变,狼哥在前方带队,其他五头狼呈“V”形跟随在它身后。
他和狼二在狼哥的左后方,哦,狼二就是他给这位总是和狼哥作对的兄弟起的小名,希望它时刻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要妄想抢夺狼王之位。
每一种队形都能在某些时候起到极大的作用,比如现在,狼王领队,一狼殿后,其余四匹狼分居两侧,随时策应,是一种可攻可守的阵型。
至于采取什么样的队形,全凭狼王的经验。
搜寻猎物中的狼群移动速度不算快,狼末会有意减缓速度来保存体力,将大部分精力用于寻觅食物,同时留意周围可能潜伏的危险。
越是临近冬季,猎物的活动就越少,捕猎也开始变得艰难。
狼末早已做好了持久战的准备,他只是有些不放心被狼越叼着的小狗崽子,能不能撑过林区这恶劣的环境。
不该带他出来的。
狼末难得有些懊恼。
身为狼王,他不可能为了小狗崽子拖慢捕猎的进度,所以即便很想看一眼汪白的状况,他也没有哪怕一次的回头。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自从没有了昼夜变化,汪白就只能依靠感觉来计算时间。
譬如现在,他肚子饿了,就意味着到饭点了。
但是直到现在,狼群的捕猎依然没有进展,看来他们都要饿肚子了。
这时,狼末忽然停下。
他发出了一声频率很低的低吼,于是众狼围成一团,趴在雪地上休息,摄入冰雪止渴。
看来这就是原地休整的意思,汪白心想着,学着狼哥发出声音。
“呜呜咳咳!”
不行不行,怎么跟喉咙卡了痰似的,他学不来。
狼末闻声走来,低头嗅闻毛球,看上去很在意小狗突然的咳嗽。
没事的,他只是在学狼语。
为了让狼哥放心,汪白特意起身转了一圈,看吧,他好着呢。
狼末却盯着他后颈的咬痕出神。
休整结束,狼越正要过来叼走汪白,狼末倏然告诉他:“不必,我自己来。”
狼越:“你叼着他还怎么探路?”
狼末固执己见:“我自有办法。”
狼王缓缓趴下,目光灼灼地注视着汪白,发出急促的低吼。
怎么了?
一头雾水的小萨摩耶眨了眨眼睛,顺道看了眼早就溜到边上的狼二,大家都休息得差不多了,是时候出发了。
既然如此,狼二为什么不来叼着他?
是嫌他太重,要换狼来叼吗?
见汪白不开窍,狼末只好将脑袋探向汪白身后,推了推小狗崽子的屁股。
意图很明显了,汪白只要不傻就能看得出来,狼哥这是要他爬上来!
使不得使不得,哪有小弟爬到大哥头上的,这不合规矩!
但狼哥的腰背似乎很柔软的样子,总比被狼叼一路舒服得多。
不管了,大家伙都亲眼看看啊,是狼哥邀请他爬上去的,不是他自己要求的!
万一狼哥生气,还请各位狼兄弟帮忙做个见证。
汪白小心翼翼地抬起爪子,生怕踩疼了狼哥,殊不知以他的体重,踩在狼末身上就跟踩.奶一样。
会疼才怪。
登上狼哥的脊背,随着狼哥起身站立,视野都变得开阔不少。
汪呜呜,他出息了,他都敢骑在狼背上了!
狼末盯着汪白后颈的咬痕,心里很不是滋味。
狼越:怪我咯?
他越想越气,逮着弟弟打了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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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丁文书和江淮闵好不容易结束七年的爱情长跑,结果领证后,因为江淮闵撞了头,然后失忆了。
失忆后的江淮闵,则把丁文书当成了替身,要不是为了肚子里的小家伙,丁文书分分钟想离婚。
总之,江淮闵每天不是在作死,就是在作死的路上,谁都拦不住。
失忆后——
江淮闵冷漠地因为孕吐而脸色发白的丁文书:“别以为你装可怜,我就会原谅你设计怀上我的孩子这件事,你只不过是他的替身而已。”
丁文书微微一笑:“请继续!”
江淮闵把茶杯摔在地上,眼底发红:“你怎么可以这么像他,我不允许你再学他笑学他哭学他喜欢扇我耳光!”
“啪!”
丁文书:“满意了?”
直到后来——
江淮闵的兄弟问他:“那个替身你玩腻了吗,能不能送给我?”
江淮闵当场翻脸:“谁说他是替身?他是老子的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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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骑在狼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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