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锦曾经和越霜衍说过,如果只活到四十岁就好了,他还能维持着年轻的心态和好看的脸,在还算风华正茂时死去。
这样的话留给越霜衍的印象就永远是最好看的那个他,而不是会慢慢老去的他——于是他就真的在四十岁的这天去世了。
毫无痛苦、莫名其妙的失去了意识,昏倒前他还看到越霜衍脸上闪过的担忧惊愕和紧张。
再睁眼时,他习惯性的往床的另一边蹭去,却没有找到预想中的温热怀抱,意识还不太清醒的时锦捂着眼睛揉了揉,逐渐缓过神来。
越霜衍呢?平时黏黏糊糊的男人竟然没有陪着自己醒来?
时锦还没太反应过来自己的昏倒究竟是什么情况,腰不疼腿不痛,身体也没有被掏空,突然困到睁不开眼紧接着就昏倒了。
时锦缩进被子里赖了会儿床,挣扎着起来找越霜衍,这种一睁眼竟没看到自己的衍哥哥的感觉实在是不太习惯。
爬起来准备从床尾扒衣服的时锦突然一惊,这种极为陌生的生.理.反.应也太过奇怪。
他低头看了看某处,懵了一秒后,紧接着观察起自己有些熟悉又陌生的身体。的确是他的身体没错了,可是却比他所熟悉的更白一些,或者说皮肤更紧致、更细嫩一些。
他活到四十岁的身体虽然没有太大变化,但已经不是早晨容易活力十足的小年轻了,虽然同样有火,但大多数时间都是和越霜衍两人共同灭火的,所以一早醒来就有反应的情况实在是很少见。
而这小部分情况都是越霜衍挑的火。时锦一边腹诽着越霜衍一边得出结论:这副身体比起四十多岁的状态,看起来更像是正值青春期的年龄。
还是不要更懵了比较好,时锦啪嗒啪嗒踩着拖鞋跑去卫生间的镜子面前——啊,也不太对,他在十多年前就和越霜衍搬进了两人准备的新家里,可是现在这有些熟悉却许久没见的格局唤醒了他的记忆。
这不是他大学毕业前租的房子吗?住了几年有了感情就一直没有转手卖掉,更因为里面有和越霜衍的共同回忆而显得珍贵。
他和越霜衍共同生活的地方,是不想再有其他人住进来的。
看着镜子里生动又妖艳的脸,时锦推测此时大约是他十六七岁的时候。
记忆久远到有些模糊,他一直是个记忆力不太好的人,对认识越霜衍之前的记忆更是觉得没有太大必要牢记,而此时刚好就是“认识越霜衍之前”的那部分了。
虽然不知道他是为什么疑似重生了,但是他现在应该还没有认识越霜衍。
对于这个认知,时锦感觉到有些心累。
在没有遇到越霜衍之前,无趣的人生能过就凑合过了,可是既然已经遇到了,怎么能忍受再次回到遇到他之前呢?
跑回床头找了找自己的手机,是十八岁生日时他给自己买的那一款,看来现在的自己最起码已经成年了,时锦莫名地松了口气。
他可不想再来一遍高考了。
打开日历查询了年份和日期,时锦才能够确定此时的自己确实是十八岁了,并且是过完生日的第一天。
虽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重生回到了这一天……他并没有什么要复仇打脸的对象,也没有什么没完成的理想,后悔的事情之类的。
好像没有什么能够重生的动机。
那我要做什么呢?认定了自己是非传统无看点重生文的时锦陷入了沉思。
啊,他想到了。自己唯一一件后悔的事情,大概就是没有更早的认识越霜衍吧!
他和越霜衍相识的时候已经二十岁了,顶着一张越长开越艳丽、看着就不像正经工作者的脸在酒吧里遇到了和酒吧气氛格格不入的越霜衍。
当时的情景可以说是非常玛丽苏了,一脸冷漠的越霜衍站在他面前酷酷地开口:“请问厕所往哪边走?”并且在开口后眉头肉眼可见地皱了一下,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情。
问个路也这么拽吗?
以为又是一个来搭讪的并且这个酷哥还挺好看准备顺势要个手机号发展一下的时锦:“……”
看酷哥没有再开口的意思,时锦眨了眨眼回答道:“其实我也是第一次来这里,你找别人问问吧。”
于是两人的第一次见面就这么结束了,话题终结者x2是没有前途的。
好的,看来自己重生的原因大概是为了更早的遇到越霜衍!
然后和越霜衍谈恋爱!谈恋爱!谈恋爱!继续腻腻歪歪地谈恋爱!想明白了这一点目标后的时锦感觉到世界突然美好起来,屋内的空气都变得甜兮兮的。
时锦带着恋爱脑的好心情一路蹦跶到镜子面前,端详起自己年轻时的自己的脸,卧槽,可以说是贼好看了。
网上多了属实有些词汇贫瘠满,时锦深切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
生活太美好了,不要被无关紧要的小事迷昏了头脑影响了心情,觉得自己贼好看的时锦美滋滋地躺回床上玩手机,畅想着什么时候去“偶遇”越霜衍,在十八岁这年就和越霜衍发展一段美好又优秀的恋情。
屏幕却弹出了语音通话的邀请,时锦下意识按下了接听键,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到了对方传来的呐喊:
“我的锦啊,你现在在哪啊?不会是又要迟到了吧……再旷一旷您这学期怕是要挂了!”
刚重生回来、业务不熟、恋爱脑、没事别打扰我的时锦的心一下沉了下来。
完了,他怎么就没想起来,十八岁的年轻人还是要上学的。
对这位好心的同学表示了感谢,时锦赶忙询问了对方教室在哪,飞快地穿衣洗漱冲出了自己的小家。从他家里步行到学校只有十分钟的路程,因此时锦并没有选择住宿,而是每天下了课就自己往家跑。
这时住得近的优势就完全体现了,可即便是火急火燎地冲去上课,紧赶慢赶却还是无法避免地迟到了二十分钟。
气还没喘匀,找了个空位坐下后时锦才终于放松下来,试图沉浸在知识的海洋中。
可还是没能成功,他走神地十分迅速。
时锦无法避免地在想:这时的越霜衍是怎么样的呢?虽然按照他对某人的熟悉程度,某人可能从小到大都是一个样子。
远远地看起来好像很不近人情,可是真正接触了却会发现他体贴又可爱。虽然是一张冷脸,实际上却占有欲超强,特别粘人。
神游天外的时锦在想到和越霜衍相处的甜蜜细节时,没忍住勾起唇角,像每个热恋中的人那般难以掩饰地笑了出来。
他本就有一张十分勾人的脸,桃花眼和薄唇简直是美人标配。皮肤白皙到连耳垂都显得异常精致,眼角还有一个不太明显的泪痣。
称得上是“男生女相”,美丽得超出性别。
因着长得“太没男子气概”的缘故,初高中时总是会有些怪里怪气的男生嘲笑他长得比女人还好看,甚至对他说些污言秽语,皆是被时锦暴揍一顿进行收尾。
以暴制暴后,再也没人敢在他面前吱声。不过背后里他们怎么念叨,时锦也能想象出一二就是了。
直到后来,其中一人脸红地告诉他说“其实那些举动都是为了引起你的注意”。
少年人不知道怎么表达喜欢,只能别扭的用“喜欢你才会欺负你”的方式对待时锦,希望时锦能不要太过讨厌他们,只是年少时不懂得怎么表达喜欢而已。
对此,时锦的回应是:滚。
哪来的什么弱智“喜欢你才会欺负你”,当事人受到的伤害可不是一句话就能抹消掉的。
什么时候“喜欢”也能成为给别人带来伤害的借口了吗?
如果不是时锦生来就有着不愿吃亏的脾气,大概早就因着这些“言语霸凌”而产生心理阴影了。
所幸这些伤害使他习惯了和他人保持距离,并且在最重要的青春期中沉迷于学习。但这一切并不是什么“因祸得福”,时锦只觉得这一切都是他应得的。
学习使他快乐。
时锦不是没有想过和女生做朋友,相比男子气概太足的同龄男生,同班的女生则是非常友善,并没有因着相貌对他有什么偏见。
可是沉迷于学习的时锦并没有时间和同学经营友情,没有一起八卦和吐槽别人的友情是不顽固的,分不出时间的他始终没有关系特别好的朋友。
时锦依稀还记得,大学期间是有几个关系不错,但止于关系不错的朋友。
——自从认识了越霜衍后,他的世界好像就只剩下了越霜衍一人。
他们两个人都像藤蔓般紧紧缠绕着对方,很难给他人留出一小块领地。对于这点,时锦并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或者说恰恰相反,这真是太好了。
这才是他向往的生活。
时锦还记得越霜衍的大学与他同城,他是不是可以去找机会偶遇他呢?这样两人就可以提早认识,提早开始恋爱。
只是,这份偶遇的可能性实在是有些太小了。
他还记得越霜衍曾说过自己的大学生活过得十分规律,好好学习、健康作息、不打游戏、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不抽烟也不喝酒,简直是个自律狂魔。
而自己现在要如何接近这位自律狂魔呢?图书馆偶遇?宿舍楼偶遇?食堂偶遇?
就算真的找到了,难道他们要来个“异地恋”?
就这么一直回忆着两人之间的种种,不知不觉就已经到了下课时间,时锦依然没有想到合适的偶遇方式,看了看课表确定下午没课后就再次回到了自己的半个小屋。
哦,因为没有越霜衍的家是不完整的,所以只能算作半个了。
时锦躺在舒适的大床上,在思念未来的男友未婚夫合法老公中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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