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个、破卵。
这个是破坏动物的卵,也是跟前面堕胎一样,它还没有出生,但是它是一个生命体。
第七个、与他毒药。
与它毒药就是说,对方要自杀,你是西药房的老板,或者刚好你身边有毒药,你明明知道他要自杀,他跟你索取毒药,你就把毒药给他。他跟你说我活着已经没有价值了,你赶快把毒药给我,让我了结这个痛苦的生命,你果然把毒药给他了,那么他吃了毒药死掉了,你也犯到杀罪,这叫与他毒药。
总而言之,我们看第三段,总结:
令命断者,并得杀罪。
杀罪的成立必须有两个重要的条件:第一个,对方是有情;第二个,对方生命断绝。如果他只是受伤,那你这个杀罪不圆满,叫方便罪,没有犯到根本罪。所以杀罪是不是犯到完全圆满的根本罪,就是看他的生命是不是断绝。
我想我们尔后有四条根本戒都是一个观念,我们说明一下。
在唯识学上说一个戒,犯罪的条件有三个:第一个要有意乐,你要有恶念的动机,有这个动机;第二个有加行,你有身口的行动,你要采取行动。你只是想一想,在律上不能犯根本罪。意乐、加行,第三个究竟,你把这条戒做圆满了,每一条戒都有究竟。从杀生的角度使令众生命断,就究竟,那么这样子你的戒体就破坏了。这个是把杀生做一个简单的定义。
丙二、具缘成犯
看第二段,丙二、具缘成犯。
杀生是具足五种因缘而成就了犯重,这个犯重就是犯到上品的根本罪。
我们在持五戒,你刚开始要注意根本罪,根本罪一条犯到,你所有的五条都犯到,你的德瓶都破坏掉。所以你要先注意这个根本罪,先避免根本罪。
第一个,杀生的对象,对方是一个人,他六道里面是个人。如果他是一个动物或者鬼神,那是不犯根本的,对方一定要是一个人。
第二个,你心中做人的转想,你知道他是一个人。比如说,你如果在黑暗当中看到一个黑色的影子,你以为他是鬼,你真的以为他是鬼,结果你为了保护自己把对方杀死,这样子不能犯根本罪,因为你当初是把他当鬼想。那么就是说,你很清楚对方是个人,这是第二个条件。
第三个,起杀心。表示说你不是无意的,你是真的有杀害之心。
第四个,兴方便,而且你采取行动了。前面是个意乐,这个讲加行。你用刀、用杖、用毒药、用针灸的方式……就是采取行动。
第五个,使令前人命断。那么这样子就是犯到根本罪。这个地方的命断啊,在律上做了说明,说命断有两种情况:第一个、当下命断;第二个、你杀害他的时候他没有死亡,后来他这个病啊拖了三年死掉了,但是他这个死亡是跟你当初你杀害他的是有密切关系的,虽然拖了三年死掉了,他死掉的当下,你的戒体也破坏了。所以这个地方是说他后来因为这样而死也算。
所以我们在判定罪相的时候,我们基本上在律上,我们都是简单的判法:第一个、心;第二个、境,外境的境。你心中只要有杀心,那一定是犯罪了,不管有没有行动,可能是轻、也可能是重。只要有心就一定有罪。那么他的罪的轻重,就看你的境——你所杀生的对象是谁、对方有没有命断,这两个条件来判断。
在律上为什么在六道当中杀人的罪是最重呢?
理论上天人比我们尊贵,应该杀天人罪是最重嘛,因为六道当中只有人道是个法器。
诸位想想看,我们在六道当中,前五道他的生命体、他的内心都是靠直觉,就是跟着感觉走。天人也是这样,天人不能产生智慧,三恶道也不能产生智慧。天人跟三恶道的生命是一种直觉反应,他受到快乐就直觉产生快乐的感受,遇到因缘就产生痛苦的感受,他不能去思维法义,不能去听闻正法如理思惟,产生一种观照的力量、产生解脱的因缘。
他好不容易得人道,他无量劫当中很可能因为这个人道而听闻正法、如理思惟而解脱、而往生极乐世界,所以他今生是他无量劫当中唯一出去的一个希望,你把他这个希望杀死,你断绝他唯一出离的机会,那你说这个罪是不是很重?
他来生不一定有机会再做人,尤其现在,大家一直在节育,所以现在做人的机会更少。所以说,在六道当中,因为人道是一个修道的法器,所以佛陀把人道的所缘境是判的最重。
丙三、犯戒轻重。
我们刚刚讲了观念——约心约境,我们可以把这个观念把它套进去:
若杀父母、罗汉圣人,犯逆罪,若杀人命断,犯重罪,上品不可悔罪。
如果你杀的是自己的父母,这个父母有生育养育之恩叫恩田;或者是圣人,罗汉圣人,这个圣人是众生所依止的善知识,由于他对佛法的开导,很多众生因为他而成就法身慧命,所以你把他杀死了也断众生的慧命,那么这两条叫做犯到逆罪。
在律上说,你犯到杀父、杀母、杀圣人的罪,是很难很难忏悔的。不但是破戒,而且是很难忏悔的。到地狱啊,是肯定要去的,很难忏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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