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星澜的房间很大,也很空,这个空不仅仅体现在房间肉眼可见的范围,甚至连衣柜里也是,只使用了一半,另一半完全崭新空荡荡。
所以这就是成功人士的干脆利落吗?
把家住成酒店,想走随时拎包关门上锁,了无牵挂。
南初自愧不如,心怀敬畏地把自己的衣服整整齐齐都挂上去。
那些玩偶娃娃自然也不敢再像在公寓一样都堆在床上,猜测星澜肯定不会喜欢这些的,就放进最下层的抽屉藏起来,一个不落。
洗漱用品要放在浴室,把牙刷和被子放在洗漱台上时,南初盯着一蓝一粉两个并排在一起的牙刷,忍不住晃了神。
所以,她是真的要和星澜住在一起了?
明明就在昨天之在,她还连相遇都不敢想,不过一夜的时间她竟然就已经搬进了的星澜的家。
虚无缥缈的感觉充盈了满身,太不真实了,就像是在做梦一样,简直就像,就像她和星澜从来没有分开过这七年一样。
好吧,如果没有对周围强烈的陌生感,或许她真的能这样说服自己也不定。
把所有的东西收拾好从房间出来的时候,宋星澜已经不在了,南初用力揉乱一头长发,因为不用伤脑筋该怎么跟他相处而舒口气的同时又觉得失落。
她在特定条件下真的是个很矛盾的人,一边不想看见星澜用那样疏离冰冷的眼神看她,一边又希望跟星澜待在一起的时间能久一点,再久一点。
擅长把自己塞进牛角尖果然是所有女人的天赋,她也不能幸免。
陈辉放了她今天的假期,没事干的南初选择出门去附近逛了逛,熟悉一下环境。
小区的位置就决定了附近了的设施,也决定了房子的价格。
市中心的地段,C市最繁华的地方,也是发展最快的地方,南初走了七年,回来一年也没机会过来,前前后后加起来有整整八年没来过了,这里变化大得完全没办法跟她离开时联系起来。
中心雕像正面的马路从八车道拓宽成了十二车道,原来的商场也拆了,修建了成了一家更大,更完善的商场,科技馆修缮了,广场也扩了面积,路灯都变了新造型,甚是,广场中央的大雕像的造型都变得更骚气……了?
“......”
南初抹一把眼睛,嘴角抽了抽。
从前白玉石就挺好看的,怎么还上颜料套了件紫红色肚兜搞负发展,体现时代进步需要对比吗?
嫌弃中又又几分亲切,大家都变得更好了,她和这雕像这波反向发展,也算同病相怜。
漫无目的地往前走,从正路穿进林荫道旁边的小巷子,意外发现这里竟然没有大变。
眼前一亮,加快脚步小跑着到快尽头的地方,从大概的位置开始一家一家地数过去,越往后,眼里的光也越淡了。
“所以还是搬走了吗?”她嘀咕道。
记忆里,这里应该是有一家关东煮小吃店的,店面不大,但是因为味道很好,有好多人都回来,每次都热热闹闹,排好久的队才能买到。
她喜欢吃关东煮,尤其喜欢这家,光带星澜就来了三次,第二次的时候她趁着星澜排队跑去买奶茶,结果回来的时候就发现表情冷冷的星澜正被两个女孩子守着要电话。
她想逗逗星澜,就跑过去脆生生喊他“哥哥”,问他说:“你怎么不把电话给人家女孩子,交个朋友也好呀!”
当时,星澜是怎么做的来着?
哦,星澜亲了她。
虽然很快,很轻,但是她还是可以感觉到自己唇角被咬了一口。
“不用,我有一个女朋友就够了。”
两个女孩儿明白过来,吐吐舌头溜了。
南初第一次想这样跟他在公共场合亲近,愣完了就开始脸红,把脸抵在他胳膊上瓮声瓮气问他干嘛呀。
脑袋毛被用力揉了下把,听见星澜没好气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我也想问这个,我被别人要电话了,我女朋友在干嘛?”
冬天的C市是很冷的,南初怕冷,出门都要穿好厚,再围个大围巾,整个人就像个擦地移动的雪娃娃。
但是星澜的手很暖和,盖在她头顶上的时候,她都能清晰感受到他掌心的温度,会忍不住留恋地蹭蹭,在他准备抽手的时候摁回去,耍赖让他帮自己暖暖脑袋......
一辆飞驰的轿车带着一阵热风适时拂过,体贴周到提醒着南初现在是盛夏时节,不冷,没有下雪,没有奶茶,没有关东煮。
橱窗里映照出女孩纤瘦的身材,有一缕头发被风卷得翘起,南初抬手压了压,停留许久。
嗯,也没有人会那样继续宠着她,再用手掌心帮她暖脑袋了。
冬天要记得自己带帽子。
花鸟市场是新搬过来的,南初路过,就顺便进去转了转,转完出来了,手里就多了一包小南瓜种子。
她盯着看一会儿,忍不住笑自己傻气。
想种小南瓜是她又不是星澜,现在房子是星澜的,她买了不能种,也是浪费啊。
不过钱都付了,就算没用,她还是把种子带回了家。
到家已经是下午接近六点。
南初打开门就听见客厅有走动的声音,以为是星澜回来了,连忙换下鞋走过去,才看清不是星澜,是一个穿着围裙,面容和蔼的阿姨。
“是南小姐吧。”
对方笑眯眯跟她打招呼,不是C市的口音,更像是沿海那边的语调,软软的,让人听着就亲切舒服。
“我姓张,是宋先生雇的保姆,负责每天下午过来给宋先生做晚饭和打扫卫生。”
想来是宋星澜已经跟她打过招呼了,所以她才会认得南初。
南初弯起嘴角跟她问好,客客气气叫了一声张姨。
“哎,南小姐快去吃饭菜吧,菜已经做好端上桌了。”
南初早在进门时就已经闻见饭菜的香味,走到餐桌边坐下,粗粗扫了一眼,意外发现都是她爱吃的。
张姨已经清了抹布准备擦摆柜,南初没有动筷子,问她:“张姨,平时星澜都是几点回来呀?”
“差不多就是这个点了。”张姨看了一眼手表,也有些疑惑:“按理说应该回来了的呀,是加班绊住了吗?”
南初扯过一张卫生纸仔细将滴在桌面的一滴红油擦干净了,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我打电话问问吧。”
拿出手机翻出通讯录,明明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拨号出去时,她却还是忍不住紧张。
不知道是不是在忙,铃声响了许久对面才接起来:“有事?”
连喂都不喂一声吗......
好冷漠,简直跟没追到手之前的星澜一模一样,甚至可能因为新仇旧恨还要降三个度。
这奇怪的点又让南初心塞了一下。
为了不让自己陷入这奇怪的情绪,南初赶紧甩甩脑袋,把这通电话的目的传达出来:
“宋总,张姨已经做好饭了,想问一下您什么时候能回来呀?”
对方声音果然如她所料,又降了三个度:“不回来,不用等我。”
“......噢,好的。”
第一次叫吃饭便以失败告终,南初有点尴尬,还有点挫败,手指头划拉着桌面:“我知道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情绪透过电话传递过去了,宋星澜意外地没有立刻挂断电话。
沉默了几秒钟,略显僵硬地补了一句:“有什么想吃的就自己跟张姨说,她都会做。”
“好。”南初乖巧应下:“那我就不打扰你工作了,再见。”
“嗯。”
有了上次的扎心经历,南初捧着手机等对方挂电话。
可通话时间一秒一秒往上加,一直不见挂断。
南初茫然了,以为宋星澜还有话没说完,重新凑近耳边刚想问,嘟的一声,计时停止,电话掐断。
“......”
锁上手机放在桌子一旁。
好吧,看来这顿晚饭只能她一个人吃了。
星始集团大楼。
许怀然仰躺在总裁办沙发上,听见没动静了,拿下盖在脸上的文件斜眼看他,阴阳怪气:“居然有人用工作以外的内容给你打电话?谁啊?”
宋星澜没理他,放下手机继续敲键盘。
许怀然都习惯了,无视他的冷漠,又问:“你今晚不回去?有这么忙吗?”
“跟你无关。”
“我知道跟我无关,我就好奇问问而已。”许怀然躺久了不舒服,鲤鱼打挺坐起来,扯了扯领带:“你不说你猫找到了吗?今早还恋恋不舍的,怎么下午就不管人家死活了。”
“雇人投喂了。”宋星澜答道,写邮件的速度却慢了下来。
他的记忆不会出错,只是不知道她的口味变了没有。
虽然某人从前说过自己特别长情,喜欢的东西可以喜欢一辈子,绝对不会腻。可是时间都没来得及到达的地方,谁又能够保证呢?
何况她从前也曾经信誓旦旦说过,会一直一直的喜欢他的,现在还不是......
“我很喜欢我的猫。”
他忽然冒出这么一句,没头没尾的,听得许怀然摸不着头脑:“我知道啊,毕竟教猫认房间这种事,也只有猫奴做得出来。”
星澜又说:“可是她跑丢之前挠过我。”
很用力的那种挠,留下的疤痕又长又深,无论他用什么办法都没法让它愈合,只能放任不管,等着它流血化脓,自己疼到麻木。
“这有什么?”许怀然翻了个白眼,献上自己浅薄理解的安慰:“养猫的,你看有几个没被挠过?难不成你因为被挠了一下,就对你的猫又爱又恨了?”
宋星澜睫毛颤了颤,垂眼没说话。
许怀然看他不对劲的样子,心头升起一股怪异的情绪,却又想不出个所以然。
干嘛啊,现在的人养个猫都这么深沉?
伤脑筋地组织着语言试图宽慰一下这位深沉的猫奴:“动物而已,你别跟它计较太多,要实在生气,你也挠回去,挠完了就算两清,你也可以心无旁骛继续喜欢它了。”
挠回去?
宋星澜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在眸光彻底黯下之前阖上了眼,手心贴上冷冰冰的桌面。
“算了吧。”
以牙还牙,他也舍不得。
而且,他的猫好像已经变得没那么喜欢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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