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0章 七 《执子之手,将子拖走》

很多很多年后,有人问我,嫁予他,你是否后悔过。

我只是笑着摇首:不悔。

还是有人会在偶然间问起:“嫁给他你真的不后悔么?”

我仍是笑着,挽挽鬓边的银丝,笑道:“当然不悔!”

是的,在很多人的眼里,他给不了我曾经拥有过的地位,财富,甚至是完美无缺的爱情。

不明就理的人会嘲笑他纯洁而明媚的眼神,会惊讶于他俊秀无双的容颜,却会暗地里啘叹他如雪的银丝。

不管任何人的眼里,曾经定格过生命的他怎么也像是我的弟弟,而不是情人。

况且,他怎么可能有那么明媚而温柔的眼神。

那双眼睛像是大海,包容我的一切,包容天下。

我和他,很想要像他父亲当年一样与知已好友一起游历,走遍他想去的万水千山,却不能够。

只能和他守着宁静而平淡的幸福。

有人说我像九天翱游的彩凤,是他的存在束缚我的羽翼,也有人说他是温室中的花朵,经不起风雨,只能让我陪着他在这里老去。

其实不然,只有我知道他给了我岂止是天空海阔,他给我的是全世界,是我的心。

没有他,是不完整的我,没有他,我的生命也如同虚空。

不是他依附着我,而是我依附着他而存在。

他是树,我便是女萝。

所以认识我了解我们的人,都不会把他错当做我的弟弟,只会觉得我们是这世上最为般配的一对情人。

看到他静静的立在花树之下,抬起头,银丝随风拂动,风吹落的桂花似金子落在他衣襟之上,连衣襟也染满了桂子的香气,他看来就像要乘风而去一般,让我恍惚间想起幼年的往事。

我们的初逢并没有小说里那样的浪漫,简简单单的如同一支小曲,一朵玫瑰。

彼时的我还是不谙世事,只会狂喜的抱着他又哭又笑,引来他身后尾巴一般的兄弟不耐烦的念叨声,然后得知他不是我梦想里以为的姐姐,而是哥哥。

对,按年龄来说,或者说是出生的月份来分,我小他几月,与他的表弟几乎是同一天,所以他是兄长。

但我们成长的岁月却是那么的亲厚无间,我们三个人一起慢慢长大,那时我以为我们会一直一直在一起。

是孩子就得长大。

我们长大的那一天来的突然。

那是最平常不过的一次野炊。

因为份数尾巴的表弟的鬼主意,我们冒险上到了百老崖上,去收集所谓的天葵花种子。

百老崖有个传说,那里住着凶猛的翼龙,所以并没人敢去攀爬。时间久了,就成了传说,于是也唬不住日渐长大的孩子。

他的惊呼和我的惊呼,表弟的惊呼声合在一起,绝对是非常壮观的三重奏。

当我们反应过来时,他已经身受重伤,近乎昏迷,却不忘记安抚我和表弟的情绪,并且用他生而就具有的本领召唤了护卫。

伤很重,几乎要夺了他的性命,也给本来就堪称完美的身子留下了永不磨灭的伤痕。

他养伤的那段日子虽然痛苦却也甘美。

因为我们一夕长大,突然就明白了世间的情爱。

他看我的眼神仍然执着,却带着温暖的明媚,笑着,像是最柔和的一缕春阳;他的表弟也一夕长大,只是总是像三脚猫一样在我们中间跳来跳去的不肯安份。

我从不回避他的目光,从来都不肯。

因为我觉得看着他的眼睛就是看着世界上最美丽最耀眼的宝石。

那个光芒让我不能回避。

我从不知道在他眼里的我像是什么,只到有一天,他微笑着,俏皮极了的送我首饰,我知道我是特别的,也是唯一的。

他绝对不会对着别的女孩子笑得这样邪魅,也不会对着别的女孩子露出捉弄的神色,更不会亲手为她们做任何一件小小的饰物,亦不会因为她们的哀求而施舍给她们他不能给的感情。

人前的他端正大方,风度翩翩,容貌俊秀,眼神明澈,处事干练而冷静,只有在我和表弟的面前才会露出孩子气的模样,我喜欢。非常喜欢。

为他披上一件淡青色的外套,他回过头来对着我笑,仍是那三分的宠溺三分的捉挟三分的温暖,带着那一分的邪魅。

这样的笑容只我一个人能见到,他的邪魅的笑颜也只在我眼底展现。

我喜欢他,喜欢的心都痛彻,我爱着他,一生不舍分离。

天葵花的花语在我们族中是永恒,日光兰则是我爱你。

我不要一世的繁华,也不要无双的美貌,更不要别人的同情和怜悯,我只要守着他,一生一世。

他笑着突然开口:“我想到了一句话,正好合宜。”

他的声音微带着些许沙哑,和从前的声音略有不同,但仍然细细的像是碾过心尖的触动我的灵魂。

我看着他,映在他眼睛里的我也是一派天真的模样。

和他在一起,我便又是当年无忧无虑,没心没肺的那个小女子。

他说:“执子之手,”一边轻轻的将我的手握得更紧些。

我笑了,在他眼里笑面如花:“将子拖走!”

一边说着,我一边拖了他走,一边无视他的反对,说道:“不拖走可不行,我得当心风把你卷走了,回头还得去找……”

风声中传来他轻轻的笑声,和从前一样带着宠溺的笑声。

他对于我,总是无奈的。

是的,我很幸福,每一天都这样幸福。

今天是我们执手之后的第一个中秋月圆,所以注定会有诸人来扰,我可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所以待客还得靠他。

我依着他,拖着他,拉着他去我们的小厨房,然后如愿的听到他低低的沉吟和无法掩饰的呻吟。

是的,我将厨房里今日的一应用具菜品素食全都备齐了,只差他动手烹调。

他苦笑着,拥了我走近那给我切得乱七八糟堆在一起的山笋,笑道:“这个要给谁吃?是要做杂碎么?”

我怒道:“你几时见过大小姐自己动手做饭的!”

是的,这一年来都是他下厨房,做我最爱的点心和小吃。

是他宠坏了我,再吃不习惯假手旁人的菜品,便只能委屈了他做我的专厨。

一手执刀,一手执笋,他的眼神又一次变得专注而明亮,他在教我,是的,他不厌其烦的次次教我,怕的是万一哪一天他突然不在了,我这给他养刁了的胃口可如何是好。

但我不肯学,我不要学,我只吃他做的,一辈子。

所以,我偷偷在月下许愿:“执子之手,将子拖走,予我一世,伴君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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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玫瑰
连载中露晓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