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不用挣扎,内行人只要大体扫上一眼,就能判断出问题。
但李佚笙依然循规蹈矩,准备继续按照标准流程往下做。
所以,她先用薄层色谱板大概看了一下反应和产物点,又去进样液相质谱打出离子检测。
在以上种种数据查询无果后。
李佚笙才终于如实地在实验本中写下了“实验失败”四个字。
想了想,李佚笙还是不死心,再一次把样品取出来打算抽干纯化。
虽说事已至此,她内心仍然抱着一丝侥幸。不是说所有的成功都来自于偶然吗?万一呢……
但可能正如季繁那个乌鸦嘴说的。
今天不是个做实验的好日子。
李佚笙刚拉过一个铁架台准备固定,结果手一滑,瓶子就应声落地。
玻璃渣碎得到处都是,瓶内乌黑浑浊的液体更是溅了一地。幸好有实验服挡着,纯白长裙才没有因此而遭殃。
李佚笙闭了闭眼,认命般叹气,推门出去。
两分钟后,她从走廊卫生间里拿了扫帚和抹布回来清理“现场”。
这已经是不知道第多少次实验失败了。
如果说一开始李佚笙还会为此而感到伤心,那么她此刻的心情绝对可以说是,达到了绝无仅有的麻木与平静。
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天才……
至少她李佚笙就不是。
之前小镇做题家冲上热搜,休息室内的几个同学也曾就此展开过讨论。
当时,李佚笙安静听着同门在旁边吐槽,说什么寒门难出贵子,无奈地挂上一抹苦笑。
但所幸,她也没想过凭学历跨越阶级,只是希望把不多的一点希望攥在自己手里,仅此而已。
况且,新药从合成到上市哪有那么容易,不谈金钱成本,单就是其中耗费的大量时间,也不是说着玩的。
而李佚笙入学后接手的课题,就是抗小儿脑萎缩药的合成研发。
都说医者不自医,可她偏要和病魔搏一搏。
李佚笙收拾完,简单复盘了一下,便闷头开始探索新的实验路线。
这期间,她又等了等仪器预约,来来回回折腾了好几遭。等忙完这些,再看向墙上钟表时,指针正正好好指到了六点的位置。
外面的雨似乎停了。
李佚笙脱下实验服叠放在椅子上,将口罩和手套丢进医疗垃圾箱,走出实验室。
等电梯的时候,她在包里翻了翻,掏出手机。
屏幕刚被点亮,季繁的消息就立即涌了出来。
电梯门开,李佚笙快步走进去,发了条语音问她:“在哪儿?”
-
季繁让李佚笙在学校大门口等会儿。
北辰大学没有晚课,这会正是夜生活的开始。
门口陆陆续续地有人出来,年轻的男孩们成群结伴地从保安亭经过。
余光瞥见不远处梧桐树旁站着的李佚笙,他们均不由得顿住了脚步,一步三回头地看。
等李佚笙察觉视线抬眸望去时,几个男孩又慌忙地低下头,无一例外都悄悄红了脸。
当然,其中也不乏会有个别胆大的,明目张胆走到她面前问,能不能加个微信。
李佚笙摇摇头,只温声说了声抱歉。男孩摸了摸鼻头讪讪离去。
又过了好一阵子,她站得有些累了,正准备去保安亭歇会儿。
结果刚提步就听见有人喊她的名字。
季繁冲过来抱住她,语气殷勤道:“哎呀,等久了吧。”
李佚笙淡淡说了句没事。
见她似乎没什么兴致,季繁上前揽住她,赶紧活跃气氛:“别不开心了,姐妹带你去吃好的,海鲜面怎么样?”
“都行。”李佚笙语气恹恹。
两人并肩往地铁口走,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北辰大学的主校区坐落在A市的正中央,是异常繁华的地段。
已近夜幕,街边的霓虹灯被全部打亮,显得糜烂又绚丽,这是只属于夜晚的热闹。
大概走了两百米,季繁实在是没有话说了。
可是旁边这人看起来照旧蔫巴巴的,垂着脑袋也不知道在神游什么。
季繁犹豫两秒,视线不由自主地往四周扫过一圈,在看清某一点时,忽而眼睛一亮。
立马拽着她往那边走。
李佚笙有些莫名:“不是说去吃饭?”
季繁:“你饿吗?”
“……”李佚笙动了动唇,刚要说话。
季繁又道:“诶,你看那边是不是要演出啊?”
李佚笙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
前面人有点多,都集中堵在了地铁站旁边的那片草地上,而且还十分自觉地围成了一个半圈。
两人站在最外面,实话说,根本看不见里圈的情况,只能靠听觉分辨出音响调试的清晰噪声。
李佚笙凑到季繁耳边:“太吵了,我们走吧。”
季繁喊着回应她:“好。”
话音刚落,燥烈的音乐便随着一道刺耳的鸣声戛然而止。
与此同时,猝然宁静的气氛中,一阵凌乱脚步声响起。
听见前方人群激动的尖叫声,李佚笙不明所以地转身。
地铁口,有群人正在拾阶而上。
之后,当那些挎着包的非主流少年与她们擦肩而过时。
李佚笙一眼就看到了他们中间簇拥着的男人。
那人简单穿了件黑色夹克外衫,身姿高大挺拔,侧脸的轮廓凌厉,如刀削斧刻。
他的气质矜贵散漫,在人群中显得格外亮眼突出,俊朗风姿难掩。
似乎要去听旁边人说话,男人微微弯了身子。
额前的碎发刚好遮住了他漂亮的眉眼。
天色渐暗,路边街灯亮起,昏黄灯光洒下,竟衬得他整个人莫名柔和。
男人薄唇微勾,跟着人群挪动,却在路过她们面前的时候脚步一顿,淡淡侧身望了过来。
他眼神里并没有什么温度,完全就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
李佚笙垂眸,放在身侧的手指不自觉地蜷缩。
不远处,有人朝这边喊了声,男人收回视线,再次提步。
“诶,这不是谢久辞吗?”季繁嘴角抽了抽,看向旁边人,语调上扬:“真是冤家聚头啊……”
李佚笙眼睫微颤。
“但他不是出国了吗…前段时间还听高中同学说他在德国访学来着…”
季繁自言自语说着。
恰好此时追在末尾的一个年轻吉他手路过。
可能是跑得太过着急的缘故,他没注意,身后背着的包链不小心划蹭到李佚笙的手,金属拉链随之在她的手背上划出了一条不浅不深的血痕。
季繁惊呼一声。
人群喧嚣,季繁的声音很快被淹没。
只有那个黄头发的吉他手被吓了一跳,等他再看清李佚笙的伤口时,脸色更是一瞬间变得煞白。
李佚笙疼得轻嘶一声。
她冷静从包里掏出纸巾擦去渗出的血珠,冲季繁扯了扯嘴角:“没事,不用担心。”
然后李佚笙转身面向吉他手,张了张口,正准备说话。
她抬眼,却意外撞进一双漆黑眼眸。
那道目光急切且焦灼。
里面含着她看不懂的情绪。
李佚笙顿时感到头皮发麻,她随意朝面前的人摆了摆手后,拉着季繁就准备走。
却被一道清润的男声喊住。
“等一下——”
初夏的街头,因刚下了一场雨的缘故,空气里还泛着极浅的青草香。
喧闹的人群突然安静下来,让一切微弱的声音逐渐放大,比如男人踱步过来溅起的水花。
亦比如,
此刻李佚笙慌乱不安的心跳。
★写在第一章的碎碎念
1.
《雾雨中》是我写的第一本小说。
文笔或好或坏,时好时坏,一直说要改。
但遗憾三次学业生活实在忙碌,没能空出时间,于是就想等假期再说。
写成这样,已是24年的我尽力。
不可否认的是,这篇文的创作初心,包括后续结局设定这些都有当时申签模板的影响在。
当然,这也是我一直不满意,却无从下手的原因。
回归主题,其实想澄清一件事。
喜欢这件事呢。
本质很莫名其妙,也许就是你某一天遇见一个人。
他只是冲你笑了一下,不多,就那一下。
你的心就先一步做了降兵。
然而,现实骨感。
或许这份心动,止步于很多不可言说的苦衷。
也可能,渐渐消磨于往后岁月,
更有甚者,落成一地鸡毛。
喜欢没什么了不起。
爱下去,才是硬道理。
我一直相信,爱能让人长出血肉。
这个忙忙碌碌的世界上,
一定会有人,爱你如生命。
人人爱光明。
可小谢和笙宝,却在深渊。
亲人、朋友和伴侣,组成了他们爱的全部。
老生常谈一件事,人设不完美,大家看文图个乐子。
可以骂作者文笔差劲,思想庸俗,但请别骂他们。
我一直想表达的观点是——
“去做自己,有人爱你。”
2.
关于时间线,因为最初构想是春夏秋冬四本系列文。
所以选择在夏秋两本采用高中时期交织插叙的写法,不细究的话,看起来可能有点乱。
重逢后的时间线主要是由初夏到夏末,也就是笙宝研究生阶段的春季学期。
之后修文,大概率会侧重将回忆按时间顺序整理描述。
(可能会大改整个事件)
到时候,当两个故事也好,一个故事也罢。
我觉得结果无可厚非,天有道,自不会让有情人分离。
总之,夏天就是要痛快去爱。
3.
感谢大家厚爱。
我一直觉得自己很幸运遇到你们。
写文是我枯燥研究生生涯里的亮色。
我真的很享受这种感觉。
感恩,相遇。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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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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