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后冲了个冷水澡,刚刚吵架难免有点上头,冷静下来,我才有心细细审视剖析我刚刚的冲动。
首先,自从懂事以来,我活得谨言慎行,因为在乡土中国的熟人社会里,撕破脸虽然一时痛快,可后患无穷。我不想给自己惹上麻烦,也不愿给周围的人造成麻烦,于是对傻比的态度就是能忍则忍。可是,现在休学来到陌生城市,除了房东没有人认识我,我自然不必关心复杂的人际关系后患,舒服地活在当下,然后半年后悄无声息地自在离去,倒也活得轻松快意。
其次,虽然我的父母不至于如此极端,但中学的我野心勃勃,不甘于小城市的平庸生活,可小城市教育稀缺,想要出人头地,唯有高考这个独木桥可闯。可是我明白自己不是天才,于是与应试教育签订魔鬼契约的代价,就是被洗脑的接受“只要学不死,就往死里学。”因此,其实刚刚对那个超雄父亲“吃苦论”的嘲讽,也是我对几年前的自己的回望。
可……上了大学我才知道,这种畜生的培养方式行得通应试教育,却始终培养不出真正的人。想到这里,大脑的自我保护机制阻止了我进一步回忆,我欣然接受这种阻止。
因此,或许是英雄主义作祟,我想在一棵树成材前夜试图拨正他的走向,告诉他其实你应该拥有更灿烂的青春。我不知道这种蚍蜉撼树能否动摇前十七年他家长给他灌输的思想,但或许,我也只是想徒劳地抱抱几年前的自己。
深夜总是情感泛滥,我允许自己感情出走一会儿,但该干活还是得干。刚才这一番折腾,虽然折磨人,却也让我的思想在泡了几天霉屋子后活了过来。我紧赶慢赶,键盘都快敲冒烟了,终于在死线前给编辑发去了还算满意的文稿。
伸了个懒腰,我望着这狭小的屋子,幻视起监狱了,换了个地方坐牢,这也太辜负我休学的决定了,于是我决定这几天多写点,然后去附近玩儿两天——当初选择在这里定居,也是看附近景色不错,很养灵感。于是,抓住夏天的尾巴出游,就当放逐思想漫山遍野地跑一趟。
这几天每到晚上,约莫是附近高中放学后,隔壁屋还是时不时会传来那位父亲喋喋不休地说教,老房子隔音差,我备受其扰,只得把音乐声音再调大些
因为忙于写稿,且本身也不是个爱凑热闹、或者英雄主义泛滥的人,于是没再去对线那个父亲。不过值得一提的是,那位父亲说的车轱辘话比以前少很多,大概也是品出了其中些许无理;而且声量也比之前小很多。偶尔过分的时候,那家母亲也会来阻止他爹。
我本还欣慰事情在慢慢变好,但我深知成见这个东西有多么根深蒂固,面对这看似积极的好转,我总有些许惴惴不安。
于是,事情爆发在高中月考出成绩那天,也就是周五。晚上,我到楼下便利店准备买些周末出去玩的零食,听到对面货架两个高中生聊天:
“听说了吗?这次年级第一居然不是季凌风,这是第一次吧。”
“哎,季神偶尔发挥失常,人之常情嘛。况且人家不还是很厉害,第二还是第三来着?”
“话虽这么说,不过我听说他父母对他要求高得很,上次学校响应市里检查,千载难逢地办了个非学习的活动,要求全员参与,你说这也总算给我们在学习压力中喘口气了嘛。可是第二天,季凌风父亲就闹到学校来了,说影响他儿子学习,我路过办公室刚好看见,季凌风冲进去先给老师们道歉,然后想把他父亲拉回去,结果他父亲反手就是一巴掌,要不是好几个老师动作快拦着,季凌风脸上就要留痕了。”
“啊?季神家里这么恐怖?天呐,那这回他不得被他爸骂死。”
“谁知道呢,不过我觉得季凌风他爹真的挺过分的,我妈虽然也天天念叨我学习学习学习,不过也从来没对我动过手……”
那两个女生选好了心仪的东西,渐行渐远。我缓过神来,看来今晚又是一场腥风血雨,可惜连写了好几天稿的我已筋疲力尽,无心再和超雄男大战一场。
为了避免上次一样嘴比脑子快的“见义勇为”,我走到离住宅更远的大榕树下纳凉,听着蝉鸣最后的绝唱,打算休息一会,等他们吵完了再回去。
期间,编辑给我发短信,说那几篇稿子质量都不错,给我多结了些稿费,还祝我玩得开心。我便懒得想隔壁的糟心事,开始研究起明天去哪儿玩。
终于敲定了周末的行程,我想隔壁差不多也该吵完了,没吵完我也要戴耳塞睡了。于是,我起身往回走。
老式住宅就是不好,楼道里的灯早就坏了,也没人愿意主动修。其实我是有点怕黑的,只能打着手电筒左顾右盼的上楼。
接着,一转角看到家门前楼梯上坐了个人,我真吓了一大跳,没站稳地向后倾。
可那人反应出奇的快,迅速地起身往前拉住了我,动作快得仿佛他一直盯着这个楼梯转角看似的。
我站稳了,抬起头看他,是季凌风。今日他的眼神与那天最后一眼截然不同,好像一只湿漉漉的小狗,毫无攻击性、却极容易激起人的保护欲,仿佛那天他的凝视只是我的错觉。
我还没来得及开口,他便直直地盯着我,问:“姐姐,我现在无家可归了,你可以收留我一晚上吗?”
我料到今晚他不会好过,可没想到他父亲居然因为他没考第一就把他扫地出门,看来此爹过分程度比起传闻只有更甚。
“我收留你,你的父亲不会介意吗?”虽然眼前这男孩高我一个头,却终究比我小几岁,况且他那人畜无害的受伤表情,似乎并没有成年雄壮男性那种扑面而来的压迫感和攻击性,让我生理性没有产生远离的冲动。因此,我不忍心看这样一个可怜的孩子流落街头,可防人之心不可无,如果我收留了他孩子,不知道他父亲会不会以此为由讹我。
“他叫我滚,这个家不欢迎废物。”他冷冷的回应我,表情看上去似乎更受伤了,好像掀开自己的伤疤血淋淋得让我看。
于是我如他所愿的心软了。“那你进来吧”
选择第一人称是因为有限视角有它独特的魅力:想象空间与拉长周期的感动。
以主体视角适当留白,留下无限遐想与猜测的空间,交给每一个读者以无限想象。
而随着时间推移渐渐从蛛丝马迹中推敲出真相,这种感动就会因为记忆里感情和细节的回溯而无限拉长,相比全知视角即刻便揭开暗线、会有一种意料之中的惊喜。
eg.本篇结合第四章会更好味。或者现在有人能猜出小季这次用了什么小手段吗?^^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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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二章 荫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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