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陵县

春分已过,细小水流自屋檐淌下,滴滴答答,已在泥地上敲出许多个小小的坑来。积雪虽已悄然融化,但气温还没有转变太多,衣物还是不能减薄。

北方的春季向来反复无常,今日积雪融化,明日说不准又再度吹起冷风,在檐上冻出一排冰溜子来。

桓喜手撑在窗边,打了个哈欠,百无聊赖地夹了一筷子糟萝卜,放进碗里,又打了个嗝儿。

她与端木芷已同行了十余天,二人自深州霜露镇来到这德州陵县的县城,其间有时步行有时乘马,一路上大体是往东南来。深州与德州离得近,气温比之在霜露镇时没有太多变化,一路的雪景虽然有番风味,但是桓喜犯了嘴馋,提议在此歇歇脚,待上几天,再规划一下接下来去哪儿。

端木芷自然没什么意见。

谁知他们刚至此地,桓喜竟着了道儿,钱袋被人摸了。

倘若只是如此,还不算什么,但坏就坏在,他们已经在酒楼之中点好了菜,吃得已差不多了,准备结账时,方才发现。彼时,桓喜尴尬,只能干笑两声,让已走过来的跑堂伙计再填些菜上来——晨山此人走时一分钱也没给端木芷留下,他们二人身上都没钱结账。

于是端木芷出去找回桓喜的钱袋,桓喜留在酒楼之中,慢慢地继续吃着,好不教人发现她是没钱结账。

纵使桓喜食量很大,可却也当真吃不下了。

她嘴里腻味,想喝口水,又不敢喝,整个人都蔫儿了下去,筷子戳戳夹夹,勉强又吃了一口。跑堂伙计应也看出了些许端倪,时不时从旁走过,又总斜眼瞧着她,一副怕她吃了霸王餐跑路的模样。

这也算合理,但桓喜瞧着闹心。她向来是不差钱的主儿,因而走路时未怎么注意钱袋,竟等到要用时方才发觉——未免丢人。

她正叹了口气,忽然有一人招呼也不打,一屁股坐在她对面的凳子上。桓喜猛地抬头一瞧,竟然是郑甫文。

郑甫文手里拿着一双青玉筷子,正毫不客气地叨了几筷子菜,半句话还没说,就默默地吃了起来。

桓喜目露惊奇,看他吃了一会儿,方才开口问道:“郑兄,你怎么也来了这儿?真是巧啊。”

她在巧字上加了重音,郑甫文又吃了两口,放下筷子,才道:“别误会,我来得比你们要早。在刘家门口跟你们分道扬镳之后,我就动身离了霜露镇……所以其实是我该问你,你们怎么跑来这里,又被人把钱袋摸走的?”

郑甫文话说得懒懒散散,又提到了憋屈事儿,桓喜表情一下子垮了,将事情与郑甫文说了一通,直接把他逗乐了。他轻咳了两声,又道:“没事,放心,这一桌菜我既然吃了,由我来付钱也无妨。”

说着,他挥手招来跑堂伙计,立时就将账结了。桓喜松了口气,终于咕咚咕咚给自己灌下几口水,垂头抱拳,万分浮夸:“帮大忙了。郑兄,大恩不言谢!等找回钱袋,我再还你。”

郑甫文不配合她的演出,说话直截了当:“嗐,还什么,郑家不差钱。再者,我本来就是有事,才特地来找你们的。”

虽然见到郑甫文时,桓喜就差不多猜出对方是抱着目的前来,但他摊牌得太快,依然令桓喜一愣,随后才道:“杀人放火不干,郑兄,什么事?”

“一点点小事。”郑甫文眯眼笑道,“是这样,在霜露镇时,刘大夫人曾让我帮忙在姜森家找些东西,我为了省事,顶了一个教书先生的名头过去。谁知他们还真本招了个书生来教姜江念书,名头被我顶了,所以被护院当骗子撵了出去……现在这位书生,就在这座城里。”

“哇。郑兄,你真缺德。”桓喜诚心诚意地感慨,“所以,你要找我帮忙的事,是跟这位书生有关系?”

“是啊,人家活计一不小心被我顶了——虽然现在来看,这并非件坏事。但是总归不太好,所以,我发现他就住在这座城时,稍微跟了他两日,调查了一下。”郑甫文点点头。

桓喜认真地跟着点头:“有点缺德,也有点变态。”

郑甫文不对她的打岔搭茬,继续道:“——然后我发现,这位书生实际怀才不遇已久,他家以前也算书香门第,即便家道中落却也算是殷实,不过这些不太重要。主要是,我发现他喜欢一个女人——但是,这个女人近日就要出嫁了。”

“你该不会,是想让我带他俩私奔吧。”桓喜眼睛一亮,居然有些跃跃欲试。

郑甫文一愣:“不是,虽然他们郎有情妾有意,但我本来只是想说,让你劝动这位书生对他喜欢的女人剖明心意……不过如果他们决定私奔,好像也非不可。”

书生名为潘椿,近来常在城北桥边饮酒作诗。

郑甫文似乎还有旁的事情,没交代几句,便匆匆走了。桓喜起了些好奇,旁敲侧击问了几句,被搪塞过去,只知道他的事端不在城中,今日又见到桓喜与端木芷入城,因而才突发奇想将书生的事说给她听。

桓喜坐在座位上,打算先消消食也等等端木芷,没多大一会儿,端木芷便也回来了。

他将钱袋交给桓喜,又额外放了两块糕点在桌上。这东西是此地特产,甜得很,端木芷路上听到叫卖,又在路上已知桓喜喜欢甜食,便顺手将之买来。

但现在桓喜实在是吃不下东西,只好将糕点与钱袋都先收好,再将方才的事与端木芷说了一通。紧接着,她又问端木芷:“说起来,钱袋是怎么找回来的?是不是如我所说,是进城时跟我们擦肩而过的小娃子拿的?”

“嗯,找到时,他们还没将钱袋打开,东西应该没少。被我揍了一顿才将其交出,嘴上说不敢再干,却约还是要偷的。”端木芷从怀中取出一把扇子,“回来时见到有人卖扇子,花了二十文。”

这把扇子做工还算结实,但扇面是空白的,是个半成品,约是只值一半的价钱。桓喜看了两眼,觉得平时用来扇风还算可以,干别的却不一定行,便问:“能行吗?看着也没特别结实,容易打折吧。”

“约能用个十招左右。”端木芷稍微估计了一下,如实道。

“也成,大不了一会儿去多买几把,或者整个好的!”桓喜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舒展舒展筋骨,“好啦,既然别人都把饭钱给结了,要求帮忙的事又不过分,也该干活喽。”

城北的河流宽长,从整个城镇之间流过,因而桥也不止一座。但是有桥又有酒卖的地方,却只有一处,因而,桓喜与端木芷没费什么力气,就找到了潘椿。

就如郑甫文所言,潘椿一身皂袍之上污迹已有些明显,显然有些时日没有换洗,头发也并未束起,散乱地披散在肩上,正靠着石桥饮酒。

他是在用碗喝酒,反正身后就是一处酒肆,喝完静待片刻便去再填,填完就又回到石桥边,看着尚未完全解冻的河面,默默地继续喝酒。这副模样,岂止颓唐二字能够形容,与端木芷先前在霜露镇见过他时,几乎没有半点相似。

潘椿只是个书生,又是一副灰心丧意的模样,桓喜与端木芷干脆也没藏着身形,站得不远不近,正大光明地看。

没一会儿,潘椿将一碗酒喝完,呆呆坐了半晌,又起身去酒肆,却非填酒,而是结账。可他在身上找了半天,有些惊惶,竟是钱袋不见了。

他已经在这儿喝了几天,酒肆老板跟他也算是相识了,见他实在找不出钱袋,又连连道歉,便给他个台阶:“这样,呃,我听别人说,你是不是个书生来着?给俺写首诗吧,就不要酒钱了。”

书生怔了一会儿,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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