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娴儿想吃啥,娘请你。”梁素华现在是兜里有钱的人,瞧这话说得那叫一个财大气粗。
丁娴掩嘴笑,她也不是不懂事的小屁孩,虽说这生意顺利完成是有一笔可观的钱财,可这也是梁素华付出心血得来的,她可不愿把钱浪费在吃上面,梁素华有这心意她心领了。
“咱们随意点能填饱肚子就成,”丁娴挽着梁素华的手臂说,“再说了文川又不在,就咱俩吃大餐也没意思。”
梁素华哪里不清楚丁娴这是找借口给自己省钱,她想了想,突然双眸一亮:“娘带你去吃云吞。”
梁素华领着丁娴拐进一个小巷子,那里有个小摊贩,一张长桌,桌上摆着用大盘子装着的肉馅和一叠叠四四方方的云吞皮,桌子旁边是两个圆柱体的火炉,每个炉子上都放着一个冒着热气的大锅,当锅盖被打开,随着老板娘用漏勺舀起锅内云吞的动作散发出阵阵勾人的香气。
旁边靠墙的位置摆放着五张矮桌,每张桌子配了四张小板凳,别看这环境极其接地气,这饭点的时间生意那是相当的好。
这不,她们到的时候可是全坐满了人,她们的前面也已经排着几个人在等,不多时连她们的身后也陆陆续续有人在排队。
好一个酒香不怕巷子深。
好在云吞这玩意儿吃得快,翻台率高,不一会就轮到她们落座。一张桌子可以坐四个人,与她们拼桌的是一对婆孙。
“两碗鸡汤云吞。”梁素华点好云吞就先付了钱,这是老板娘的规矩,以防有人跑单。
等云吞的时候丁娴好奇的看,老板负责包云吞,只见他左手云吞皮,右手一根筷子,筷子拨了肉馅放在云吞皮上一卷,左手一捏,一个云吞就包好了,整套动作行云流水,加上老板娴熟的手速,竟然很有观赏性;老板娘则负责煮云吞、端云吞、收钱和收拾碗勺。
他们两人皆是中年的年纪,身体健朗、手脚麻利、态度和蔼,加上每碗云吞的价钱适宜,生意那是相当的好。
尽管是简陋的路边摊,但也不乏穿着讲究看着就是有钱人家亦或是家庭条件不错的客人,这摊子连个招牌都没有,做的都是回头客的生意。
“娘,你是怎么发现这家店的呀?”丁娴好奇。
“这还是你爹发现的,”梁素华笑,“别看你爹是个教书的,他可不是书呆子,他第一次带我来这家云吞店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呀,想想这家店也是家老店了,一转眼也十几年了。”顿了顿,她似乎陷入那段甜蜜幸福的回忆里,“那时候我们穷,你爹又想带我去吃好吃的,摸了摸兜里的铜板,路过那些酒家的时候我们是连瞧都不敢多瞧一眼,又走了两条街,我们是被云吞的香气给引到这条巷子的。我记得当时我们就要了一碗云吞,你一个我一个的吃,可是你想一碗云吞能有几个,他舍不得吃我也舍不得,最后还是你娘我谎称吃饱了你爹才把剩下的吃完,结果呢,你爹那个憨憨竟然连口汤也没给我留,把我给气得还不好意思说他的不是。”
听着听着丁娴也不由得跟着笑起来,眼前似乎浮现出一对热恋男女的甜蜜日常。
此刻梁素华能坦然的聊起过去谈起丁明书也表示她是真的放下了,她这人一向看得开,与丁明书私奔,放弃有钱人家的小姐不做,在她看来都是最好的安排,是没有了大富大贵但也不用被家里安排嫁给自己不爱的男人,尽管生活清贫但她拥有自己的爱人,丁明书走后她还有一双听话懂事的宝贝儿女,这是她的命,她认。
总说人不疯狂枉少年,她疯狂过,爱过,有可以回忆的资本,足矣。
就在这时,老板娘把云吞端上桌,梁素华让丁娴赶紧尝尝味道。
丁娴也不是那种会安慰人的心思细腻的女人,赶紧听话的拿起勺子。
仅仅一口热汤丁娴就被圈粉了,浓郁的鸡汤加上胡椒的辛辣让人越喝越上头,吃一口云吞,皮薄馅多,肉馅的味道有层次又恰到好处,口口都是肉,用料实在,味道好极了,不枉是一家经营了十几年依旧生意爆棚的老店。
“娘,”丁娴舔了舔嘴角的汤汁,“这云吞太好吃了,下次咱们带上文川吧。”
瞧她真是一个好姐姐,有好吃的也不忘弟弟。
“嗯呐,”梁素华笑眯眯的,故作遗憾的说,“你弟就是个没口福的,原本想着让他今天一起跟来,结果臭小子愣是不愿意,瞧,错过了吧,活该他没有云吞吃。”
丁文川这年纪的男孩子有种致命的倔强,他们莫名其妙的自尊心不允许自己跟女人们混在一起,更别说她们今天要去的还是绣品店,都是女人家家的玩意儿,他小小男子汉怎会允许自己跟着去,会被大勇跟福生笑话的。
吃饱后梁素华与丁娴也没急着回家,难得出门一次,两人好好的逛逛街。
这村子和镇上就是不一样,午觉时间村里极少有人走动,镇上可不,该热闹的照样热闹。
从小丁娴就对冰糖葫芦这玩意儿不感兴趣,可看见梁素华眼巴巴的盯着冰糖葫芦的摊子走不动,便体贴的开口买一串,梁素华喜滋滋的付了钱,把手上那串冰糖葫芦递给丁娴,丁娴没有接,而是把头凑过去咬了一颗,酸酸甜甜的还行,吃了一颗丁娴就不吃了,示意剩下的全是梁素华的,梁素华就等着呢,咬一颗,一入口就被酸得眯了眼睛。
看梁素华难得少女的模样,丁娴惊觉她这便宜娘亲其实也是个年轻人。
这时代的女子结婚早生娃早,别看梁素华是两个孩子的娘,大女儿也满了十六岁,可其实她的年纪四十都不到。
在丁娴上辈子的时代,奔三的女人被戏称为中年少女,而她自己死掉的那年也不过三十岁,一个没谈过恋爱没结婚生娃的三十岁女人。
这么一算,丁娴觉得自己真是吃了大亏,被梁素华占尽了便宜,明明大家做姐妹的年纪愣是做了人家的女儿。
顿时间嘴里的冰糖葫芦越来越酸,酸,那个酸!
走走停停,两人停在一个卖小首饰的摊子前,梁素华爱不释手的摸摸这个摸摸那个,时不时就问丁娴好不好看,想不想买。
丁娴还真不想买,这可不是为了省钱而是压根就没兴趣,先不说摊子上都是些不值钱的玩意儿,就说在那个破村子就那点人打扮了给谁看?肖恒吗?她可不认为肖恒是那种只看脸的无内涵男人。
在摊主老板已经无法掩饰的白眼下,丁娴总算是把梁素华给劝走,这女人身上就不该有闲钱,这不,兜里一有钱就控制不住购物欲。
“你说你一个年轻姑娘怎么就对打扮一点兴趣没有呢?”梁素华数落自己的闺女,想当年她还是梁家大小姐的时候,哪天不是兴致勃勃的装扮自己。
“我打扮给谁看?”丁娴似笑非笑的反问。
梁素华张了张嘴,想说出个人来反驳,可想了半响竟然愣是说不出一个人来,只得悻悻的撇嘴。
首饰买不成,两人决定买猪肉。
卖猪肉的正是王大勇他爹王屠夫,大家都是村里人,知道自己的儿子现在每天都到丁家读书,做爹的当然希望自己的儿子有文化有学问,实在不行才子承父业。
这丁家姑娘愿意教他家大勇读书他感激不尽,更难能可贵的是还不收钱,这份谢意王屠夫正愁不晓得怎么答谢,现在人来了,合适了,性格豪爽的他特意多给了肉却只收一份钱。
丁娴哪里不晓得这是王屠夫在还她教书的人情,拒绝是不可能拒绝的,这不是贪小便宜,这是互相尊重。
接过猪肉,两人相视一笑,皆有点看破不说破的默契。
谢过王屠夫,梁素华带着丁娴买了一坛花雕酒。
丁娴瞠目,梁素华这是打算要喝酒壮胆,呸,玩酒后吐真言?
此文慢热……慢热……[可怜]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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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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