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野鸟入室05

周越心里明白,旁人隐约听说小方的事情已久,却不曾见过真人,自然会对小方格外好奇,这也算情理之中。但她并不想细说小方的事,因此还是用那套说辞应付道:“也没什么特别一表人才的。他是我远房亲戚,这段时日暂住,过些时日便要离去的。”

“哦,远房亲戚啊。”孙大娘听了这话,也不以为意。这么个“远房亲戚”的说法,其中能掺杂的水分可就大了,多半是个托词,她不大信,“怎么平日里,也不见他出来走动呢?”

“……”周越一听这样的话,又觉头疼,“他怕生,不爱见人。”

孙大娘道:“我们街坊邻里的,又不会将他吃了。这怕人的毛病,按我的话来说,还是见的人太少的缘故。就应该走出来多走走,见识得多了,也就见怪不怪。小越,你应该多劝劝——还是说,其实是因为他长得太俊俏,所以你不愿他见人啊?”

周越脸上表情有些微僵:“大娘说笑了。”

两人闲话了几句,孙大娘捏住自家小崽子的耳朵又骂了两声,便算一切结束。周越回到食馆,直接进了后厨。她进门时,小方正在切葱。

原本打算上前的周越,停了停,她只觉心里头有些乱,便倚靠在门口,就这样看了小方半晌。还没等她想好怎么着,小方已是收刀,侧转过脸来:“你回来了。”

周越心中叹了口气,说了句“是啊”,伸手自小方手中接过刀具。在接手之时,她触碰到了小方的手。此时夏末,天气燥热,但小方的手触摸起来冷如冰雪,叫人不禁为之精神一镇。

贯来如此。小公子的身上有股草木馥郁的药香味,似乎是沁入了骨髓的,即便是在这样菜肴、油烟的驳杂气味反复熏盖之下,也遮覆不去。那药香绵绵,每每闻之,都能让人快速地宁神静心下来。

周越嗅着那点药香,心神稍定。她暗想着:“也没可能出什么大事的。一切已非当年。便走一步看一步罢。”

只是,小方的事,隐隐之间,还是传得大家都知晓。

来食馆里的客人们,都是相熟的街坊,自然便会打趣:“听说你们新招的长工,是远房亲戚,长得相当俊啊,跟神仙下凡似的,把孙大娘家的小孩都看傻眼了。”

“小奇断牙,就是看你们家长工给看的。到底是怎样俊俏的小伙子,怎么也不带出来让大家开开眼界?一直私藏着,可就不厚道喽。”

周奶奶笑着岔开话题道:“哪有这么夸张,都是传着传着给夸大了。我们家小方也就一半大孩子,干点苦力活,店里所有重物都是他搬的。他呀,怕生,让他来跑堂,小孩子脸皮薄,可干不来这个。”

食馆的重活苦力活,确实都是阿狸做的。周奶奶这句话,可不是瞎说。

此言一出,众人对小方的印象,便是个浓眉大眼十分内向的憨憨壮小伙儿了,估计长得格外虎背熊腰,形貌惊人,顿时想见一面的情绪就淡了不少。因为这么个人物形象,毫无出彩之处,大家完全可以在认识的人之中,找到差不多的同类型。平平庸庸。再加上那性格形容,一听就是开不起玩笑的,当真一点都不好玩儿,简直乏善可陈。

至于孙家小孩摔断牙的事,想来也就是小毛孩子被浑身肌肉的壮实少年给吓到。这般一想,虽然那画面在想象中被还原了之后,有些好笑,但整件事,不就挺无趣的么?

——竟然也没人联想到阿狸头上。虽则阿狸初来虚白城时,确乎不少人人在食馆里见着了,且对这件事印象深刻。但没人将那个戴帷帽的少年,同新招的长工“小方”联想到一处。那小公子看着非富即贵,能是给人打下手的吗?就算去打下手,也不像是个能提得动水桶的人。

有人在听完周奶奶的话之后,起哄道:“男子汉面皮这么薄,可不行。得好好锻炼锻炼,更应该出来跑堂才是。”

周奶奶只是笑,也不说别的。

大家闹过一阵,便也就不再提,只是出于难得众人可以一起大肆玩笑的意思,一伙儿人给那不肯露面的怕生小伙,取了个外号,就叫“食馆玉郎”。

其实取这外号的人,心里明白,实际真人,与那“玉郎”之称,肯定相去甚远,十有八|九是完全不符。但大家想要的,就是这种“相去甚远”的结果。一个五大三粗的壮实小伙子,却被叫做“玉郎”,这就好比一个糙老爷们,居然穿上了个娇滴滴的艳美女装,正是如此反差,才会有笑果,不是么?

于是不知不觉中,这“食馆玉郎”的名称就被传开了去。

来周家食馆的客人,都会打趣说上一两句,但说出这声称呼的人们,也没一个是真心的,只是玩笑罢了。正如大家口中说的什么“我家女儿正值妙龄,跟玉郎很般配,两人应该见一见,说不定就是一段佳话了”,没人会当真。

但这么个称呼,传得沸沸扬扬的,连裴小少爷都有所耳闻。是以这位锦衣小少爷,隔了些许时日,便抱着膳食登上门来。当然,他是先替周爷爷看过腰伤,这才来找阿狸:“小方,你现在可是虚白城的名人了,你自己知道么——啧,可真是了不起啊。”

阿狸应付裴小少爷已有些感悟。他对那些怪话充耳不闻,只是看着裴鹤的手:“那是给我的?”

“……”裴鹤顿了顿,问,“你喜欢?”

阿狸坦然点了点头:“嗯。”

裴鹤立刻嫌弃道:“苦得要死,你怎么口味那么古怪。”

阿狸从袖子里摸出一本《内经要素》交给裴鹤。

裴鹤一怔,下意识伸手接过,反应过来后,有些不太确定的:“这……送我的。”

阿狸继续点点头。

裴鹤这回是不吭声了。他瞪着眼看着那本书,表情倒像是有些气闷。过了会儿,他一声不响地将那花费了他好些工夫才制好的药膳零嘴,放到桌上,推给阿狸,而后脸上依旧挂着那瞧着很是气闷的表情,自己翻了翻《内经要素》。

这是本医书。无所谓珍贵孤本可言,路边随便哪个书店摊子都能买到,是学徒才看的初步入门读物,讲的东西很笼统,也很浅显,书上许多都是些看似正确的无用之话,通篇读下来,给人的印象就是,这本书写出来的目的,压根不在于救治天下,甚至不在于救人,只在于千万别一个大意将人明目张胆地给速速医死。

裴鹤闷闷道:“这书是那些连药童都没当上的人才看的。我早就不看这些玩意儿了。”

阿狸点点头,紧接着,又从袖子里摸出一个饼来,递给裴鹤。

裴鹤:“……”

真的。就是个饼,而且还是个葱油烧饼。

阿狸问:“吃么?”

裴鹤:“……”

裴鹤看看那烧饼,再看看阿狸,总觉得这场景十分梦幻,显得过于不真实。不管阿狸是从袖子掏出书本也好,花也好,哪怕是大物件的棋盘也好,他都会觉得很正常,十分合理,但掏出个烧饼出来,就让他感到相当一言难尽。

“你怎么……”

阿狸问:“不喜欢?”

裴鹤无比嫌弃地说道:“我才不要吃这种东西。”

他讲完这句话,发现对方没什么特殊反应,只是单纯地将那饼挪到面前,好像打算把这个他不要的葱油饼给吃下去。

裴鹤立刻抢过阿狸手中的饼:“就你这肠胃,还打算吃如此油腻的东西,不要命啦?”

说完,好似怕阿狸上来抢一般,他在饼上咬了一口,便吃起来。裴鹤一边吃,一边依旧嫌弃着:“你怎么会想到买这个?”

阿狸回道:“路过,便买了。”

裴鹤啃着饼道:“下次可别买这种东西。”

阿狸闻言,不说好,也不说不好。

总归等到一整张饼吃完,这位小少爷,已然是忘了最初找阿狸想要说的话。

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像裴鹤这么好打发。

譬如这一日,阿狸东方未明之时,去买菜回来的路上,被人拦截了下来。

那个拦住阿狸的人,身材高大,长相按理来说可算是英武,只是不知为何,或许是眉目间神色流转的缘故,总显得贼眉鼠眼,不怀好意。

遇见阿狸时,他就这么吊儿郎当地靠在墙边,待到阿狸靠近时,他手上扇子一开,就这么将阿狸拦住。

此人的衣服和破旧无缘,但也绝对不能算得上是名贵,只能说是寒酸普通,偏偏手里捏了一把镶金嵌玉的扇子,与他此身行头格格不入,倒显得这扇子像是他偷抢来的一般。

阿狸看着对方,倒是对此人有点印象。

彼时他随师无我初来虚白城,在周家食馆里,他和此人打过照面,对方因着一顶帷帽,还将他误认成了女子。

阿狸拎着小菜,立于街头。此时的天,将亮未亮,有种冷冷的死灰颜色,泛着点青黑影调。他看着徐淮,问道:“找我有事?”

徐淮手上扇子一转,收拢了。若非他神色太过猥琐不正,这番动作,倒也能称得上风流倜傥。他好似很得意,又有点趾高气扬的:“小公子,跟我走一趟吧。我们魏家二公子有请。”

阿狸在这虚白城里认识的人里头,没有一个姓魏的。但城内两大姓氏,一者为姚,一者为魏,他确乎听说过。可是,魏家少爷找他,又为何事?两人分明连见都不曾见过。阿狸想了想,拒绝道:“这次不行,下次再说。”

“……”徐淮似乎没有想到阿狸会张口就拒绝,有些愣住,“你不去?”因为阿狸的反应太过淡然镇定,导致他反应了一会儿,才后知后觉地大怒道,“二公子要见你,你居然敢不来?!”

阿狸道:“他要见我,来食馆即可。”说完这句话,略一思忖,阿狸补充解释道,“我现在要回去做饭。菜放久了,会不水灵的。”

徐淮:“?”

作者有话要说: 徐淮:小子,你以为你拒绝的是谁!是二公子哒!

阿狸:我的菜要不水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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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鱼渡劫从不走心
连载中森麻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