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第 24 章

毕竟,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实在是太好欺负,也太好拿捏。

渐渐的,爱普莉尔便不再离开院子了,她依旧每天将家里收拾得干净整洁,将花草修剪得漂漂亮亮,给小菜园松土,将鲜花插在院门前的墙上。

屋内来来往往的人越来越多,有的是来抢劫,有的是来享受,有的是来发泄。

爱普莉尔脸上的表情越来越少。

她的灵魂在被一点点地从体内抽离。

她变成了一只破旧的洋娃娃。

只有在面对小水母的时候她的眼珠子才会像人类那样微微转动。

后来,一个下着大雪的夜。

爱普莉尔突然从单薄的被中起身,来到玻璃瓶前,布满伤痕的手掌触上玻璃。

“阿灯,你长大啦。”她语气惊讶,眸中流转起鲜活的色彩,像是才发现般。

口中呵出的热气在玻璃瓶上留下浅薄雾气。

阿灯有些紧张地从玻璃瓶中探出触手,碰了碰她的脸颊。

它其实早就意识到自己好像变成怪物了,变成了杀死爱普莉尔父母的那种怪物,但它一直不愿意承认,也不敢被爱普莉尔发现。

但是这一刻,它再也忍不住了。

它好像感觉到了什么,感觉到了一种无能为力的绝望感。

后来它才知道那是“死亡”的感觉。

爱普莉尔并没有害怕,她的眼睛弯弯,伸手在它脑袋上摸了摸。

“你要好好照顾好自己,慢慢长大,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这是爷爷临死前对她说的话。

那夜,她原封不动转交给了她最后的家人。

她死了。

死在了阿灯面前。

还没等来春天,还没等到伤口愈合、头发长长,还没等来长大。

后来阿灯便成了现在这副样子,能够离开海水生活了。

爱普莉尔却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雪化后,又一个有些眼熟的男人进入家中,见到爱普莉尔的尸体后唾了声晦气,正当他想要离开的时候,阿灯用触手杀死了他,帮爱普莉尔报了仇。

这是它杀死的第一个坏人,偷偷埋在了院子里面。

它不敢出去,怕被当成怪物杀死,它其实胆子很小。

它每天都会贴着爱普莉尔睡觉。

渐渐的,它发现爱普莉尔的头发开始生长,身体也开始有了些许温度,忽悠一日,爱普莉尔睁开了碧色的眼睛。

它惊喜极了。

可醒过来的“爱普莉尔”不会再主动对它说话,只是安静坐在那里,只能被它操控着言语行动。

它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的能力应当是“复活”。

可复活的仅仅只是躯壳,它的爱普莉尔永远也醒不过来了。

它用触手给爱普莉尔换上衣橱内唯一一件完整漂亮的裙子——这是爱普莉尔生前一直不舍得穿的,怕被扯坏。

它给爱普莉尔长长的头发编了漂亮的小辫子。

它会将自己塞入玻璃瓶内,再将玻璃瓶塞入爱普莉尔的怀里,就像很久很久以前它还是一只小水母的时候爱普莉尔抱着它一样。可它长得太大啦,玻璃瓶已经装不下它了。

……

它不敢出现在院子里面,怕被偶尔路过的人类发现,便操控着爱普莉尔的身体继续帮她修剪院内的花草,给小菜园松土播种,将鲜花插.入院门外的墙上。

它知道,这是爱普莉尔最想做的事。

直到,又一个人的出现。

是那个最开始欺负并威胁爱普莉尔的流浪汉。

他并不一直留在艾登城,偶尔也会跟随野外的车队出去溜达。

那日,他回了城,想起了生长在潮湿角落里的某朵渐腐小花。

他来的时候阿灯正操控着爱普莉尔的身体拿着剪刀修剪院子内的花草,他直直扑向爱普莉尔,阿灯便顺势操控着爱普莉尔的身体用那把剪刀杀死了他。

爱普莉尔脸颊被溅上了猩红的血液,眼中却落下了几滴泪水。

盯着这几滴眼泪,阿灯脑中飞快闪过这些年来的所有画面。

爱普莉尔怕它被偷走,故而走到哪里都会带着它,它记得所有欺负过爱普莉尔的人的脸。

它想为爱普莉尔报仇。

次日,阿灯躲在爱普莉尔的衣服里面,操控着她的身体杀死了仍在城内的132人。

爱普莉尔曾翻阅过不少与法律有关的书籍,连带着它也一同看了不少,按照法律,这132人本该处以死刑。

秋卷没想到真相竟然会是这样。

确实是水母杀的人。

可那些都是该死的坏人。

水母像是在倾诉,又像是在交代遗言:“院子里的花开了,我想摘些花儿把姐姐埋了,和爷爷埋在一起,然后试着去杀死最后一个坏人顺便自首,被人类杀死,去另一个世界陪姐姐。但我还是太难过了。”所以才会没忍住掉眼泪。

正巧它也不知道该如何杀死自己。

它复活不了真正的姐姐,不如让她早些入土为安,睡在爷爷身边。

秋卷沉默片刻,想起那个捕捉灯塔水母的任务,伸出爪爪,打字问:“你有什么很喜欢做的事情吗?”

水母不假思索地回道:“打扫屋子,整理花草,种菜。”

秋卷:“你不能死。”

就算没有这个任务,秋卷也不希望阿灯就这样死去。

它也是个有素质的好畸变体。

而且人类的法律条例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很大,那些人的罪孽太深,如果阿灯是人类而不是一只畸变体的话,杀死了那132人也是不至于付出生命为代价的,它相信大部分人类都会站在它这边。

水母:“?”

秋卷:“姐姐不是说了吗?你要好好照顾好自己,慢慢长大,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生命是很宝贵的,姐姐肯定希望你好好活着。”

水母沉默了,心底不禁也有些动摇起来。

秋卷:“和我说说最后一个坏人吧,说不定我能帮到你呢。”

水母:“他也脱过姐姐的衣服,他住在军队驻扎楼,那里的防守很严苛,我不敢轻易进入。”

秋卷:“……”

巧了,它之前就住在那里。

……

另一边,医院。

“时哥,现在直接去那个小姑娘家里吗?”桑绛问。

顾时靖手里攥着一张写着地址的纸条,轻嗯一声。

地址就在孙禾出事的地点附近,七八成与这个小姑娘有关。

“好,”桑绛拿起一旁孙奶奶之前给的果篮,“这个我先让人送回去吧,你不吃的话给我吃,嘿嘿。”

她知道顾时靖不爱吃这些东西,但毕竟是老人家的一片心意,不好冷落了去。

看见果篮,顾时靖的眼神缓和了些,似是想到什么,点头道:“每样给我留一个就行。”

小家伙也吃不了太多。

不知道小家伙会不会喜欢吃水果。

今晚估计是没办法早些回去陪它了。

不知道小家伙现在在做些什么。

呆在陌生环境下这么长的时间会害怕吗?

等回了主城,他会修整一段时间,好好陪陪它,希望研究院不要总是拉他去做各种检测,训练场也没太必要经常去。

顾时靖莫名觉得自己有些分离焦虑起来。

头顶的黑色尖耳朵快速抖了一下。

顾时靖攥紧了些手里的纸条,甩掉脑中的胡思乱想,大步朝楼下走去。

不待二人走出医院,便听有人喊道:“出事了!驻扎楼出事了!有畸变体袭击驻扎楼!”

驻扎楼?

桑绛还未反应过来,身边的顾时靖瞬间便没了影。

小卷还在驻扎楼里。

没错o.o还是你家小卷搞的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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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长达七年的爱情长跑,沈隅与程墨斐将要结婚之际,查出了癌症晚期。

守在病床的最后一刻,昔日最要强的爱人紧握着他的手,哭成了泪人。

一睁眼,沈隅穿越回了十二年前,那年他正满十八,高考刚结束。

重活一世,沈隅决定——1.养好身体。2.与程墨斐好好过日子。

沈隅果断将志愿填写程墨斐曾经的大学,收拾行李,孤身去了他们相爱了七年的北方城市。

第一次见面,是在新生接待处,程墨斐正在被一个学弟表白,面露排斥,“我是直男,对男的没兴趣。”

沈隅:“?”

他记得,当初是程墨斐主动撩他的。

第二次见面,是在寝室内,他动用了点关系与程墨斐成了室友,程墨斐自来熟地搂着他的肩膀,在他颈窝嗅了好久,问:“兄弟,你身上擦了什么?好香。”

沈隅回答了一个沐浴露的牌子。

这是程墨斐曾经最喜欢的沐浴露,也是他们曾在浴室无数次翻云覆雨的证据。

第二天,寝室浴室多了瓶一模一样的沐浴露。

第三次见面,是在医务室,有体院男生骚扰长相漂亮的新生沈隅,程墨斐大步上前,将人护在身后,眼神冰冷,“我兄弟,直男,龌龊心思收收。”

沈隅:“……”其实他不是。

正当沈隅纠结该怎么掰弯这会儿还是深柜的程墨斐的时候,程墨斐每天都在自我攻略。

“我跟沈隅一见如故,肯定能成为一辈子的好兄弟。”

“好兄弟睡一张床怎么了。”

“好兄弟就应该一起洗澡。”

“咱们直男在乎那些做什么?”

沈隅:“……”

——

后来,程墨斐发现好兄弟心里揣着个人,手机密码是他们的纪念日,恋爱APP记录着不知名日期,还说梦话念叨那个人的小名,甚至,他用了那么久的沐浴露都是那个人喜欢的味道。

而且……那个人好像还是个男的!

程墨斐整个人都炸了。

前世纪念日这天,沈隅特地精心打扮,买了程墨斐爱吃的小蛋糕回到寝室,想与这一世的他一起度过,未曾想刚推开门便被抵在了墙上。

鼻尖依旧是熟悉的香味,程墨斐咬牙切齿:“不许和野男人在一起。”

沈隅:“?”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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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 2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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