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呼之声四起,牡丹见闻锦目光不住往白绸帐内探寻而去,语笑嫣然地上前,将海棠请了出来。
又是一位不可多得的美人,与牡丹并肩走来,宛若春花秋月,两段不同的风景。
闻锦的眼神有一丝惊异闪过,双眸不断打量着海棠的面容,似在辨认什么。
海棠见少年的目光一直停留在她身上,主动奉起酒杯,有意向他敬酒。
闻锦愣了愣,含笑举起酒杯。
哐当一声轻响,她扭头一看,男人俯身拾起掉落在地的银勺,抬起头,目光有意无意地瞥了眼朝她敬酒的乐娘。
晟云洲并没有让海棠过来,海棠自作主张,却不愿放弃此刻的大好局面,面对他的警示,毫无退却之意,仍坚持向闻锦示好。
只要她表现得一切所为,皆是心甘情愿,晟云洲便不会阻扰,毕竟今日一局,本是冲着闻锦来的。
海棠漂泊在外五年,毅然回到汴京城,就是想弥补自己的亏欠。
当年,她为了一己私欲,任性妄为,跑去做别人的外室,成日活在幻梦中,无一刻为他效力,辜负了他的恩情。
今日若能帮到他,她死亦无悔,何况只是讨好一个男人。
晟云洲见她坚持,果然没再出声。
只是他本以为要闻锦收下海棠,怎么也还得上演一出苦肉计,没想到席面散去,牡丹请少年留步,提出想让海棠跟他回家时,他极为干脆地答应了。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所谓的不近女色,只是没遇到看对眼的人而已。
晟云洲嘴角不禁扬起一抹讥笑,正准备迈步离去,少年却叫住了他,“宋大人留步。”
男人不解地拎起眉稍,只见小白脸朝他走来,一如既往地勾起人畜无害的笑纹:“这里离小故里远,走回去要费不少时辰,宋大人坐我的车一起回去吧。”
城北小故里,是他们家街道的名称。
晟云洲掠过他,望向他身后的海棠,“是不是不太方便?”
他本想着他要带美人回家,两个大男人和一名女子同坐一车,多有不便,借机推辞,不想小白脸道:“周姐姐还要收拾东西,容行首会遣马车送她,我们先走一步亦可。”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他也不好再推,况且闻锦这般坚持,令他很是好奇他是不是有什么话要和他说。
果然,上车不久,闻锦倚着靠垫,捏了捏太阳穴,闭目醒了会酒,问他:“今夜一局,宋大人可事先知晓?”
哦,来兴师问罪的。
毕竟是他代表了众人约他,他答应的也是他。
闻锦略有倦意,头倚着车壁未动,只抬起了眼帘看他。
两人皆喝了酒,开了窗缝通风,月光透过窗柩洒入,照在男人散开的衣袂上,如同墨绿湖泊上闪烁的水光。
男人的神情有一半隐在暗面,看不清晰,只听见他稍有诧异的嗓音凉凉响起,反问:“小公子觉得微臣知道?”
闻锦沉吟片刻,没有回答,只温言道:“下次他们若再寻你来约我,便说我没空吧,莫使得你为难。”
晟云洲低低嗯了一声,心里却有些诧异闻锦对他的信任。
这就完了?他才刚开始编呢。
男人不由觉得自己此前有些高估了他,他原以为他能这么讨孝仁太后喜欢,城府定然是极深的。
但这人也太好糊弄了。
闻锦确实良善,却并非愚笨之人,只是人总会被第一印象所影响。晟云洲对小公子的第一印象在殿试,而闻锦对他的第一印象,在明月楼前,他礼让了香囊那刻。
加之张榜那日他对于她购布的认可,在小姑娘眼里,对男人的印象尚可,心想他们之间并无龃龉,他一介清寒书生,不可能为她布下这样的**阵。
当然,仅凭身份就判断对方没有这个能力,过于以貌取人,但在眼前的男人身上,她的确有些倾向以貌取人,归咎其因,便是他给了她一种与某人难以言喻的相似感。
人的样貌再怎么变化,眼神总是随着灵魂而闪动。
闻锦不知眼前的皮囊下藏着的是谁,但一看见他的眼睛,想到亡人,总会忍不住对他较别人更为宽容。
他们还做了邻居,闻锦难得有邻居,还是很希望能与他好生相处的。
夜色合拢,马车转入小故里街口,一阵面食的清香顺着夜风散入半阖的车窗。
闻锦朝窗外眺了一眼,勒令停车。
她掀开车帘,望着眼前熟悉的小摊,露了笑容,衔笑与男人道:“宋大人,要不要一起下去吃碗馄饨?”
晟云洲有些难以置信,“小公子饿了?”
他们不是刚从宴席出来吗?
闻锦深深叹息,“我根本就没吃饱。”
“我吃东西慢,才吃一半,大家就净顾着看美人了,我也不好一人闷头在那吃,只能放了筷子。”她走下车,回首体贴问:“我看您今天晚上也没怎么吃,是和我一样不好意思吗?”
话毕,闻锦站在摊前,二话不说点了两碗招牌馄饨。
“嗯......”
他本就不是为了吃去的。
同晟云洲坐上旁边的露天桌凳,等着夜宵的片刻时分,闻锦想了想,支着下颚,半玩笑半认真地埋怨,“您说那两位美人同我说话时,为什么都爱给我敬酒,不爱给我夹菜呢,这样至少能让我多吃点的。”
晟云洲:“......小公子喜欢这种?”
闻锦笑了,“大人不喜欢?”
晟云洲眉头一压,“会不会太腻歪了?”
闻锦拿着筷子把玩,想了想,“男女间不就是要腻歪吗,大人以后成亲了,不希望妻子多黏着自己些?”
“会持家,够贤惠,管得住后院就好。”
男人自认自己说的要求,当是大部分男儿的理想选择,岂料闻锦吃吃笑了开来,挑眉问:“大人是娶妻,还是找管家呢?”
“......”
他为什么要跟他聊这些有的没的。
两碗热腾腾的馄饨上了来。
这个夜宵摊已经在巷口摆了很多年,设施陈旧了些,味道却很是不错。
晟云洲以前时常忙到深夜回来,有时腹中饥饿,念及房妈妈年事已高,不想累得她起身给他做宵夜,就会在这个摊上吃一碗馄饨再回去。
他舀了勺汤,清香感一如既往。
摊主将闻锦要的拌菜拿上桌,笑着看她一眼,“小公子今儿个还猜吗?”
闻锦回笑道:“猜!”
猜什么?
晟云洲眼露疑窦地看她一眼。
闻锦笑而不语,一双杏眸弯弯似月。
她生了标准的鹅蛋脸,鼻梁细挺,樱唇粉嫩,是个清纯至极的美人,穿上男装,落在男人眼里,阴柔过甚,小白脸一词名副其实。
闻锦见他尝了口馄饨,问他:“好吃吗?”
晟云洲颔首,闻锦星眸闪闪:“能不能吃出里面有什么?”
她噙笑续道:“您别看这一碗小小的馄饨,老板说他用了十七种食材呢。光馄饨就有三种馅的,总让我猜有什么。要不,我们来比比看谁猜的多?”
晟云洲瞥一眼馄饨,扬起眉稍,“首先不就有面吗?”
闻锦笑眼弯弯,看向汤上漂浮的绿色,“还有葱。”
“龙骨炖的汤。”
“姜丝。”
“蒜沫。”
“荸荠。”
“玉米。”
......
“胡椒!”
闻锦答出第十六种,笑着同晟云洲道,“大人才来吃第一次,就能说出这么多,‘明察秋毫’呢。不过最后这一味东西,您肯定猜不出是什么。”
“为何?”
闻锦露着年少的稚气笑道:“因为我至今没吃出是什么呀。每次都会随口蒙一个,问问老板是不是。”
那你输了。
“陈皮。”
闻锦愣了愣,盯着他的脸看了瞬息,转首朝着氤氲的汤锅前大喊,“李伯李伯,最后一味不会是陈皮吧?”
摊主在朦胧雾气中含笑回应:“小公子终于猜出来了!”
闻锦露齿笑了起来,看了眼晟云洲,略有羞赧,“不是我猜出来的。但为了猜您这味食材,我光顾了多少次,是不是要表示一下!”
“成,再送您一碗!”
闻锦眼睛弯成月牙,转而又蹙起蛾眉,“怎么才一碗,我这有两人呢?”
“只剩最后一碗了,老夫要收摊了!”
闻锦撇了撇嘴,“好吧。”
摊主把最后一碗馄饨端上来。
晟云洲倒没想继续吃,闻锦却没有直接端到自己面前,拿过一把公勺,一点点给自己碗里盛了起来。
望着男人不解的目光,闻锦以为他不肯,放勺,怯懦小声地笑:“我就想分享一点您智慧的成果。”
毕竟她猜了这么久都没猜出来。
晟云洲:“......小公子想吃就都拿去。”
闻锦见他并非嫌弃她冒昧,衔笑道:“那不成,毕竟托了您的福,才能白吃一碗。”
她给自己盛了三分之一,继而给他碗里盛了剩下的三分之二。
不知想起什么,闻锦唇角衔着一丝怀念:“我很小的时候,就吃过这儿的馄饨。直到今天,才知道自己都吃了些什么,多亏了您。”
男人望着眼前细心帮他盛汤的皓腕,脑海中忽而闪过一个曾经类似的画面。
只是当时的那双手,要比眼前这双小的多。
现在的晟云洲:会持家,够贤惠,管得住后院就好。
后来:我会就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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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夜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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