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天天气格外晴朗,天边的云淡淡的,连带着阳光都雀跃起来,夏予扬笑起来,一如天气一般晴朗。
夏予扬抱抱他,拍拍他的背。
他说,他要结婚了。
流云停止,飞鸟定格,孟浔怔怔地看着他,好像透过他的眼睛,看到了多年前的那个夏天。
那是他人生中坠入深渊谷底的日子。养父母双亡,父亲欠下数百万的巨债消失不见,母亲改嫁。继父给他泼脏水,污蔑网暴他,母亲懦弱,只会一昧劝他忍忍。同学也因为继父的污蔑转而去暴力欺凌,被迫退学,母亲把他送往网瘾学校,电击洗脑,甚至被管教……
从学校逃离,孑然一身的他出现在高楼楼顶,静静地看着车水马龙,云起云落,把城市的喧嚣尽收眼底,却与他毫无关系。
不,不能说是孑然一身,他身上还有父亲留给他的累累巨债不是吗?
就在他即将与这个操蛋的世界离别的时候,是夏予扬出现救了他。
那天,夏予扬对他说了什么,他已然全部忘记了,只记得当时的风很轻,阳光很暖,夏予扬笑得很开心。他的胸腔里似乎有数百万只叽叽喳喳的小鸟破茧而出,飞向落日。
在那以后,他们便成了形影不离的好友。
“孟浔,我要结婚了,你做我的伴郎好不好?”夏予扬温柔的嗓音把他从记忆里拉回现实,飞鸟飞回他的心房。
“好呀。”孟浔听见他自己这样说。
但他知道,他心里并不想做夏予扬的伴郎。
他并不嫉妒那个人,只是很羡慕,羡慕他可以光明正大地接受夏予扬的爱意。
如果能重来就好了,如果能重来,哪怕被拒绝掉,他也要跟他说出他对他的爱。
2.
“孟浔,醒醒,该起床啦!”
孟浔在睡梦中听到了熟悉的声音,声音的主人正轻轻地晃了晃他的肩膀,含着笑喊他起床。
窗外的风很轻,风铃叮叮当当地响起来,清脆如泉水叮咚。
孟浔做了一个很漫长的梦,挣扎着醒过来的时候还有点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梦境,看着眼前的夏予扬愣愣地发着呆。半晌,他才回过神来,握住夏予扬在他眼前晃悠的手掌,眼里好像带着光:“夏予扬!我喜欢你!”
夏予扬似乎一点都不惊讶,把他抱进怀里:“我知道呀,我也喜欢你。”
孟浔身体一僵,继而深深地埋在他怀里,声音闷闷地从衣服上传出来,带着点微不可查的颤抖和哭腔:“我喜欢你啊,夏予扬......”
“我知道。”夏予扬轻轻安抚地拍了拍他的背,就好像暖阳一般照在他身上。
孟浔问:“你会不会离开我......”
“是做了什么不好的梦吗?”夏予扬亲亲他的眼下痣,很坚定地看着他,“我不会离开你的,我是你的太阳呀!”
孟浔缩在他怀里,贪念地抱着这份温暖。
一只橘色的胖壮小猫跳上床,亲热地蹭着孟浔的掌心喵喵叫,把孟浔吓得一愣。
夏予扬摸摸小猫头,疑惑地问:“怎么了?”
“没什么。”
孟浔记得它,它是夏予扬在三年前捡回来养的流浪猫,同一窝的猫都死了,夏予扬把它带回家的时候骨瘦如柴,但是会可怜巴巴地向人讨要食物,可爱得紧,不出两年便顺利升级成压倒炕的大橘。
它最终没能熬过去年冬天。
孟浔笑着把大橘抱起来掂量掂量,好像比记忆中还要重几分:“走,哥哥带去吃饭去喽!”
大橘猜不懂人类的小小心思,但听到吃饭,便发出了愉悦的喵喵叫。
3.
当然,尽管对于孟浔来说,夏予扬就是他的太阳,但太阳也总会有那么些缺点,让这个完美的人也沾染上人间烟火的气息。
比如,不会做饭。
这算不上什么大缺点,甚至夏予扬本人也不这么认为,并且对此事乐此不彼。这些都得力于孟浔的刻意纵容。
你们听过一句话吗?这种无关痛痒的小缺点,在孟浔看来,反而更显得他可爱,简直可爱到爆炸啦!
草,真的爆炸了。
孟浔还在和大橘玩,听到声音赶到现场的时候,就看见了满身狼狈的夏予扬拿着一根烧焦的锅铲,躲在厨房外的椅子背后坐着,笑得一脸尴尬。
孟浔毫不留情地笑出了声。
“孟浔,你这样我很没有面子啊。”夏予扬一脸无奈地看着他,看着看着自己也忍不住笑起来,“算啦,我做饭就是灾难,我还是带你下馆子好了,本来还想着你回来第一天给你做点好吃的呢。”
孟浔把人拉起来,拍拍他脸上的灰:“好啦,心意有了,兄弟感受得到。”
孟浔来到这里的第一餐就在他们俩的大学城附近,新开了一家酒楼,远远望去还能看见学校的足球场。夏予扬知道他喜欢学校的感觉,特地选了看得到学校的一间包厢。
这里的菜也很有讲究,是他们上大学的时候孟浔最爱吃的那家。孟浔这些年陆陆续续换完了钱后负担轻了很多,常常兼职完就会奖励自己一顿大餐,拉上夏予扬就来吃。
当时老板盘的店面还是大排档,一转眼十年过去,竟然开起了酒楼!
孟浔满足地吃下清蒸鲫鱼,感叹老板用料一如既往的公道。而夏予扬则一边给他把鱼肉除刺,一边跟他聊起了十年前的那个夏天。
孟浔第一次吃这道菜就是那天晚上。
那是很特殊的一天,孟浔终于把积压在身上的债务全部还光,身上毫无分文,碰巧撞上夏予扬的生日,夏予扬请他吃了这几个月来第一次的热饭。
饿狠了的孟浔简直算得上狼吞虎咽,却不小心被鲫鱼骨卡了嗓子眼,被夏予扬拉去医院急救,从那以后,孟浔就再也没有吃过鲫鱼。
但现在不同呀!夏予扬会帮他除鱼刺呀!
孟浔满足地眯着眼睛,笑起来,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夏予扬,我真的好喜欢你呀!”
夏予扬也笑着回应他:“我也是呀!”
4.
一连三个月,孟浔都在如梦似幻的感觉中度过。
这里多好呀,他可以光明正大地爱夏予扬。夏予扬会给他除鱼刺,给他掖被子,给他暖暖的拥抱!
如果可以的话,孟浔恨不得永远都活在这一刻。
或许是上天见不得他活得好,让他眼睁睁地看着夏予扬的死亡。
那天他和夏予扬在晚饭后在江边的小道上散步,微风轻轻,余霞成绮。夏予扬变戏法一样从背后变出一束含苞待放的玫瑰,一切都美好得不像话。
一辆刹车失灵的小车一路飞驰,越过了绿化带,直直向着他飞驰而来。
众人惊呼中,夏予扬在危急关头一把拉过孟浔的手,把他甩到路边,自己却被卷到车底下,满载的小车狠狠压在他身上,玫瑰花散落满地,与鲜血交织成怒放的红毯。
孟浔不记得是怎么经过那一天的。
救护车急促的铃声,人群的嘈杂声,病床轮子的滚动声,以及医生的叹息声......脑海里混乱得像几百匹马在嘶吼奔腾,把他的心也搞得乱糟糟。
任凭他如何崩溃嘶吼,夏予扬的心跳还是归于平静,刺耳的声音无一不在提醒他,夏予扬,没有了。
过去好多天,孟浔仍然不肯接受这个事实,成天成天的独自买醉。他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把自己埋在柔软的被子里,想象着夏予扬笑着张开双臂把他搂入怀里......
夏予扬,我好想你......
5.
孟浔再次醒来是在医院的病床上,浑身插满了管子,可靠的兄弟正坐在一旁看着手机。
见他醒过来,兄弟竟然激动得落泪,赶紧按了护士铃,紧张地把他扶起来,声音里带着抑制不住的喜悦:“孟浔!你终于醒了!”
孟浔疑惑地看着他,想开口说话,却惊觉他的嗓子干涩得像生了锈的齿轮,只能发出嘶哑的声音。
兄弟赶紧给他倒了一小杯温开水,小心地喂他喝下去。
“你昏迷了两年,说不出话是正常的,不要着急啊!”兄弟拍拍他的手,转身给手机里的几个朋友挨个打电话报喜。
医生走过来了,把他推到各个地方去做检查。孟浔脑子里仿佛有一团浆糊一样,一想就脑子疼,干脆什么也不想了。
尽管孟浔醒了过来,但状态算不上好,在医院住了大半年才得以出院。在医院的日子里,他也终于搞懂了事情的经过。
夏予扬两年前,在结婚的当天,为了救他的爱人车祸去世。而他,这个自始至终连第三者都算不上的野男人,因为伤心过度借酒买醉,被醉驾的司机撞了,做了整整两年的植物人。
康复后的孟浔常常会去夏予扬的墓前与他闲聊,帮他擦拭掉照片上的灰尘。夏予扬最讨厌脏了。
倦鸟归林,日落西山。
孟浔在他的墓前给他放上一束漂亮的洋甘菊。
“谢谢你,让我得愿以偿。”
“谢谢你,让我在梦里被你爱过一回。”
(点烟)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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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得愿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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