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个冬天的句号都是春暖花开。
今年的冬天格外寒冷,大雪纷纷扬扬的一连下了几天,一眼看过去都是满眼的白。
这几日太阳又热络起来,照在身上暖暖的,乐多养的花也开始苏醒,在一片白色上染上几分新绿。
汤圆也越发长势喜人,它是乐多养的一只小橘猫,最喜欢的就是乐多的怀里以及乐多喂的小鱼干,天天晚上就窝在我们枕边睡觉。
春天终于到了,乐多也会渐渐好起来的,太阳和汤圆都这么认为。
乐多是娇娇弱弱的官家小姐,是乐府的大小姐,家里还有一个比她小两岁的弟弟。
而我不一样。
我是仗剑天涯的剑客,无父无母,自小便是风里来雨里去,以天为被以地为床,是江湖上少有的女剑客,和她这个娇小姐相比是天壤之别。
若不是她想学习剑术,而她爹爹正好相中了我让我去教她学剑,我们今生恐是永远不会有交集。
2.
我第一次见她,是在三年前的早春,也是像今天这样的好天气,她娇娇小小的一只,穿着粉色的披风,哒哒哒地小跑过来。
暖阳照着她的身上,雪中的粉衣少女笑靥如花,悄咪咪的就溜进了我的心里,让我记了一辈子。
那么娇弱的一个可人儿,怕是吃不了这份苦吧?
我断定,她不过是一时兴起想学剑,觉得好玩,真真苦了累了,便是三分钟热度。毕竟这些刀刀剑剑的,哪个小姑娘会喜欢玩这些?
她的手白皙修长,细嫩如葱白,一看就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也就适合玩玩女红,吃不得这份苦了。
事实证明,我想错了。
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么娇弱的一个小姑娘,居然有如此大的毅力和韧劲儿,练体练剑都是实打实的,从来都不吝啬她的汗水和体力。
不出几日,那招招剑法也是挥得有模有样,干脆利索,看得乐府老爷也是连连称好。
只不过只有我知道,短短一天时间,她的手便是磨得满手水泡,却毫不在意,继续挥洒汗水练习。
这招招干脆利落的剑法,都是一天天这样磨出来的。
而我也渐渐沉溺在这刀光剑影后的那一抹倩影里面。
3.
我和乐多在一起了。
这么些天的教导,我越发喜欢她,不仅仅是朋友间的喜欢,我知道,是对爱人的喜欢。
我性子急,无论成不成功,我总还是要向她表白我的心意的。
不表白,便是等到教学完,我又重归于江湖,今后与她也许形同陌路,再不见面。
若是表白了,虽有可能当即就被扫地出门,却还有那三分成功的机会。
幸好,我是那幸运的三分。
我与乐多同为女子,这恋情本就不被世人所认可,便是偷偷摸摸的开始了地下恋。
她最是向往外面的世界,不喜这一辈子都拘在这小院里头。
我便常常买点冰糖葫芦这些小玩意儿,偷偷带进府,在休息的间隙中送给她,与她并肩坐着,跟她说外面的风风雨雨。
我答应她,等有机会,我要带她去外面的世界。
与她携手游湖,与她一起煮酒听雨,与她走遍所有她想去的地方,种一盆花,养一只猫。
3.
世事难料,十有**不如意。
乐多的顽弟做错了事,乐府打算拿乐多嫁过去,以求那顽弟的平安。
对他们来说,那顽弟是乐府的独子,是要为乐府传宗接代的人。而乐多只不过一个弱女子,于他们来说毫无用处,甚至于还是个赔钱货。
尽管平日里再宠爱乐多,无事发生便是要星星给星星要月亮给月亮,可为了这独子,乐多也不过是个弃子罢了。
即使乐多再不情愿,还是被她平日里最宠她的爹爹一掌砍晕,绑着上了花轿。
可乐多对我来说,是我的全世界。
于是,新婚之夜,我潜入婚房,抢走了属于我的新娘。
我抱着一袭红衣的乐多,趁着夜色逃走了。
乐多埋在我的怀里,哭花了妆。
“后悔吗?”我问。
“不后悔,我只愿与你在一起,再苦再累我都不怕。”乐多这样告诉我。
4.
后来我便带着乐多归隐山林,寻了她喜欢的地方,建了属于我们的家。
她喜爱花草,我便四处寻了各种花来,给她装点小院,装点得温馨浪漫。
她想养一只猫,便带她四处寻找,看了不少名贵的猫,最后乐多还是选了偶然闯入我们小花园的一只小橘猫,取名汤圆。
我们俩就这么和和美美的住在了一起,过上了以前想象中的生活。
乐多慢慢地学会了洗衣做饭,喜欢去研究新菜式,然后满心欢喜地邀我一同品尝,尽管味道不如人意,可我觉得很甜,发自内心的甜。
晚上睡觉她总是要睡在里侧,然后挤过来抱住我,埋在我的怀里,撒娇让我给她讲睡前故事。
5.
如果故事就到这里结束该多好啊。
乐多身体打娘胎出来就弱,这些年的冬天越发的冷,乐多的身体也落下了病根。
我们四处寻医问药,本以为这个春天她就要好了。
她说过要陪我一辈子的,不可以说话不算数啊。
今天天气很好,乐多养的花开了,一小朵一小朵的粉色,点缀在嫩叶上,就像乐多一样娇小可爱。
她走了。
我的世界再没有春天。
早春不过那一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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