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烈去军都关了,”元悟坐在曲面前的椅子上:“你不着急么?”
“他攻不下的。”曲熵不以为意:“戚戎和宴徽不在军都关,我探得的消息是他们先前与扎答部在乌讷江上发生冲突,后半下起了雪,估计迷路了。”
“你想如何?”元悟捏了捏掌心:“你觉得你就算捉了他们回来,大汗也不会在意你,他更在意的是你这一半汉人的血统。”
曲熵固执道:“不,父汗看中的是实力,草原上强者为尊,父汗的安答①说了,父汗要最强大的人将来接替他守护家族。”
元悟知道曲熵固执,听不进自己的话:“你要去捉那两人那便去吧,我不会帮你”
曲熵没有说话,拎着头盔就出了军帐。
“千灯节!”元悟追出军帐“千灯节快到了,你现在走了,你父汗会怎么想?”
曲熵停下脚步“将他们生擒再回来过节。”
———
戚宴二人尚不知危险的到来,他们正在帮着收留他们的村民修屋棚。
雪下得大,若不清理屋上的雪,要不了多久,屋顶便会被压塌。
戚戎伤势好了不少,他正给宴徽扶着梯子,就见村里的猎户图蒙回来:“图老大,刚打猎回来?打了些什么?”
被称作图老大的男人看起来很是健壮,是蛮人的长相,却是实打实的蛮汉混血,他将手上的狍鹿举起:“抓了只狍子,今晚啊,可有口福咯!”
小姑娘阿娅见图蒙回来,开心地跳了起来,她跑上前去迎接猎手,脸上带着兴奋的笑。宴徽清理完房顶下来,就见图蒙让阿娅骑在自己的脖子上,往村内走去。
他不禁感慨,两国的百姓生活其实可以一直这般美好,若是世上没有那些残暴的掌权者就不会有战争去毁掉这样美好的生活。
阿娅和图蒙没有血缘关系,甚至这个村子里的大部分人最早都是陌生人,没有什么血缘关系,可他们偏偏就处得那般亲,那般自然。
夜晚,他们围着火塘吃肉,这村里这些年陆陆续续来过十几个厌恶战争的北玄或者北夏人,他们一起生活,也有着属于自己最为独特的经历,宴徽戚戎听着他们的故事。
有人提出击鼓传花,传到谁,谁就说一说自己想分享的经历,无论是快乐还是悲伤,都会有人陪在身边,倾听诉说。
阿娅的父亲被抓去打仗,后来死了,连尸身都找不着,听说他们都被埋在野狼坡,村子里的人去那里找过几回,可满山都是无名无姓没有墓碑的坟包,说到底就是一个乱葬场,人扔在了那里,便找不到了。
图蒙的妻子是北玄人,很是温柔,可她只不过是要去互市换些布匹,却不巧碰上了强盗,被掳走,从此再无音讯。
村长的小儿子,如今十五岁,却是个痴傻的,整日站在村口唱童谣,等待着他永远都等不回来的好朋友……
宴徽听得落泪,就连花传到他手上他都忘记传下去,鼓声戛然而止,大家的目光都望向他。
宴徽愣了愣。
“无衣”戚戎唤了他一声。
“哦哦……”宴徽这才回过神:“我……我要讲……”
他实在是没有什么想说出来的,他宴无衣本就是战争的受害者,若是没有那场战争,他不会成为战俘,也不会被割去男人的自尊,成为这世上最不受待见的人,落一个被人张口闭口骂阉贼的命。就算他从未扰乱朝纲,就算他从小熟读白卷书通晓这世间理,但他始终只是一个阉人,一个玩意儿……
这里的人好像并不在乎他的身份,也没有人因为他的残缺而羞辱或者嘲讽他,这是他来到这许久后的感受。
宴徽身在东都时,从没能从他人那儿获得真正的尊重,帝王当他是奴隶,呼之则来挥之即去,大臣当他是个东西,不把他放在眼里,他大张旗鼓吹吹打打行在街上,可他从不敢去看道路两侧的百姓,因为他知道,就算他穿再华贵的衣裳,在这些人的心底,自己恐怕还不及圈里的畜牲骡马,就算是赏识他的国师玄萧,从头到尾也只把他当成稳定宫闱的棋子,他只在鹤霜梧眼里看到过尊重与平等,可那一切也只是因为他们两人都是处于这可怜可笑世道的底层,是必须依靠着围墙和大树才能一路攀爬的藤蔓,他们是一种人。
宦官骨子里的自卑让他不敢抬头,戚戎这般追求他,他不敢去相信,不敢去爱,生怕这只是昙花一现,只是那人一时兴起拿他当个消遣,他没有试错的勇气,他若赌输了,自己就会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笑话。
戚戎见宴徽低头,迟迟不语,便主动替下了任务:“我家无衣今日清理积雪累着了,让他休息会吧,我来说我的故事给大伙吧?”
“也成。”众人说。
“我呢,出生在兵将之家,我爷爷是靖时的大将军,我爹呢也是大将军,我自然也是大将军,说起来啊,我三岁就上战场了呢……”
宴徽抬起头,眸子亮晶晶地看着戚戎自信的笑容,听着他吹那些一点都不夸张的牛,不觉笑了起来。
“当时啊,那冷箭就擦着我的脖颈,就这样啊‘嗖’地就过去了,我就……”
“其实呢,我打的每一场杖,都是为了天下太平,我只励志守卫自己的国家,保护百姓,最讨厌那些为一己之私发动战争的人了……”
戚戎讲得眉飞色舞,突然看到宴徽正冲自己笑,他大脑忽然就空白了,口中也开始胡言乱语,他都不知道在说什么:“我第一次遇见无衣,真的……真的被他吓到了。”
周围人没有打断他,都笑着,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个大将军对这监军的心思。
“当年我十八岁,他那时骑着一匹比两个他都高的大马,在大街上横冲直撞,直接冲进了我正在吃饭的馆子……”
【十五年前】
“老板,把这里吃饭的人都给我轰走,今天这里,我包场了!”
来人是个小宦官,长得极好看却是趾高气扬的,他身穿一身象牙白曳撒,腰银鈒花带,脚凳镶绣口皂靴,一看就是在宫里很有地位的宦官,年纪不大,却学了一身那些老太监的毛病,架子一点都不小,对着他人颐指气使。
饭店老板不敢得罪,只能笑着向各个客人赔罪,然后将人请离。那些明眼的人,见是宫里的宦官来,早就跑没影了,只有靠角落的那一桌,有一个少年正坐在那里,好似听不懂人话一样吃着自己的饭,根本不理别人。
那白曳撒小宦官几步上前,“啪”地一鞭子抽在少年面前,将桌上的酒菜碟子给劈碎了。
少年很是生气的起身,揪住小宦官的衣领子就是一拳,小宦官的鼻子顿时鲜血直流。
①安答:安答不是人名,是指生死之交无血缘的兄弟姐妹,相当于结拜
我回头修一下文,之前很多章节有加内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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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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