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第 8 章

许知珩的新公寓在七楼,没有电梯。我扛着第三个纸箱爬上楼时,T恤已经湿透,贴在背上黏糊糊的。他在楼道里递过来一瓶冰水,指尖碰到我手背,像道凉丝丝的电流。“歇会儿吧,不急。”

“没事,”我拧开瓶盖灌了半瓶,看着他蹲在地上整理书箱,“你这书比我训练器材还沉。”他的专业书占了大半,边角都磨得发毛,其中几本扉页上有我的涂鸦——高中时借他的书,总爱在空白处画丑篮球。

“这个得单独放。”他小心翼翼地拿出个木盒子,里面是些实验标本,玻璃罐里泡着的金属片在阳光下泛着冷光,“上次磁阻实验的样本,导师说有收藏价值。”

我凑过去看,忽然发现最底层的罐子里,除了金属片还有个东西——是高中时我送他的那个欧拉恒等式书签,边角都被磨圆了。“这怎么在这儿?”

他耳尖红了,伸手把盒子盖好:“上次整理东西时发现的,顺手放进去了。”

搬家后的公寓朝南,有个宽敞的客厅。我们去家具城挑书架,他非要选胡桃木色,说“耐脏,适合放实验笔记”;我想买白色,觉得“亮堂,配篮球杂志好看”。争执到最后,选了个拼接款——一半胡桃木,一半白色,像硬生生把两个世界拼在了一起。

书架送到那天,我们俩对着说明书研究了半天,最后还是把邻居家的大爷请来帮忙才组装好。许知珩蹲在地上拧最后一颗螺丝时,额头上渗了层薄汗,我递过毛巾,他接过去擦脸,手腕上的旧手表晃了晃——那表还是高三时我用比赛奖金买的,表带都换过两次了。

“放书吧。”他拍了拍书架,胡桃木的那半泛着温润的光,白色的那半在阳光下亮得晃眼。

他先把专业书搬过来,一本本按高度排列,动作整齐得像在做实验。我抱着篮球杂志凑过去,刚想把《灌篮》塞进白色那半,他忽然按住我的手:“等下,这里留两格给你。”他指着胡桃木色那半最下层的位置,“离地面近,拿着方便。”

我挑眉:“你不是说胡桃木要放实验笔记吗?”

“笔记放上面,”他低头往书架上摆书,声音有点闷,“你的杂志……比笔记重要。”

阳光从窗户斜照进来,落在书架的拼接缝上,把两个颜色分得清清楚楚,却又在地板上投下片连在一起的光斑。我看着他把我的杂志一本本摆进胡桃木色的格子里,忽然发现,他摆得比自己的书还认真,连封面朝上的角度都调了又调。

“好了。”他直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我,像在等夸奖。

书架最上层,他放了那个装标本的木盒子,刚好在拼接缝的正上方。我踮脚看过去,能看见欧拉恒等式书签的边角从玻璃罐里露出来,在光线下闪着微弱的光。

“晚上吃什么?”我踢了踢脚边的空纸箱,“庆祝乔迁之喜。”

“我买了菜,”他往厨房走,白衬衫的衣角扫过书架,带起一阵风,“炖排骨,你上次说想喝。”

我靠在书架旁,看着他在厨房忙碌的背影,忽然觉得这拼接款书架选得真好。就像我们俩,一个爱篮球的热血,一个爱公式的冷静,明明是两个世界的人,却偏要在同一屋檐下,把日子过成胡桃木与白的融合——各自保留棱角,又悄悄为对方留出位置。

排骨炖在锅里时,他从口袋里掏出个东西递给我:“给你的。”是枚小小的金属贴,刻着篮球的图案,“贴书架上,区分你的地盘。”

我接过来,转身贴在白色那半最显眼的位置,刚巧和胡桃木色那半他贴的物理公式贴遥遥相对。

锅里的排骨咕嘟作响,香气漫了满室。许知珩靠过来,肩膀轻轻碰到我的胳膊,我们一起看着那排得整整齐齐的书,看着篮球贴与公式贴在光线下的影子慢慢交叠,谁都没说话,却好像把往后的日子,都融进了这暖烘烘的空气里。

晚饭时,我捧着碗排骨啃得正香,许知珩忽然从厨房端来一碟醋:“蘸着吃,解腻。”他记得我吃排骨总爱蘸醋,连牌子都挑我习惯的那种——酸得恰到好处,不会盖过肉香。

“你怎么不吃?”我看他碗里的排骨没动几块,净在扒米饭。

“我不太饿,”他夹了块胡萝卜放进我碗里,“多吃点,下午搬东西耗体力。”

窗外的天渐渐暗下来,路灯的光透过纱窗照进来,在地板上投下格子状的阴影。我忽然发现书架最下层的杂志有点歪,起身去理,手指碰到《灌篮》的封面时,摸到个硬硬的东西——是本藏在里面的笔记本,封面上画着个丑篮球,和高中时我在他书里画的一模一样。

“这是你的?”我把笔记本抽出来,封面都磨得起了毛边。

他嘴里的饭还没咽下去,含糊着点头:“嗯,之前记实验数据的,后来……”他顿了顿,“后来记了点别的。”

我翻开第一页,是密密麻麻的物理公式,再往后翻,画风突变——全是我的投篮姿势速写,有的是跳投,有的是运球,线条简单却抓得很准,旁边还标着日期和场地:“3月15日,体校球场,左手运球不稳”“5月20日,联赛,绝杀跳投弧度完美”。

翻到最后一页,画着个拼接书架,左边写着“许知珩的公式”,右边写着“江逾白的篮球”,中间用箭头连在一起,画了个小小的爱心。

“什么时候画的?”我的嗓子有点发紧,指尖划过那个爱心,纸面粗糙的触感蹭得人心头发痒。

“挑书架那天晚上,”他挠了挠头,耳尖红得像被夕阳染过,“觉得……拼接起来挺好看的。”

我合上书,把它放回杂志堆里,故意压在最下面:“画得不错,就是这篮球还是那么丑。”

他笑起来,眼睛弯成月牙,和高中时在篮球场边看我投进三分球时一模一样。“那下次……你教我画?”

“行啊,”我往他碗里夹了块最大的排骨,“不过得先教我解那道三重积分,上次在图书馆你讲太快,我没听懂。”

锅里的汤还在咕嘟冒泡,排骨的香气混着窗外的晚风漫进来。书架上的篮球贴和公式贴在灯光下投出影子,像两只手,在地板上悄悄牵在了一起。

我忽然觉得,所谓家,大概就是这样——有个人记得你爱吃的醋,藏着本画满你的笔记本,愿意把你的篮球和他的公式拼在同一个书架上,连影子都要缠成一团。

夜里收拾完纸箱,我躺在客厅的临时床垫上,许知珩睡在旁边的折叠床。月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书架上,把胡桃木和白色的拼接缝映得像条银线。

“江逾白,”他忽然小声说,“明天……一起去买窗帘吧?你说米白色好看,还是浅灰色?”

“米白色吧,”我望着天花板,听着他均匀的呼吸声,“亮堂,像你实验室的灯。”

他没再说话,我却听见折叠床发出轻微的响动,大概是他往我这边挪了挪。黑暗中,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肥皂味,混着排骨的香气,让人觉得安稳。

原来边界这东西,从来不是用来隔开两个世界的,是用来让人一点点拆的——今天拆一块胡桃木的固执,明天拆一块白色的坚持,拆到最后发现,两个世界早就融进了同一个屋檐下,连呼吸都变得同步。

就像这拼接书架,就像这没说出口的心意,就像此刻月光下,悄悄靠近的两个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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