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明都府正

仇清也、王春生、二黑、医舍内在场的药师和杂役,以及刘府管事和前来闹事的家丁,均被带到了明都府。

这几日天气闷热不下,天色却不晴朗,许是在憋一场大雨。昏暗天光下,建筑本该也因此而显得暗淡。可明都府的牌匾却看上去过分干净了。

不只是牌匾,整个府衙都焕然一新。

这一切,全都拜明都府刚刚经历的一场变革所赐。

先前的明都府,还叫做“明州府”,皇城之内乃权贵聚集之地,纵使是在天子脚下,各类猎奇事腌臜事,比之城外只多不少。上一任明州府府正明推暗就,各项货赂公行、官商勾结,就如潮下礁石,虽不露水面,却暗自生长,直至根深蒂固,只待浪潮起时,状貌毕现。

可就是这样积深已久的复杂情势,却几乎在一夜之间,涉罪之人该斩的斩,该收监的收监,如今的明都府,已然换了一片天。

“……听说还是太子殿下亲自查审的。”王春生附在林一耳边小声说道。

这事林一倒是有些印象,只是书中对此处着墨不多,只说太子为储后,行事果决,大兴变革,改弦易张地抄了不少劣迹斑驳的地方府官。却原来,明州也在其内。

王春生见她一直不语,只当她是在害怕,于是继续压低了声音说道:“明都府新任的府正,好像是叫做岳什么章,听说为人还算为公正。”

林一对这个“岳什么章”没什么印象,不过倒是不难看出,王春生一反常态地与她嘀咕这许久,其实是在安慰自己。于是她勉强笑笑,示意他不必担心。

审堂之上,正对公门的位置,放着一把案椅。椅上无人,那新任的府正不知是何缘故,还未就座,只一名录事立在旁侧。

按理说,寻常百姓入了审堂,都是要跪的。前去拿人的府卫长用刀柄将人一个接一个地捅倒。到了仇清也这里,却犯了难。

——三品官员的嫡亲,又是小侯爷的正妻,让跪还是不让跪?

不过他并没有犹豫多久。连坊间都在传,皇帝陛下隐有让位之兆,朝中诸事渐交由太子处理,而太子其人,最恨徇私枉法,参理朝政后,用人只看能力不看家世,更忌因私废公。也正因如此,他虽出身微寒,却也能走到今日这个位置。

男女有别,又是惯常娇弱的千金小姐,府卫长并未像对待前几个糙汉那样简单粗暴,他只用刀鞘虚搭在仇清也肩头,稍稍发力。

……?

矮他一头的柔弱小姐正暗自蓄力与之对抗。

——这个认知使得他心中一讶。

继续发力,会把人弄伤,可放任不管,又于理不合。这是他任职后第一次出案子,刚刚起步的府卫生涯中,并没有相关的经验,令人着实无措。

好在那大小姐并没有对抗太久,她只是抬眸看了一眼,便轻理衣裙,俯身跪拜下来。

府卫长顺着她的目光抬头望去,只看到了堂上高悬的匾额,上面写着皇帝陛下御笔亲书的四个大字:官清法正。

那一瞬间他头脑中似有一瞬灵台清明,欲要思索却又着实不解。

恰逢府正大人自堂后步出,于是他抱拳行礼后,便退于一侧候立。

于林一而言,这并不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行跪拜礼。

第一次是与谢承南成礼之时。只是那时她初来乍到,对于陌生状况的意外与惊诧占据了全部心神,根本顾不上别扭。而今她已逐渐开始习惯了这个不同时代,不同世界的生活,却仍是难以习惯这封建礼法。

她告诉自己,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等级尊卑印刻在骨子里,见天子朝臣,见强势权贵,跪拜如家常便饭。

可当那一刻真正来临时,却还是抗拒。毕竟她这二十四年来,学的是自由可贵,行的是人人平等。

但神奇的是,那瞬间的抗拒之后,她并未如何劝说自己,只看着那四个字,便觉得跪一跪也没什么。

她跪的,并非是那堂上之人,也非是那人的官阶身份,而是这世间理法。

林一如是想到。

身穿绛色公服的男人,步履缓缓地向案椅走去,看起来有着与年纪不相符的沉稳。

他的容貌称得上俊秀,比起官吏,更像是书中描写的秀才,却不显穷酸。

只是他那脸色白的不正常,且这几步路的距离,已经两次偏头咳嗽。

看他将手握拳抵在唇边的动作很是熟练,林一不禁疑惑——新任的府正,难不成还是个病秧子?

林一在脑海中搜寻一遍,也不曾记起,书中有这号人物。

不过这也没什么稀奇——在原书的剧情中,仇清也只一心缠着太子,不曾开医馆行诊,自然也就不会遇上医闹,更不会来到公堂上与人对峙。

那病秧子举止端庄地在案椅上坐定,呷了一口茶水,咳嗽暂时便压住了。顺便一抬手,制止了录事正欲按照惯例,拉长嗓音,传的那一声‘府正大人到——’

“我是岳明彰,今晨上任的明都府府正。”他只介绍了这一句,而后直入正题,“适才接到告案,言杏林医舍谋害刘府三夫人及其腹中子。”他那双眼中还带着咳嗽过后的生理性湿润,目光却沉稳中透着犀利,他看向刘府管家,“是你告案?”

自岳明彰刚一出现,刘管家的目光就紧盯住他不放,只待他问话陈情,得此一问,老管家自然如倒豆子一般将来龙去脉添油加醋地诉说一通。

岳明彰皱眉思索片刻,正欲开口,却见一旁被诉告为疑犯的年轻女子,竟然缓缓直起了身。

刘管家震惊地看着仇清也,“你——”

众人瞩目之下,仇清也不慌不忙地揉搓着膝盖,如果忽视掉她起身时的那片刻踉跄的话,动作称得上优雅。

在这府衙威严之地,她那一身青色拢纱罗裙,尤显得格格不入,仿若误入了禁地的仙子。

府卫长在一旁看得出神,竟忘记第一时间将她按回原地。

林一捶打着跪得酸痛的膝盖和发麻的小腿、脚踝,心中不知第多少次地叹息这具身体的不争气。她稍作缓息后,便状若无事发生一般,躬身盈盈一拜:“民女拜见府正大人。”

岳明彰没有说话,反倒是一旁的录事,觑着他不动声色的神情,揣摩着训斥道:“大胆,大人让你起来了吗?”

“大人却也没有说我不能起来。嫌犯而已,待大人查明真相后自会还我等清白。况且,我记得大安律法中有一条——百姓上访,官员勿命跪拜;若有请求,依礼座谈,互相尊重,秉公行事。”

林一读研时学的是法医,法、医兼修,缺一不可,是以林一每每碰到法律相关的总会不由自主地多加关注,而她之所以对这一句记得如此清楚,是因为原书中,女主用它怼过人,怼的还是仇清也。

原书中,仇清也倾心太子,时时缠在他身边。而顾纾安对她向来避如蛇蝎,只有一次例外。那时正逢太子与战娴冷战,顾纾安刚在朝堂之上因战家翻案一事与人争得不欢而散,心中烦闷,便没有管顾仇清也跟在身后亦步亦趋的纠缠。

恰巧战娴此刻来寻他,欲言说战府旧事,顾纾安便冷了脸。仇清也见他对战娴态度冷淡,还当自己上位有望,颇为得意地揪住战娴见太子不行礼一事,想要大做文章。战娴便回怼了她那一条律法。

那是大安律法中仅有的一条,称得上民与官平等的律令。林一便记了下来。

……

“你要访诉?”岳明彰问道。

“正是。”林一目光沉静却执着地与他对视,字字清晰道:“民女要诉的是——今晨杏林医舍照常经营,并无不妥之处,而遇刘府家丁前来闹事,将其府上夫人之死诬陷于我。我杏林医舍内诸人,与刘府素无交集,更无仇怨。唯一巧合即是昨日刘三夫人在我医舍看诊,若以此便断言是我医舍害人性命,着实冤枉。且近日医舍行事诸多不顺,民女怀疑是有人恶意构陷,请大人明察!”

刘府管家指着她,倒吸一口凉气:“你你你……你倒打一耙,血口喷人!”

林一不理他,只看着岳明彰重复道:“请大人明察。”

“既是访诉,确无需跪拜。只是案情在先,你嫌疑未消,作为疑犯,自当堂下受审。”岳明彰道。

“大人也说了是疑犯,既是怀疑,便算不得戴罪,无罪之人,大安可有跪着听审的律法?”

岳明彰的眉角压得稍低,似在努力思索,又似在酝酿一场风雨。就在众人皆以为这个新上任的府正大人终于是难以忍受有人如此这般挑战权威,准备发难之时,他却又极淡地笑了一下,“确实没有。”说罢竟似松了一口气,“你言之有理,府卫,为她设座。”

……

说实话,林一在开口之前,都觉得自己是在作死。

身为嫌疑人,老老实实地听审,问什么答什么就是了。她适才起身,一方面是因为久跪之下,膝盖实在疼痛难忍,另一方面,也是想引起岳明彰的注意。

读研期间,她读过不少案例,也旁听过几次诉讼现场。

按照常规流程,原告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主张的权利和要求是合理的,如果证据不充分,案件极有可能被驳回。现代社会倡导谁主张谁举证。但在古代,在这个不知是何时代的世界,林一从未妄想过能得到如同现代社会的人性化待遇。在这里,原告和被告注定是不能平等的,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没做过的事,就可能被草草定罪。

而她在这场突如其来的横祸中,实在太被动了。

方才刘管家那一通陈情,虽有夸大,虽然只是受害者的怀疑,但林一没有一条站得住脚的证据去反驳。所以,她试图将自己也放置到原告同等的位置上。

无论如何,气势上不能输。

府□□衙正职,相当于部门内的最高负责人。这里没有考据相关官职史料,当做私设看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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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明都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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