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会因为身体被迫害而羞愧寻死,尽管女性才是受害者,而男性,即便是被“强·奸”,受伤害的程度无论是从生理还是心理层面,都要小的多的多。
丽莎曾经这样告诉过他。
从现场返回刑警队已经快要十点了,他给丽莎发了信息,请她替自己去学校接一下霄羽。丽莎回了一个OK的表情包,他说注意安全,丽莎回,谁敢有非分之想动手动脚,别怪我用柔道问好。
在他心里,如果当年一起毕业时丽莎没有选择作为一名为女性权益奔走呼喊的律师,而是进入警队和他做同事,他们大概能是非常合拍的一对搭档。
给报案人做完笔录已经十二点了。
现场第一目击者的是岛上小卖铺的老板,口供没有任何问题。
他是回店里拿账本,他在市区有好几家店,下午他在家发现有几箱速冻的鸡肉串数量对不上,他回忆可能是拿到这边来了,他才又从家里过来。
不然一般下他是不会特地到这边来的。
今天还是个星期二,根本没有人到这岛上来,他顾的那个小工早走了半小时。五点半就把店关了。
他回到岛上的时候是八点,他看到火光以为是有人在烧杂草,他还骂了一句,这样点火风一吹他的店都要跟着遭殃。
他赶紧用盆子装了水去灭火。
没想到水一泼上去火烧得更旺了,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心里就担心自己的店被火连累,赶紧给消防打了电话。
救火队过来把火扑灭才知道,烧的不是杂草是两个人。
林绍想把岛上负责看店伙计的喊来一起审,说不定能发现一些新线索,王文赶紧拦住他,对小卖铺老板说,感谢你的配合。
老板直言还好消防一下来了那么多人,要是让我一个人去看两个烧死鬼的尸体我吓都要吓死了。临走了还问林绍,你们说那两个人死在那里会不会变成冤魂厉鬼啊。
林绍说,冤有头债有主,你这么怕冤魂索命不会是你身上藏着事儿吧。
老板说,哪能呢,咱就一平头老百姓,不过那地方没改名之前是叫鬼门闸,你们说死在那,还是被烧死的,不会是搞什么鬼门开的仪式吧。
王文说,这是南城刑侦大队,你少在这宣扬封建迷信思想。
小老板哭丧着脸说,哪能啊,这不眼看着天要热起来了,大家都该带孩子来这边游泳烧烤吗?这事一出,肯定没人来了,我还为了今年夏天大干一场进了好几个烧烤炉子呢。
从队里出来,林绍还没开口,王文就说,你别想了,这案子查不了。林绍说,我没想这案子。王文说,鬼扯,我还不了解你,林绍辩解,我就是想把我想不明的地方想明白。
林绍开车送王文回家,说他今天一天的精神都不错,王文说,那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嘛。林绍问,又有什么好事。王文笑着说,哪有又啊,老话说福无双至,还不就那件事,上面说了,要么明天,最晚后天,表彰的文件就盖章发下来了。
到时候师傅请你吃饭啊。
林绍说,哪能呢,我欠您一条命呢,您还总想着带我进步,这饭得是我请。
王文张开爬满皱纹的右手在林绍面前挥了挥,说,这事就这么定了,我请客,你就服从安排,陶湾居,霄院长家那小孩儿要还跟你在一块儿呢你也喊上。
林绍笑着说,行。我始终拥护党的指导方针。
王文笑着拍了拍林绍的肩膀,劝他,今天这案子你也别想了,定性为自杀就结案封档案了。你要执意想查,谁都不会给你行方便开绿灯,咱档案室里还有那么多悬案没能侦破呢,你也别过不去心里这道坎了。
林绍点头,答应了一句嗯,心中却放不下那些捉摸不透的疑惑。
丽莎外驻南城,公司为她订了一间单身公寓。她把放学的霄羽带回公寓,说你那位警察叔叔出任务办案子去了,你先和我呆一会儿吧。
两人单独相处的时候丽莎问了霄羽很多关于林绍的私人问题,他在南城这边有没有女朋友,他不上班的时候都在干什么,霄羽事无巨细的交代,暂时没有女朋友,也没有不上班的时候,在家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做家务,没见他怎么休息过。
丽莎说,他这个人还真是一点都没变过,上学的时候就内卷大家,上班了就是个工作狂,工作永远在生活之上,谁要是和他谈恋爱必须拥有一颗很强大的心才行。
霄羽问,为什么?丽莎说,因为他不是那种很会给女人宠爱的男人啊。
他是做什么都行事很强硬的男人。
林绍把霄羽接回家的时候对丽莎说有点事我想问你,一会儿我给你打电话打不打扰你?丽莎说打吧,她自己手上这案子起码要做到早上,来回是要熬夜,不差接这个电话。
霄羽上车的时候还算清醒,车开到目的地了人就在副驾驶位上睡熟了。林绍喊了几声,他朦朦胧胧的回应,林绍就从副驾驶位上把他抱了下来。
他挣扎了一下,说我自己能走,林绍说别动,你要能抬的起手就搂着我的脖子,这样安全点。霄羽也就安分的任由林绍抱着,双手环着林绍的脖子,头靠在他的胸口。
回了家霄羽睡衣也没换,脱光了就钻进被子里睡了。林绍关了房门,在客厅给丽莎电话。他说有个案子,虽然已经是要结案了,但是他还是有疑点。
两个未成年女性因为被性侵,不堪忍受屈辱选择自杀。
地点在郊外的孤岛上,自杀的方式是用汽油浇灌全身然后**,在**发生之前,两人一起脱光了所有的衣服,衣服被堆放在距离**地点的五十米距离处一起烧掉了。
丽莎思考了很久,第一句话问的就是,未成年有多大?
林绍说,初步判断大的那个区间是在13-15岁,小的大概只有6,7岁,也可能更小一点。具体的报告还要等。但是法医说应该不会相差太远。
丽绍说,先不说很明显不符合行为逻辑的地方,比如为什么要特地跑到荒山野岭以**的方式结束生命。只说如果是因为不堪忍受屈辱选择自杀,13-15岁还有可能,5-7岁即便是经历了性侵也很有可能不会知道发生了什么。
在大量的儿童性侵案件里,第二性征还没有显现发育时,小男孩或者小女孩面对成年人的猥亵时并不会清楚的认识到,对方是在伤害她。
大多数施暴成年人会将自己的暴力行为伪装成“游戏” 的形式要求被侵害者配合完成。
而往往儿童所能表达出的,也仅仅只是被侵害所实实在在产生的疼痛感,会将性侵与其他的身体伤害化作等号,比如体罚,殴打等其他暴力行为。
并不会在心中产生道德羞耻感。
而自杀行为的发生需要伴随大量他人羞辱的自我否定环境中。
在社会化较弱的小孩身上是很少出现自杀行为的,因为他们还不能明白“我”在社会中的位置,而自杀行为则是抹灭清除一个人自认为在社会化失败的痕迹。
这个我们在学校都学过吧,林学霸?
林绍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说,也就是说那个小孩应该是被教唆自杀?
丽莎说,未成年人性侵大多发生在熟人之间,越是年龄小的儿童,越是行动范围狭小,并且施暴者一定和被害人家庭非常熟悉。
这里的问题是,如果长期侵害并没有引起幼儿家属的怀疑的话,为什么要教唆她去自杀呢。既然施暴者有自信能够控制幼儿的所有行为的话,怎么想,将幼儿长期囚禁在身边都是最好的选择。
林绍说,这个问题我要好好想想。
丽莎问他,就算是已经宣布结案也要查下去吗?
林绍说,那怎么办呢?既然看到的肮脏的东西总不能放任不管吧。拿个漂亮毯子遮住地板上的血渍粉饰太平实在不是我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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