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第 38 章

“是……是……我记得,胥猗,对,胥猗常常跟在大王身边,他昨天还与我说了话,怎么会……”他烦躁不安起来,那只粗粝的人类手指在后脑勺上抓挠,发出“刺啦刺啦”的声音,如我所料,他对并风王也没什么印象,缺失的那部分记忆会让他心情烦扰。

忽然,他的眼神从迷茫变成凶狠,狼牙棒劈空指向我,“是你,你在搞什么把戏!你想死!”

絮饶君终于直起头,他没有看向我,也没有看向错乱的野猪精,背过身去看向在地上艰难呼吸的安旭尧,安旭尧也预感到要发生什么大事,他费力地想要把眼皮撑开,攒动眼珠,一下两下,眼泪留下来,他迫切地想要看一眼世界。

洞门大开,今天是个好天气,雪花静静落下,没有一点扰人的瑟风。

狼牙棒的尖齿泛起寒光,我在心里默念:三。

逼人的气息嘎然而止,野猪精的脖子崩出血花,我的手被整个染成红色,不等其他小妖反应过来,我一脚踹倒他那肥大的身躯,借力朝门口奔去。

余光瞥见絮饶君整个趴在铁栅栏上,静静地看着倒在血泊里的野猪精,流淌的血色顺着低洼流向他所在的地方,曲折蜿蜒成一股红色的溪流,慢慢流进他瞳孔的眼色。

“药跑了,大王的药跑了,快追!”

“堵住大门!堵住大门!别让他跑了!”

“愣着干什么,追呀!”

听声音,他们并没有因为死亡而产生任何错乱,相反,个个反应很快,我闪跳四五步,后面就传来追逐的声音。

脚下生风,我不是第一次逃跑,这种事情,一回生二回熟,自然知道最要紧的是什么。

一头扎进雪里,我遍体生寒,地上松软的雪花似无数冰锥扎进骨子里,血液和筋冻在一起让我寸步难行,我出来了,这种喜悦的认识让我不敢在原地停留,咬咬牙,向前飞奔去。

四周是山,高耸入云,一眼看不到头,这样一个出口在几座山的怀抱中,坐落在山脚下,一个及其狭窄的,只可容纳两三人的空间,再往前,那条路像在两座山之间切了一条缝,两侧都是陡峭的石壁,奔跑时收敛手肘,才不至于打到旁边锋利的石棱。

两三步,前面就来了许多得到信号的妖怪,他们都与野猪精一样,没有一头是完须完尾的畜牲,也没有一个像模像样的人形,有留着尾巴的蛇、人身的狐狸、八条腿的蜈蚣、兔子的头上顶着硕大的耳朵,熙熙攘攘堵在路上,一起冲过来。

我的时间不多,不能在这跟他们打斗浪费时间,我自来天分不佳,所以飞行口诀我在心中默念了上百遍,凌空时,地上的的飞禽走兽恢复了原来的模样,当即有鸟类化出翅膀来追,反应之快,与寻常鸟兽有着天壤之别。

雄鹰展翅在我头顶投射出一大片阴影,本来暗淡的天光,大雪掩埋了眼前所有能看见的东西,现在更是看不清前路。

雪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

前方出现一抹人影,说是人影,是因为他实在是太像人了,穿着人类的袍子,头发一丝不苟地梳成一个发髻,发髻上翠玉色的簪子和脸上一零上的绣纹相得益彰,我在他身上几乎闻不到妖气。

头上的鹰隼和身后的追兵都不见踪影,我跑了很久,久到我每次呼吸都有些沉重,可是抬头向四周看去,依旧山连着山,如果在夏日,这山应该遮云蔽日,是乘凉的好去处,可是现在,我找不到天在哪个高度,正如我看不到前路。

脚踩到雪地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他一个人,暂且算他是个人,在我必经之路上等着,或许他早就来到这里,毕竟我一路走来,并没有第二条路给我选择,对面之人身后的路斗折蛇行,我过不去。

我们妖怪,只要修为达到了一定境界,就可以看破对方的真身,时至今日,我既然敢逃跑,就对自己的实力增长有自信,刚才路上碰到的所有妖怪我都不放在眼里,包括那头野猪精,因为我自从第十次失忆开始,就能准确地感应到每一个妖怪的实力。

可是现在,我不得不小心应对,我既看不出他的真身,也看不出他的实力,无疑,这个人我打不过。

“何必呢?你的甜头还不够多吗?”他负手而立,眼神看向山崖间唯一一块没有被大雪遮盖颜色的山石,那块石头悬而不掉,呈月牙状,半挂在山上,处在它下面的一小块地方,刚好被护住,得以在风雪下苟延残喘。

我心里掀起惊涛骇浪,甜头?我下意识翻看自己的手掌,身体里所流淌的灵力就是他所谓的甜头?

他悬浮在积雪上,眼神看向我,但眼睛里没有我,我没有从他眼睛里看到任何情绪,那双微微上挑的眼睛半瞌着眼,瞳仁黑的发亮,自上而下地看着我,仿佛我与这天地间的一粒雪花没什么两样。

恐惧,自内而外的恐惧,全身每一寸皮肤都叫嚣着,身体失去温度,刺痛冰冷由胸口向全身各处散开,呼吸更加沉重,身体下沉,我感知不到是融化在我身上的雪花更凉,还是我的骨骼更冷。

天色更暗了。

冰冷的声音再次传来,要把我的血液冻住,“你现在回去,我既往不咎。”施舍的语气。

可我是石头,我用一张人皮让自己踏出躺了两百年的地方,用一滴精血让自己的身体有了温度,我很喜欢现在的身体。

我可以说话,无时无刻和任何事物说话,绥绥,柳眠,元星,圆方,我愿意在他们面前喋喋不休。他们的目光追随我,而我能行动于天地间我任何想去的地方。

我可以站在高处用眼睛丈量世界,看招摇山看不到的山川河流,花红柳绿,我认识到灯火,明月,太阳,一切带来光明的形状,原本固定的画面,可以随我走动而变换,三界之大,我没去过的地方,没见过的景色数不胜数。

我喜欢桂花的香味,那是家乡的地方,对,还有招摇山,我还没有见过丽水的尽头,没有再尝一尝河里的鲜美,我也喜欢雨露过后青草的方向,圆方怀里油饼的味道,元星他娘烤的鹿肉。

虽然绥绥总拿着戒尺吓唬我,可我知道那戒尺从来不会落在我身上,每日练习术法很辛苦,湿湿咸咸的汗水味道会充满全身,那不同于我做石头时的苔藓味道,是温热的,流动的,鲜活的。

我在丽水边躺了很多年,意识混沌时不知外间时间,后来有了意识,觉得新鲜,也没有故意分心去计较一两日的时间,后来,等我将神识延展处都摩挲了千百遍,我终于听布谷鸟讲诉时间开始,初略一算,到今日大抵是三百一十年整。

我用了三百年时间将自己从一块躺在河边的小石头变成如今这幅模样,已然花费了我全部心血,每一步路我都走得十分用力,当然如今的处境我也十分满意。

若是让我选,是做一块躺在河边不能动但法力深厚的石头,还是做一个一事无成的妖精,毫不眨眼来讲,我选后者。

我用三百年从一块石头走到今天这个地步,我不愿意,也绝不允许,再让自己成为毫无灵性自主的“药”,即便这个“药”千好万好,将来能让我唾手可得日思夜想的妖力,可这妖力使我背叛自己的灵魂。

而他将我囚禁到那个不见天日的地方,供人驱使,不得自由。

绥绥总教导我,要做一个心地善良的好妖怪,不要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他是我第一个亲人,把我从招摇山上带下来,我自然愿意听他的,哄他开心。

后来我遇到了很多人,也读了几本书,认识了几个字,再选择,是我自己的事,我不愿意踩着千万人的尸骨,只是让自己的变得更强,妖力予我来说,远不及生命可贵,哪怕是我不认识之人的生命。

恐惧侵占我的精神,我张口,感受到整张脸都在这种威压下抖动,几乎发不出完整的句子,“不,回,去。”我勉力维持站姿,用力挤出几个字。

离得太远,他听到了,也可能没听到,表情没什么变化,他正身看向我,道:“可怜。”

可怜,多么荒谬。

“你很弱,”他道,“你会一直这么弱,直到死亡。”

我的左腿半弯,骨头发出“咯咯”的响声,我承认,他说的对,起码现在来看,我在这个强大的敌人面前,头都抬不起来,若是此时此刻是柳眠在这,他定然不会像我一样狼狈,柳眠总是很有办法面对那些我解决不了的问题。

我没有武器,唯一的一把匕首刺进了野猪精的脖子里,那不算一把匕首,捡起地上随意一块石头,在地上不停的摩擦,直至变成一个杀人凶器,怎么能说我们石头弱呢?

逃,我的理性渐渐适应了恐惧,本能迫使我做出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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