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婚事得赶早

杜雨晴是穿书过来的,她之前看过一本小说,里面写的是椰子岛上的一个渔民发家致富的事情。

虽说那个渔民于松竹现在还只是穷光蛋一个。

可是十年之后,他有一个当年出海移民的妈,回来给他一大笔钱,让他做生意。

最后他成了南边的一个富豪。

虽然得十年之后才会发财致富,可是杜雨晴现在觉得她在棉纺厂里面也没前途。

最重要的是,现在已经是1968年了,接下来她要是再成不了正式工,就会被分配到乡下当知青。

这年头读过几年书的,哪怕是高小毕业,也算知青,她若是不嫁人,在棉纺厂里工作她也不会。

最重要的是她之前谈了一个省城的对象,结果前对象的房子是租的。

前对象的父母还生病,家里还有几个嗷嗷待哺的弟弟妹妹要照顾。

杜雨晴瞧着这个情况,立刻对前对象说要和他分手。

但是前对象死也不分手,还说杜雨晴就是他的唯一,杜雨晴走了,他的心也死了。

她听说这男人这么不要脸,直接给了他一耳刮子,收拾包袱想要离开。

可前对象把她的包袱藏起来了,还要对她霸王硬上弓。

杜雨晴立马就跑了出去,找人说他耍流氓,并且把他送进了革委会进行排查。

前对象吃苦出来之后,也不甘心杜雨晴就这么和他分开,但是最终还是和杜雨晴退了婚。

但是杜雨晴的父母,这边并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还真以为是杜雨晴的前对象的问题。

杜雨晴想的是,只要她坚持十年,等渔民于松竹的母亲回国。

她帮于松竹养十年的孩子又如何,等到了那时候,于松竹继承了他母亲的财产,自己再和于松竹离婚分一半的钱。

到时候再乐乐和和的过有钱人的日子。

再说于松竹所在的椰子岛那边,还是一个驻军岛,于松竹一家是岛上的原住民。

她要是嫁过去了,每天不用担心动荡和安全问题,总比在大杂院和棉纺厂提心吊胆好。

再说有空没空还能去赶海,于松竹每次跟着捕鱼队能捕很多的鱼回来。

她在大杂院和棉纺厂一年到头都吃不了几回肉,去椰子岛那边了,啥时候都能吃到鱼肉和海鲜。

这么想着,杜雨晴便觉得有了盼头。

杜母瞧着杜雨晴收拾着东西就要跟着亲戚走。

她对杜雨晴说:“你要是真的要嫁给于松竹?我们先去找厂长开了外出证明了,我和你爸跟着你一起去,要是觉得合适,就在那边办婚礼。”

杜雨晴说:“妈,这事儿得赶早,不然于松竹就被别人抢了。”

杜雨晴说的正是原女主,她自认为自己就是这本书的女主,于松竹的青梅竹马许玉露就是那个原女主。

本来于松竹当年要娶许玉露的,但是于松竹家里没钱。

许玉露嫁给了其他的人,后来许玉露被人说克夫,又生不出孩子。

于松竹和岛上的一个二婚女人结婚之后生了三个孩子。

后来他的原配老婆得病去了之后,许玉露也和原配丈夫离婚了,于松竹一直惦记着许玉露,想要再娶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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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子岛上养萌娃[六零]
连载中月霁光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