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乡!——”
多么撕心裂肺的痛。他感觉荒芜的胸腔里凭空生出了一团火!那火在跳跃!在灼烧!在毁灭他!
“啊!——”他痛苦地喊叫,用手抓自己的脸,脸上的黑色绷带被扯碎,落下化作灰烬。
他想起来了,他听到了!
亲手杀人的瞬间,用砖头把人头砸碎的瞬间,他的心脏就消失了。那时他没有心跳,他和现在一样,发疯一般痛苦——这就是成为杀人犯的滋味。
他疯狂地逃跑,漫无目的、野蛮地逃跑!
他被车子撞倒,被车轮碾过,他死了。
他听见童乡扑倒在他骇人的尸体旁。童乡那么怕,那么怕,却不肯离开,她手上抓满他的血,崩溃地大哭。
李思白——他让她哭成那样,让小哭包哭成那样——童乡哭喊着:“李思白,你回来!”
——不要被仇恨挖走心脏,不要堕进地狱,不要死,不要离开。
你回来。
你回来吧。
……
“好冷啊......”童乡脸色煞白,睁不开眼睛,“这么冷......阿白......是你在抱着我吗?”
他身上的绷带全部脱落,他看到自己血肉模糊的手指。
他用力抓了下胸口,在胸前留下一个血手印。
然后他俯下身,在童乡额头上轻轻落下一个吻。
——他知道是错觉,但他好像真的感觉到了温度。
这一刻,他听见自己胸腔里传来心跳声。
“砰砰。”
“砰砰。”
他看清那货车司机绝望的表情。
他笑了下,生来死后,从来没有这般轻松过。
他挡在童乡身前,展开血淋淋的双臂,像个残破的大天使,去拥抱崭新的生机。
心跳声很沉稳,竟这样动听。
——这是真正的心脏,不会随□□消亡,它有永恒的力量,植根于灵魂。
——这是人的良心,鬼的心脏——这是世间最美好的搏动。
货车撞过来那一刻,他没有疼痛,他看到了光。
那是无比温暖柔软的光,毛绒绒的,让人很想扑过去,舒舒服服抻个懒腰。
在那光里,他好像又看到了童乡,童乡在笑。
他听到警笛声……
……
……
周围安静,沉寂。光慢慢变淡了,渐渐消失,他再次陷入黑暗——熟悉的黑暗,是地狱。
恶魔在说话:“你找回了自己的心脏。”
恶魔:“现在你该回到地狱,接受应有的惩罚,洗掉身上的罪孽,然后带着你的心脏离开,下一世重返人间。
“下一世......”他想起童乡的脸,“可这一世我还舍不得......”
“有心的鬼,总是会舍不得。正因为这样,受过刑罚后才能拥有干净的灵魂,才能投胎转世,不会成为恶魔,永远困在地狱里。”
“恶魔?”他问,“你是在说你自己吗?”
“是。”恶魔回答,“我和你一样,死后来到地狱,什么都不记得。”
恶魔:“但你比我好一些,你还有留恋,你还有愿望,所以你只是在地狱飘荡,没有真正变成恶魔,还有机会找回自己的心脏。”
恶魔:“有了心脏,就有资格重见光明了。”
“不像我......不像我......”恶魔空洞地说,“我在地狱几百年了,再也不会知道人间的模样。”
他沉默了很久,突然说:“恶魔,我们做个交易吧。”
“等我被地狱漆黑的烈火灼烧过,偿还了这一世的罪孽,你再次把我送到人间吧。”
“我会把人间的模样讲给你听,人间的日升月落,喜怒哀乐,人情世故,全都告诉你。”
恶魔似乎很犹豫:“你不转世?放着人不做,做一只鬼游荡人间?”
恶魔:“与恶魔约定,如同诅咒,如有违背,灰飞烟灭,永不超生。你真愿意?”
“当然。”他说,“再黑暗的地方也值得有光。”
“太阳真的没有那么小气,它其实愿意原谅地狱,只是我们做鬼的、当恶魔的,全都不知好歹,拒绝了而已。是我们让地狱这样黑的。”
“这个交易,我们做一百年,怎么样?”
……
……
十年后。
童乡二十六岁。
大学毕业,她进了一家相对体面的传媒公司,负责视频编辑——灵异板块。
她长高了些,但没高多少。不过她更漂亮了,这点毋庸置疑,毕竟一天前,刚有人在地铁上和她搭讪。
虽然她不会搭理。
日子一天天过去,风平浪静,乏善可陈。
今年夏天她也去蹦极了。
十八岁以后,不用监护人签字,八年间,她每个夏天都会去海上蹦极。
今天是天气预报里最热的一天,她刚蹦完下来,妈妈打电话,说要她回家时买点水果。
水果店旁边有一家花店,她顺便进去买了两朵白玫瑰。
她依旧想念李思白,或者阿白。反正那就是一个“他”。
经常想念,尤其在看到白玫瑰的时候,比如此刻。
童乡绕了路,坐公交去了墓地——既然想他,就去看看他。
正好她买了两朵白玫瑰,一朵插进自己的花瓶里,另一朵送给李思白。
童乡其实一直有幻想——李思白可能没走,只是她突然看不到了,李思白还留在她身边。
然而她知道这不可能。
十年前那晚,她在车里晕过去,最后发生了什么,她一无所知。但她醒来后躺在医院,听说杀人犯被抓获,那大货车的刹车也在最后一刻如有神助,又突然刹住了——货车没有撞过来,惨剧没有发生。
没有任何人再死掉。
于是她确定,那“神”是一只鬼——是她的阿白,她的李思白。
李思白一定是走了。回到他该回的地方。童乡没有证据,但她坚决这样认为,尽管她还偏要保留幻想。
自相矛盾是少女的顽固,女人的天真,这不荒唐,反倒十分可爱。
来到李思白坟墓前,童乡蹲下来,放一朵白玫瑰在地上:“你还好吗?”
童乡笑起来:“或者你已经投胎转世了吧?”
“你现在是个小孩子?刚会爬的小男孩?嗯......也许再大一点,上小学了也说不定。”
“如果见到了,我还能认出你吗?”
童乡用手指轻轻摸着地面。她慢慢地摸,慢慢往前摸——
童乡忽然瞪大眼睛——在墓碑后面,地上有字!
童乡连忙过去看,见地上写着:“相思黄叶落,白露湿青苔。”
“童乡。”身后忽然传来温柔的声音,像一阵微风,搔过耳朵。
过去十年了,这声音竟还是那样熟悉,一入耳,便拨疼心口。
童乡僵硬片刻,转回头,看到一张白皙干净的脸——没有伤疤,没有白色、黑色的绷带。
——她早说过,他一定长得很帅。
“你好,我叫李思白。”他站在她对面,他说,“我能抱抱你吗?”
他们高高的头顶上,阳光真漂亮。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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