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chapter 12

程姿遥在纽约适应得还不错。

曼哈顿充斥着纸醉金迷的味道,和风城其实有相似之处,有时候程姿遥行走在那些高楼大厦和绚烂的霓虹之间,再加上纽约华人不少,时不时就能听到字正腔圆或带方言口音的中国话,一恍惚会以为自己漫步在风城最繁华的地带。

帕森斯是全美最高的艺术设计学府,而程姿遥所就读的时装设计专业更是学校的王牌专业,一个专业有三百人左右。

最初的两年是找方向的两年,程姿遥在学校会和其他同学一样,参加大量的project和跨专业课程,以确定自己的创作风格。

设计学院所在的校区位于第五大道,玻璃墙外可以看到人潮拥挤的街景,这里离纽大很近,所以程姿遥不泡studio的时候通常就会选择去纽大的图书馆或去听公开课。

与此同时,叶沁萱在国内顺利地考入了风大的新传系,而韩逍也升入高中。

每个人都忙着过自己的生活,当初分离的忧愁似乎消失在成长的道路上。

时间和环境赐予了程姿遥成长,她的内向逐渐转换为内敛,也变得没有那么独来独往,课余开始有了一点自己的交际圈——她渐渐会参与一些纽约华人圈组织的郊游活动,会参与同学家里办的Party,会去hiking,去看歌剧,甚至偶尔还会去附近教堂看别人做礼拜。

她性格好,身上又带着大户人家出来的教养与气质,很叫人喜欢,愿意和她做朋友的人很多。

“噢,老天!”这天下课,目击杂七杂八的材料从程姿遥的储物柜如洪水般漫出来全过程的白人同学惊呼一声,“Sophie,你必须得去申请个更大的locker了。”

在帕森斯,open studio外面就是一排排红色的locker,用来存储设计学院学生们各自的物品,随着年级的升高,学生可以申请容量更大的柜子,她现在大二了,符合要求。

“谢谢你,Jane,我会去申请看看的。”程姿遥是个爱整洁的人,东西总是收得一丝不苟,只是她报名参加了学校的一次义**赛,这几天都在赶工,一不留神就成这样了。

Jane蹲下身帮她一起收拾漫出来的东西,突然语气八卦起来:“哇,这个可爱的男孩是谁?”

程姿遥抬头一看,原来Jane拿到了她平时乱涂乱画的草稿,上面有好几张她无聊时画的速写。她伸手去拿,解释说:“一个朋友。”

“只是朋友吗?”Jane明显不信,用那双海蓝的眼睛笑望着她,打趣说,“这就是你拒绝Roman的原因?”

程姿遥微笑:“我拒绝他是因为他并不是真的喜欢我,他只是有严重的yellow fever。”

她这次参加的校内比赛是面向全学院的,只规定了两个要求:一是以环保为主题,二是以解构主义为风格。最终做成的成品不限形式,可以是服装,也可以是摄影、展板、画布等,入选者最终会放于市区的展厅参与拍卖,拍卖所得均捐给环保公益组织。

这个比赛最终是以拍卖价格的高低评判名次,然而听往届学长学姐们说,东西能卖出去就很不错了,最尴尬的是无人拍卖,最后只有自己灰溜溜地抱着作品回来,还不如不入围。

入选确定的那天,程姿遥和韩逍视频。

因为时差原因,他们每次视频的时间都比较固定,工作日通常是韩逍放晚自习而她这边快中午的时候,如果是周末视频的话有时会换个次序。

一段时日不见,韩逍似乎又成熟了一点,如今他也高二了,是一名理科生。

“困死了。”韩逍已经过了变声期,声音变得低沉磁性了些,但依然有几分从前少年清朗的影子,“遥遥姐,我好困。”

程姿遥看他已坐在了韩家的车上,车外早已是深夜沉沉,于是温声说:“那你先在车上睡会儿吧,之后再聊。”

“我不,已经很久没和你视频了,挂了这次都不知道下次是什么时候。”韩逍把胳膊抵在车窗,手撑着脸侧,仔细地端详着屏幕里的女生,“遥遥姐,你好像瘦了,没有好好吃饭吗?”

“没瘦,可能只是角度问题吧。”程姿遥最近确实忙瘦了,但她不想让对方担心,“对了,我参加了一个比赛……”

接着,她把自己参赛入选的事情简单说了下。

听完,韩逍哼道:“算他们有眼光。”大概是因为带了倦意,他说话间带点鼻音和沙哑。

程姿遥稳了稳心神,继续说:“不过我听学长学姐说,要拍卖出去挺难的,毕竟我们还只是学生。”

韩逍不以为意:“有线上拍卖吗?我买姐的作品。”

程姿遥笑了:“没有,再说了,你买就没意义了。”

韩逍懒洋洋的,似漫不经心地笑着说:“遥遥姐的一切我都想拥有,怎么叫没意义了?”

程姿遥愣了下,不知道是不是纽约今日的阳光太过灿烂,灼得她脸都微微发烫。

后来展览很顺利,她的作品成功被拍卖出去,价格在历年来算是不错的成绩。

托这次比赛的福,她的能力被一位毕业多年、创业后在整个北美时尚圈都小有名气的学姐相中,提前预定下了她的假期实习,因此她不能再像大一那样常常回国享受假期了。

学姐Eileen是华裔,中美混血,中文说得不错。

她对程姿遥颇为照顾,闲暇时期还会帮她看草稿。

“Sophie,你的创作很棒,但我总有种奇怪的感觉。”一次下午茶时间,她一边抽着烟一边看程姿遥的原创,问,“告诉我,你创作的动机是什么呢?是什么支撑着你设计的这些女装?”

程姿遥想了想,回答:“应该是我的母亲,她去世很多年了。”

Eileen闲谈似的问:“她是个怎样的人?”

“严厉,强势,固执。”

“但你的创作总是看起来十分柔和。”

“大概是因为,”程姿遥顿了顿,“我想设计出即使是像我母亲那样的女性穿上去后也能显得温柔的衣服吧。”

Eileen笑了:“为什么要显得温柔?温柔就那么好吗?”

程姿遥一愣。

Eileen继续追问:“为什么想要改变你的母亲?这是她的愿望吗?如果是的话,你觉得她需要改变吗?”

“她……”

“Sophie,可能是我感觉错了,似乎你总在追寻着谁的影子。”Eillen吐出一缕袅袅白烟,像极了程姿遥此刻心底答案前的迷雾,“大家都说你是个温和的人,但你真的是吗?”

迷雾拨开,程姿遥沉默不语。

其实她这段时间也隐约开始意识到了,出现在她灵感深处的人,不是她的母亲。

她潜意识里追寻的、模仿的对象,是她的继母秦惜。

见她不说话,Eileen拿出手机给她推了一个网络账户的主页,然后叼着烟说:“这个女孩好像是一个中国本地的学生,在国际论坛很活跃,她的女装设计很有灵魂,或许你们可以尝试交流一下。”

这时谁也没想到,这女孩在几年后会成为程姿遥的合伙人。

……

春去秋来,当程姿遥迎来大三的春假时,国内传来了韩逍的好消息。

然而由于春假她在Eileen的工作坊里走不开,所以直到放暑假的时候,她才请了一个月假,回国帮韩逍准备出国的事。

韩逍考上的是哥大,离帕森斯半个多小时车程,不过也在曼哈顿,交通方便,住她现在住的地方也可以——韩程两家都希望他们出国留学期间可以同居,好好培养一下感情,这样等回国后订婚水到渠成。

她现在住的公寓在曼哈顿的中心区算相当豪华的了,哪怕住她和韩逍两个人,再加一个管家,都绰绰有余。

距离上次回国,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程姿遥首先回家放了行李,看了祖母和兰姨,发现只是一年不见,祖母的头发白了好多。

“以前也白,我是少年白发,正常的。”程老夫人还安慰她,“以前染得勤,所以不觉得,现在人越发懒了,明天就找师傅给我染染。”

程姿遥握紧了祖母的手,轻声说:“我给奶奶染吧。”

程老夫人反握住孙女的手,笑着说:“那可不行,这可是大设计师的手,怎么能给我这个老太婆染头发。”

程姿遥也笑了:“那我保证给奶奶染出大设计师的风采,好不好?”

程老夫人嘴上说着拒绝,但后来还是任由她了。

程姿遥盯着祖母眼角的皱纹,心里五味杂陈——祖母真的老了,小时候那么不苟言笑,板着张脸,但现在送她离开会落泪,迎她回来会笑眯了眼。

在她回来前,一场台风席卷风城。

没太严重,就是把程家老宅的花园搅得乱七八糟的,往年都是找人清洁打扫,这次程老太太一时兴起,想着干脆重装翻新。

程姿遥房间离花园最近,每天她醒了后,兰姨才会喊工人进来。

小时候她荡过的秋千也被拆了,那里是她和小韩逍邂逅的地方,那棵大槐树倒没有移,程姿遥从窗台望过去,依稀可以回忆起小韩逍坐在树下装睡的样子。

正出神着,就见拐角出现了一个挺拔颀长的身影,带着似曾相识的少年意气与明朗,稍显陌生的锋芒初露。

当年的男孩长成了少年,少年又即将步入成年。

程姿遥目不转睛地盯着向她走来的韩逍,一年来忙碌的学业与实习让她以为自己已然淡化了思念,但直到再见到这个人时,才发现一切不过是像龙城冬天的湖面一样结了冰,待到春暖花开之际,冰雪消融,湖水依旧。

而此刻,湖面吹来初春第一缕微风。

“遥遥姐,我好想你。”

男生的笑容化作暖阳,将冰雪彻底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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