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红烧甲鱼

“放心咯越越,我超级有员工的自觉性,是不是一竖?”路仁的视线望向正在哼着小曲儿剪枝的邓一珩。

“我叫一珩,你这个路人,我当然也是非常自觉的员工。”

着两人的拌嘴,让以往安静的饭馆,倒和这季节一样,充满生机。

三人一直忙碌到十一点,终于迎来每日营业时间。

目前进店的都是不用上班或者是上班时间自由的人,例如张远明爷俩。

然后他们就顺理成章的,买到今日份三千元。

这让路仁和邓一珩羡慕不已,两人内心暗自发誓,他们也要自备一只野生甲鱼,他们也要吃!

凌越则是觉得她的食客很有实力,以后可以多备些三千元。

甲鱼处理好切快,里头的肉是深红色的,如同牛肉一般的色泽。

正没事干的张家钰,也看着凌越下厨,妄想学会点什么,但见她挥舞菜刀的动作,感觉…凉飕飕的。

“第一次见宰杀甲鱼的全过程,好血腥,这老板也是狠人,眼都不眨一下。”张家钰小声震撼。

只见凌越将切好块的甲鱼放在一旁,切点老姜加油爆香,加大蒜,爆到两种调味有些许焦褐感。

今天要做的是红烧甲鱼,最普遍的一种做法,像甲鱼这样原食材昂贵的食物,不需要过多修饰。

还是那句话,昂贵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简单的烹饪方法。

最淳朴的做法,吃的就是一个火候味儿,所以凌越两灶同时开火,大火和中火。这样在烹饪的过程中,可以不需要手动调节火候的大小,节省时间的同时还能保持食物的最佳口感。

捞出姜蒜放一旁备用,中火甲鱼煎香,切换大火加酱油,在高温中产生焦化,加点二锅头去腥味儿,此时一束橙红色的火花燃起,在场几人视线集中于厨房。

火花直至凌越的面颊,与她平齐,在场没点厨艺知识的人纷纷焦急。

而凌越却依旧面不改色,单手颠锅,左手甚至酒瓶子都未曾放下。

随着饭馆内来人越来越多,邓一珩便从花匠,转变为服务员,按顺序记录下每一桌客人点的菜品,然后交予路仁计算价钱。

“客人坐下等着吃就好,咱们凌老板十七年老厨龄,请相信她的实力。”

昨天老板说过,她三岁学厨。

没夸大。

凌越刚刚的那一番“玩弄”火苗的操作正巧被新顾客见到,他的眼神中有七分震惊和三分担忧。

“好,谢谢你。”

新客便是路仁的老爸路誉,他震惊的是凌越小小年纪,这烹饪的手法竟是如此精湛。

看来他女儿在这饭馆工作,应该能学到不少,而且这都是年轻人,更有共同话题。

这样想来,便放心许多。

厨房香味传出,路誉的思绪被打断。

只见到白色的瓷盘里,是裹着赤红酱汁的甲鱼,邓一珩端着菜从他身边经过,甲鱼的香味久久挥散不去。

路誉不由得叫住邓一珩:“服务员?这道菜给我也来一份吧。”

邓一珩面带抱歉:“客人,这是咱们饭馆的三千元套餐,每日仅一份,先到先得。”

路誉听闻,一脸遗憾,“原来是这样,太可惜了。”说完看着红烧甲鱼,想吃的心情在脸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他视线转移到张远明和张家钰爷孙俩,越看越眼熟。

这不是?

“远明叔?”路誉不由得叫出声。

这是家有传媒的创始人啊,旗下众多当红明星,最近听说老董事长退休了,由孙子继任,想来,就是眼前的年轻人了。

正要美美吃甲鱼的爷孙俩,同时转过头,是一位西装革履的大叔。

而忙碌的路仁这才发现自己老爹不知不觉来到了饭馆?而且还跟人聊起天来。

“路誉?”张远明已经很久没掺和公司的事情,但是陆誉,他一直是有印象的,这人在商界雷厉风行出名的,脾气还犟,谁的脸色也不看。

倒是没想到能跟他在同一家饭馆遇见,而且,对着他桌面上的甲鱼虎视眈眈?

“是我,没想到能在这里遇见。”

长海很大,有些人好几年都见不到,但又很小,能在一间饭馆内偶遇。

看来这家店的菜,确实很有水平。

这见着面,不招呼一顿好像也不太合适,“坐下一起吃点?”

张远明邀请。

“不太好吧,我也点了两道菜,那就一起拼桌!”

路誉:想拒绝,但胃不肯!

张远明爷俩:身体倒很诚实。

于是三个男人一桌,不喝酒,光吃菜。

甲鱼肉酥裙糯,再配上一口甲鱼汤,味美,虽然是红烧,但依旧能吃出个原汁原味。

“好吃!”张家钰已经全然忘记一个小时前的血腥场面。

“这野生甲鱼本就稀罕,再配上凌老板这厨艺,果真是物尽其用!”张远明比自己的孙子要更会说一些。

陆誉:说啥呀,吃它!

三人所在的位置一时间只听得到咀嚼的声音,不远处的路仁一脸羡慕,她爹居然先她一步吃上了!

凌越看着路仁一脸渴望的模样,嘴角扯出笑容,轻声道:“想吃甲鱼,下次再买到一定喊你来店里吃。”

路仁转过头,眼神亮晶晶:“越越,你真好,我要一辈子待在真好吃!”

说完,手上干活儿的动作更加认真。

【越越,你也是有点画饼天赋在身上的。】

许久没说话的小美突然出声。

凌越冷哼一声,继续下厨。

野山椒脆肚,青二荆条和红小米辣点缀,像拉满了饱和度滤镜,白色的猪肚泛着点点油光。夹一筷子入口,酸辣味道侵袭,嚼一嚼,猪肚脆得不行,静下来听,还能听见“咔滋咔滋”的声音。

凉拌蒜苔,花椒的味道突出,明明只是一道什么配菜都不加的凉菜,但却有着多种不同的口味,咸、鲜、辣。

葱油翘嘴,翘嘴鱼切好摆盘,放入蒸箱蒸八分钟后即可拿出,放入切好的三丝,均匀地浇入用大葱炼制出来的葱油,五成热就好,吃起来口感才是最好的,当然,别忘记撒上一些葱。

莴笋炒山药,清淡有营养,菱形状的山药和莴笋,食客们不知道凌越是如何做到的,总之心中只觉得好吃,不够吃!

四道菜,钓足了食客们的胃。

此时,同一城市不同地方,一栋大厦内,一男子望着楼下车水马龙,内心愁苦,桌边是一堆还未处理的工作邮件。

他已经两天!!两天没有去真好吃用餐了,疑似失去所有力气。

这个班就非上不可么?

马文义回到办公椅坐下,仰头望着天花板,伤神不已。

他明明是公司董事,却没有“人身自由”。

他不是没叫人去真好吃打包,但每次都差一点,人到了,老板也在炒菜,但菜已经售空。

正当他要继续处理文件时,办公室的门被扣响,紧接着他闻到一阵似有若无的饭菜香味。

马文宣悄咪咪打开办公室的门,“哥?”

“妹妹?你怎么来了?”马文义从椅子上腾起,高兴地望着马文宣,手上的食盒,如果他没猜错的话……

“我给你打包真好吃的美味饭菜来了,省得你每天回家都无精打采的。”

果然如此!!

马文义一瞬间感觉世界充满色彩,凌老板做得菜,就是有这样的魔力。

“妹妹,你还是心疼哥哥的,以后哥哥每天都替你晨跑!”

“那算了,我现在十点之前必须起床,赶上真好吃营业时间,真好吃实在恐怖,短短三十分钟,菜就已经被全部订光,接下来就全是凌老板的厨艺大赏时间。”

马文义已经听不到自己妹妹在说什么,他被桌边的这道山椒猪肚硬控,有脆嫩口感的同时,还能保持鲜辣感,菜虽然冷了些,但也不缠牙。

在咀嚼的过程中,辣椒的味道慢慢迸发,很温柔地麻痹着口腔、舌尖。

脆猪肚白颜色,但味道,却火热得很,吃久了,慢慢开始上头。

“太好吃了我能吃下三碗饭!妹妹,明天再打包菜来的时候,记得多舀几勺米饭,不够吃。”

虽然马文萱只打包这一道菜,但马文义却已经是一脸满足,甚至脆肚的汤汁都要扒拉干净。

敲门声响起。

秘书带着文件走进办公室,因为他是后来的,所以鼻子非常敏锐地捕捉到空气中的菜香味。

隐约有点像他家乡山城的特色菜。

双椒脆肚,这味道这酸辣的气味,绝对没错!

秘书已经全然忘记自己是来送文件的,开口就是:“哥,你这菜哪家店买的?”

兄妹俩:???

这都能闻到?这道菜香味挺淡雅啊,没有重油重辣味。

“曹秘书,菜是在一家新开的饭馆买的,春熙路十三号,名叫真好吃。”

好自信直白的名儿,曹锐暗自记下,想着下班搓一顿,谁曾想马文萱接下来的话让他梦破碎。

“但现在饭馆休息,真好吃目前每天的营业时间在上午11点到下午2点,每道菜限量,不出半个小时,绝对售空。”

“什么?”曹锐第一次听到营业时间如此荒谬的饭馆,饭馆不应该白天全天营业?

这老板是兼职吧?

“你没有听错,愣着干什么?文件给我。”马文义将办公桌的狼藉收拾好,再忙两天,他就解放了。

曹锐这才想起来正事儿:“不好意思啊,哥,您先签着,我出去哭一会儿。”

想家了。

办公室内兄妹俩面面相觑:莫名其妙的曹秘书。

然而。

不仅曹秘书思乡哭泣,阴国某公寓楼内,一半头白发的老爷爷也归家心切。

胡彬看着手里的照片,馋。

身旁保姆一脸莫名,带着疑惑的语气:“胡,你已经连续两天看着手机上的照片了,这道菜就这么好吃么?”

胡彬听闻,一点不带思考地说:“安妮,我的国家随便一个路边摊1p的素肉粉,都比咱们家楼下65p一碗的拉面好吃,当然,我更想吃这照片上的松鼠鳜鱼。”

图片正是前两天张家钰所发给他的。

胡彬本就是个爱吃酸酸甜甜口味的小老头,如今见到这明度十足的松鼠鳜鱼,思乡的泪水从嘴角流了下来。

七十岁,正是热血的年纪。于是,他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

“安妮,帮我收拾行李,我要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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