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承殿,皇后寝殿。
“砰——”茶盏重重落在茶托上,茶水飞溅而出,有几滴落在手掌上,瞬间红了一片。
贴身婢女合鸳呵道:“你——”
端茶的侍女花容失色,不顾同样被烫红的手掌,跪在地上,哀求道:“娘娘饶命,娘娘饶命,奴婢不是有意的!奴婢再也不敢了,求娘娘饶了奴婢。”
陈皇后端详着被烫红的手掌,勾起红唇,从软榻上起身,亲自扶起侍女。
她说:“不过是小错,何必如此害怕?”
端着温和模样,说出来的话也没威压,但侍女浑身一颤。
“要好好把手举着。”
下意识收回的手,经由这一句颤颤巍巍地举在半空,不敢动弹。
合鸳端起茶盏递给陈皇后,后者接过,手腕一抖,冒着热气的茶水从茶盏而出,全部洒在侍女的手臂上。
“啊——”
侍女惨叫出声,摔在地上,神情因为痛苦而扭曲,**的手掌红肿不堪,还冒着热气。
陈皇后似乎是被吵着了,蹙起眉头,合鸳见此抓起布帛,抓起侍女的头发强迫仰头,用力将布帛塞进侍女嘴里,塞的很里头,吐也吐不出来。
侍女一阵干呕,却由于布帛塞得很深,根本就吐不出来,反而连一点延水都没有流出来,彻底没了声。
“举起来。”
手臂一动,似千万根针扎,根本就举不起来。
泪水在脸上横流,侍女由于被堵住了嘴,只能发出沉闷的声音,无助的摇头,泪眼汪汪地看着陈皇后,希望她可以免除责罚。
若是其他人也就罢了,可惜她惹的人是陈皇后。
合鸳的眼中闪过一丝垂怜,心中暗暗叹气,作为皇后的婢女,眼前的场景数不胜数。
这侍女不过豆蔻年华,又无父无母,是宫里从外捡来的孤儿,养在宫里为的也是侍奉,本可以侍奉其他娘娘,虽然也会在犯错的时候责罚,但也不会受此折磨。
可偏偏她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东西,或许只是无意之举,就连她自己都没在意,而有心之人不觉得。
陈皇后的脑海里无不闪过,她与宫内大侍卫的交流被这侍女尽数听了去,碎地的茶盏,流淌一地的茶水,侍女惊慌失策的脸。
活人保不住秘密,唯有死人。
手一松,茶盏碎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也宣布了侍女的命运。
合鸳叫来宦官:“来人,还不赶紧给处理了,难道还任由她惊扰了娘娘。”
殿外供奉的宦官走了家里,充耳不闻的一手拉着一条胳膊,将侍女拖出殿外。
殿里又恢复了宁静,唯有地上的水渍预示着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香消玉殒。
“合鸳,可觉得本宫残忍?”陈皇后重新坐回软榻上,阖上眼,眉宇间满是倦意。
合鸳走到陈皇后身后为她按揉着额角,缓解疼痛:“回娘娘,奴婢知道娘娘都是为了太子殿下,故而将委屈往回压。”
感觉到酸疼有所缓解,陈皇后缓缓睁开眼:“现在就连衡儿都跟本宫分了心,除了问安,竟是难见一面,本宫现在只能跟你说说心里话。”
陈皇后并非世家出身,就连进宫也是因为美貌,幸得她自幼聪慧,懂得藏锋敛锷,不然又怎么会从小小宫女成为一国之母。
地位,权势,金银财宝,她都有了,可相爱一生的夫婿妻妾成群,儿郎离心,到底还是孤家寡人,高处不胜寒。
陈皇后问道:“挽妃那可有异常?”
合鸳回道:“娘娘我们的探子并未发现可疑之处。”
陈皇后轻叹:“是吗。”
赵郡李氏,陈皇后向来厌恶,若非出生高贵,又怎么会轻而易举得到她呕心沥血才能得到的东西,所为赏赐予她是赏赐,予她们不过是触手可得。李筝进宫短短几日,备受宠溺,就连随手给侍从,侍女的赏赐都是金瓜子,金银想给就给,就算犯错,皇帝冷落她几日,恰逢搭话,轻而易举就让皇帝从她的温柔乡里留宿到她的床榻上,而且她还生了皇子。
陈皇后能受得了冷落,但绝容不下太子之位落入他人手中。
本以为李氏衰落,李筝就能跌入泥潭,当她美美的打扮好自己,苦等皇帝,得到的却是皇帝留宿李筝殿里,而且李筝借此还救出了表亲,并将其秘密送走。
那个贱人,凭什么不去死!
得到消息后,她秘密出动母族死士,不杀了李氏女,誓不罢休。
见陈皇后一直沉默,合鸳不动声色地打量了她几眼,垂下眼帘,轻声唤道:“娘娘,太子殿下外出游访的路线出来了。”
提到太子,陈皇后回了神:“可知道去哪?”
“回娘娘一路向北。”
陈皇后眉头紧蹙:“那岂不是要去北洲。”
合鸳没有说话,但结果已然是如此。
陈皇后问道:“太子何时出发定了没?”
“娘娘放心,我已派人去东宫问话,想必人已经在回来的路上了。”
话音刚落,被派去东宫的侍从急匆匆进来,将东宫的话全部陈述出来。
“属下奉命到东宫,听闻太子殿下已在商榷之后于昨日晚离宫了。”
太子殿下能够离宫,自然是有皇帝口谕,这时再派人去追,已然是来不及了。
陈皇后摆摆手:“罢了,就看他自己的运气了。”
*
东洲下坡处的客栈。
壮汉被用锁链悬吊在空中,脚尖堪堪点地,这种姿势不止容易疲惫,近乎全身的重量都需要集中,才能让自己好受点,不然就是双臂撕裂的痛苦,更何况他的手臂才被时岁踩断,更是无力。
汗水遍布全身,与血混杂在一起,整个客栈一片狼藉,时岁坐在废墟里,擦拭着手里的长弓。
锁链忽然一响,抬眼一看,壮汉垂着头,身体随风而晃。
阿明抬手放在脖颈上,片刻后放下手:“姑娘,人已经死了。”
时岁起身:“既然如此,拿着行囊准备进城。”
两匹快马向着东洲进发。
殊不知在她们离开后不久,一个人走进客栈,环视一圈,漫不经心地踏过尸骸,最终到壮汉的面前。
捏起壮汉的下巴,辨认着身份。
又听马声嘶吼,来人暗骂一声,快速走进店内,看了一圈,发自内心的感叹:“果然是你教出来的,这审人的手法与你如出一辙。”
青年一身玄衣外面裹着白氅,神情还是如出一辙的淡漠,对那人的话并不作答。
“行了,别看了是陈皇后的死士,看样子陈皇后已经知道李氏除了进宫的娘娘外,还有遗漏,不过死士遍布各地,想来是还不知道具体踪迹,所以你只要把你那小徒弟的踪迹藏匿好了,就没有问题。
元单卿收回手,看向青年:“点火。”
青年一愣:“不是,你们未免太狠了吧。”
“狠吗?”元单卿不置可否,“李氏那日的火可比这要大得多。”
青年挑眉:“你见过?”
元单卿道:“并无。”
青年疑了:“既然不曾见,为什么如此确定?”
元单卿想了想:“本侯见过时岁从噩梦中惊醒的样子。”
刚来北洲的那段日子,时岁每晚噩梦不断,元单卿始终陪在身边,断断续续的就清楚了那日的情景。
他不清楚那时候的她该有多无助,是害怕家人死去,还是怕自己步入后尘,她自己不说,他也就没问,只是陪在女孩身边,喂安神药,笨拙地讲着睡前故事。
青年摊手:“好吧,知道你疼徒弟胜过自己,不过亲儿听到自己徒弟想念自己,是不是很开心?”
开心吗?
元单卿垂下眼帘,回想起时岁孤身在北洲的身影,虽不曾亲眼见到李氏被灭,但能让女孩聋了耳,坏了嗓,一夜之间性情大变。
若是还在世,想必会因为时岁的恢复而开心,他当然也开心。
青年准备好火种,就见到元单卿柔和的目光,愤愤地将火把丢入客栈。
本来这个时候他改在家里陪着夫人,何苦跟着他远赴东洲,不分昼夜的赶路,硬生生的比先出发的俩女郎还要快,要非千里马,就算是战马也是会累死的。
眼前的大火,灼热到连雪都在融化,暖光照亮了半边天。
青年看着熊熊燃烧的烈火,不由得问道:“你是不是太宠着你那小徒弟了,杀起人来毫不费力,并不是需要担心的性子。”
“时岁是本侯一手养大的,初见时来不及膝盖,现在能到本侯肩头,就算她塑骨换面本侯也能一眼识出,哪能说放手就放手。”暖味的火光倒映在他的身上,就连气质都有所改变。
元单卿看向自己的手,掌心有出血的痕迹,是昨日在见到时岁吐血是抓碎了手边的树干,从而遗留出来的痕迹。在听到时岁能长说话时,一直萦绕胸腔里的烦闷烟消云散,从而诞生的是发自肺腑的喜悦。
青年咋舌:“你说说麾下有少年将才,女将军,按理来说收了个女徒弟不至于如此兴师动众,难不成她就那么特别?”
元单卿至始至终望着烈火,看火焰随风变化,剧烈的吞噬快成残骸的客栈。
“有很多年少成名的将军,可行了拜师礼的只有一个徒弟,本侯不护着,难道还要他人护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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