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逢秋蹲在街边,捧着手机笑呵呵的,情人节街上人比平常多三倍,她家住在居民区,穿过三条街便是附近的商圈。
街边无论是服装店、餐馆,还是花店,都为情人节做了准备,赵逢秋一抬头,看见花店橱窗里的玫瑰花。
红色粉色黄色的玫瑰花,一束束,一捧捧,安静地待在橱窗里,就像等待爱情的少女。
赵逢秋看着它们,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七夕情人节需要有仪式感。
坦白讲,她并不是一个多固守仪式感的人。虽然这三个字一直挂在口头上,但时常也因为没有原则而被丢弃。
可是那一天不一样,她有一个喜欢的人,她需要一种仪式感来纪念这一天。
等到许多年以后,再回忆起来,也是很好的。
其实人并不一定能固守许多年,那时候赵逢秋还不明白这道理。化用鲁迅先生的话,生活其实字里行间都写满了妥协和无能为力。
在许多年之后,重新遇见浅浅,即便当年多么奉为宝贝,把他为数不多的语音听了不知道多少遍,但在七年两千五百个日日夜夜的磋磨之后,仍旧变得面目模糊。
所谓的纪念,其实也只剩下一个明确的框架:我送了他玫瑰花,我们聊了天,七夕很高兴。
这其中的血肉情绪,其实无法填补复原。
这是大多数人的人生,在很多年以后,想起自己曾经有过一个很喜欢的人,记得那种很喜欢的心情,你以为你会一直记得出门的时候你先迈左脚还是右脚,你那天衣服上绣什么花,但随着时间过去,一年,两年……直到十年,二十年之后,那些细节总归会面目模糊。
反正在七年之后,赵逢秋已经忘了那天她推开花店的门时,漂亮的店员姐姐和她说的第一句话。
是“你好,需要点什么?”,还是“你好,请随便看看。”,或者是“要买花吗?”,闭上眼,也想不起来了。
黄色玫瑰固然明丽,但赵逢秋兜里统共就剩二十块,只买得起一支红色玫瑰。
玫瑰花,就是她的仪式感。
*
她拍下那支玫瑰,刻意凹造型,露出两根纤细手指,背景是灰色地砖,旁边还落了一个肯德基的包装袋。好在镜头对焦重点,虚焦周边无关紧要,那是一张令人满意的照片。
哪怕是之后七年,也再没有一张照片超越它。
赵逢秋发给他:七夕快乐啊,单身狗。
她怀揣着不安的情绪,猜测着这一句话或许是她快乐消失的引线。
他不会回了,或者,会把她拉黑。
赵逢秋吞咽一声,呼吸都放缓了,等待着死刑的宣判。
但是死刑没落下,曙光升起了。
他说:送你吧,单身狗。
配图是花坛里某不知名的花。
毫不夸张地说,赵逢秋跳起来了。
脚底一片地砖松动,被她踩得上翘,旁边有情侣回头看她,或许在想她一个人也能这么高兴,真是奇怪。
但他们的话题也戛然而止,他说:玩去了,小姑娘,和朋友一起出门也要高高兴兴地去玩一玩。
真是奇怪,真的没有心动过吗?
赵逢秋皱眉,挪开遮住眼睛的手,从床上翻腾下来,奔向她的包。从杂乱的背包里翻出钱包,钱包夹层里拿出手掌心大小的照片。
她打印过两张,一张在钱包夹层里,陪她走南闯北。另一张,和某人那张一起,被安置在她相册同一页中,又得以生成另一张令她满意的作品。
把照片翻过来,有一行黑色圆珠笔的字迹:我爱慕你的第七年。
世上总还有痴人。
痴人一位,赵逢秋。
可能浅浅要被骂了,我必须为他辩解一下:
逢秋十七岁,未成年,接受她的爱意是浪漫,但也是龌龊。
那为什么又要撩呢?因为人有走神的时候,偶尔会想做懦夫、做逃兵、做勇士……
还有七八岁年龄差,阅历经历,你会相信少年人多的爱是赤忱的,但你敢相信少年人不后悔吗?追星还有后悔的时候,而人也有软弱的时候。
两个人都不是完美人设,因为后来逢秋也撒谎了。
正如我之前的文名文案:她编造了一个无耻之徒的故事,其实到最后她才是那个无耻之徒。(也没有这么过分啦)
——来自还没修完文的想解脱的年.修文真是太痛苦了.小尾巴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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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第 1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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