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夜晚的记忆

熬人的晚课终于结束了。

林舒啸把课本收好,看着黑洞洞的窗外,突然想起了几年前的夜晚。

.

高中时会有晚自习。

头两个星期,高一晚自习结束后,父亲或者母亲会亲自来接他。

他们知道自己会见鬼,会害怕,也怕孩子命格轻,哪怕包里背了大师给的平安符,谁知道会不会再沾染一些阴物。

但是这么大了还让父母来接,同学们知道了一定会嘲笑他胆小鬼。

于是他告诉父母,自己不怕了,明天绝对不要他们来接。

但他在面对黑夜的时候开始后悔。

同学们早就四散离开。家远的有父母开车接,有些人骑上车就像风,有些人蹦蹦跳跳就消失在街道尽头,仿佛被黑暗吞噬。

十分钟过去,身后的教室也逐个暗下。

只剩面前孤零零的路灯,空旷的街道,还有秋日那随风飘零的叶。

他慢吞吞地踏出学校的大门,冷风吹过额头,像是顺着他的脖颈冰凉地吹下胸口——那一定是流淌的汗水。

他看到路口的飘影,几团阴森森的迷雾在浮动,在接近,自己的呼吸与心跳越发急促,他的头脑几乎是空白的,他几乎要就地昏迷。

迷雾之后的远处,忽然呼哧带喘地跑过来一个小孩儿。

鬼不去碰他,纷纷让路,迷雾分成两半。

“小林哥,小林哥我来啦!我,你,你来接我回家吧!”

宋放歌也在上高中,而且离得不远。但他们学校应该没有这么晚的晚自习。

“嗯,哥哥接你回家。”

林舒啸十分违心地说出来这句话。

宋放歌的鹅蛋脸因为奔跑变得红扑扑的,额头与鼻尖渗出薄薄的汗水,在路灯下泛着淡淡的光泽。

他的眼睛微微弯着,瞳子亮晶晶的,那淡淡的金色蛰伏在深棕色的瞳仁边缘,像是微小的火种在燃烧。

他比自己只矮一点,不用低头,踮踮脚就能看到他被迫剃平的头皮顶上,还留有浅浅的伤疤,像是雷击的痕迹。

肩膀已经和他一般宽而可靠,把校服撑起来,充满了青春的气息。

小孩儿原本是个小矮子,现在的个头越窜越高,也越俊俏了。这俏模样,在学校很受欢迎吧?

但是总掐着竖中指的诀,未免有点容易招事儿。

两道身影肩并肩走到路上。

挨着他的温度,连空气也变得清新,不再被污浊的鬼气污染。

恐惧一扫而空,鬼怪一哄而散。

原本林舒啸想把宋放歌先送到楼上,但宋放歌说,他奶奶已经睡了,他要轻手轻脚地上去,就不麻烦小林哥送他。

真要让林舒啸一个人从夜晚的楼梯间下去,他其实也是怕的。于是借着宋放歌的由头,他先回了家。宋放歌就噤声躲在门后,仿佛不存在。

父母还以为他真的不怕了。

但事实是,一直到宋放歌向师父学会关闭阴阳眼的法术,为他施法之前,林舒啸的每个晚自习结束,都有宋放歌来陪他走这段路。

路不远,也就十分钟,但每天的十分钟,都让他格外安心。

还好那段时间不长,不久之后,小道士穿着华丽丽的衣服帮他封了阴阳眼,不然林舒啸都有些不好意思。

那么今天……

林舒啸在楼门口环顾四周,目光在大白杨树后头停留片刻,唇角勾起笑来。

“抓到你了。”

这是他熟悉的背影。

宋放歌身子一抖,急忙把手里的抹茶奶茶递了过去,“小林哥怎么知道我会来?我还等着你经过这条路的时候,给你个惊喜呢!”

“我就是知道。你还有吓唬我的坏心思,是不是?”林舒啸今晚的心情格外的好,接过奶茶,没睡好的起床气也一笔勾销。

“我怎么敢呢,走吧走吧!”

宋放歌在路上和林舒啸说了几件事儿。

“小林哥,我看到一本书柜里有关民俗的书,我想拿出来看看行吗?看起来像是旧书,但我会好好爱护的。”

“看呗,别看一会儿手痒痒烧了就行。”

“另外下个月清明节,我想给孤魂野鬼烧点儿纸,晚上不在屋,所以……要不要和我一起?”

“那就一起呗,这纸又烧不到我身上。”

“好,我不会让那些鬼碰到小林哥的。”

“嗯哼。”林舒啸嘬着吸管,甜丝丝的暖流缓缓流进胃里。

“小道士品味还不错,来尝尝?”他随手把喝了一半的奶茶递了过去。

宋放歌忽闪着笑眯眯的眼睛,“恭敬不如从命。”

.

周末,林舒啸打开书柜,把宋放歌想要的书拿出来。

这本《华夏民俗手记》大约只有两指厚,侧面是后来封的纸,手写着书名,装订还是线装的,里面的内容是竖排手抄,字迹清秀,还附了部分图像。

林舒啸简单翻看,这作者的名字“踏歌居士”或许是个道人,写出来文章总有点玄乎的味儿,里面的文本也是以民间风俗为主,著书年代最起码是上世纪,仍然在使用繁体字。

宋放歌仔细洗了手,认真擦干后,翻开书的目录,眼前一亮。

“这里面没准记载了一些失传的民俗。谢谢小林哥,我会认真研读,认真保护这本书!”

小孩儿还挺认真。

林舒啸看向书柜,拣了本《岭南风物记》,回到屋里看起来。

等快到了中午,他这才意识到:前天在忙都在外吃饭,昨天在学校吃就没买菜,今天……早上拿最后的西葫芦做了糊塌子,就牛奶吃了,剩下的只有鸡蛋和一些冻肉。

“小道士,你中午吃什么?”

他敲敲门,看到门缝中的宋放歌正一条腿踩在椅子上,一条腿垂在那里地坐着,姿势像只猴子,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桌上的小册子,眉头紧锁。

那本厚书放在旁边。

“嘘……小林哥,我在书里发现了黄金屋——民间术法!”宋放歌念叨着,眼睛可是一动不动,“吃,吃什么都可以的……”

行吧,也是个书虫。

“那我随便做。”

林舒啸退出去,到楼下超市买了点菜。

正午的时间,阳气旺盛,自然不会有鬼,他一个人也能坦坦荡荡走在街上。

紫菜蛋花汤,冻肉拿微波炉叮一下稍微解冻,切了和香菇、胡萝卜、豌豆做个焖饭,都是简单的快手菜。

林舒啸称重之前,扫到旁边的春笋,顺手拿了几棵。

给小道士尝尝春味儿,再做个油焖笋吧。

香椿也有,但是味儿比较大。不知道他能不能吃,就别挑战了。

林舒啸回家之后立刻开工。

把肉解冻处理,切丝,稍微去腥并腌制,期间把胡萝卜和香菇切成丁,淘米,清洗豌豆,丢进电饭锅。调料就不加多余的了,配菜的味道会重一些,主食就淡点儿。

扒掉又硬又扎手的笋箨,细嫩白净的笋也剩不太多,切成条,基础工作就差不多了。

热锅冷油,下笋条,稍后再加水、生抽、老抽来焖,微微加一点辣椒,上色焖熟出锅后再补一点点盐也就好了。

紫菜蛋花汤就更简单,抖抖干紫菜,和虾米一起放进水里,在碗里将两个蛋打散,少量加盐,趁着水沸腾时关火,用汤勺顺时针搅拌,再均匀从低处逆时针泼入蛋液,就可以形成大片的蛋花。好看又嫩滑。

再补点盐,靠着紫菜和虾米本身的咸鲜味儿,汤的味道就并不差。

宋放歌虽说经常到这儿蹭饭,但每次都能十分真诚地予以夸赞,让林舒啸非常享受这个过程。

食物是有意义有价值的,做饭也成为期待。

林舒啸喊小道士吃饭。

宋放歌喝了口汤,瞬间热泪盈眶,一双狗狗眼快要哭出来似的。

好吃到这份儿吗?林舒啸狐疑地抿上一口,不过是普通的咸口的汤而已。

“刚才看到一个美食咒语,念着试了试……味觉嗅觉的感官似乎真的有所增强,好喝!”

林舒啸撇嘴,“好好吃饭,别研究什么黑魔法。”

“小林哥做的我都喜欢,不需要法术就很好吃了!”

小孩儿小嘴就是甜。

“给你点阳光就灿烂,快吃,你洗碗啊。”

“得嘞,交给贫道!”

“还贫道,我看你像个贫嘴。”

房间里洋溢着热闹活泼的气氛。

宋放歌当然会去乖乖洗碗,林舒啸就放心地坐在沙发里玩手机。

偶尔瞟一眼,那高挑的背影还真是很有味道……除了有条恐龙尾巴蔫儿了吧唧地垂在那里。

这小孩儿不出门时还是爱穿着这套睡衣,真是孩子心性。

.

每周五晚上,宋放歌都会去接他。

“林哥,晚上接你的那是谁啊?”难得连续三周没逃晚课的蒲锐鸣八卦地问道。

“弟弟。”林舒啸扫了一眼,“别打他的主意,我护着的。”

“嘿,哪能呢!应该不是亲弟弟吧?就是说,你俩……也算是室友?”

“邻居。”林舒啸不太喜欢别人对他问东问西,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会有点烦躁,特别是别人问到小道士。

“长得不赖嘛,我都想给我单身的姐们儿推荐了!”

林舒啸一字一句的,“他还小,别打他的主意。”

蒲锐鸣缩回脑袋,“林哥我真没别的意思啊,我身边挺多优质单身姐妹,您也不能坏人姻缘不是。”

林舒啸抿唇,良久才憋出一句“他是道士。”

虽然正一道可以结婚。但他不说。

总之意思就是,谁也不许碰他。这可是自己眼看着长大的小孩儿,可不能被自己这些室友带沟里去。

蒲锐鸣满脸惊讶,连连点头,表示明白。

在他贫瘠的脑袋里,道士=和尚=不婚主义。真是可惜了这帅气模样。

好端端的,怎么就去当了道士呢?

由不得蒲锐鸣胡思乱想,老师点了他的名字。

林舒啸用笔指着笔记,默不作声地敲了敲。

“文献目录,索引,机读数据库,网络搜索引擎!”

蒲锐鸣心道:这都是啥?反正按学霸指点回答总是没错的!

好在相安无事。

这晚,林舒啸仍旧和宋放歌并肩而行。

“小道士,你……你们道士,会想谈恋爱结婚么?”

宋放歌挑挑眉毛,侧过脸看他,“我们又不需要禁绝七情六欲,当然会想啦……怎么,小林哥不允许?”

“没有。同学有问起你,想给你介绍对象。”

“替我谢谢他,暂时不需要。我目前啊……已经有这么个人了。”

林舒啸一怔,微微咬着后槽牙,面上波澜不惊,“哦。”

果然小孩儿都是会长大的,显然自己已经不够了解他了。

狡黠的目光扫过身旁的人。

“不过啊,小林哥,能和你一起吹着夜晚的风,我很开心。”

“哦。也没什么……嗯,没什么。”他欲言又止,不再说话。

夜色寂静,路人沉默,城市的喧嚣不敌晚风和暖,时光悄然。

做出好吃好看的紫菜蛋花汤部分参考B站杨光_建厨师的操作。

蒲锐鸣的答案来自于《信息组织(第三版)》。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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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夜晚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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