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种议论,丛玉早就麻木了。
这个姓氏的光环于她而言更像是一种诅咒。旁人想看的不是她如何成功,而是她如何跌落。围观群众最喜欢的戏码,只有热闹。仿佛丛家走到今天这步全凭的是运气,不是实力。她在父母严苛的教育下长大,只能做最优秀、最成功的那个。一旦被人超越,不过如此,无非仗着家世的声音立刻会将她淹没。所以她只能关上耳朵心神,屏蔽外界的嘈杂。
她是个无趣的人,三十多年的人生道路平坦笔直,却也枯燥异常。没什么特别的风景,人生的每一步都按部就班,让父母满意。念书的时候只懂得念书,工作后努力提升自己,然后按照父母的要求选个踏实上进的人结婚生子。只不过出了岔子,那人只是看起来踏实上进而已。人长期戴着面具假装是会疯的,所以那人连表面的平和也不想再维持了。婚姻结束的异常平静,这人生中小小的波澜,在心中都没有留下一个褶皱。
这就是她的人生了。了无生趣,但却异常平静,一眼能望到尽头。这样也没什么不好不是吗?这样富足平稳是多少人求之不得的人生。
直到余初雨出现在她的眼前。那个年轻人有一双澄澈的眼睛,高高瘦瘦的身型异常挺拔,制服笔挺合身,站在她面前,向她报到。
丛玉没有见过这样漂亮的眼睛,一眼望去看不透的眼神,偏偏又清亮亮一片坦荡。笑起来就弯弯的,成了两道月亮。让人忍不住一看再看,挪不开眼睛。
后来有时候,下了班她能看见余初雨在后院的篮球场上肆意的奔跑,球技一塌糊涂,气的队友过来怒搓狗头,把她半长的头发揉乱。余初雨也不恼,反而笑的更加张扬。像个小动物一样拼命甩着头,试图让它们回到原来的位置。
夕阳映在她的眼睛里,是融融的暖光。丛玉驻足,回想自己的人生,竟然想不起任何一个像这样的时刻。那些时候,她只顾埋头读书,埋头工作,再抬起头四周空茫一片。
偶尔在走廊或通道处相遇,余初雨会笑眯眯的喊声“丛局好!”注视着你,让人忍不住侧目。不同于其他人礼貌疏远的客气,问了好便低下头来。余初雨仿佛知道自己的魅力,凭一双亮晶晶的眼睛,蛊惑人心。
慢慢的,丛玉开始期待每天能见到余初雨,想让这样一个明朗的人散些光亮给她荒芜的人生添些色彩。
可是她们实在交集太少。丛玉曾向赵德成询问过她的情况,出于一种隐秘的好奇心。得到的答复很官方,工作认真,头脑灵活,胆大心细。看的出来这位刑侦队长对于小徒弟的喜爱,溢于言表。
是啊,这样一个明媚阳光又能力卓绝的人,谁能不喜欢呢?就连在食堂吃饭,余初雨的身边也永远环绕着一群人,他们围着她说笑,有聊不完的话题。她是天生的中心,永远不缺少喜爱。
她与她是宇宙的两极,隔着千万亿光年,如果她没有见过余初雨的另外一面。
那天她加班到深夜,开车回家的路上忽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余初雨蜷着腿坐在深夜的小吃摊边,面前的矮桌上有一碗热气腾腾的面和一块巴掌大的蛋糕。
她停了车,静静看着余初雨从口袋里掏出一根蜡烛,小心翼翼的点燃。可是深秋的风总是碍事,只一刹那便将蜡烛熄灭。余初雨再次点燃,将手掌拢起试图阻挡秋风的侵扰,可惜未能如愿。如此反复几次,终于放下了手臂,认命般叹了一口气。静静的看着熄灭的蜡烛发呆,余初雨的嘴角渐渐向下,是含着委屈的无奈。
丛玉想起翻阅过的余初雨的档案,今天是她的生日。本该是最幸福最开心的一天,最爱笑的余初雨却摆出了最难过的表情。
大门外夏日的风有些闷热,余初雨站在一楼大厅里舒展筋骨,因为舍不得空调迟迟不肯踏出一步。她在档案室里翻了一天的卷宗,看的头晕眼花胳膊腿酸痛。因为是周末,办公大楼比平日安静许多。
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余初雨回头,看到大领导从楼上下来,连忙放下伸展的手臂规规矩矩的站直问好:“丛局。”
“嗯。来加班?”丛玉脚步没停,略略点头回应。
“哦,来看卷宗,平时没有时间。”余初雨答道。
听了这话,丛玉停下了脚步站定,“注意休息。”
“谢谢领导关心,我就是精力充沛。”余初雨笑着露出一排小白牙。
看她笑得没心没肺的样子,丛玉歪头问道:“所以开会睡觉不是因为累,是因为不想听我讲话?”
嘶……余初雨被这神情冻出一身鸡皮疙瘩,瞬间觉得空调的风吹得她脊背发凉。
“不是不是!”余初雨慌忙否认,“我没睡……”
丛玉扭头就走,刚迈出大门手臂就被人一把拉住了。力度很大,手心的热透过衣衫侵蚀着她的身体。
“丛局,对不起!”余初雨出现在眼前,低着头诚恳的道歉,“我错了。开会睡着绝对不是因为不爱听您说话,确实前阵子很忙,没有调整好……您别生气!怎么罚我都行,我今后绝不再犯了!我现在就去写检讨……”
余初雨很高,丛玉平时看她要微微仰头,此刻却缩着肩膀低着头,是愧疚的姿态。眼睛被细密的睫毛遮挡,额头的碎发垂下,几缕戳进了眼睛里。让人忍不住想伸手拂开。嘴角紧抿着向下,和记忆中那个深秋的夜晚重合。
丛玉心软了。
“算了。”丛玉轻叹,“你最近和我说的对不起太多了,计较不过来。”
余初雨细想也是,仅有的几次交集都是得罪领导,她这为人处世也太失败了,这哪行?不是她风格,今天必须把领导安抚妥帖。
丛玉见她还站着不动,便把手臂从她手里收回来,说道:“真的不怪你了,走吧。”
“别啊!”余初雨又把人给拉住了,看看时间已经5点了,便开口道:“丛局,要不我请你吃饭吧?”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丛玉都要笑了,单位大门还出呢,这就敢公然请领导吃饭了。
余初雨反应过来这利害关系也不好意思的笑了,连忙解释:“我不是那个意思啊领导,这不是刚好咱俩碰上了么。反正也到饭点儿了,您就屈尊给我当次饭搭子,两个人还能多点几样菜吃。”
她的说法很诱人。
“再说我也请不起您去太贵的地方,就当是休息日偶然遇到的朋友吧?”余初雨继续循循善诱,“我们就是有缘分而已。”
有缘吗?丛玉咀嚼着,心底渗出一丝甜。
“好吧。”
余初雨立刻扬起了笑脸,原本清亮的眼睛仿佛刷了一层蜜糖,泛着柔光。
说是请领导吃饭,结果还得让领导开车载她。余初雨坐在副驾驶位置上默默尴尬,偷偷看了一眼丛玉,脸色一如既往的平静。还好还好,没有不耐烦。
“对不起领导,我太穷了买不起车……”余初雨小小声。
“努力工作往后就买得起了。”丛玉安慰她。
“嗯嗯。”余初雨乖巧。
余初雨挑了一家她最喜欢的店,恨不得把菜单从头到尾全点一遍。
“够了够了。”服务员适时制止疯狂的点单行为,表示这些菜两个人根本吃不完。
结果余初雨一个人风卷残云,吃了个精光。
“慢点儿吃……”丛玉担忧地看着面前大快朵颐的人,怕她噎死。
“没事领导,我已经习惯了。”余初雨灌了两口水,继续埋头猛吃,偶尔抬头看看丛玉让她多吃点儿,只是意思一下。
也是,做刑警的,有任务时吃饭是很耽误时间的,所以只能快速解决,长此以往就成了习惯。丛玉捡着碗里的青菜,慢悠悠的看着她消灭了所有菜肴。这家店的确不错。
“吃饱了么?”看她放下筷子,丛玉问道。
“吃饱了。”余初雨吃的满足,笑的舒心。
“好。”丛玉起身去结账。余初雨赶紧拦下,“不是说好了我请客的么?”
“不用,怎么可能真让小孩儿掏钱。”丛玉按下了拦着她的手,“钱攒着吧。”
吃完饭出来天已经黑了,步行街上霓虹闪耀,两人肩并肩一起往外走。
“真是不好意思……”余初雨惭愧,“让您破费了,早知道这样就不点那么多了,说好了我请客的。”
丛玉看着她笑了笑,“那就先欠着吧,以后还。”
“行!”一句话打消了顾虑,余初雨的眼睛又亮了起来。
商业区人流量大,余初雨便和丛玉挨的近些。丛玉一身深色职业套装,稳重自持,衣扣都一丝不苟严丝合缝,长发规矩的挽在脑后。余初雨就随意多了,破洞牛仔裤,半袖T恤,低头看看胸前的阿童木还是镭射版的。头发半长不短的散落,风一吹就乱了。
这样的反差组合难免招来路人的注视,丛玉发现了,默默的拉开了些距离。余初雨却又向她这边贴过来,顺着目光看过去,原来盯上了街边卖芝士热狗棒的小店。
滋滋的油炸香味直往鼻子里钻,刚出锅冒着热气,酱汁淋漓。余初雨目不转睛地咽了咽口水,心里盘算着怎么才能不着痕迹的顺手买一个尝尝。
“想吃吗?”丛玉的声音响起,余初雨不假思索的点头。
“刚才不是吃饱了?”
“还能再吃点儿……”
然后余初雨就得到了两根巨大的热狗棒,丛玉甚至还在隔壁又给她买了杯奶茶。
“都给我?你不要么?”余初雨看着手上的东西难以置信的问。
“我不吃这些。”丛玉把奶茶塞进她另一只手里。
“这也太幸福了吧!”余初雨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啊呜一口咬下去,被烫的直咧嘴,却没影响进食速度。
丛局真是个大好人!余初雨心满意足的得出结论,高兴的冒泡泡。
丛玉看着她又迅速的解决了手上的食物,惊奇的感叹:“没想到你这么有实力,看起来也不胖。”
“吃得多长得高啊……”余初雨咽下最后一口,把竹签扔进垃圾桶,顺便打量了一下眼前的领导,瘦削的肩膀就连剪裁得体的西装都撑不起来。
余初雨伸手用中指和拇指圈在她手腕处,托起来细细比量:“太瘦了不好。”
余初雨的手指上有常年射击和撸铁留下的薄茧,磨在手腕细嫩的肌肤上,让丛玉的心乱了一拍。轻轻将手腕收回,丛玉微不可闻的“嗯”了一声。
余初雨没在意,撸起T恤的袖子向丛玉展示多吃饭的好处:“看看我这肱二头肌。”骄傲脸,在五彩斑斓的霓虹灯下和T恤上的镭射阿童木一样可爱。
“好,我以后多吃点。”丛玉看向她,郑重的答应下来。表情不像往常那样严肃,是柔和温顺的眼神。
好乖哦,想摸摸头。
想法炸裂,余初雨赶紧喝两口奶茶冷静冷静。
家人们,谁懂啊?刚才我差点儿伸手撸了我领导!她要是知道了,不会把我拖出午门问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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