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第 20 章

自林司长那场风波之后,接下来的近两年时光,许吟风又回到了他循规蹈矩,乖巧懂事的形象。不过,私下他还是会通过朱樱的购买一些漫画,游戏机和美少女的杂志。朱樱则是默默配合。不过,除此之外,他再也没有其他越矩的地方,曾经叛逆的火花好像一闪而过,很快就在他心头灭了。

别墅的蔷薇花开了又谢,转眼间又一个冬季来临。许吟风在十月迎来了他的成人礼。从法律上说。他已经可以抽烟喝酒了。但许家的规矩是不允许抽烟,老爷子总认为抽烟喝酒是堕落的象征。

许吟风十八岁之后,对朱樱的议论沉寂了一段时间,又在老宅里喧嚣起来。

那天朱樱从补习班昏头脑涨的回来,听到佣人阿芳和乔伊在说她的闲话。

“你说她留在这里读大学吗?”

“应该吧。我看她对少爷有点心思。不过少爷不喜欢她啦,她想也没用,以后也嫁不进来。”

“少爷当然不会喜欢她的,当个妹妹已经不错。”

“少爷最近谈恋爱了没有?上次见到他开车去接那个英国混血妹。”

这些佣人文化程度并不高,十六七岁就出来打工了,又没什么做大事的野心,平时除了做工就是各种闲言碎语。他们不敢议论主人家,但议论朱樱还是可以的。

朱樱在许家近三年,给他们提供了不少饭后谈资。朱樱听了一会,她们絮絮叨叨之后的结论是:朱樱最好的命是找一个外科医生结婚。

快两年了,朱樱对许吟风的喜欢就像角落里野草,见不得光,却又发了疯一样的生长。所有人都看得出她喜欢许吟风,所有人都看得出许吟风不喜欢她。

最近心情很郁闷,听到那两人议论自己,她竟然生出了要打人的冲动。朱樱盯着墙上的日历看了好一会,忽然想到:“我上次来例假是什么时候了?”

跟其他女孩子会标记例假周期不同,朱樱从不标记。

她自幼丧母,县城里的学校又缺乏性教育,初潮那天还是找的同学妈妈来问卫生巾去哪买,怎么用。她的例假周期从初潮开始就不正常,最长甚至半年才来一次,每次都会伴随剧痛,有次甚至痛的口吐白沫晕了一阵子。

她知道这是不正常的,但讳疾忌医的性格,让她一直没有去医院做过详细检查。

朱樱以为这阵疼痛很快就过了,没想到折磨了她一个整个早上,而且越演越剧烈。到的十一点,朱樱疼的死去活来,额头冷汗涔涔。她之前是想吃过止痛药,后来听几个佣人一通叨咕,说吃了止痛药会对身体不好。

从前县城的姑娘痛经了也不会拿药来吃,好像很羞耻一样。可朱樱这次疼的厉害,实在忍受不住,就支起身体想下楼。她知道阿芳有药,想去讨一颗来吃。

许吟风的祖父这几天身体不佳,这周许吟风请假跟着爸爸去纽约探望老人家了。家里除了许太太就是一众女佣人,所以朱樱穿着睡裙就走了出去。

才走到楼梯处,就意外的碰见了本不该在家里的许吟风。

他站在窗帘前,听到身后的动静,转过身来。

窗外橘黄色的夕阳透过落地窗,洒在他的身上,地板上投下了一道简约而清越的剪影,俊美的脸庞上挂着清冷之色,体格挺拔,整个人犹如高高在上的皎月。

他又蹿高了两厘米,而朱樱的身高没有变化,依然维持在一米五九左右。

“你怎么了?脸色那么难看?”

两年前的风波之后,许吟风对朱樱态度有所缓和,但关心里始终都带着一份客气的疏离。

朱樱忽然想起自己穿着睡衣,里面空空的,什么也没有。她平时在家里很注意自己的穿着,今天因为痛经外加以为许家父子不在才疏忽了。一时间捂又显得刻意,不捂又感羞赧。

许吟风不是没有看到她胸前的丘壑。宽大的睡衣□□态玲珑,皮肤光滑丰润。但他自小受的性教育比朱樱健全,一个恍惚后,只是觉得这个小丫头已经长成女人了,并无其他遐想。

许吟风探究的目光从她颤抖的手移到她冒着冷汗的额头,走了过来,将手放在她额头上探了探,温度正常,不冷不热。低头见她脸色发白,咬着下唇,显然是在忍受什么痛苦,问道:“到底怎么了?快告诉我。”

朱樱性格保守,羞到了极点说不出口,但她又对许吟风一向言听计从,低声说:“来例假了,想找阿芳拿点止痛药。”

“哦这样啊。”

许吟风的态度非常寻常,甚至连耳根也没红。

好像知道她的想法,他笑说:“这不是很正常的生理现象吗?不用羞耻。”

他姿态卓然,笑意温和,拿起了沙发上的外套,叫道:“阿芳!”

阿芳急急忙忙的从厨房里冲出来,面带微笑。在得知是朱樱要止痛药后,微笑神奇的消失了,朱樱不敢与她视线相撞,心中一紧,生怕阿芳回去又说什么闲话。

阿芳说道:“你先回去吧,穿好衣服,药我等一下拿给你。”

朱樱回到屋内,阿芳果然送来了药,眼神不知怎么第一次流露出了狠毒之意。

-

许老爷子安然无恙后,许明轩就打发儿子回来读书了,毕竟是高三的最后一个学期了。

不过,许家夫妇没什么好担心的。而朱樱不一定会去留学,但经过三年的努力,尤其是许明轩在她身上砸的辅导费,让她的成绩十分出色。高二时,她选修的日语与法语都获得了相关国际证书,这个成绩加履历,上港城一流的学校足够了。

朱樱拿着自己写的英语论文,到许吟风的房间里找他:“老师布置的作业,说如果写的好,他可以推荐去演《哈姆雷特》。”

明年英华的毕业演出已决定是《哈姆雷特》,作为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戏剧作品,戏剧社内部竞争极激烈。朱樱的班主任是教英文的,她也是戏剧社的顾问老师之一。

许吟风接过她手上的论文,皱眉道:“快三年了,你写东西还是中国思维。我都说过几次了,不要在脑海里先过一次中文再写,要学会用英文的思维去思考。”

朱樱唯唯诺诺,拉了一张凳子坐到他旁边。

天气已冷,他穿着一件雾色的毛衣,简约干净,更显得温文尔雅,气质清贵。

“你的冠词一塌糊涂,这三年是怎么学的?the和a你还在乱用?你应该庆幸你理科还不错。这个句子为什么要写这么长,你自己不觉得念起来古怪吗?外国人不会这么写的。”

红笔刷刷的在黑白两色的打印纸上圈圈转转,台灯柔和的光打到许吟风的完美的轮廓,朱樱的眼睛慢慢从论文移到了他的身上。

他洗过澡了,身上散发的淡淡薄荷香气,加上清亮如玉的眼睛,简直是上帝完美的杰作。渐渐的,朱樱就心辕马意起来,无法专心听讲。

许吟风突然停住了话头,有些凌厉的眉毛扬了一下:“你在听吗?”

“我,我在听!” 朱樱红了脸,支支吾吾的。

许吟风冷笑一声:“撒谎!以后再盯着我看,就别来问我问题了。”

他“美而自知”,朱樱觉得又好笑又惭愧,做了个鬼脸,说:“对不起啦。”

他敲了一下朱樱的头,后者腼腆的笑了笑。这次她振作起精神,认真的听许吟风给她挑出的各种错误。

一阵风吹来,门啪的一声关掉了。朱樱本想去开门,但许吟风专心的讲解,她不想打断,就静下心来继续听讲。

两人改完论文又聊起《哈姆雷特》来。此时,砰的一声,门突然被打开了。

许太太脸色阴沉的站在门口,说道:“你们在做什么?怎么关门?”

朱樱就像做坏事被抓包了一样,低下头去。

随着年岁渐长,加上女孩子本身就心细,朱樱已明显感觉许太太对她的厌憎之情与日俱增。上次许明轩让朱樱改掉称呼,喊阿姨而不是喊太太,结果许太太私下找到朱樱,让朱樱维持原来的称呼,因为她不想自降身价跟保姆一个称呼。

许吟风耸耸肩:“帮她改论文。” 用笔尖戳了戳朱樱的肩膀。

见许太太还是面色不悦,朱樱索性将论文拿走:“今天先到这里吧,我先去休息了。”

她回到房间里,躺在床上忧郁了一下,许太太忽然推门进来,说道:“朱樱,听说你来例假了?”

朱樱立即翻身起来,将头发梳好,她知道许太太最不喜欢人家蓬头散发的。

许太太打量了她一下,忽然有些精神恍惚。

在不知不觉间朱樱长大了,皮肤发黄的土气女孩已经成了过去式,个子是没什么变化,依然娇小可人。一脸的纯良无害,没有任何的攻击性,长得十分甜净。

许太太有那么一份古怪的脾气,她若是第一眼看不顺眼的人或物,那无论今后产生什么变化,那份厌恶始终都会萦绕在心头。恰巧在,她对朱樱的第一印象就很不好。

拉了张椅子坐下,许太太正色道:“今天阿芳跟我说你来了例假是吧?”

朱樱咬着唇,点了点头。

“以后自己备一点止痛药。还有,不要穿着睡衣就到处乱转。你是大姑娘了。这个家虽然女人多,但男人也是有的,穿什么做什么都要注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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