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岛上砂石遍地,约百步远,则是一片高大浓密的树林,有忽明忽暗的灯火从林中透出来,一条小路蜿蜒着深入林中。一个石碑歪斜着插在岸边,上面刻着三个字:若水镇。

“大家跟我来,我带大家先去镇上的客栈住下,休息一下。”

船夫在前方招呼着带路,一行人都有些累了,互相搀扶着跟在后面。

“累死小爷了……”山骨骂骂咧咧,在经过顾宁初身边时,忽然停了下来。

他比顾宁初略高些,此时微微低着头,凑近顾宁初的脖颈,深吸了一口气,低声道:“小瞎子,你真的很香,很……”

“很诱人。”

“真的。”

山骨凑得太近,以至于顾宁初后颈处已经能感受到他呼吸的热气,甚至,他的手已经快要触到!顿时觉得脖颈处的汗毛都密密地竖了起来。

“让人忍不住想……啊!”

“哗啦啦——”山骨猛地退后几步,一身华丽的首饰碰撞发出清脆的声音,眨眼间,他的左边脸上就出现了三条血痕,细密的血珠从伤口处渗了出来。

赢周已经将顾宁初拉到了自己身后,他面如寒霜一般,冷冷地看着山骨,周身散发出令人胆寒的俾睨气息。宽大的袖袍下,尖利的指甲飞速地缩了回去。

“歘——”

山骨毫不畏惧,抽出腰间两把腰刀,恨恨地盯着赢周,大叫道:“凑近些都不行?你属狗的,护食呢!”。

赢周眉目森然,当着山骨的面,将右手指尖的血珠弹落,并不掩饰隐藏。山骨恨恨地咬着牙,握刀的双手微微有些颤抖。

赢周却并未与他多说一个字,只用左手在顾宁初颈后用力擦了几下,像是要把方才山骨凑近时留下的味道给擦掉一样。

顾宁初感受到赢周压抑的怒气,此刻乖顺得像一只小兔,一动不动任他擦,只觉得有些痛的时候,才小声道:“赢,赢周……我饿了……”

赢周手顿了顿,垂眸见顾宁初脖颈已有些发红,方觉自己下手重了。

“好。”

耽误了这一会儿,前面的人已经走远了。赢周牵着顾宁初的手,不再给山骨眼神,往镇上去了。

直到赢周走远,山骨才放松了戒备。那个男人周身强大的气息,竟然令他不自觉地感到危险。可是……他用手指抹了抹自己的脸,触手黏腻,是血还没有止住。

“嘶——”山骨冷笑,“下手挺狠啊……不让碰,我偏要……”

赢周走得很快,顾宁初跟得有些吃力。路是石板路,并不太宽,大约是三四个人并排的宽度。道路两旁稀稀拉拉地矗立着一些青石白瓦的民居。

王中意摇着折扇,疑惑地问领路的船夫:“怎么,镇上的人歇得如此早么?这日落才不过一个多时辰,街上竟一个人都不见?”

船夫讪讪笑道:“嘿嘿,小地方,睡得早。没事,客栈在镇中心,还有人的。”

贺启新扶着妻子,见文月岚不住地擦汗,急着追问:“还有多久啊,这么远……我夫人还怀着身孕呐。”

船夫:“快了,快了……”

顾宁初与赢周与他们还有一段距离,坠在后面。走得太快,顾宁初有些喘:“赢周,这石板路凹凸不平的,我都踢到好几次,脚都走痛了。”

赢周没接他的话,但听他说脚痛,便有意放慢了脚步,闷声道:“你可以躲开的。”

“什么……”顾宁初咬了咬唇,心中有些发虚,“我……是想看看他究竟想干什么。”

“你很生气吗?”顾宁初有些隐隐竟有些期待。

“我……”赢周偏过头,面不改色道:“没有,只是担心他对你不利。”

顾宁初鼓鼓的脸颊一下子耷拉了下去,半晌,才闷闷地应了一声:“哦……”

“到了!就是这里啦!”船夫擦了擦汗,对大家说,“这个云间客栈若水镇上最大的,也是唯一一间客栈。大家放心住下,自有店内伙计招呼。老朽就不打扰了。”

“终于到了……”

“赶紧赶紧,吃点东西好睡觉。”

“累死了……”

一行人都累得不行,急急忙忙往客栈里走去。赢周注意到,这间客栈确实挺大,总共有三层。店内伙计似乎早就知道他们会来,很快就将大家带去了各自的房间。

除了孙庆嫌房费略贵住在一楼,其余人都住在二楼包房,赢周与顾宁初在东侧的二号房,一号是王中意、游星明两人;贺启新文月岚夫妇俩在对面的西侧一号房,没多久听见山骨也到了,应该与顾宁初二人正对着,住进了西二号房。

摆上了一桌酒菜,顾宁初坐下来,搓了搓手,哈了口气,才开始用勺子舀酥红豆吃。赢周夹起一只鸡腿给他:“不是说饿了,怎么看起来没胃口?”

顾宁初鼻尖有点点红,连他握勺子的手指尖都有些泛红了。他吸了吸鼻子,说:“有点冷,可能是湖心岛的缘故。说起来,你之前说水里不干净……这么大的湖,有些水鬼不稀奇。水是阴寒之物,若有死后不散的怨气沉溺其中,便更加阴冷。只是……能冻着我,这怨气不小啊。”

赢周点点头:“嗯,还不清楚是不是怨气。这间客栈也挺古怪。”

顾宁初:“怎么古怪?”

赢周:“穿过前院,从一楼大堂进大厅,东西两侧各有一条楼梯通上二、三层,这与一般大客栈无异。只是,我方才瞧见,大厅正中有一口很大的井,上无遮盖,四周筑了约半人高的井台。”

“很大的井?”顾宁初不明白,咬了一口鸡腿含糊着:“一般客栈若有水井,不都是在后院么?谁会在大厅正中凿个井啊?”

“不止如此,”赢周回想自己看到的情形说,“客栈入口为北,我们分住东西两侧,南侧一整面,都没有房间。一整面墙,有三层楼高,满墙的木格,每个木格里都放着一盏油灯。”

“确实有点古怪,我倒是不懂这是什么风俗习惯。”

顾宁初咽下一口鸡肉,眉头一皱,嫌弃道:“这厨子手艺不行。”

“商人重利,能让这客栈老板放弃三层房间点这一墙油灯,定然有缘故。”

赢周把不好吃的鸡腿拿走,给顾宁初盛了一碗莲藕排骨汤,接着说:“不管什么缘故,总不与我们相干。我更想知道,那个九黎人,到底想做什么。”

“管他呢。”顾宁初才喝了两口汤,困意就来得猝不及防。他淅淅索索地脱下外裳,蹬掉靴子,爬进了被窝里,嘟囔着:“反正……来一个,杀一个……”

这是之前顾宁初对九黎人烦不胜烦时,赢周说的话。

“赢周,脚好冰……”顾宁初在被子里翻来覆去,之后只露出一个头,像一只小兽一样哼哼。

赢周见他一副快要跟被窝长在一起的模样,摇了摇头,挥手给房间加上了一层禁制,然后显出原形来。火红的九尾狐狸,抖了抖浑身蓬松柔软的长毛,轻轻一跳,便跳上了床。

他左右看看,随后在顾宁初脚边踩了踩,选了个靠近顾宁初,最柔软舒适的地方,团成一团睡下。

没什么比赢周的毛绒绒更能保暖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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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力值爆表大美人受沈司澜/沈如溪x暴脾气易炸毛“直A癌”攻越星野

星元2333年,异虫入侵,原本常年对战的星术联邦与天目帝国终于握手言和,联合抗虫,并决定联姻。

联邦元帅,最顶级alpha越星野和天目帝国最顶级的Omega,小皇子沈司澜,两个昔日在战场上你死我活的死对头,居然信息素匹配度达到99.9%,被迫肩负起这次联姻的重任。

一向霸道冷淡,甚至有点直A癌的越星野坚决不同意这门亲事,他从未想过要娶一个omega,更何况对方还是他一直以来的死对头!

尤其是,这个沈司澜冷漠至极,冷血至极,更有可能……丑陋至极!因为他一直戴着一个黄金面具,据说就连天目帝国,也很少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若不是因为丑陋,何必如此遮掩?

就算真的要娶,越星野也是要娶一个美丽、温柔、可爱的小Omega。

几次三番推脱不掉,越星野一气之下,在订婚仪式开始之前,跑了!

三天后,越星野在莫桑之渊的地下拍卖会上,见到了一个美丽非凡,犹如精灵一般的Omega,沈如溪。他有着如太阳一般灿烂的金发,海水一样湛蓝的双眸,还有……令人沉醉的白玫瑰信息素味道。

沈如溪温柔,乖顺,善解人意,并且手无缚鸡之力,连看一眼暴力血腥的电影都会被吓到,完全符合越星野梦中情O的标准,冷寂了三十年的心第一次乱了节奏。

三个月后,越星野在睡梦中的沈如溪脸上留下一个吻,随即出发前往天目帝国,他要亲自去解除婚约。

然而半路上,却被异虫偷袭,死伤惨重。关键时刻,一个美丽如精灵的人从天而降,神情冷漠,手握一台重型爆弹枪将异虫们打得支离破碎,血肉纷飞。

当他转过身来时,越星野傻了:小……溪?

沈如溪:允许你叫我,司澜殿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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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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