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黎余

“明明你也很爱我,没理由爱不到结果。只要你敢不懦弱,凭什么我们要错过。夜长梦还多,你就不要想起我,到时候你就知道有多痛。”

风有点大,黎余其实有些听不清自己的声音,也听不清手机里音乐的声音了,他把手机用力扔了出去,手机落水的声音像是打碎了一场白日梦。

“别傻了,他怎么可能会爱我呢?”

他沉沉的闭上眼,又在最后叹息一声。

“你要是也会知道有多痛就好了。”

·

两年前

“我在坠落,生活是深渊,它不肯放过我,我不肯放过我……好想就这样腐烂,在时光中,在岁月中……”

音乐节现场,原本躁动的人群因为这首歌而安静下来,过于绝望的旋律和向来欢快的音乐节不算搭调,但反而有很多人随着台上主唱略带痛苦压抑的声音合唱起来。

入梦是个圈内还算很有名气的乐队,主唱黎余更是几次凭借颜值出圈,所以还是有很大的粉丝基础的。

粉丝关注的时间久了所有人都发现了不论在哪里演出,入梦都一定会把这首作《坠落》放在最后一曲,已经是固定曲目了。

随着粉丝考古,这首歌的背景也都被扒了出来。

因为这首歌的作曲作词人都写着无,所以有人在微博上问过黎余,黎余说那是一位已故的故人,是乐队还没彻底成型的时候的女主唱。

他答应过对方要把这首歌发表出来,而对方不愿意留下名字,所以作曲作词人是无,至于每次演出都要唱,那是因为他在以这样的方式纪念故人。

因此有很多人都以为那个已故的女主唱是黎余心里不可被超越的白月光。

毕竟黎余其人,路过只狗他都能撩两下,花心程度比他的颜值还要出圈,能一直被他记得的女生,很难不让人多想。

可向来大大方方承认花心的人,每次被人提起那个女生,都只会严肃的说只是朋友,不要乱猜。

粉丝不肯善罢甘休,认真去研究每一句歌词,考古入梦成型前的一切资料,但奈何愣是没发现一点与情爱有关的东西。

反而是在追根溯源的过程中,越听越喜欢这首歌,俨然有成为入梦唱过的歌中最火的一首的趋势。

尤其是在有人考古出最原版的女声版音频,和黎余版的剪辑在一起之后,两个人的声音重合,硬是把这首歌推到了一个新高度。

歌爆火的同时,无数人翻唱,试图模仿,都模仿不出来那痛苦到极致的感觉,也没人觉得黎余和那个女孩有什么了,如果是在爱情中的人,怎么会那样绝望痛苦。

果然黎余就是没有心的,他的眼里就只有乐队和音乐。

台上,黎余唱完最后一句,撩起垂落的长发,又瞬间切换状态,露出不着调的笑脸,撩的台下女生们疯狂尖叫。

“宝贝们~我们下次再见,要记得想我哦~爱你们。”

说罢,还比了个心,又飞吻,魅力不要钱一样的往外洒,迟迟不肯下台。

最后乐队里梳着寸头,纹着两条大花臂加满背的女鼓手邓琳暴躁的一个飞踢,差点把黎余踢飞出去,这才把人拖下舞台。

被扯着后衣领的黎余失去平衡,跌跌撞撞的好悬滚下台阶。

“哎呀琳琳,你慢点,扯到我头发了。”

“闭嘴,再逼逼我把你头发全剪了!”

“琳琳你这么暴躁小心找不到男朋……啊!我的头发,你知道我每天要花多少精力保养我的头发吗?呜呜~”

“哭屁啊!长头发有什么好的,赶紧剃了吧!”

跟在后面的键盘、贝斯、吉他:……一时间分不清到底哪个是男的,哪个是女的。

“好了,收拾收拾东西回市区了,王姐给留了位置,回去晚了就没了。”

吉他手桃新山习以为常的拉开两人,黎余轻佻,邓琳暴躁,要是没人拦着,黎余一天不知道要被邓琳揍几次。

离开的时候还有几个主办方的工作人员来找黎余合影,被美颜暴击的面红耳赤。

该说不说,黎余不愧是出了名的海王,颜值相当抗打,就连那一头垂到屁股的长发都没能影响他分毫,反而因为是搞音乐的所以显得格外叛逆有个性。

不过他也确实很叛逆就是了,最是了解他的乐队成员们如是说道。

·

王姐开了家烧烤酒吧,在北城市中心,生意相当火爆,去晚了就没位置,这次演出就在北城,结束了也就顺理成章的去了王姐店里。

轰鸣的机车声传来,王姐眼皮一跳,就见一辆骚包的猛男粉机车停在了店门口,骑车的男人一条长腿支地,另一条腿潇洒一抬,翻身从机车上下来,边走边摘头盔。

瀑布一样的长发随风飘起,让本来就被机车声吸引了注意力的路人们发出惊呼,一部分是因为炫酷骚包的机车,一部分则是因为黎余那雌雄莫辨的样貌。

男人一头长发乌黑有光泽,身形消瘦,显得腰格外的细,最要命的是那一双桃花眼眼角绯红,活像夺人神魂的妖精。

“王姐,晚上好呀。”

一开口说话,那嗓子因为唱了一个小时的摇滚有些低哑,可说话的尾音又像带着钩子。

“好好好,赶紧进来,一会人多了我就把留的桌给别人了。”

“王姐麻烦你了。”

邓琳停好了自己的摩托,大大咧咧的跟王姐道谢,然后扯着黎余的领子把人拎进店里,阻止这人继续在这散发魅力,以防被围观。

店里很暗,在当背景的流行音乐中混着各种碰杯和玩行酒令的声音,和普通酒吧唯一区别大概就是这里还可以吃烧烤。

几人落座,烧烤现烤要慢些,酒水便先上了,黎余拿起冰扎啤猛灌了几大口,在盛夏火辣的太阳下被晒的燥热烟消云散。

“我先去唱,正好唱完回来吃东西。”

王姐算是个热心肠的人,入梦来吃东西向来不收钱,黎余随便唱两首歌就抵了饭钱。

这个唱歌抵饭钱的规矩,据说从入梦乐队刚成立的时候就存在了,当时这里还是一个普通到快倒闭的小酒吧,只是王姐会在给员工订饭的时候带当初的乐队成员一份,然后黎余要在乐队不演出的时候,每天都在店里唱两首歌。

键盘叶婷婷是乐队这些成员里最晚加入的,她听桃新山说过,入梦最早的一批粉丝就是在王姐的小酒吧里,听黎余唱歌喜欢上入梦的。

虽然入梦也给王姐的酒吧带来了很多客流量,但对于当初的那些成员来说,王姐能每天让他们吃饱饭,能有舞台给他们演出,让他们积累起经验和人气,简直是菩萨下凡了。

所以即便现在黎余出场费高的根本不是一个酒吧能请得起的了,但黎余还是愿意继续遵守规则。

背景的流行音乐一停,店中央的小舞台上聚光灯骤亮,黎余拿着吉他人模人样的走上去,在立麦前的高脚椅上坐下。

“大家晚好,我是入梦乐队的主唱黎余,接下来我将演唱两首歌,第一首是鱼沉海……”

那两首都是黎余早期写的民谣,因为和乐队风格不搭,所以和坠落一样,是私人名义发表的,只是版权在黎余自己手上,他又是乐队负责人,所以直接把版权授权给入梦,入梦演出的时候想唱也会唱。

“我沿着河流奔流入海,像在赴一场生死之约,原是我一厢情愿,淡水鱼无法在海洋生存,最后鱼沉大海,终是同归。你用浪将我推回江河,河海交界线像是天堑,或许你拒绝否定,是不想我入这必死之局,但最后鱼沉大海,终是同归。”

黎余两条修长的腿,一条踩着高脚凳的脚撑,一条自然的垂着,踩在地面上,长发垂在一边,这一幕格外赏心悦目。

入梦是搞流行摇滚的,但从坠落的爆火还是能看出来黎余的声音更适合唱民谣。

他光是收敛起那些不着调的样子往那一坐,都好像自带故事,等人带酒相会,更别提那把嗓子,唱起民谣娓娓道来,让人着迷,让人越陷越深。

看着叶婷婷崇拜的看着黎余,桃新山和邓琳对视一眼不说话。

好像搞乐队给人的感觉就是精神都不太正常,虽然这是偏见,但大概是入梦风水不好,成立的十二年里,基本上每一个退出的成员都是因为心理出问题。

上一个键盘就是因为重度抑郁才决定退出乐队的,给乐队推荐了叶婷婷以后,都没坚持到跟完全国巡演,就退圈了。

本来叶婷婷这样崇拜黎余是不该让她加入的,但一来叶婷婷实力确实很好,对入梦的歌都很熟悉,能很快上手,二来巡演的演出半年前就定了,如果入梦临时反悔要赔付巨额违约金。

各种形式所迫,黎余无奈同意了叶婷婷加入,也和叶婷婷谈了心,想让叶婷婷打消念头,当时她答应的好好的,现在看来喜欢一个人的眼神的确是藏不住的。

良久黎余唱完下台回到卡座,引得现场不少女孩发出不舍的挽留声,叶婷婷也赶紧凑到黎余身边献殷勤,邓琳冷哼一声。

“呸,人渣,就知道用脸骗无知少女。”

莫名其妙被骂的黎余:?

桃新山和贝斯郭磊笑做一团,举起酒杯。

“来,庆祝婷婷第一场演出成功,干杯!”

“干杯!”

我又带着我的小短篇来插队了,一个虐文,北城系列是同一个世界观不同时间线,后面慢慢都会写,除了风不止,都很压抑酸涩。

因为音乐题材,会写到很多歌,也有一些是我自己编的,对音乐的了解有限,如有不合理的地方,还请见谅,可以温柔指出,我知错就改。

开篇第一句歌词是源自《你就不要想起我》。

电竞大神网恋篇已经在存稿了,但最近不能很稳定的更新,所以再存点稿就更。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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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黎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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