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去找他

霍燚抬了抬手,人群里不断发出尖叫声。

惨绝人寰,撕心裂肺。

一个个虚影飘在空中,在灯光的照射下不断纠缠。

叫人反胃。

在这里,浑浊的灵魂无法安息入土。

人之身,或轻如鸿毛或重于泰山。

人之命,或贵朝北斗或贱如红泥。

人之魂,或清比白水或浊可溺鱼。

身也好,命也罢,乃上天赐是。

人间数载,辗转轮回,万千之下,是形形色色的魂。

霍燚是人间魂魄的掌事。

他阅人无数,洞察人心。

他的眼睛,可以看到人的魂。

每个人的魂魄都是独一无二的,可若细分,完全没有尽头。

地府的位置是紧张的。

所以上面就指派霍燚来对这些魂魄进行分类。

当然,魂澈者,优先。

魂浊着,为罪大恶极者,理应魂飞烟灭。

魂魄的纠缠是最后求生的渴望。

贪生怕死是他们的本性。

即使脱下了这层皮,终究也无法改变。

皮囊包裹不住恶臭的灵魂。

皮囊会腐烂,可灵魂永远不会。

清澈的灵魂理应好好保存。

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

黑暗会降至,可黎明永在。

太阳会一直升起,照耀在每一寸混着汗水的土地上。

土地下,是澄澈的灵魂。

源源不断提供者养分。

供养着一代又一代。

霍燚的眼睛是通晓世事的镜子,倒映着梨树繁花,灯火阑珊,觥筹交错,战火映天,孤船帆影…还有那一对莹莹燃烧的红烛。

以及

红烛下映的人。

霍燚喜欢红色,喜欢太阳,喜欢火,喜欢红烛,喜欢婚服,喜欢在红烛下齐齐整整穿着婚服的谭池。

谭池的脸也羞得红彤彤的。

像太阳,火焰,像可口的苹果。

像一切霍燚喜欢的事物。

夜很黑,红烛很亮。

可烛火却照出一个人的影子。

霍燚平生第一次这么讨厌自己的眼睛,他第一次这么希望自己看不见。

火红的盖头下不是红红的脸,是如夜色般苍白的,毫无血色,泛着青紫色的脸。

是谭池的脸。

霍燚看到了谭池的魂。

魂魄无力的飘着,最后慢慢垂下来,连带着谭池的身体一起,倒在了霍燚的肩上。

轻飘飘的身体像是又千斤重,压得霍燚抬不起头。

镜子里是一片汪洋大海,镜子盛不下,溢了出来。

婚服粘上了大海般苦而涩的泪。

谭池死了。

死在了与他新婚当晚。

谭池是病死的,本以为会活不到长大,却还是撑到了与霍燚成婚。

这是他与霍燚的约定。

就像谭池多病的身子,谭池的魂魄也虚弱不堪,一丝一缕魂魄开始消散。

霍燚脸上糊着泪,焦急徒劳地抓着谭池的魂,生怕谭池逃走。

可魂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是怎么可能抓住的呢?

当时,霍燚只是一个可以看见人的灵魂的凡人。

在谭池灵魂快要消逝之际,一道熟悉的声音响在霍燚耳边。

“我就说他活不过二十,你还不信。”

霍燚怀里牢牢抱着谭池,眼里一片空洞,眼圈围上了红色。

“霍燚,我们来做个交易吧。”

低沉沙哑的声音再次响起,将整个喜庆的婚房都显得阴森森的。

霍燚就像一个溺了水的人,全身泛力,脸色像是被水浸过般苍白,身体不断地发抖。

突然,水里伸进一只干瘦枯柴的手,竟有力地将他从水里拖了出来。

只不过,这水不是通向人间的渠。

过了水,就不再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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