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燚抬了抬手,人群里不断发出尖叫声。
惨绝人寰,撕心裂肺。
一个个虚影飘在空中,在灯光的照射下不断纠缠。
叫人反胃。
在这里,浑浊的灵魂无法安息入土。
人之身,或轻如鸿毛或重于泰山。
人之命,或贵朝北斗或贱如红泥。
人之魂,或清比白水或浊可溺鱼。
身也好,命也罢,乃上天赐是。
人间数载,辗转轮回,万千之下,是形形色色的魂。
霍燚是人间魂魄的掌事。
他阅人无数,洞察人心。
他的眼睛,可以看到人的魂。
每个人的魂魄都是独一无二的,可若细分,完全没有尽头。
地府的位置是紧张的。
所以上面就指派霍燚来对这些魂魄进行分类。
当然,魂澈者,优先。
魂浊着,为罪大恶极者,理应魂飞烟灭。
魂魄的纠缠是最后求生的渴望。
贪生怕死是他们的本性。
即使脱下了这层皮,终究也无法改变。
皮囊包裹不住恶臭的灵魂。
皮囊会腐烂,可灵魂永远不会。
清澈的灵魂理应好好保存。
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
黑暗会降至,可黎明永在。
太阳会一直升起,照耀在每一寸混着汗水的土地上。
土地下,是澄澈的灵魂。
源源不断提供者养分。
供养着一代又一代。
霍燚的眼睛是通晓世事的镜子,倒映着梨树繁花,灯火阑珊,觥筹交错,战火映天,孤船帆影…还有那一对莹莹燃烧的红烛。
以及
红烛下映的人。
霍燚喜欢红色,喜欢太阳,喜欢火,喜欢红烛,喜欢婚服,喜欢在红烛下齐齐整整穿着婚服的谭池。
谭池的脸也羞得红彤彤的。
像太阳,火焰,像可口的苹果。
像一切霍燚喜欢的事物。
夜很黑,红烛很亮。
可烛火却照出一个人的影子。
霍燚平生第一次这么讨厌自己的眼睛,他第一次这么希望自己看不见。
火红的盖头下不是红红的脸,是如夜色般苍白的,毫无血色,泛着青紫色的脸。
是谭池的脸。
霍燚看到了谭池的魂。
魂魄无力的飘着,最后慢慢垂下来,连带着谭池的身体一起,倒在了霍燚的肩上。
轻飘飘的身体像是又千斤重,压得霍燚抬不起头。
镜子里是一片汪洋大海,镜子盛不下,溢了出来。
婚服粘上了大海般苦而涩的泪。
谭池死了。
死在了与他新婚当晚。
谭池是病死的,本以为会活不到长大,却还是撑到了与霍燚成婚。
这是他与霍燚的约定。
就像谭池多病的身子,谭池的魂魄也虚弱不堪,一丝一缕魂魄开始消散。
霍燚脸上糊着泪,焦急徒劳地抓着谭池的魂,生怕谭池逃走。
可魂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是怎么可能抓住的呢?
当时,霍燚只是一个可以看见人的灵魂的凡人。
在谭池灵魂快要消逝之际,一道熟悉的声音响在霍燚耳边。
“我就说他活不过二十,你还不信。”
霍燚怀里牢牢抱着谭池,眼里一片空洞,眼圈围上了红色。
“霍燚,我们来做个交易吧。”
低沉沙哑的声音再次响起,将整个喜庆的婚房都显得阴森森的。
霍燚就像一个溺了水的人,全身泛力,脸色像是被水浸过般苍白,身体不断地发抖。
突然,水里伸进一只干瘦枯柴的手,竟有力地将他从水里拖了出来。
只不过,这水不是通向人间的渠。
过了水,就不再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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