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谁惹我生气,我就是看不惯!咦,今天可气死我了!”
孙英梅说完,也不看低头注视着自己的丈夫,愤愤地剜他一眼,“反正,反正你们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她跺跺脚,瞪了他一眼,气鼓鼓地进了院子。
一整个晚饭的时间,孙英梅都没怎么说话,余大佑也不敢招惹她,只是专心地大口往嘴里扒饭。
孙英梅把碗往桌子上用力一放,“你怎么回事啊?你看我生气都不问我发生什么了?”
余大佑鼓着腮帮子使劲嚼完嘴里的饭,终于有时间说话:“我、我怕你生气,不敢问……”
“你真是个傻的,你不问我,我一个人憋在心里,我不就更生气了?”
“那你是为什么生气啊?”余大佑一手捧着碗,一手疑惑地挠挠头。
孙英梅想起今天的事情,瞬间就泄了气,有些沮丧地低着头,小声问道:“你知道耿攀吗?”
“啪——”余大佑的碗使劲放在桌面上,发出一声巨响。
“他怎么了?他是不是……我要弄死他!”余大佑听过耿攀一些不好的传闻,听了妻子的话,咬紧了腮帮子,当下怒气上涌就要去找耿攀。
“别别别,你别,不是我,是……是河图村的小元。”
“小元?我好想听妈提起过……”余大佑闻言,皱着的眉头终于散开,“是你出嫁前玩得很好的那个小元?”
“嗯嗯,她不是也嫁人了吗,嫁给了那个杀猪匠,你知道的呀。”
“这我知道,但是和耿攀什么关系?”余大佑彻底放心了,又往嘴里扒了一大口饭。
“前几天吧也就,她发了高烧,病得又急,虽然早就听说耿攀有些不好的传闻,但她实在难受,就还是找了耿攀瞧病。但是,但是那个耿攀,真是个畜生!他趁着她难受,就对她动手动脚。”
孙英梅越说越小声,越说越难受,甚至带上了哭腔。
余大佑慌了,嘴里的饭吞也不是,吐也不是。
“她去耿攀那里看病的前一天吧,我还去了她家的,她非撑着说自己没事。你说,我要是当初硬是带她去另一个村看病,怎么会有后来的事情?她从小跟我玩得最好了,我……”
孙英梅再也说不下去,使劲抽了抽鼻子,低着脑袋,生怕余大佑看见,眼泪一颗一颗地掉在饭碗里。
余大佑笨拙地伸过袖子,胡乱地在她脸上擦了又擦,安慰她道:“你也别怪自己,你怎么会知道她的病突然就严重了?你又怎么会知道耿攀这么不要脸?”
“呸!呸!他就是个不要脸的狗杂碎!所以我今天下午跑去他家诊所骂了他一顿!他活该挨骂!”孙英梅将手里的筷子恨恨地插在饭碗里,眼泪还挂在脸上,突然恶狠狠地骂道。
当日晚上,孙英梅自责不已,翻来覆去睡不着觉。余大佑在她身旁,劳累了一整天,晚上又安慰了她半晌,后来实在撑不住,还是睡了过去。
只是他们不知道的是,夜间河图村的杀猪匠家,爆发了一场争吵。
杀猪匠白日里硬拽着妻子小元到耿攀家大闹了一场。
他张嘴就要一大笔钱,直到下午要到满意的数字,方才鸣金收兵。
晚上,他回到家,看到高烧未退还要撑着身子做饭的妻子小元,白日里管耿攀要钱时,周围人看自己揶揄嘲笑的神情,一下子乱七八糟的涌入他脑海中。
杀猪匠怒不可遏,一把挥去桌上的饭菜,又掀翻桌子,揪着妻子小元的衣领就是一阵拳打脚踢。
末了,他嫌弃地呸一声,大口唾在妻子瘫倒在地的身上,捏紧手里管耿攀要来的钱,乘着夜色去了邻村一寡妇的温柔乡。
当夜,小元找了根绳子,挂在房梁之上,毫不犹豫地蹬开脚下的四脚凳,终于结束了痛苦的一生。
都说女子成亲是她们第二次投胎,大抵如此吧。
下辈子再也不轻易投胎了,投生成猪也好,投生成狗也罢,只是再也不要投生到人身上了。
小元满足地微笑着,结束了自己仓促的二十二年。
两人成婚之后的第三年,孙英梅怀孕了。
兴许是小婴儿太渴望奔赴这人间,她赶在年末隆冬的日子里,提前让母亲发作了。
伴随着孙英梅持续四个小时的痛苦叫喊声,她和余大佑的女儿余珍宝终于在那年的二月份出生。
孙英梅虽然也没什么文化,但是好歹也是初中毕业,比只上过几天学的余大佑强了不少。
她非常反对给女儿起这个名字,总觉得这名字土里土气,太难听,配不上自己女儿。
但是余大佑却很喜欢,珍宝,珍宝,女儿是自己一辈子除了妻子外最珍贵的宝贝。
孙英梅不想要这名字,提议让余大佑换一个。
每每提到该话题,他只摇头表示反对,并不出声争辩,抱着尚在襁褓之中的女儿,逗了又逗,亲了又亲。
孙英梅看他抱着孩子,拿着尿布就出去了。
才刚满百天的女儿,小小的,暖暖的,像冬日里烤熟了的地瓜,皱皱巴巴却十分香甜。
余大佑越闻越觉得喜欢,将自己粗糙的脸颊凑近了女儿的小脸蛋儿。
怀里的小东西皮肤娇嫩,一碰到她爹磨砂纸一样的面皮,小嘴儿一撇,鼻子一抽,泪珠子随即就从眼角滴落,先她的嚎哭一步,吓得余大佑不知所措。
孙英梅听到女儿的嚎哭声,慌忙撩开帘子走进里间,一进来就看到余大佑慌得呆住,抱着女儿的双手一动不敢动,像几个月前邻居家孩子在院子中间堆的雪人。
“呆子。”她嗔笑一句。
他俩女儿的名字于是就这样确定下来:余珍宝。
余珍宝一天天地长大,越来越顽皮,尽管还玩得不太明白,却总爱跟着邻居家的小男孩打水漂、扔石子、爬树、抓鱼,样样都来。
孙英梅始终觉得女孩儿要有一个女孩儿的样子,天天跟着一群调皮捣蛋的男孩子玩,这成了什么体统?
所以她每次看到余珍宝在池塘抓虾逮鱼,总要呵斥她一番。
若是看到几个孩子玩得满身脏污,干脆活也顾不上干了,立马让他们几个站成一排,一个个地挨个教训。
不过这也没能挡住几个孩子玩闹的热情,余珍宝扎着两条羊角辫,跟在几个哥哥身后,嬉嬉闹闹,叽叽喳喳,总是搅得孙英梅耳朵疼。
每到这个时候,余珍宝又得挨她娘一顿骂。
余珍宝跟她爹的性格截然不同,她不是个傻愣愣的人,惯常能辨明时机。
只要她爹不在,她便乖乖地挨了骂,甚至挨了打,不哭不闹。
每次哭完了,看着仍然在怒气中没能平复的孙英梅,她反而厚着脸皮装失忆,若无其事地攥住她娘的手臂,再晃晃她的衣袖,指着天上一团模糊不清的东西,开心地冲她娘喊:“妈妈,看呐!飞机诶!是飞机哦!”
但只要余大佑在家,情况便截然不同。
她娘骂她一句,她便要绞尽脑汁,用完所有学到的词语,回她娘一百句。
她娘要是被她气得冲她动手,她每次都能灵巧地从她举起的手底下“逃生”,逃难一样地挤进她爹怀里,环抱他环得紧紧的,任她娘怎么扯她都难以撼动分毫。
余大佑从不管他的珍宝是不是错了,他只管嘿嘿地笑着,紧紧地抱着她,好叫他的珍宝逃过一次又一次的教训。
此时的余大佑,已经几乎快要忘记他娘告诉他的故事,他不再在乎自己是否是神仙的孩子,也不在乎自己额头上是不是长了“龙骨”,他只觉得幸福。
这种幸福在他过去二十多年的时光里,只有爹和娘都还在世时,他短暂得体会到一阵子,只不过当时他还小,懵懵懂懂,不曾体会明白就猝然消失了。
就像他第一次吃饴糖的时候,馋人的味道勾得他飞快撕了糖纸,将它扔到嘴里。香甜味瞬间在口腔里蔓延,他刚体会到一丝丝美妙,坚硬的糖果却不巧地滑入他喉咙里。
囫囵吞枣,只留给他梦幻般地甜味。
这香甜的味道太过短暂,此后,他每次吃糖总是小心翼翼。
而此时,他也像吃糖一样,小心品味着他的幸福生活,生怕这种日子不巧地滑落。
但越害怕什么,越是来什么。
他的饴糖又滑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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