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气泡酸梅汁

提醒:

1.主角是天才,是土著,而且家里很有钱,和迪卢克老爷是亲戚

2.主角很强,有神之眼

3.如果读者觉得主角的性格和行事有点反派,不是你的错觉

4.爽文,爽文,爽文

5.主角会骂人,会打人

6.cp看过作品简介的都知道

7.感情线有点苦手,觉得奇怪也是正常反应,作者至今为止都不明白自己怎么喜欢上卡维的,也许是脸好看?

8.作者玩原神不超过半年,有些剧情确实还没过,但会查资料的

9.第一次知道卡维的时候,作者在艾尔海森的池子时,从普池抽出了卡维,然后现在从妮露的池子里给卡维抽了二命(因为又非又不氪),应该是佩服理想主义者的坚持和勇气

10.作者写文超级超级墨迹

正文开始:

“也许在这里……”

大名鼎鼎的建筑设计师卡维自言自语,他在图书馆漫无目的地寻找自己曾经看过的一本书。

大概是时间太过久远了,那本书还是在卡维的学生时代看过。

现在他都毕业了,当年的大掌书都已经退休换人,找不到一本书简直是太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而且卡维也没有很需要那本书,他只是需要一个理由出来晃晃。

自从卡维建成了卡萨扎莱宫,名声一下子传出,让他建筑设计师的工作顺利推进,有更多的人了解这位富有才华的年轻人。

但负面影响也随之而来。

项目虽然变多了,但是甲方依旧令人捉摸不透。

就比如一些不懂装懂的人找上门来,说实话,卡维觉得甲方有时真的是在无理取闹。

既要让房子明亮大气,又要富有内涵,让房子看起来神秘莫测,要能够完美展现甲方的独特气质和高级品味。

这和在酒馆里大肆吐苦水的兄弟说的,顾客要五彩斑斓的黑色有什么区别?

卡维已经见到很多这样的甲方了,原先他可能还会同对方争论,现在也只能耐着性子和甲方解释,然后不断地修改设计图。

这就是名声在外的坏处,他没办法让自己的形象在别人眼中是暴躁、不讲道理、会和甲方吵架的。

不只是这些烦恼。

他熬了不知道多少个夜,成果却总是不尽人意,很少有设计图能一次过关。

这次来图书馆也只是想散散心。

当然,或许这里有他所需要的,只是卡维并不着急。

行走在智慧宫,安静的氛围让卡维感觉舒适,他的学习生涯让他习惯在这种氛围中活动。

一路上他都没有碰见什么人。

也是,自从虚空被普及使用后,大家更愿意直接询问虚空,而不是跑到智慧宫来查资料。

实体书籍现在更像是一种收藏品,而不是传播知识的工具。

所以人少才是正常的现象。

卡维继续向前走。

他终于看到个人,只不过对方安静地趴在桌子上,红色短发遮住了她的脸,但从衣着打扮上可以看出是一个女孩。

这是……在睡觉吗?

智慧宫很大,采光很好,也很透气,即使是穿着长袍也不会觉得很热,但这里可不算是一个休息的好地方啊。

这里人少,而且不会有人特意来巡逻,确实是一个休息的好地方。

但这个时间点不早了,要是对方一觉睡到了半夜,一个女孩子难免会害怕。

要是路上遇到坏人就更危险了。

而且在这里睡觉生病了怎么办?

只是一瞬间,卡维就思考了很多,最后决定上前去把对方给叫醒,劝对方回家休息。

*

艾玫妮本来是一个人来翻翻书,查阅资料。

她很少来这里,没想到图书馆里的桌子摸着冰冰凉凉的,用的都是好材料,手感很好。

本来她就有些贪凉,干脆整个人趴在桌子,很快就睡着了。

虽然说是睡着,其实也没有完全睡过去,至少艾玫妮在听见陌生人的脚步声时她就已经清醒了。

但桌子凉凉的,真的很舒服,艾玫妮也没想要抬起头。

反正对方过不了多久就会离开。

教令院的人大部分对待陌生人都是事不关己的态度。

没想到对方只是停顿了一下,脚步突然变轻,很快朝着自己的方向走来。

“同学,同学,醒醒。”

温热的手掌在艾玫妮肩膀处轻拍,耳边是年轻男声的催促。

艾玫妮知道自己不能再装睡了。

她抬起头,被头上明亮的灯光晃了眼,半眯着眼睛观察“叫醒”自己的路人。

金灿灿的头发,别致的羽毛配饰,哦,是羽毛笔,还有红色的眼睛,让艾玫妮想起了蒙德的气泡酸莓汁。

想到气泡酸莓汁酸酸甜甜的口感,艾玫妮突然就原谅了对方执意要将自己“喊醒”的行为。

“同学,在这里睡觉会生病的。时间不早了,赶快回家吧。”

卡维看着少女睡红了的脸颊和有些迷茫的表情,他声音又放轻了些。

如果他仔细看少女微眯着的双眼,就会发现对方眼神清明,完全不像是刚睡醒的模样。

果然,气泡酸莓汁有什么错呢?

他不过是想叫醒一个在图书馆努力学习但是累得睡着的美少女回家罢辽!

艾玫妮理直气壮地想。

“谢谢你,我马上就会离开的。”

表面上,艾玫妮还是对于好心帮助自己的帅哥给出比较有礼貌的回复。

她收拾好自己的东西。

也没什么,几张画了个大概的设计图,和计算用的笔和草稿纸。

“路上小心。”

这位金发红瞳帅哥还在散发自己的善心。

“谢谢,我会小心的。”

走远的艾玫妮:想喝气泡酸莓汁了……

目送对方远离的卡维:今天又做了一件好事(叉腰)

*

刚出智慧宫,天空很快就暗沉下来,幸好路灯很快点亮,独自一人也有天空中的星星陪伴。

“这个时间点……”

艾玫妮观察天空大概猜出了现在的时间。

糟糕,忘记今天是自己来做晚饭了。

她脚步匆匆,很快见到了房子,一把推开大门喊道。

“菲尼克斯!菲尼克斯!我回来了!”

一个大叔从厨房中走出,手上端着两道菜,脸上有些无奈。

“我听到了,艾玫妮。”

“哦,原来你在家啊。”

她只是随便喊喊,艾玫妮以为菲尼克斯还在他的酒馆里头。

听到菲尼克斯的回应,艾玫妮已经乖乖坐在位置上等待他把菜放到面前。

等到菲尼克斯坐在位置上时,艾玫妮才开始低头认错。

“对不起,我今天忘记做饭了,明天我来补上。”

“哈哈哈,没事,快尝尝吧。”菲尼克斯倒是一点也不生气,邀请对方品尝刚刚从厨房端出的牛排。

艾玫妮很感动,所以她很快拿起餐具品尝牛排。

她一向喜欢吃半生不熟的牛排,当锋利的餐具将肉块轻轻划开,血水就会顺着缝隙流出,让艾玫妮有一种狩猎成功,享受猎物的感觉。

尝到牛排之后,艾玫妮更加感动了,菲尼克斯居然记得她的口味,而且做得很好吃!

今天的牛排是带筋膜的,艾玫妮不得不多嚼几下。

比起艾玫妮一开始还能装模作样用餐具切牛排,到后来直接上嘴啃,对面吃饭的菲尼克斯虽然样貌平平,普通的黑发黑瞳,但举手投足之间都有一种贵族的气质。

艾玫妮突然开口:“菲尼克斯(嚼嚼嚼)我有点想喝气泡酸莓汁了(嚼嚼嚼)你可以去蒙德(嚼嚼嚼)进点货吗?(嚼嚼嚼)”

菲尼克斯有点惊讶:“没问题吗?”

艾玫妮头也不抬,一只手伸出来比了一个OK的手势。

“这样啊。”菲尼克斯点头,“那我明天动身,你记得照顾好自己。”

他思考了一下:“酒馆……太累了就不用开店了。”

终于消灭了牛排的艾玫妮用餐巾纸擦了擦嘴角流下来的血水,一抬头就发现菲尼克斯笑着看着自己。

“怎么了?”

“谢谢你,艾玫妮。”

菲尼克斯非常真诚地说,眼底里一片慈爱。

艾玫妮只觉得有点肉麻,她一下子就窜回房间里,连碗都忘记洗了。

本来就一身黑衣的少女像只耗子一样窜过去,留下独自一人的菲尼克斯对着他盘中的牛排思考。

难道他年纪大了,搞不懂现在的小年轻奇奇怪怪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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