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恩在努力阅读那本古书,尽管它如今的功能已不是供人阅读。在他看来,内容才是书的灵魂,而不是书的本身,每本好书都值得被阅读——至少应该给它一个证实自己的机会,若是在不清楚内容和质量的情况下就把它闲置在那里,仅供为自己在磨练次数的基础上提升资质,在洛恩看来是对书本和作者的不尊敬。
标题页和扉页已经不翼而飞,但他很快就发现这是一本古旧的诗集。古代的字句、语法和表达方式晦涩难懂,洛恩一边查资料一边阅读,甚至看得很是快乐,这里收集了许多题材各异的匿名诗歌,有写伊利斯景色的,也有写历史和故事的,以及一些优雅矜贵又有点好笑的情诗。
暴风雪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洛恩在干什么,立刻蛮横地禁止对方查阅资料,非要换他来亲自讲解。为什么要查资料,资料有我靠谱吗,有我有趣吗?这是馆猫的原话。
“你不是图书馆馆猫吗?”洛恩忍俊不禁,“为什么不许我在图书馆查资料?”
暴风雪眨了眨眼睛,强词夺理:“我不止是馆猫,我就是整个图书馆。”
洛恩懒得和他争执,大白猫说得没错,他的确比资料更有趣。
“哇,我喜欢这首。”暴风雪一副沉迷于其中的模样,“借物抒情,好浪漫哦。”
“雪球,你好喜欢情诗。”洛恩调侃他道。
“那当然,我可是恋爱专家哦。”大白猫骄傲道。
“那你有喜欢的猫吗?”洛恩随口问。
“我为什么要喜欢猫。你会喜欢猫吗?”暴风雪连退两步,折起耳朵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洛恩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哦,你说的是半神或者次生神或者真神猫吧,吓我一跳。”暴风雪长舒一口气,回到洛恩手边,“…神类数量太少了,而且都不在伊利斯,我总不能远程谈恋爱。至于非自然世界的人类,伊利斯的这群人里就没几个靠谱的,又都是小辈,我…我没有目标啊。”
“雪球不喜欢小辈吗?”洛恩好奇地问。
“他们对我来说就是一群小崽子…小朋友,勾不起我丝毫的兴趣。也没有长得特别帅的,好郁闷哦。”暴风雪有点沮丧。
洛恩觉得自己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但是他没有顺着这个话题说下去。
“啊,不过,洛你长得还是很帅的,比他们都强。”暴风雪补充说。
洛恩疑惑地指指自己。
“我开玩笑的,你别当真。我身上有梅的抑制术,单身也很快乐,喵。”暴风雪随意地说。
据洛恩了解,暴风雪只有在两种情况下会喵喵叫,一是假装猫咪的时候,二是尴尬的时候。总之,这个抑制术听起来不是什么好东西,至少从洛恩的角度来说。
“我是恋爱专家,并不是因为我自己恋爱经验丰富,说来你可能不信,因为一直背着抑制术,我就没谈过恋爱,只是喜欢欣赏别人的长相…你懂的。我主要是擅长给别人搭桥牵线,而且是观察别人谈恋爱的专家。唔,怎么听起来奇奇怪怪的。”暴风雪面露疑惑。
洛恩向他投以同情的目光。
“不要这样看着我,谈恋爱有什么好的,就像养宠物一样,看着别人养宠物才是最开心的…嘘,可不能让梅和伊听到。”暴风雪小声道,“你连个朋友都没有,你看我怜悯你了吗?”
说的也没错,洛恩本就是打算单身一辈子的。于是,他收束了眼神,安心听暴风雪讲解情诗。
“这首也还不错,我以前读过。”暴风雪慢条斯理地说,“鸢尾湖是个好地方,你去过吗?”
“还没有。”洛恩如实回答,他喜欢自己步行或是骑车,闲暇时间有限,更遥远的市郊他还没来得及探索。洛恩觉得鸢尾湖的景色应该不错,只是他目前还没有找到一定要去的理由。
他仔细阅读这首短短的诗,发现它并不是一首情诗,而是描写风景的,其中饱含诗人对鸢尾湖本身的欣赏与喜爱,鸢尾湖在诗人笔下恬静美丽,就像伊利斯这座城市一样,有种令人心驰神往的古典魅力。难得馆猫喜欢上不是情诗的诗,或许其中有什么他没能读懂的深意。
“鸢尾湖是个很浪漫的地方。”馆猫飞快地暴露了本性。
“原来如此。”洛恩笑着说,“雪球,你是不是又想去观察别人约会?”
“不…不完全是。我指的是诗歌、文学意义上的浪漫,你懂的。”暴风雪故作神秘地说,“我感觉你没怎么去过远一点的地方。其实伊利斯市郊和市中心同样有趣,因为人口不那么密集、土地需求不那么紧张,建筑和景观会更庞大一些,就像利爪的大别墅…扯远了。最近才发现你对诗歌也有兴趣,我想你可能会喜欢那种诗情画意、有点田园风情的地方,我个人…个猫的首要推荐就是鸢尾湖,你去了就知道。”
洛恩原本是比较喜欢纪实文学和古典小说的,也不是歧视现代小说,只是洛恩是个比较正经的人,喜欢严肃正经的题材,对现代人可能喜欢的快节奏爽文或者甜蜜恋爱题材无感。他对诗歌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其实洛恩对文学也没什么深刻的研究和见解,基本是看个热闹,有时候能丰富知识、开阔眼界,仅此而已,诗歌尤其是古诗与他来讲就过于复杂深奥了。
洛恩一般不会主动阅读诗集,这次只是出于偶然接触到这样一本书,没想到比他想象中的简单,也比他预料的要丰富多彩、趣味横生,史诗类的文字表达甚至能营造出震撼人心的效果,当然,这多亏了馆猫的亲自解读。
不过,所谓诗情画意的地方也不错,洛恩常年居住于城市,对鸢尾湖一类的自然景观有种本能的好奇和向往。
“雪球愿意和我一起去吗?”洛恩想了想,对馆猫发出邀约,这件事他已经做得很熟练了。
“当然,我才不会耍你。”暴风雪蠢蠢欲动,“咱们现在就出发!”
自从把伊利斯中心的主要景观都游览一遍之后,每个悠闲无事的周末,洛恩和暴风雪都会突发奇想发掘新的目的地,随性潇洒地立刻出发,像是一对无忧无虑的单纯旅人。在洛恩看来,他们的确是无忧无虑的,不为吃穿所愁,也不为斗争所扰,至少现在一切早已重归平静。
今日的主题便是鸢尾湖。
在暴风雪的推荐下,洛恩租了一辆自行车,把大白猫放在车筐里,骑行差不多一个小时去往鸢尾湖。现在是盛夏时节,但今天刚巧是多云阴雨的天气,很是凉爽,因为连绵不断的小雨,街上人不是很多,游客也不会专挑这么个日子去鸢尾湖游玩。
人们似乎普遍认为,万里无云才是赏景的好天气,雨天让人心情阴沉、无心享受,能见度低也是个因素。
洛恩的想法完全相反,他认为这种潜移默化的认知对下雨天不公平。厌恶阳光的他格外喜欢潮湿阴暗的天气,甚至觉得唯有这样的条件才能造就最壮丽或是最神秘的景观。伊利斯是一座湿润凉爽的城市,太阳很是懒散,不常向这座美丽的城市播撒光辉,阴天远比晴天要多,住民们都喜欢去阳光充足的地方度假,洛恩却感到非常满足。
暴风雪和他的态度类似,这是一人一猫的又一共同话题,要论及原因,大约是因为馆猫的名字暗示他注定无法和晴朗的天气和平共处。其实是因为大白猫毛发茂盛,很怕热,幸好他浑身上下都白白净净的,像是一座小型冰川,时刻反射着阳光,没有黑猫那么可怜。
想到他们或许可以独占鸢尾湖,一人一猫都有点得意且期待。
可惜鸢尾湖的魅力不是秘密。她其实是这一城区的主要景点,周边坐落着很多餐馆、咖啡馆、宾馆和纪念品店以款待游客。即使是阴雨天仍有不少固执的游客撑伞前来,还有很多活泼快乐的狗子,以及他们风雨无阻的坚强主人——就伊利斯的宠物与人的比例来讲,每一片绿地、每一段步道都会成为宠物天堂。不过,像洛恩这样悠闲遛猫的还是少数。
洛恩并没有感到不悦,雨伞的宽沿为他开辟出一方小世界,把他和其他旅人隔绝开来,不会被他人打搅烦扰。这可能也是他喜欢下雨天的原因之一。
洛恩和暴风雪到达的时候,鸢尾湖上飘散着朦胧的雾气,宛若仙境,正是洛恩最喜欢的氛围感。湖水平静无波,像是一块巨大澄澈的淡蓝色宝石,在灰色天际的掩映下显得更加纯净美丽,甚至带着一丝奇幻色彩,令人心旷神怡,仿佛一下子忘记了所有的烦恼。
洛恩很珍视这份平静。在他眼中,这大概是伊利斯和莱拉尼那种大城市之间最大的区别,他尤其喜欢这种远离喧嚣与纷争、仿佛与世隔绝的恬静与美好。
没做到隔日更是因为在写本垒(有点骄傲.jpg
大馆猫(雪/布利)已经在存稿里和男朋友开启同居生活了
小馆猫(雪球)还在这里试探出柜 独身主义发言(?)
由此可见我的拖延症有多么严重hhhh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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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Chapter 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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