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之扬听她有此一问,睁眼问道:“刚才不是问过了类似的问题了?”
溪月有些垂头丧气:“类似但不完全一样,我很在意你今天说的那句话。”
女人就是这点特别麻烦。宋之扬心中暗暗叹气,她们善解人意,但大多也过于细腻,所以敏感多疑。以他的个性如果不想回答的话是不会回答的,他此时应该找个理由起身离开,没必要一遍又一遍重复一个小女生的问题。可宋之扬没有动,而是说:“我当时说的是实话,确实最近总是碰见你,所以觉得很巧。我不讨厌你。”
“我不是故意的,我没有故意跟踪你。” 溪月知道宋之扬已有了一些私生饭,会在他结束演出后跟随,他工作和私生活分的很开,所以很反感此类行为。但她自己说这话也有点心虚,她是没跟踪,但莎莎却制造了一场偶遇。
讲开之后,溪月没觉得心情变好太多,这次沉默的轮到她了。幸好夜晚气温下降,不然这四十五度的温泉能给她蒸出汗来。宋之扬不是讨厌她,他的性格有什么就说什么,娱乐圈还没将他彻底打磨圆滑,这又何尝不是一件幸运的事。
“对不起。”
溪月睁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抬头,见宋之扬一脸认真的样子。
“如果我的话让你误会了,对不起。”
溪月惊诧:“你还会道歉呢?”
宋之扬不知她在逗自己,微恼:“我当然会道歉,我是个有教养的人。”
溪月忽然觉得一板正经的宋之扬很可爱,从前她只觉得他很帅气,却很难将萌这个属性贴到他身上。
她展颜一笑,索性接受了道歉:“那我原谅你了。” 她从石头上下来,走到宋之扬身边,真诚地说道:“你不讨厌见到我就行。”
“那你呢,你会讨厌见到我吗?”
溪月笑说:“你怎么也不会被女生讨厌吧?”
“那可不是。” 他摇摇头:“高中的时候不少女生很讨厌我,她们成群结队的聚在一起说我的坏话。”
“你是怎么得罪她们的?”
这个问题难住了宋之扬。他回想起高中时代那些说他坏话的女生,心中并不介意,只是始终都不明白到底哪里得罪了别人。他出生于多子的家庭,按母亲的话来说,应该是较独生子女(母亲是不理解独生子女的那种人)更会社交的人,可宋之扬从来都不是。他有朋友,同时也爱享受孤独。很早之前他就喜欢一个人抱着心爱的唱片在房间里听,比起跟大家去野营,他更喜欢将时间留给打工,只为了赚更多的零花钱来买一把心爱的吉他。
“我不知道她们为什么骂我。”
“可能你听错了,她们并不是骂你,而是夸你的。”
宋之扬回忆起从女孩子们嘴里蹦出来的F开头的词汇,肯定地说:“绝对是在骂我。你说,我对女孩子来说,是不是特别招人厌?”
溪月失笑:“怎么会?安啦,高中生嘛,学了点脏话就喜欢往外跑当成一种炫耀!也许她们只是太喜欢你,而被拒绝太多次之后恼羞成怒,所以传点闲话了。”
宋之扬恍然大悟,想起在高二圣诞晚会上跟他告白的tiff,她是啦啦队的队长,是全校最受欢迎的女生之一。橄榄球队至少有三个男球员喜欢她。宋之扬当时很惊愕,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后来他在回家的路上被球员堵过几次,他们打了一架,宋之扬也是第一次被叫到了校长办公室。如果他的父亲不是名校的教授,也许此事无法轻易了结。
“我觉得我不是一个可爱的人,没有什么吸引力,我不适合一段很浪漫的关系。”
是时候了,溪月想,是他主动说到感情话题的。
“哈哈,难道你从来没谈过恋爱?”
“这个还真没有。” 宋之扬斩钉截铁地说:“我说了,我不是一个合适谈恋爱的人,你会觉得我是个异类吗?”
“你在撒谎吗?” 溪月下意识地说。他没谈过恋爱?搞笑呢?
“没有。谈恋爱是什么人生必修课吗?”
“但是在我听来,就像是男生说自己从来没看过A.片一样荒唐啊!”
宋之扬嘴角抽动了一下,说:“我看过□□,但我没谈过恋爱。难道看□□和恋爱之间有必然的联系?”
“你把我绕晕了。” 溪月的脸蛋迅速升温,她觉得话题已不受控制,于是就此打住。
两人在回去的路上有说有笑,大部分都是溪月说话,宋之扬搭话,无论她提起什么话题,他总是有应答,不会沉默不语。
现在看来,他并不是想象里那样复杂的人。他是个很纯粹的人,有着超乎年龄的谨慎之感。如果李莎莎来形容,大概会套上钢铁直男四个字。他并无矜持傲慢,更没有口是心非,只是性子偏冷,平时不爱说话。
到了门口,溪月想到她织好的毛衣,说道:“宋之扬你等一下,我有东西送你。” 她拿了已包好的毛衣递了过去,说道:“毛衣,还有一双袜子,我自己织的。”
一般情况下,女孩子会脸红吧。溪月回想看过的言情小说,纯情的女主角会低着头羞赧的递过去,可溪月却发现她做不到这点,她的语气像是给哥们送东西似的,如果眼前的是李莎莎,她恐怕也是一模一样的语气。
“别人也有吗?” 宋之扬问道。
“不是,就给你的。” 溪月说出这话,脸上终于热了一点,随即又补充:“我爸妈当然也有。” 这话欲盖弥彰。
宋之扬接了过去,说道:“谢谢。”
他的爽快倒是让溪月有些惊讶。她的设想里,宋之扬是不会收这份礼物的。青春小说里,女孩子亲手做的东西已寄托了某种相思之意,他宋之扬不是无情无欲的老和尚吗。待得他消失在走廊尽头,溪月还在想,难道宋之扬对她是有那么点意思的。如果不喜欢也没关系,至少在他心里,自己是稍微特殊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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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之扬回到与沈述共同的房间里,打开袋子,将毛衣取了出来。
她真是心灵手巧,居然织了件蓝色渐变毛衣,两双袜子是喜庆的红色,上面还织了福字,宋之扬打算过年的时候穿上。
沈述回来,看到摊在床上的毛衣,问:“谁送的?”
“周溪月。”
“可以啊!就你有,为什么我没有?”
宋之扬抬头看了他一眼,说道:“你吃醋?你喜欢她?” 他一向是喜欢直来直去的,之前他就觉得沈述对周溪月有些意思。
沈述笑说:“我怎么就喜欢她了?我没说她不好,她是很好,就不是我喜欢的那一类型,这种女孩子吧,适合做哥们,做女朋友的话,总感觉少了点什么吸引力。”
“她的脾气很好,人又很爽直,确实适合做朋友。”
“奇了,好少见你夸女孩子。”
“我不经常夸红姐吗?”
“不一样。” 沈述坐到了宋之扬的床上,将毛衣拿在手里看了一下,又闻了一下,陶醉道:“女孩子的东西就是不一样,香喷喷的,这毛衣怪好看的,什么牌子的?”
“不是牌子,她自己织的。”
沈述有些吃惊。宋之扬却没注意到,他正在收拾自己一箱子的衣服外加购买的土特产。
沈述仔细打量宋之扬,见他神色如常,没有任何反常的地方,终于忍不住说道:“喂,你榆木脑袋啊,人家姑娘亲手织了件毛衣给你,这还不能说明问题?”
宋之扬一边折衣服一边回过头来,说道:“说明什么?”
沈述气不打一处来:“说明人喜欢你,傻叉!”
“那红姐连续两年给我们织毛衣,她为什么会跟人家结婚?” 宋之扬说的理直气壮。
“那能一样吗?” 沈述急了:“周溪月喜欢你绝对没跑了,你信我,女孩子很在意这些手作的东西的,我打赌这是她第一次送亲手织的毛衣给异性,她喜欢你!”
“然后呢?” 宋之扬慢条斯理地说:“我又不能跟她谈恋爱。把我毛衣给我,我挂在这里,明天要穿的。”
“喂!你就这么收下?你不是不喜欢她吗?”
“我要是不收,周溪月肯定变脸。今天我们一起吃饭,她想给我盛汤,我说不用,她马上就噘嘴了,我要拒绝毛衣她不得哭了?”
他一副有理有据的样子,沈述真摸不着头脑了。宋之扬拒绝女生是非常干脆利落的,表姐咖啡店里的姗姗追求者无数,她偏偏只对宋之扬有心。女孩子喜欢谁,肯定会送他东西,姗姗每次从老家回来都给宋之扬带土特产,他次次都拒绝。有次姗姗发了狠,硬要塞到他的包里,眼睛都红了,表姐劝了一阵,宋之扬才勉为其难地收了下来,然后又悄悄塞回了姗姗的背包里。
“你怕看周溪月哭啊?” 沈述笑。
宋之扬收拾完毕,往床上一躺,冷淡道:“惹女生哭会很麻烦的,我小时吃过亏。”
沈述摸不清表面云淡风轻的宋之扬心中所想,这晚上他还想聊点恋爱方面的话题,但宋之扬摆摆手说要休息。也不知是真睡还是假睡着,总归是个不愿交流的信号。
夜光从未拉紧的窗帘透进来,这个角度可见宋之扬挺直的鼻梁和轻抿的嘴唇,沈述心中闪过一丝恨意,同样是人,为什么他们的命运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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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天晴。
乐队今天有个活动,大家要去参加一个密室逃脱游戏,然后发布在社交平台做个软性推广。但一大早K就有些不舒服,经纪人送到医院才知是阑尾炎,K无父无母是个孤儿,小潘一向很关心他,决定留下陪伴。这下子计划被打乱,他们四人聚不齐,经纪人便说:“那就宋之扬和沈述去吧。”
众人心知肚明,真正能起到推广作用的是宋之扬,他的粉丝数量是其他成员的十倍,甚至别的成员的粉丝都是关注宋之扬后随手点的关注。
沈述笑嘻嘻地说:“不了,我留下来陪小K,小潘你跟扬哥去。”
“不了,我不爱玩密室逃脱,我胆子小。”
“那可怎么办,我也不爱玩。” 沈述笑嘻嘻地说。
宋之扬不说话,他是有感觉的,自从演音乐剧有了火的迹象之后,与队友的距离就慢慢拉开了。
经纪人红姐有些发愁,说道:“我倒是可以跟宋之扬去,可公司有事我得回去。” 红姐并不只带宋之扬一行人,公司还给她分配了别的艺人。
“不然叫周溪月跟他去吧。周溪月不挺会拍照的吗?” 沈述提议。
按理来说,与宋之扬一起合影可以有更多的曝光,应该是个好机会,可成员们的自尊心作祟,如今他们谁也不愿意在这时沾宋之扬这份光,不想成为他的“附属品”。
宋之扬嗯了一声:“好,我叫周溪月,不知道她有没有空。”
小潘笑说:“你一声令下,哪个女孩没空?就算是没空也要挤出时间来,就算有男朋友也会立刻把男票甩了换你上位!”
红姐厉声道:“行了!再说下去我有理由怀疑你在阴阳怪气。”
小潘吐了吐舌头,笑说:“得,红姐发话了,大家撤了吧,让扬哥跟周小姐约会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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