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3号,吴忧通过考核,自此成为润州市电视台出镜记者的一员。
距离除夕仅仅只剩下一周的时间,刚打完卡下班,她便被静姐拽到了龙景饭店。
距离上次来这儿已经过去一年半的时间。
踏上二楼包厢时,莫名的恍惚让她一下停住脚步。
那时,是那个人将喝醉了她送回家的。
也是那个人,救了并不想活的她......
在脑海中不间断的回忆像被解开系绳的卷轴,朦胧的眼将楼梯变得模糊,身后的疼痛却让她一下清醒过来。
意识到是自己挡住了别人,吴忧贴紧墙壁侧过身。
“抱歉。”
垂下的视线里身后那人却没有离去,“吴小姐,是你啊,真是好巧!”
抬起的眸冷不丁撞上双狭长的眸,似是怕她不记得,还在热络的说明着。
“是我,思思的哥哥!”一下凑近的距离让吴忧躲无可躲,往上斜跨了两层台阶,热络的语气让她绷紧唇角。
她如何会忘记。
在妹妹手术后再没有交集的苟天,不是该在燕京么?怎又在这润州碰到了。
心中警铃大作,瞬间变冷的语气将拒人之外表现得清清楚楚。
“苟先生,我记得当时签了合同,在这外面遇到也要当做不认识。”
将挂在臂弯的羽绒服夹的紧紧的,吴忧收回目光没再回头。
本就是个陌生人,不该有再多牵扯。
那年手术开始前,用十万块买断同吴思联系的,是他们苟家人。
那心脏的情,已经还干净。思思同他们,再是不相欠。
本该是一顿开心的聚餐却因苟平的到来而搅乱,在脸上强撑着的笑最后都成了那一杯杯往下灌的红酒。
自那日暴雨后,吴忧爱上了喝酒。
一罐又一罐被喝空的啤酒在她嘴里再不似以往那般苦,也更能让她好好入眠。
在被酒精控制的夜晚,她再不会去想以往那些回忆,也再不会夜夜想起那个男人。
只是有时,那人会去她的梦里。
梦就是梦,吴忧惯是不记得梦境的具体内容。她只是在刚醒时的片刻会意识到梦见了郁珩,然后将那哭湿的颊用清水洗净。
为了让不清醒的片刻能延续的更久一些,她的酒量也随着变得越来越好。
今天虽说是她的庆祝会,但吴忧还是偷偷溜到了前台。
将餐费结完,她这才吐出胸口积压的气体。
吴忧不喜欢欠别人的。
结束时已过十点,知道她已经将帐单结清,王静一把甩开自家亲属的手。
“忧,不带你这样的啊,姐姐我可是要生气了。”
王静今天瞧着兴致很高,这会儿已经喝大了。脚步虚浮着靠在老公的肩上,面上却还是一副不高兴的模样。
“哎呀,今日既是庆祝我得偿所愿,那便更该由我来请了。”将衣服穿在身上,吴忧勾起大大的嘴角。“这样才能让我的好运也让大家都一同得偿所愿嘛,姐姐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冬日疾风大的如同下一秒就能将人吹到那金山湖的湖心去,和同事们说着再见,吴忧默不作声的瞥了眼藏在店碑后的男人。
龙景饭店离家不过1.5公里,吴忧提前在地图软件上查过,步行回去不过十五分钟。
红色围巾将肆虐吹向脸上的风挤向眼睛,不过几个呼吸,便有水珠挂在毛线上。
她今天喝的并不算多,此刻视线还清明着,索性又在心底思考着要不要回去再来一罐啤酒。
明天思思就回家了。吴忧从不在妹妹面前喝酒,所以至今知道她成了酒鬼的只有年年那个小猫咪。
快到七岁的年年已经是个中年阿咪了,归家心切,吴忧走的更快了些。
入了冬的古街有着别的季节都没有的沉重,刻着山津渡的石碑就近在眼前,可身后那人却还是没有停止尾随的脚步。
鞋尖将石子踢到空荡荡的旁街,深吸一口气,吴忧转了身。
一下就撞上的视线让男人猛地顿住脚步,见她瞧过来,一路小跑过来的苟天面上还有些不好意思。
“吴小姐,我也不是想大晚上的打扰你。只是最近我考来了润州,人生地不熟的,便想着能有个认识的朋友也挺好。”
他挠了挠头,“你不知道呢吧,其实我母亲也是润州人,所以咱俩也算半个老乡了。而且再加上思思这层关系,现在恢复走动也不晚的。”
扰人的风将遮住嘴巴的围巾染上更多的水珠,手指扣住往下拉了拉,她听见苟天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着。
“我现在的工作也不错的,吴小姐,若你现在没有另一半,不如考虑考虑我。到时候亲上加亲,对思思来说岂不是更好。”
人无语至极时便只剩下笑,没了遮挡的下巴被冷风一吹,吐出的音更是只剩冰冷。
“哦。”
贴心的将她拽到石墙下,吴忧默不作声的看着对方,她倒要看看这狗嘴里要吐出多烂的骨头来。
“是不是怕你舅舅不同意啊。”男人贴心的小声言语着,“这个吴小姐不用担心,在燕京时我曾遇到过唐先生,他说那是我父母做出的决定,和我这个孩子没什么关系的。”
风被遮挡在高高的石墙外,一身得体打扮的男人却让吴忧很是想吐。
那并不怎么说的刻薄话,就那么冒出来了。
“那十万块呢。”
思思顺利手术后,那十万块便被打进了苟家的银行卡里。吴忧知道的,那笔钱最后不是被苟天用来买车了么。
“如果你真的在意思思过得好不好,那年你父亲死后,你可以偷偷来看她的。但是你没有,你只是在忙着谈恋爱。”
其实考来润州并不是苟天一开始的打算,作为同学口中那位考上“燕京大学研究生”的他,着实享受了一段风光日子的。
苟天以为他以后的人生也会如此。
他会从燕大光荣毕业,会进入一家大公司,再娶上一个漂亮的北京大妞儿,自此过上令人艳羡的人生。
没了拖他后退的父亲,苟天一直以为会如此。
可现实却给了他重重一击。
这人才济济的燕京,连燕京大学的本科生都不定能找到称心的工作,更何况他一个本科并不是燕大的人。
后来好死歹活着入职了一家还不错的公司,却又因犯了点小失误被辞退了。
苟天自认自己长得不错,只是家庭条件不太给力。所以,最后买下那颗心脏的钱被他用来买了辆奥迪A4。
这辆落地价要二十九万的车子,却没能让他过足面子。
他看上的那个妞儿是公司老董的女儿。
苟天并不是不知道,却还是装作不知道的去接近对方。
他本以为女生说的“不要”便是“要”,直到一耳刮子下来,他才知道,“不要”就是“不要”。
最后那辆二十九万的车被他十万块着急转手了,他要拿着那钱去打点一下,苟天可不能让那谣言毁了他下半辈子。
躺在那间小小的隔断间时,苟天突然想到了他亲妹妹的那位养姐。
彼时距离郁式二公子担任董事长也不过一年时间,可相比于企业的人事变动,大家更爱议论那八卦新闻。
郁大公子自离了这燕京后便再没回来过,所以更是引的那位退了婚的未婚妻在茶余饭后的聊天中频繁出现。
这么些年了,但却从没有人能扒出那位到底是个什么人。
但坊间依旧传的有模有样,说是郁大公子为了那姑娘又是送房又是送车的,到最后却还是闹掰了。
又说那位郁大公子为了红颜一笑,直接将那高价收来的梅园造成了游乐场,只为那位姑娘能够回心转意。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谁也不知道真实情况是怎样的。所以,众人越发对那位蒙着面纱的“前未婚妻”感到好奇。
可旁人不知道,苟天却是知道的。
那位不就是他眼前这位背着帆布包的姑娘么......
苟天本是不信的,他不只一次见过那位郁大公子。那只是斜斜看过来就能令他动弹不得的男人,苟平并不觉得此人会懂得爱这回事。
可现在,他却信了。
因为那时他收到的钱并不只是十万块,而是五十万块。
那钱一到手苟平便拿了二十万去还了他以往置办服饰和拉关系所花的钱。
可这位郁珩的“前未婚妻”却说十万块。
红色围巾衬的那张清纯面容越发动人,就连那冷淡的眸在苟天的眼里也如仙女般勾人。
唇角的笑是苟天这些日子以来最最真切的一次,风将云吹走,引得少女在月色下那水润红唇让他越发想要靠近。
只是离得近了一步,便有浓浓的酒气吹来。眸子一亮,苟天越发大胆起来。
趁着这月黑风高,趁着这酒香醉人,或许不用几个甜言蜜语就能将这位受了情伤的姑娘拿下。
毕竟,对于有钱人来说,钱不算什么,而陪伴则是难得。
不用多久,那燕京的房子车子不就都是他的了。
将被风吹乱的头发理好,苟天将温柔装扮在眸里。启唇正欲展示绅士的关切,街尾却突然惊起轮胎划过地面的刺耳声响。
漆黑的林肯雍容的在身侧停下,慢慢摇下的车窗里,有人踏破云层看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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