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头的村民又高又壮,皮肤黝黑,用力抓住陆知夏的小臂,简直像个钳子一样,几乎把她的胳膊钳得粉碎。
在陆家大门即将关上之时,陆知夏冲着门缝大喊道:“柳月娥,我不是你亲生女儿,你嫉妒父亲偏爱于我,便要借别人的手杀掉我,我好歹叫了你十几年嫡母,没想到你如此蛇蝎心肠,背着父亲把我送走,我好歹是陆家血脉,我母亲尸骨未寒,你不想着保护我,安抚村民,却拿我的命换陆家清净,你当真是草菅人命的一把好手……”
陆知夏的骂声传到围观百姓的耳朵里,大家都开始议论纷纷,十分同情陆知夏,毕竟她娘温书芹是个热心肠的,脑子灵动,手又巧,没少帮助邻里。
比如,隔壁王婶是个寡妇,身体不好,经常从井里提水,最终累坏了腰,温书芹心思一动,便在王婶的院子里建了一个蒸汽的自动提水机。
比如,隔壁书铺的李叔腿不好,书铺里的书架高,李叔每次爬梯子都害怕掉下来,她便给李叔做了个升降机,只要一人拽动绳索,升降机便可以轻松升降。
……
温书芹给的好处大喇喇摆在家里,邻里们日日使用,都怀念起她的好来。
“这陆家也太不是东西了,小芹刚死,她女儿便被丢了出来,真真是一点儿人情味都没有。”
“是啊,小芹是个好媳妇,当年帮了我家不少忙呢,哪儿就像某些人嘴里说的那般不干净。”
“是啊,小芹热情得很,也帮了我不少忙呢!我那饭店能红火起来,全靠她给我发明的‘高压锅’呢!”
“街坊们,小芹帮了我们这么多,咱们不能眼睁睁看着她女儿被人带走啊!”
“是啊是啊,我们不能就这么无动于衷,不管不问啊!”
……
说着说着,街坊邻居群情激奋,摩拳的摩拳,擦掌的擦掌,撸袖子的撸袖子,朝扣押陆知夏的村民们围了上来,嚷嚷着要村民放人。
村民不干,和围上来的邻里争执起来,但村民都是种田打猎的莽夫,论拳头行,论说理可不行。于是,没说几句,村民们便发现自己完全不是城里人的对手,便亮出了他们的长处——拳头。
城里人悠闲生活,不事农桑,打架自然不是他们的对手,不一会儿便有几个被打伤了。口角争执升级到了动手动脚,文明的城里人也不干了,年轻的义愤填膺,撸起袖子就往上冲,很快便打成了一片。
见场面一度失控,陆知夏忙喊道:“各位街坊邻里,大家的好意我心领了,只是大家不要打了,不要伤了自己!”
没想到,这话没有劝成功,反而添了把火。
邓大爷一听,振臂高呼:“大家瞧瞧啊,舍身取义,关心他人,多好的孩子啊!”
“放人!放人!”群呼。
陆知夏:“……”
场面是控制不住了,陆知夏正好趁乱逃跑,她手腕儿一转,食指便碰到了银镯子上的猫眼石,指尖再轻轻一点,那镯子一震,弹出一截亮闪闪的刀刃来。
这是她娘设计的,女孩子出门不安全,戴在身上可以防身用。
她早就预见到若是被抓,柳月娥定会把她捆起来,便提前戴了这个在身上,方便割断绳子跑路。
锋利的刀刃轻轻割了几下,不算粗的麻绳便被割断了,陆知夏没有立刻活动双臂,依旧假装成被捆着的模样,仔细观察四周,寻找逃跑的机会。
环顾一圈,村民们虽然打得热火朝天,可负责押解陆知夏的那两个村民却没有参与进去,左右两个死死护着陆知夏,谨防她被城里人抢走。
前后张望,不远处的柳树下,陆知夏看到了猫着的流烟。她冲流烟递了个眼色,对方心领神会,看准人群中的缺口,施施然走了过来。
看护陆知夏的两个村民很是戒备,直勾勾盯着走近的流言,不客气地骂道道:“滚开!”
流言掏出手枪来,不疾不徐地抬起,然后对准了一人的脑袋,笑眯眯地看着他,道:“大叔,见过没有啊?”
那人看着黑漆漆的枪洞,很疑惑地看了看另外一个人,两人对视一眼,满脑子问号。
这是……铜管子?
可若这姑娘真想打人,这铜管子确实够硬,却也太短了些吧!
还未等两人想明白,只听“嘭——嘭——”两声,木弹飞出,两人一人一个脑瓜崩,伴着惨嚎直直向后仰去。
“小姐快跑!”流烟抓住陆知夏就跑。
陆知夏竖起大拇指:“以前怎么没发现,你枪法这么准。”
流烟抹了一把额头的汗,如实回答:“主要是离得近。”
木弹没有杀伤力,只能把人打痛而已,两个中弹的村民显然已经爬了起来,一边喊一边朝着逃跑的二人追了过来。
养尊处优的二人虽然腿不短,可体力却没有村民好,很快,四人的距离越来远短,眼见就要被追上,流烟将枪丢给陆知夏:“小姐!保护我!”
陆知夏:“……”主子保护丫鬟,很好。
陆知夏握住枪,忽然停住,转身,瞄准,“嘭——”的一声,便撂倒一个,正当她要开第二枪的时候,只听到“咔哒”一声扣动扳机的声音。
不是吧!没木弹了!
仅剩下的一个村民近在咫尺,眼见就要被他凶猛的拳头挨上,陆知夏绝望地闭上了眼,耳边回荡着流烟惊惧地叫声
“小姐——”
下一刻,沉闷的撞击声传入耳中,而她娇嫩的额头却没有任何被打后的痛感,只有略过面庞的阵阵风声。
“啊——”男子厚重的惨叫声传入耳中。
好奇地睁开眼,只见刚刚还近在咫尺的村民,现在正直挺挺地躺在三丈开外。
此刻,流烟已冲到陆知夏面前,抱着她紧张道:“小姐!你没事儿吧!”
忽视流烟上上下下的检查,陆知夏转身,见身后十步开外的距离,骑兵团占满了整个街道。
宽阔的街道,骑兵队伍整整齐齐列队而立,清一色的铁甲白马上披着银鞍,银甲的军士身披烈日的阳光,炽热的光泽如粼粼的波涛翻涌澎湃。
队伍前面旌旗高高扬起,扫掠在猎猎风里。旌旗之下,年轻的将军坐在高头大马上,剑眉星目,高鼻朱唇。这人帅极了,只是惊鸿一瞥,便觉冷芒到处,灿然夺目。
陆知夏抬头,看到那旌旗上写着“白”字。
白马军,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疾如风,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传说在战场上,这只白马军如同鬼魅,经常如从天降,总是打你个措手不及,突击之间,便结束了战斗,突厥人称其为“白鬼军”。
听说,白马军的将军是靖王萧凌深,他不似京中养尊处优的闲散王爷,多年征战北疆沙场,每三年回京汇报一次军务。
这次萧凌深回京,让陆知夏赶上了?
听说此人军纪严明,冷酷无情,喜静不喜乱,特别讨厌聚众闹事儿的刺头。听说,之前北疆脏乱差,匪患横行,治安特别混乱,自从萧凌深被打发去了镇守北疆,北疆那几个州县民生和谐,除了突厥偶尔下来扫边,几乎看不到打家劫舍的。
因为,当地的恶霸刺头,全都被萧凌深砍得砍,杀得杀,还剩几个胆小的,都被朝廷收编做了小吏,反而管起地痞流氓来。
陆知夏看了看混乱的街道,今日之事若追根溯源,倒也算是因她而起,若是萧凌深判她个聚众闹事,扰乱军队前进,要军法处置怎么办?
似是被打得次数多了,这次倒下的两个村民疼得满地打滚,还未站起来。再偷偷瞄一眼萧凌深,见他盯着前面的乱局在看,还歪头跟身边的副将说话:“李玉,带队人过去,把闹事儿的人押起来。”
见萧凌深没注意到自己,陆知夏戳了戳流烟,眼神示意她从阵前偷偷溜走,流烟跟随陆知夏的步伐,蹑手蹑脚地打算溜之大吉。
然而,未出三秒,两人面前寒光一闪,便被一柄锋利的长剑挡住了去路。
顺着长剑看去,握住剑柄的是一名身披银甲的军士,看他的打扮,高低也是个军官。他瞪着二人,厉声道:“将军传话,阵前来!”
箭刃碰到雪嫩嫩的肌肤,凉飕飕的,陆知夏打了个寒战,脖子往后缩了缩,小心翼翼地笑了笑:“军爷说话就是,何必亮刀呢?”
流烟护主心切,忙接话道:“我家小姐可是工部侍郎府的二小姐,你这个大老粗小心点儿,别碰伤了我家小姐。”
工部侍郎是工部二把手,正三品,在朝地位颇高。
那军士一听,立刻收刀,换了一副和蔼脸色:“原是工部侍郎的千金,唐突了。将军有令,请您过去说话。”
向军士行了一个常礼,陆知夏走到萧凌深面前,同样行了个常礼:“臣女陆知夏,见过靖王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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