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山墓园。山顶悬崖。
斜风细雨里,立着巨大的怪物黑影。踩在悬崖边,似乎随时会坠落。
怪物身以兽形显,一对狗耳朵上,缠绕着两条嘶嘶吐信的毒蛇。
此时,它正用一道又一道鬼炁,打向墓园深处的一座无字碑。
由此,触发了处处提前布设好的反噬符。
鬼炁被反弹回怪物身上。
但通通被它吸收进体内。
对它没能造成半点伤害。
在怪物的身旁,是一个头戴莲花冠的老道,和一副平卧在地的镇魂棺。棺材内坐着个年轻人,腰部围了一圈缝合的痕迹,似乎上下|半身,是后天拼起来的。
莲花冠老道浑身狼狈,满头满脸,道袍上也是各种伤痕:刀劈斧凿、着火的黑灰、冰霜、水印等等,不一而足。
这都是拜纪筝他们布下的反噬符所赐。
太素这一番惨状,逗得年轻人哈哈大笑,“素伯,阴,太阴了。”
太素阴沉着脸,“这伙儿人的反噬符是不要钱么。”
连棺材板板的死角都不放过。
要不是召唤出奢比尸,奢比尸皮糙肉厚,他们还真顶不住这几波反噬符。
不过,眼见着墓园里的符咒震荡之力,越来越虚散。估计反噬符也快耗尽了。
最后一道反噬的鬼炁,打进了奢比尸的身体内。
年轻人周兰泽和太素眼中都是一喜。
太素掐诀,“镇魂棺,起!”
镇魂棺随之竖起,而太素横劈过去,化炁为刃,分离了周兰泽的上下身体。
同时,无字碑后棺材盖被掀开,露出纪十一的上半截骨架,骨架上盖着一卷黄裱文。
太素施法,那半截骨架,便嫁接到了周兰泽身上。
由此,纪十一的完美骨架,终于完成了彼此的交汇。
此时,巨大的怪物,却双手撑地,跪了下去。
两人奇怪:“奢比尸?”
奢比尸耳朵贴地,两只狗耳朵上的毒蛇,蜿蜒而行,贴在地面上,诡异滑行。
奢比尸口吐人言,“我听见了,有幽冥之力来了。”
太素:“少主,看来是反噬符的主人回来了。事不宜迟。”
情势所逼,周兰泽也等不及了。
他道:“来吧,奢比尸。”
奢比尸点点头。它站起来,漫天尸炁,从它眼眶中喷涌而出,尽数冲着周兰泽的胸骨处而去!
尸炁源源不断地涌入。
方才还是森森骨架的周兰泽,上下半截骨骼生长融合。血肉、肌理、筋脉以可怖的速度再生。
咄嗟之间,周兰泽的身体已如常人无异。
面目五官硬朗,身材魁梧有力,称得上英姿焕发。
此时。尸炁完全融入了周兰泽体内。
最后一丝尸炁输送完毕,奢比尸的庞大兽躯,变得轻飘飘扁薄如纸,在细雨中,化为粉尘……
奢比尸,以另一种方式,再生了。
在周兰泽的锁骨窝处,一只灰绿色眼皮的眼睛,安静地闭着。那里面封印着僵尸之王——奢比尸的力量。
周兰泽难掩激动,“素伯!完美干净的身体,我得到了!”
有了绝对纯净的躯体,他得到了奢比尸认可和历代奢比尸国王力量的传承。
他,就是南洋派这一代奢比尸王。
“大坏蛋!”
“大坏蛋……”
此时,一只骨殖鸟扑腾着白骨翅膀,小小的鸟身,从周兰泽眼前飞过。
大煞风景。煞风景的程度,与白日见乌鸦从头顶飞过,不相上下。
周兰泽宛如被兜头浇了盆凉水。
当即就兴致大败。
他抬手,把骨殖鸟捉到自己掌心。
骨殖鸟却乖觉,拿头蹭了蹭他的手指。
周兰泽哪里还舍得收拾它?只得松开手,也不吓唬它了。
谁知,这骨殖鸟一改常态。竟飞到了周兰泽的肩头,拿鸟头去蹭周兰泽的侧脸,格外亲昵。
这可是稀奇事。
料想平时,骨殖鸟不仅嘴贱见周兰泽就爱骂“大坏蛋”,而且脾性还很高傲,顶多停在镇魂棺祥云上,非金银等亮晶晶的地方,它都不屑于待的。
此时,竟肯主动亲人?
骨殖鸟:“主人……”
周兰泽恍然大悟。
原来,他在雪地里捡到的这只死鸟,生前的主人……就是这具骨架吗?
好像……是西京那个抄家宰相的三儿子?
叫什么呢。
周兰泽努力回想捡到骨架那日。那些士兵议论说,这是“三公子”的尸体。
纪相的三公子。
“纪十一!”
仰天高吼,从悬崖之下传来。
清亮的女声里,满是震惊——
周兰泽闻声向下望去。
他看见一身黑袍的鬼薪人,跌跌撞撞,朝着山上跑来。
“三哥?”
“三哥……”
纪筝跌跌跄跄,仿佛刚学会走路的孩子,挣开了大人的双手,只奔向自己最在意的玩具。
她太过专注,完全没注意到身后追逐她的紫衣身影,一瘸一拐。
因与河道僵尸缠斗,鬼炁消耗过度,那伽跟不上她的速度。
一体双魂,瞳孔开始反复变幻。金色蛇瞳,幽深黑瞳,瞬息多变,灵魂的交替凌乱不已。似乎在争抢身体的控制权。
“纪筝……小师姐。”
而前方奔跑的纪筝,充耳不闻。
她奔到悬崖之巅。
撑着膝盖,喘息间,目光却黏在青年身上。
熟悉的眉眼,一致的身高和体格,甚至是藏在眉毛里的那颗善痣。都别无二致。
纪十一。三哥。
“三哥,你怎么会……”纪筝已经稍许冷静下来,察觉到纪十一死而复生,不合常理。
不及她问到答案,青年眉尾一挑,露出了纪十一从未有过的桀骜神色。
“奢比尸。”
熟悉的眉眼,却是疏离到比陌生人还不如的语气。
周兰泽呼唤奢比尸,可锁骨窝的眼睛,只是微微睁开,看清来人后,瞳光闪烁,顿了顿,又闭上了。
周兰泽:?
他不知何故,胸口发紧,自己竟然做不出攻击眼前人的动作。身体里,有股力量在和他的意志做对抗。
但凡他对这黑袍人有任何恶念,立刻浑身发僵。
周兰泽心知不对,只得唤道:“素伯。”
太素了然,抬手拂袖。拂尘挥动,一只青面獠牙的厉鬼,张着血盆巨口,朝纪筝一口吞来。
纪筝这才认出莲花冠老道,但一阵困意袭来,挡都挡不住。
她想写符抵挡厉鬼的手,无力地软垂下去。
世界陷入一片黑暗。
……
“迎宾,奏乐。”
家庙。
封住梅枝的白雪消融,天霁寒风起。风影乱了冷日。
纪筝身着采衣布鞋,挽着纪相的手臂,亲密地贴紧他。“爹爹。”
就算她是穿来的,但纪相这十多年的疼爱,都是真的。
就连纪筝及笄礼的钗环,有的都是纪相亲手打造。
纪筝蹭蹭他的手臂,天真烂漫,“爹爹,我舍不得你。”
纪相拍拍爱女的手背,“傻孩子。今日都要及笄了,怎么还像个没长大的孩子?”
听着是数落,语气里却全是宠溺。他自认权势尚可,纪筝是爱妻留下的唯一女儿,他宠一辈子都是应当的。
就算纪筝永不长大,他也乐意宠着。
伴着叮咚青铜奏乐,纪相正式宣布开礼。
纪筝就位。
三拜三加,肃穆庄重。
最后一次,纪筝换上大袖礼衣,气度雍容,淡淡抬眼望来时,竟有几分上位者的压迫感。
连纪相都颇为意外。
他这天真的女儿,骨子里,很有主意。这是好事,纪相喜得捋胡须,她这性子,以后不容易吃亏。
不过,纪筝严肃不过半柱香。
礼成后,醴宴上,她端着酒杯,目光找寻着自己的哥哥们。
大哥褪下盔甲,身着月白常服,朝纪筝举杯,纪筝庄重地回敬。她心里对大哥是极其敬重的,敬大哥,更敬大哥的亲爹——为国早逝的黎将军。
二哥见了,走上来,“筝儿。单单只敬大哥?”
这是吃了味了,纪筝替他满上酒,笑道:“自是要敬你的。”
纪瑄接过酒杯,嘴角微勾。动作间,他的手指擦过纪筝的手指。彼此的皮肤,触碰时,细腻温软。
纪筝缩了缩手指,举杯饮酒,借袖遮脸上漫出的潮红。
两人自欺欺人。
旁观者清,纷纷暗笑,这纪家义兄妹,目光都黏在一起,跟糖画似的要拉丝了,怕是好事将近了。
光他俩的相貌,就是天作之合。
只是,不知纪相是个什么态度。
谁也没留意到,席几边的大哥黎徜柏,单手握杯。他含笑看着纪筝与纪瑄推杯换盏。自己手中的酒杯,却被捏出了几道裂痕。
“三哥。”纪筝眼尖,快手招手。
三哥纪十一,穿着新衣,气宇昂昂。但被仆妇们压着,束手束脚。双手握在一起,捧着什么,正往宴席来。
以他的体格,单手撂倒几个家丁都是可以的。只是他从不对女子动手。这还是纪筝从小给他灌输的思想。因此纪相平时就让仆妇看着他,以免他被人骗了去。
纪十一看见纪筝,就笑起来,“妹妹,送你的。”
他张开手心,里头卧着一只精致的牡丹鸟。
羽毛蓝粉相间,鸟喙圆润可爱,在寒风中蜷在纪十一的掌心,好像在贪恋那抹温暖。
纪筝上手摸了摸,羽毛柔软顺滑,“哇,是活的。”
诶……哪里好像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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