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相信了李木碗的话。就连赵除夕都听得愣住了,疑惑不解地摸了摸他的后脑勺不敢说话。
另一人道:“有老鼠可不行,今天晚上得好好找找,别让老鼠啃了东西。”
“也是,一个小孩儿能偷什么东西。”
大家纷纷道。
看着众人的反应,三个小孩都像做成了一件什么大事一样开心起来。
却没想到,他们的那点小心思都没有躲过赵击英的火眼金睛。
赵击英刚一走进书房,看见赵除夕的那只小鸟,心里早就把故事的来龙去脉还原了大概。只是他见仇慕容是个小孩,也并没有偷什么东西,便始终没说什么。
看这场风波平息了下来,他上前一步,拍了拍仇慕容的肩膀。就在这个时候,赵击英意外地发现这仇慕容竟然是个有天心的好苗子。
他眉头顿时紧缩,露出一副威严的模样,看得三个小孩刚放下的心又都提了起来。
好在不久后,赵击英就松口道:“既然是除夕的朋友,那这么晚了就别走了。住在……”
“和我住一屋!”赵除夕喊道。
赵击英点了点头,又说道:“以后,和赵击英一起读书。”
“我和他一起读书?”仇慕容诧异道。
“他和我一起读书?”赵除夕也诧异道。
“嗯。”赵击英扬了扬手,“就这样吧。那么晚了,别闹了。”
说完,赵击英就带着众人离开了书房,留下“劫后余生”的三个小孩,仇慕容,赵除夕和李木碗。
借着那洒在院子里的明亮月光,三个小孩都躺在花圃里,激动地分享着自己的所见所想。
当时洒在堂前的月光就像水一样光溜溜的。就算在很多年后,他们也总能清楚地回忆起那了不起的月光。
后来,三个人中最靠谱的李木碗成为了侍女长。小时候不爱好好读书的赵除夕也接过了父亲的位置,从小主人变成了大主人。而仇慕容则凭借自己独一无二的习武天赋,成为了赵除夕当之无愧的左膀右臂。
朝露林舍也在他们三个人的手下变得一天比一天好。
然而仇慕容对这段生活总结道:在不幸发生之前,谁都不会想象幸福竟然会变成一把刺向心脏的最锋利的尖刀。
仇慕容天真地以为他们三个能好一辈子。
但事实是,当长生殿的那把大火烧起来的时候,那火不仅把朝露林舍里外烧了个干净,也把仇慕容视若珍宝的一切都烧了个干干净净。
烧了个干干净净就烧了个干干净净吧。可偏偏,仇慕容活了下来。
一瞬间,他似乎又回到了自己小时候那一无所有的样子。但日子和那时候相比要痛苦多了。
就好像眨了眨眼睛,他就失去了可以脱裤子给看屁股的好朋友。他更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妻子李木碗。
他们都死了,而偏偏自己竟然九死一生地从火场,从长生殿的追捕中逃了出来。
他一直跑到一棵大树下。那里荒无人烟,他才敢停下来。
那时,他才回过神来,诧异自己为什么要逃跑!
他应该死了才好。他快些死,也许黄泉路上还能握着李木碗的手。
他于是给自己找了根绳子,想要吊死在那棵树上。
可就在这个时候,他想起来自己和赵除夕第一次见面时说的第一次话。那句话就像一把飞了十几年的回旋镖,狠狠地击中了当时惊恐地发现自己竟然活下来了的仇慕容身上。
在赵除夕活着的时候,仇慕容一直是赵除夕心中最厉害最勇敢的人。但在赵除夕死后,仇慕容愧疚自己竟然那么漂亮地蒙骗了赵除夕一辈子。
他告诉赵除夕他不怕死。
赵除夕说他是英雄。
可是,他真的不怕死吗?
他原来不像自己说的那么好。
他怕死。
不然他早就和他们一起死在火场里了,更不会想躲开长生殿对他的追捕。他应该冲上去,和长生殿的那帮狗人拼个你死我活。
仇慕容在那一刻第一次清楚地认识到了自己的懦弱。他失神地笑了,就像个疯子一样。
他就这样因为自己的懦弱,错过了自己的最应该去死的机会。在那以后,他都因为这份软弱毫无秩序地活着,活在对自己无止境的厌恶中。
他一想到赵除夕和李木碗活活烧死在了那火海中,他就无比厌恶还活着的自己。
他开始成宿成宿地睡不着觉,吃不下饭。他的视力变得模糊,他的听力也下滑的很厉害。
因为缺少睡眠和正常的饮食,他从头到脚都感到痛苦。然而,因为他有天心的缘故,他死不了。天心在他的身体中顽强地跳动着,让他几乎不可能年纪轻轻地就死去。
可是天心只是增强了仇慕容的身体素质。它解决不了仇慕容所感到的痛苦。
尤其,精神的痛苦和身体的痛苦都在他的身上打架。他大为崩溃,以至于想到,要是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赵除夕和李木碗就好了。他责怪他们,好像他们才是导致他如今那么痛苦的源头。
他从小就没爹没娘。如果不是因为遇到了赵除夕和李木碗,他一定不会觉得这样孤独的活着是一件很难忍受的事情。
说不好,他还要因此感到很了不起呢。
给人带来幸福的东西最糟糕了,他想到。
人们从来不能确切地知道自己能拥有这样的幸福多久,却会被它们彻头彻尾地改变。变得贪婪,变得没用,忍不住想一辈子都能那么幸福。
在幸福面前,人弱爆了。
可弱就弱吧。偏偏就在你放下警惕的那一刻,那些幸福就狠狠地甩掉你,一刻都不逗留地离开你。
幸福甩了仇慕容。而仇慕容唯一能做的是,远远地离开那个让他痛苦的地方。
就这样想着,他离开了朝露林舍所在的地方,从江湖的最南端一直走到最北端,从温暖的南方走到寒冷的北方。他走了很久很久,可还是失魂落魄,食不知味。
一直到有一天,他偶然从一户人家的窗前经过。
佳肴的香味从他们的窗子中飘出来,引得仇慕容食指大动。
那户人家筑的窗户很高。但是受那香气的诱惑,仇慕容还是忍不住地蹬着墙地爬了上去。透过那窗户,他很快看到了那幸福的一家三口。
那一家人并不富裕。屋子很朴素,餐桌上只有一道菜。就是一道很普通的菜,粉丝炖肉。
可是围着这道普通的菜,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着心满意足地笑容。这笑容,仇慕容并不感到陌生。这笑容他在赵除夕的脸上看到过,在李木碗的脸上看到过,他自己也曾经有过。
仇慕容咂了咂嘴。
他徘徊在那户人家的附近。然后,他做了一件很傻的事情。
为了做这件很傻的事情,他一直等到夜深。城中的人都睡下了,那户人家也睡下了。他偷偷地溜进那户人家的家中。
在朝露林舍被烧之后,这不是他第一次偷东西。但那次却与众不同。
他将那锅粉条炖肉偷了出来。
打开锅盖,他贪婪地闻着那粉条炖肉的香气。但是,他没有吃它们。
他一点想吃的**都没有。
尽管他看着那粉条炖肉就知道那一定很好吃。无与伦比的好吃。是那种吃了一次还想再吃无数次的好吃。
但他更知道,这很危险。他会被那好吃牵着鼻子走,再一次重蹈覆辙。
因为他不会做那样的粉丝炖肉。他不能掌握这好吃的秘方,就如他不能掌握幸福一样。一旦遇到一点变化,他就会狠狠失去这份美味,就像当年他失去赵除夕和李木碗一样。
他不想再这样。
所以,他将那锅粉丝炖肉通通倒在地上,还狠狠踩了两脚。这还不够。他还将那锅也打破。就打破在那户人家的门前。
看着那被破坏的再也不能享用的粉丝炖条,仇慕容时隔多年地,再一次笑了。
然后他蹲在不远处,等待那户人家醒来可以发现这莫名其妙的破坏。
毫无疑问的,等到天一亮,他就等到了。他看到那女主人极其意外的表情,男主人脸上的失神,小孩哇哇大哭。仇慕容意外地觉得很兴奋。
这就对了,这才对!
他控制不住地哈哈大笑起来。
在那笑声中,他竟然摆脱了对自己的厌恶,重新从这样的事情中获得了存在的意义。
他再一次快活起来。他是个大盗啊!他想起来,他从小就他妈的是一个大盗啊!
就这样,他又成为了一个大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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