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子也看得出来。”温格十分不屑地“嘁”了声,“这是你那位高中早恋的前男友?”
“哪儿跟哪儿,”我有气无力,“我说他是我幼儿园同学你信么……”
“哟呵!”温格来精神了,“幼儿园你就开始荼毒帅哥了啊。”
“放屁!”我不知道如何才能跟他讲清楚,用力组织支离破碎的语言,“他是我幼儿园同学、小学同学、 初中同学、高中同学……然后我俩就绝交了。”
温格对我的语言表达能力十分不满,一屁股坐下来,刨根问底:“为什么绝交?”
为什么?
我不知道。
我是真的不知道。
李子虔出国前一晚我才得知消息,从早到晚一直处于稀里糊涂的状态。
下午放学回了小区,李子虔就站在家属院楼前那棵梨花树下,专心致志看日落。
我看着他整个人嵌在雪白雪白的梨花里,被落日余晖拉长了影子,突然不敢上去跟他讲话。李子虔大概知道我回来了,却没有转过身来,只是默默背对着我。
那也是我生平第一次忏悔。
我不该嫌弃李子虔腿短,平心而论,从上了高中开始他的腿就不短了;
我也不该因为李子虔不邀请我去他家吃饭踢了他小腿胫骨一脚,我听说后来他接连几天没去操场打篮球;
我更不该老是让他帮我写寒暑假作业,让他帮我编造周记;
还不该放纵自己马大哈的本性,不认真看新闻,记错了百年一遇的流星雨日期,凌晨一点叫他陪我一起爬到楼顶空等,最后冻得李子虔发了几天烧……
在那个瞬间,我突然意识到了在前十八年和李子虔的相处里,我行为的荒诞,和愚蠢。
我被莫名混沌的情绪包裹得喘不过来气,就这样跟他身后默默站着。
我们俩一直站到太阳完全落山,路灯缓缓亮起来。在这一前一后诡异的寂静里,李子虔忽地上了楼,被黑黢黢的楼道吞没。
从开始到最后,他没转回来看我一眼。
我不是一个伤春悲秋、神经敏感的小孩。因为过于心大,从小到大我弄丢过家里无数钥匙,磕坏过自己膝盖、下巴,甚至是被路边面包车碾过小脚趾……也是因为上学早,我跟同龄人相比发育晚、开智晚,在班级里从来都是老师口中“缺心眼儿”的存在。
可是就在那个傍晚,我粗线条的神经飞速纤细,直到站麻了两只腿,才拖着毫无知觉的双脚,慢吞吞回了家。
温格问我为什么会和李子虔绝交,其实我也只剩下那个傍晚的、昏黄不清的记忆。
于是我张了张嘴,试图发出点声音,可最终没能解释出来丁点儿有用信息。
温格又叹了一口气,说了声“吃饭吧”,这个话题就被不声不响揭过了。
吃饭时,我还在划拉软件工程的校友群,试图给自己找个兼职项目,至少也能先解决掉我当下“快要被饿死”的燃眉之急。
翻找了半天,温格不乐意了,拿勺子在餐桌上当当敲了三声:“就不能好好吃饭?”
我也很愤懑,用力白他:“你不懂我们无产阶级的苦。”
“行了,”温格想了一会,“我给你找找内推什么的吧。好歹也是优秀毕业生,你看看你现在丧了吧唧的样儿……”
我十分了解温格,他就嘴皮子利索。
身为剥削压迫人民的资产阶级,温格一点不懂人间疾苦,彻底脱离了我这种劳苦大众讨生活的心情。他这内推还不知道被他磨蹭到什么时候,我要是指望他给我找工作,黄花菜都得凉了。
我一边默念“天助自助者”,一边继续翻看校友群,惊喜发现个外包的项目,薪资之诱人,看得我两眼刷刷放光,迅速把手机递给温格:“你看这个。”
温格扫了眼,敷衍道:“不是你那邻居的事儿啊。”
我拿眼神蔑他,示意他正经点:“你觉得我赚点快钱怎么样?好歹我也是在头部公司跟过好几个成熟项目的。”
温格上了心,认真看了看那则信息,自言自语:“哦老齐发的信息,他们那就是个初创团队……”
“停!”我拒绝接收他的吹毛求疵,飞快加上发布者微信,又利落把简历发过去。出乎意料的,不出三分钟对方就说我过关了。
一连多次找工作被拒给我留下了点心理阴影,见这回如此简单,不由担心自己被诈骗了,反复确认对方不需要我交钱才放下心来。
“方艾艾,”温格吃饱喝足,心慵意懒地向后一仰,“你知道爱因斯坦的大脑吗?”
“什么?”我从手机对话框里抬头,被温格的前言不搭后语搞蒙了。
“就是被科学家泡在福尔马林里,切了好多片展览的那个。”温格站起身,语速快得像讲鬼故事。
我不明所以,用眼神示意他有屁快放。
温格一伸胳膊,探过半张桌子,意味深长地胡噜我的头,仿佛在盘个核桃:“我觉得你的大脑和爱因斯坦一样具有研究价值,该警惕的时候不警惕,不该警惕的时候瞎警惕。”
我想了好半天温格说的是什么意思,等反应过来他在骂我,温格已经身形灵活地闪到了入户门的位置,边弯腰换鞋边装好人:“我去楼下买点水果。”
“呵呵呵。”我放下筷子,一眼看穿温格意欲逃跑的企图,“有本事你别躲。”
“要带冰淇淋不?”温格换好了鞋,站起身,一扬下巴,自动无视了我下的战书。
我的注意力一下被“冰淇淋的口味”这件重大事项分散大半,顺着他的话认真思索,只见温格一拧门把手,临行前很是挑衅地冲我挑了挑眉:“对了,晚上咱们吃猪脑吧?以形补形……”
“温格!!!”
今天温格必须死我手里,我抱着一决雌雄、一较高下的必胜信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捞起脚上的棉拖鞋,扔飞镖似的用力掷向门口,准备“拖鞋下留人”。
但我忘了温格早在我的熏陶培养下练出一身功夫,他作战经验丰富,拿门当盾,迅速向外一推,人则一溜烟闪到了门后。
于是,那只拖鞋就这样越过了大敞的门缝,顺滑无阻地飞出了门。
然后,我眼睁睁看着我的男款老蓝色棉拖鞋,“当”地一声砸到了正从对面出来的李子虔的脑袋。
这次我倒是没宕机,硬是凭借着顽强的生存本能,将脑中“求生”这一程序运行得异常流畅,但我总感觉李子虔似乎是死机了……
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我当即决定明哲保身为上,正心中默念着“看不见我看不见我”,打算蹑手蹑脚从餐厅摸进厨房隐身时,李子虔的声音隔着几米客厅铿锵有力传来:“方、艾、艾。”
怎么还咬牙切齿的呢?
我赶紧直起腰,转向入户门方向,嘴和脑子搭不上线,赔着笑脸胡说八道:“我说我家闹鬼你信吗……呵呵呵……拖鞋鬼……呵呵呵……”
明明我讲的是笑话,但……根本没人笑。
李子虔的脸,甚至温格的脸,都齐刷刷黑得跟刚下过矿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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