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生而为鬼,化而为人

温廿的意识在混沌中悠悠转醒,眼皮好似被重物黏住,费了好大劲才勉强撑开。便利店惨白的灯光直直刺来,晃得她眼前一阵发黑,本能地抬手挡了挡,发出一声含混的低哼。

空气中弥漫着零食的甜腻、咖啡的醇厚与塑料包装混合的刺鼻气味,她下意识皱了皱鼻子,心里泛起一阵别扭。

是味道。

这一认知让温廿混沌的脑子僵硬的转动起来,她已经想不起多久没有闻过这么鲜活的味道了。

因为她是一只在虚无中飘荡的游魂,俗称鬼。如果鬼有分类型,温廿觉得自己应该是懒鬼。毕竟当游魂的日子很简单,除了发呆就是睡觉,偶尔听听新游魂的八卦。

在当阿飘那几年,每每听完新游魂们声泪俱下的痛苦回忆后,她总是庆幸自己不用投胎,也没有什么上辈子记忆,当飘挺好的。

但就是愿望如此纯粹简单的她,好像遭报应了。

温廿低头瞅着身上皱巴巴、印着便利店logo的制服,又看看胸前写着“林念”的员工名牌,缓缓抬起手臂……

啊,好累…好重的手。

温廿泄了力,肌无力似的,手软绵绵的垂在柜台上,脑袋也哐当一下砸在了桌面上。

她感觉自己像背负着几公斤铁石。她就说,她果然不喜欢当人。

害,好奇害死鬼。她就不该听那只新鬼八卦,那只叫林念的小女鬼。

那只小女鬼是个话唠,而且怨气很大,每天就喜欢扎堆和阿飘们讲她死前的故事,百讲不厌,温廿虽然没刻意去听,但也东拼西凑,知道了一些事。

那天也是正好在晒月亮,那只小女鬼就在她边上和一群新来的飘义愤填膺地诉苦,手舞足蹈的,温廿兴致微起,也悠悠地飘进去听。

很多细节温廿记不住,但她就清晰的记得,那只小女鬼在讲完她跌宕起伏的一生后举手发起了毒誓——

如果能重活一次,我绝不会再将林澈哥哥拱手相让,得不到他,我宁愿魂飞魄散,不死不休。

如此掷地有声的毒誓,给温廿当时纯白的心灵带来微微的震撼。不知道这个叫林澈和她有多大仇多大怨,怎么做鬼也不放过他,这么想着,温廿将脑袋凑过去,问出了口。

游魂虽然没有实体,也没有具体的样貌,但温廿也敏感的察觉出当时所有飘身上都散发着诡异微妙的沉默。

还有那个小鬼林念,那白色的魂体都跟触了电似的,抖啊抖,旋即猛地就膨胀成数倍,一阵刺眼的白光闪过,温廿以为自己要当场投胎了,再醒来才发现是便利店头顶的白炽灯。

如果再给温廿一次机会,她一定学会闭嘴。

但既来之,则躺之。大不了一死,又是一条好飘。秉着如此乐观的心态,尚不适应这具沉重躯壳的温廿心安理得的瘫在柜台前呼呼睡着了。

“不要怕,我会一直保护你。”

“林念,欠你家的我林澈已经一五一十的还完了,以后离沈眠远点。”

“我不想杀你,林念,把物资留下,你自己走。”

“别逼我。”

一双大手残忍的箍住女人的细颈,缓缓收力,女人的脚尖慢慢离开地面,呼吸被一寸一寸夺走。

“呼——”温廿喘了口大气才从噩梦中挣扎醒,柜台上的时钟啪嗒啪嗒的走着,刚好凌晨三点了。

温廿发呆了一会儿,才被拽回现实。哦是了,她替林念那个小鬼重生了,因为嘴贱。

游魂是不会做梦的,刚刚的梦是林念的记忆。

温廿跟树懒似的,拖着沉重的手臂慢吞吞的把椅子背后的靠枕放到桌上,脑袋枕上去挪了个舒服点的位置,两眼一睁,开始放空。

其实林念这个小鬼挺可怜的,25岁就死了,被丧尸咬死的。这个世界目前看似很平静,但其实不到十天后,这里就会变成人间炼狱,真正的末世将会降临。

除了少数幸运儿将会觉醒特殊异能,拥有与丧尸对抗的能力,多数人直到死也只会是普通人。

而林念,是个幸运儿,她觉醒了让人眼馋的空间异能。而她一直暗恋的学长林澈,更是拥有强大的雷火双系异能。

说起这个害温廿被迫变成人的男人林澈,就不得不提他与林念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纠葛。

林念的父母是林澈家的保姆和管家,其父母因林澈父母介绍结缘,乃至走到结婚生娃,可以说,两家人虽家境相差悬殊,关系确是非一般的好。尤其是林念的父亲早年还为林父躲过一次灾祸,可以说是有救命之恩。

林澈出生后两年,林念也出生了,两孩子打小一起玩闹,关系也尤其的好,林念对林澈,更是从小就爱慕,一路追随着林澈脚步,硬是拼命考上了同一所高中和大学。

而林澈对林念的感情,说也复杂,开始的确是喜欢的,后来却变成了只是哥哥对妹妹的爱护。

温廿不懂人的复杂感情,但从林念的记忆可知,她单方面觉得林澈是遇到沈眠之后才对她变了心。

这个沈眠,实在有魅力,和林念有些娇纵的性子完全不同,是个聪明冷静自持的大美人,是大学里当之无愧的学霸校花,也是一朵高岭之花。

末世来临后,沈眠就觉醒了水系异能,还有极富攻击性的精神异能,一举成为和林澈并肩的风云人物,共同成了一个小团队的核心人物。

两人的关系在共同抵抗灾难的过程中逐渐密切,而当时,被充当移动储物柜的林念也混杂在团队中,眼睁睁看着两人的感情升温,自己彻底变成林澈口中的妹妹,她实在难以接受。

于是开始发疯找茬,用父亲的恩去要挟,最后耗尽了林澈的耐心。

末世纪元第五年,失去林澈庇护的林念与许多普通人一样,一起葬送在一次丧尸对基地的围攻中。

而此时,正是燥热的八月份,暑假的尾声,距离末世来临还有十天,刚好是大学开学那一天。

而此时林念正在便利店打暑假工,一小时二十块,偶尔得值夜班,就像现在。但她哪里是缺这个钱,林念父母虽然没有多大能力,但就这么个女儿,也是千娇百宠,对钱就没吝啬过。

但林念娇虽娇,为了她的林澈哥哥也是不怕苦不怕累,势必要靠自己的努力赚上三瓜两枣,为她的林澈哥哥买上几千块的皮腰带,以示诚心。

鬼当久了,都忘记人要眨眼了,温廿被刺眼的白炽灯刺得眼睛通红,缓缓一眨,酸涩的泪花就顺着眼角流下来。

“欢迎光临——”

便利店的门被推开,一股沉闷的热风跟着裹挟进门,最近的天气异常的热,哪怕现在是凌晨三点。

温廿后脑勺对着门,头也没抬,就看到一个黑影从柜台前走过,径直打开冰箱门,拿了瓶矿泉水,在她眼前掂了下,掏出手机示意算账。

那随意握着矿泉水的手掌很大,但毫无血色,指尖泛着近乎病态的白,骨节突兀。温廿盯着那只手,认真的想,她死了三天也没这么白,这比她魂体都白。

她吃力的抬起头,目光顺着那只手往上移,看到了一张略显阴郁的脸。男人留着过长的刘海,几乎遮住了半张脸,只露出一截高挺的鼻梁和微微抿着的薄唇。他的皮肤白得近乎透明,整个人透着一股病态的冷感。

温廿眨了眨眼,长得真好,一副两脚一蹬,马上可以归西的样子。她点了点收银机,一手托腮,懒洋洋的示意,“扫脸吧。”

温廿不知道,她此时脸颊还挂着泪痕,两眼熬得跟兔子一样红彤彤的,一边脸蛋上全是睡痕,看着软乎乎不设防的,但那看人的眼神却是直白得有些肆无忌惮,直勾勾明晃晃。

男人扫了她一眼,又垂下眼,周身散发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阴郁,任谁看,这个男人都透着危险,哪怕他藏在黑色卫衣下的身躯状似单薄羸弱。

闻言他也没说话,低头扫脸,随即传来一声清脆的支付提示音。温廿瞥了一眼收银机,确认到账后,便又瘫回椅子上,继续放空。

好硬的靠枕,她明天一定要带个枕头过来。

男人并没有立刻离开。他站在原地,目光若有似无地落在温廿身上,像是在打量什么奇怪的东西。温廿不想搭理他,两眼一闭。

男人沉默了几秒,忽然开口:“林念。”

咦,还是老熟人。温廿睁眼看他:“认识我?”

“高中同学,顾召。”

温廿搜刮着林念的记忆,好半晌才从角落搜刮出一点痕迹,还真是高中同学。

但不熟。林念打小眼里就只有林澈,别的男人她是看也不爱看,更不用说顾召在高中就是个小透明。

“好巧。”温廿敷衍的话随口就来,“早说那瓶水就请你了。”人情世故,手拿把掐。

顾召沉默地盯着她的侧脸,视线落到了她的耳后的一颗黑色小痣,在白皙的肤色衬托下格外突兀,其实极小,那颗痣。

“好。”

温廿以为自己听岔了,但她很累,不想抬头,从善如流道,“应该的,慢走不送。”

“…”

顾召的喉结极轻地滚了滚,便利店惨白的顶灯在他眼睫下投出细碎阴影,遮住了瞳孔里的不明神色。

哐当一声,门开了又合上,便利店内只剩空调机的轰鸣声和闹钟走表的嘀嗒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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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末世当咸鱼是会被疯批盯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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