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02

“奶,你想让我妈给我找个后爸?”

杨秋瑾还没发话呢,天佑进灶房喝水,顺便给她端碗水出来,听到这话,瞪大了眼睛,手里的水差点洒了一地。

杨天佑长得比较像杨秋瑾,有一双大大的双眼皮眼睛,卷翘的睫毛,高挺的鼻梁,小巧的嘴,长相十分周正帅气。

他的个子却好像隔辈遗传他奶,长得瘦瘦小小,吃再多好东西都不长肉。皮肤很贴他爸陈胜青,白白净净的,太阳底下天天晒,都晒不黑。他要不说话,头发没剪短,站在那里就是一个活脱脱的漂亮小女孩。

“咋,你不想让你妈过上好日子啊。”李秀娥赶紧接过他手中的水,端给杨秋瑾喝:“你妈这么多年有多不容易你不知道?你亲爸一去就是七年,当年你妈生你难产,那血流了一床,险些没命,你爸都没露面。这么多年来,你这皮小子没少惹事把你妈气哭,奶跟你妈教你的话,你就听不进去。你亲爸要是真死了,我有啥理由留她在咱家,女人还是得趁年轻再找良配,那样以后的日子才好过。”

“那我跟着我妈一起到我后爸家。”天佑眨巴着圆溜溜的眼睛,傻愣愣的说。

“那可不行,你得留在家里。”李秀娥剥掉毛竹笋外面毛茸茸的笋壳,头也不抬道:“女人再嫁,哪有带着男孩儿再嫁的道理,这不是让人家夫家嫌嘛。你奶又没死,你就跟着奶,奶养你。”

“我不要!我不要跟着奶,我要跟着妈妈!”天佑大声说着,眼睛不自觉的红了。

他是调皮,平时看起来没心没肺,有些傻乎乎的,可他心里清楚的很,谁对他好,谁对他不好。

他妈虽然比其他妈妈脾气大,时常打骂他,那也是他自己不听话才会那样。

他听话的时候,他妈对他可好了,村里小孩鸡鸭鱼肉糖蛋玩具啥的,一年都看不到几回,他妈隔三差五就给他弄。

每年还给他做新衣服新鞋子穿,他从没有向其他小朋友一样穿着补丁摞补丁的衣服。

他妈还会背着他到处玩,把他抱着怀里唱摇篮曲,还会给他讲故事,夸他是好孩子......

他奶虽然对他也不错,可是做得饭菜没妈妈做得好吃,也不像妈妈那样面上打骂他,一转身又心疼的摸他脑袋,跟他道歉说对不起。

他奶也不会教他读书写字,更不会别的孩子打了他,不管是不是他的错,不管不顾的护着自己,甚至跟那些蛮横的家长吵架打架......

他奶是村里出了名的老好人,面怂,别人欺负到她头上,她都忍气吞声,不跟人争执,任由别人欺负自己。

他妈则是个火爆脾气,从不会吃一点亏,受一点委屈,一言不合吵架打骂的事情时常有。

他不懂大人口中所说的‘泼妇’是什么意思,他就觉得人该像他妈那样敢于反抗斗争,别人才不敢欺负他们。

他就喜欢他妈,就想跟着她。

从出生到现在,天佑没见过爸爸一次,对亲生的爸爸完全没有概念,杨秋瑾要再嫁,他没有一点反对,只想要杨秋瑾带着他一起嫁。

杨秋瑾咕隆隆喝完碗里凉凉的山泉水,瞧着皮小子哭了,伸手擦了擦他眼角的眼泪,哭笑不得,“好了,谁说妈要再嫁,你奶逗你玩呢。你是妈妈的孩子,妈妈不可能不要你。”

她把碗放在地上,继续剥着笋子,“妈,你别听村里那些八婆胡说,胜青是军人,军人出任务要保密,三五年没个消息是正常的。他要真死了,国家会给咱们发一笔抚恤金,县里和公社那些领导会亲自带着烈士证明来看望咱们。领导都没上咱们家,他怎么可能死了呢。那些八婆就是眼红胜青每月给咱们邮寄的钱票,眼红咱们娘三过得好,胡乱造谣呢。这年头哪家过日子都不容易,谁会吃饱了撑着凑份子钱养战友家属。你跟我说说,是谁跟你说得闲话,回头我不撕烂她们的嘴!”

李秀娥心里其实也不信的,她没读过书,目不识丁,为人又胆小面怂,别人说得话,她听了总会盲目相信人家。

这会儿听到读过书,有文化的儿媳妇一说,李秀娥顿时松了口气,她就说,她家老三头脑聪明,会来事,当年老三就是村里唯二考上高中的高中生,肚子里有文化呢,怎么可能会死。

她也知道儿媳妇那不肯吃亏的爆脾气,怕她又跟村里那些长舌妇吵架打架,支支吾吾找了个话头搪塞过去,催促着杨秋瑾做早饭。

烟熏火燎的灶房里,杨秋瑾把新剥好的竹笋对半切开,丢进沸水水锅里煮。

一百斤的带壳竹笋,剥出来后只有大概五十斤笋肉,锅里煮几分钟捞起来再晒干,到最后笋干估摸着不到两斤重。

陈胜青两年没往家里写信,杨秋瑾不知道他在不在原来的信件地址,今年就不打算给他邮寄笋干了。

锅里的竹笋捞起来,一大半切成拇指大筷子长的条状,放在竹编的簸箕里,搬去院子里晒,剩下的竹笋,一半装起来,打算拿给娘家吃,另一半自己吃。

毛竹笋煮好再放到冷水浸泡一段时间后,能去除笋肉的苦涩味,呈现淡黄色。

杨秋瑾随便抓些竹笋切片备用,再切些自家自留地种得香蒜苗,几根挂在屋檐下的干红辣椒段。锅里放点菜油,烧热后刺啦一下倒进笋片,翻炒一会儿,加入蒜苗叶红辣椒,盐味精,竹笋特有的清香,混合着蒜苗的香味,辣椒的辣味,色香味具的蒜苗辣椒炒笋片被锅铲铲进盘子里,香得站在灶台边看杨秋瑾炒菜的天佑直咽口水。

“妈妈,我好饿。”

“不许用手抓菜,偷菜吃啊,不礼貌,去把手洗了,妈妈抓些泡菜切,咱们就开饭了。”

杨秋瑾不用看天佑,就知道这小子说完这话后想干嘛,瞪他一眼,看他乖乖去院子右侧的水缸舀水洗手,她拿出一个小碗,到厨房背阳通风的窗户下,从一个大泡菜坛子里夹泡菜。

泡菜是西南人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做的,只是每家每户做得味道不同,口感就不一样。

杨秋瑾从小就会做饭,且做得一手好菜,一打开泡菜坛子的盖子,一股浓郁的酸辣味铺面而来,让人忍不住口舌生津。

杨秋瑾从坛子里夹出几块昨天晚上泡的泡萝卜皮,另外又夹了一些泡青菜,泡红椒,嫩生姜,盖上盖子,拿到菜板上切成二指宽大小的块状,加一些白糖味精,舀一勺红彤彤的辣椒油,稍微凉拌,一份酸辣微甜的泡菜就做好了。

早饭是昨晚熬得红薯稀饭剩下的,杨秋瑾回锅热了一下,她和婆婆一人一大碗稀饭,天佑舀一小碗,端着菜在院子摆放的木桌上吃。

“又吃稀饭啊。”天佑洗完手,一看到稀饭就挎下小脸,“我不喜欢吃。”

“别人家里都没得吃,你还挑。快吃吧你。”杨秋瑾夹一块红彤彤的泡萝卜皮到他碗里,拿筷子头轻轻敲他一下脑袋:“别人家饱饭都吃不上,更别说拿精细米熬粥了,你知足吧。”

前几年闹饥、荒,先锋大队也饿死了人,这几年日子虽然好了不少,可每家每户还是过得紧巴巴。

不少人家大人小孩每顿都只能吃个六七分饱,一份稀粥那是稀得都能看见几颗米,哪像杨秋瑾熬得又浓又稠,米还用的是精米,只因粗米吃得割嗓子,她怕天佑跟婆婆难受。

杨秋瑾的观念里,可以不穿好,不用好,但一定要吃饱,吃好,才有力气干活,因此从小她就舍得吃。

嫁人后,陈胜青每月准时邮寄生活费,除去给婆婆的孝敬钱,每月剩下不少,杨秋瑾不像村里其他女人一样,捏着钱抠抠索索这里舍不得买,那里舍不得用。

她该买买,该吃吃,该喝喝,把她们娘三养得十分滋润,天佑就养成了挑食毛病,这不吃,那不吃。

这也是大队不少女人羡慕嫉妒恨杨秋瑾的地方,大队多少人家连饱饭都吃不上,她家倒好,不但吃好的喝的,她家儿子还挑食!

挑食!听听,多么奢侈的一个词啊!

天佑不喜欢吃稀饭,只是单纯的觉得稀饭熬得黏黏糊糊的,吃着不得劲儿。

知子莫如母,杨秋瑾了解他,有得是法子治他,她再怎么舍得给孩子吃喝,也不会惯得他挑三拣四的毛病。

不喜欢吃稀饭,就在稀饭里加上他喜欢的甜甜的红薯块,稀饭吞不下去,再弄一份酸辣开胃,他特别喜欢的泡菜下饭,她就不信他吃不下去。

天佑也知道她妈是个说一不二的性格,她做啥就得吃啥,不准挑剔,也不准说不好吃,不然她一个心情不好,要么几个月不做红薯稀饭,要么天天顿顿做,吃得你吐。

他默默刨了一口稀饭,吃到一块香甜软糯的红薯,这是她妈自己改良种植在地里的黄心红薯,跟村里种得白心红薯不一样,她妈种得红薯又甜又香,村里种的红薯吃着没啥甜味,还哽喉咙,吃一口得锤胸口三下,噎死个人,也不知道他妈种得是什么品种的红薯。

刚才还嚷嚷着不吃稀饭的天佑,就着酸辣脆爽的萝卜皮,香辣脆嫩的炒竹笋片,一碗稀饭不知不觉下了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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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遥远的边疆[60年代]
连载中鸩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