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的雨停了,林知杏站在彩色的人行道地砖上,她不知道该怎么解这道题,但情绪已经先于她的理智回应——面上绽了道笑,说:“好啊!”
身后的小店有人进出,音乐也流了出来,是一首粤语词,唱着:“何妨如一颗星闪过,如缤纷的灯,随一本书解困……”
她的眼睫微动,她送过他一本书,如果他有看的话,应该会在睡前想起她,因为那本书,非常助眠。
「我来出席婚礼,
将和这座城市结为伴侣,
它的阴晴不定,它的雷雨暴鸣,
我都将接受并且与它相依为命,
它希望我总是说爱它,并在最显著的地方竖起告白信,
但我说:你的一块石头长满青苔,那也是最可爱的绿色宝石。」
南方潮湿的天气总是易得苔藓,尤其在木门脚底,休息日的林知杏站在阳台和客厅间的门框边,伸手关合着这扇老式朱漆窄门,戴上手套和口罩,开始大扫除,最后喷上防虫药。
同居的室友是社里的同事,林知杏临近毕业正不知道怎么租房子时,对方通过人力资源部的前辈联系到了她,问是否愿意合租一套小区房,这对她来说简直是天籁之音,为她解决了心头大事,是以林知杏在干家务活这件事上更愿意多做些,只不过她确实是初出茅庐,没有在租房时约定不要带异性回家。
但她现在也找到了平衡,因为室友每隔两周就会去异地找男朋友,这个周末留她一个人在家,刚好趁屋子空出来打扫干净。
“异地恋真辛苦啊~”
同租在附近的沈连春和林知杏是一同校招入社,按照现在流行的话说,叫「初代同事」、「职场发小」。
两人下午闲来无事就约着出门溜达,都是刚毕业的单身女青年,有的是时间。
此刻沈连春双手伸了个懒腰,说:“必然是一方去另一方的城市,而且我怀疑你室友会去男方那边。”
林知杏看到商场里人流量最多的盲盒店,边凑热闹地探头,边说:“为什么就非是女方去男方那儿呢?不能是男方来女生工作的城市吗?”
沈连春朝她竖起一根食指,摆了摆,道:“因为她不喜欢这座城市,她总说男朋友在的地方好。”
林知杏蓦地一悟,问:“你说,是因为喜欢这个人才喜欢他在的城市,还是因为喜欢这座城市才会选择那里的人?”
“那肯定是因为一个人才对他在的城市有滤镜啊。”
“那我喜欢的城市多了,但也不认识那里的人啊。”
沈连春眼睛一眯,两人放弃逛人流量爆棚的商场,往外走时,她说:“那你也没去过我的老家,不也说我那儿好么?明显是因为朋友才对那个地方产生好感,不然为什么会有「地域黑」,就是因为跟某个地方的人相处不来,所以连带着讨厌他来自的城市。”
林知杏觉得沈连春说得也有道理,指尖点了点下巴,道:“不过还有一种情况,你知道李敖写《法源寺》的时候并没有去过那里,因为某种喜欢的契机,再加上想象让他完成了这本充满向往的著作。”
沈连春“哈”了声,道:“可能真去过就没有想象了,你最近不是找嘉业堂的资料,老说江浙好吗?”
江边的风徐徐吹来,林知杏目光微抬,看到了奶茶店的落地玻璃窗。
周末店里坐满了人,户外倒是摆了休闲椅和遮阳伞,林知杏眼睛灵光一亮,对连春道:“反正盲盒也没货,我们把钱省下来还能吃顿麻辣烫和一杯奶茶。”
连春双手叉腰,为林知杏这个建议多加一份动力:“他们家有纯茶和纯奶,配料表没那么科技。”
林知杏点了点头:“走,我有券。”
说走也不用进店里,门口小桌上有下单的二维码,两人迈了两步路就挑到了靠近门边的座位,毕竟其他位置也都有人,只不过林知杏拖椅子的时候,忽然看见桌角下放了一个白色的敞口小盆,里面蓄了点水。
下一秒,她目光抬起往屋檐上望,以为是哪儿滴水时,一旁的玻璃门被推了开来,眼角的余光里走入一道高而清癯的黑色身影,她的瞳孔愣愣地定在原地。
像是生怕这阵风吹走了,她的嘴唇留住他:“你好,这儿怎么有一碗水,是屋子上滴水吗?”
那道修长身影略微一侧,在低眸弯身时轻落了句:“给小猫喝的。”
小猫,这里有小猫吗?
林知杏视线微歪,看着男生把那碗水拿走了。
她想说不用的,她其实没有要他清理桌角的意思,但她的注意力都在看他,虽然戴着口罩,但确实是晏炽吧。
因为他的嗓音总有种不问世事的懒调,平静的语气后跟着像蛋卷似的酥尾。
晏炽进去了。
连春坐下来对林知杏说:“这家店还挺有爱心的。”
她刚才想的就是这个,话都忘了说了。
而且她还想到了一点:“有爱心的店会得到福报,说明它没有老鼠!”
知杏话一落,连春也哄小孩似地应和她:“说得对。”
奶茶店隔壁是家西餐厅,连春下了单后左顾右盼,说:“不如我去买个蛋糕切件来吃?现在这个点还不到晚饭,我刚好坐下来看会电子书。”
知杏点点头:“非常同意。”
下午的阳光沿着伞檐落地,浮动着灿烂的碎金,林知杏等奶茶叫号时,有道陌生的身影走了过来,朝她搭讪:“你好美女,请问平时有锻炼做瑜伽吗?我们在商场周边新开了一家普拉提馆,配置非常好的,了解一下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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