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十三章

阚洛感受到离月的失落,但他自身难保,一时间不知如何安慰她,闷闷刨起饭来。素是素了些,但眼下不是挑三拣四的时候,不得不说,朱府暗卫办事效率是有的,虽然都是素菜,意外的合他口味,他忍不住多吃了些。

离月点起一束烛火,放在书桌上,阚洛挨过去,发现她正在抄经书,一字一笔,方方正正。

“这都半夜啦,你还要抄书?你家家教这么严么?”阚洛咬住筷子,两颊鼓鼓囊囊,说话咬字不清,一副没肝没肺的样子。

离月无语,把毛笔递到阚洛面前,她这是为了谁呢。

阚洛嘿嘿一笑,放下碗筷,接过她手上毛笔,咬着笔头在纸上琢磨半晌,才抽出一张白纸落下笔来。

一个鱼字跃然纸上,只是歪歪扭扭,还带着漆黑的墨点,平白腌臜了一张宣纸。

“…”离月果断抢回毛笔,把已经抄好的大半的墨宝护到一边,不愿让他碰了。

阚洛的字,不敢恭维,他没有顺着自己抄的地方继续写下去,可见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阚洛一拍头,勾勾手指:“我不会用毛笔,还不会画吗?保准给你画一条标标准准的鱼来。”

离月抱住毛笔,漠然摇头。

被深深嫌弃,阚洛心虚地摸摸鼻头,他没机会上学堂,娘亲每日只知道拾掇自己,他完全是放养状态,能把字认全,全靠他的聪明才智,还要他在书法上下功夫,实在太为难他了。

阚洛蘸着水在桌子上画出一条鱼来,看着烛光中离月认真的侧脸,百无聊赖地问:“非要今晚抄完么?”

离月写:“明日还有其他课程,不可耽误。”

他是佩服她的,优秀的人必有过人之处,而做什么都异常认真的离月,注定比世上许多人都要优秀。不像他,废材一个,吃饱喝足后,犯困得不行,眼皮子不住打架,已经撑不住了。

“你先睡。”

阚洛打了个大大的哈欠:“陪你。”

离月见说不动,也就随他去了,她是个很懂的尊重别人选择的人。

火苗跳跃中,阚洛头一点一点,也不知道自己何时睡去的。

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到脸上,阚洛睁开迷蒙的眼,总觉得早晨明媚的阳光过于刺眼。

昨晚竟难得睡了一个好觉。

身上有点重。他动了动,发现一条细瘦修长的腿压在他身上,他看向怀中,一颗毛茸茸的头拱在他胸前,睡得正沉。

等等,他怎么在女孩儿的床上?阚洛的心脏砰砰跳了起来,仿佛自己乃是个占了小姑娘便宜的采花大盗一般。

四周静极了,离月睡觉动静小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阚洛耳边尽是自己的心跳声。

他将目光投注在怀中的小人身上。乌黑长发下的小半张侧脸精致得很,掩面的白纱不知何时已经掉落,婴儿肥的脸因熟睡熏蒸出淡淡的粉色,琼鼻又挺又翘,长长的睫毛如蝶翼般卷翘着,阚洛呼吸短暂窒了一下,那张熟悉的脸,穿越千万年时光重重击穿他的心上。

离月就该是这样美的,连月亮也无法夺其色,她笑起来,两颊间该是有两个浅浅的梨涡,让人沉醉。

他终于明白,为何离月的母亲要将她藏于深闺。

昨晚就是这双眼皮下藏起来的双眼乌溜溜的看着他,叫他神魂颠倒,鬼使神差的留了下来。

他这才发现,他的手还搭在小姑娘的腰上,他们就这样四肢交缠,互相取暖度过了一晚。

那些小乞丐说,漂亮的女人是祸水,他此刻深以为然,否则,胸腔里那颗狂跳的心子又是怎么回事呢。他寻到被他压在身下的面纱,为离月掩上面,他已经不敢再直视那般艳丽逼人的容颜,生怕再看一眼,心魂就会被夺走。

深呼几口气,他终于平静心情,他屏住呼吸,轻手轻脚将离月从怀里拨出来,用锦被裹得严实,翻身下床,整理好衣服后提着他那磨得破破烂烂的鞋往门口走去,蹑手蹑脚的,生怕把床上熟睡的人吵醒。

他总是要走的,哪怕门外是刀山火海,他心中始终装着对自由的向往,和他未实现的抱负,他是不被束缚的。

等他回来。等他回来。等他回来又怎样,把他变成他的妻子?一辈子不再分离?

“你要走了吗。”

阚洛身子一僵,惊奇的回过头,这还是离月对他完整说出的第一句话,语气僵硬生涩,平铺直叙,没有太多感情,却清脆得像是夜里啼鸣的夜莺,空灵悦耳。

白纱覆身的女孩,三千青丝垂落,沐浴在阳光里,仿似镀了一层金光,好似困在瑶池冷宫的仙子。

她的灵魂困于孤独中,而阚洛,或许是她窄小的天空里唯一遇见过的外人。可阚洛并没有魄力能将带离这片囚禁她的囚笼,他们相交也不过短短一个晚上而已,说是朋友,都太过勉强。但如果未来她长大了,她愿意,他必然会实现自己的承诺,娶她为妻的。半晌他才憋出一句话:“嗯,要走了。”

“辰时。”小姑娘的薄唇吐出两个字,便垂下眼帘,不再看他了,只是手上紧紧攥着他给的碧玉坠子。

阚洛撇过头,强迫自己向门口走去。

“你是我出门在外认识的第一个朋友,谢谢你,我不会忘记你的。”阚洛打开门,清风拂面而来,正是自由的呼吸。他想要离开,只有辰时这一瞬间的时机,那大概是府中暗卫交班的时候,这是离月想传达给他的讯息,他不能辜负她的一片心意。

但他仍是没忍住,回过了头。

不知何时,离月已经支起了窗,那只曾为他带路的麻雀停在离月指尖,亲昵的啄吻她的手指,阚洛惊觉,除了他,她还有朋友。

这一眼,阚洛的心彻底放下来,他一往无前的往前走,头也不回。这世上,没有谁离开谁活不了,而他也会成为离月生命中的过客的。有缘自会相见。

小麻雀跟了上来,这一次,它没有捣乱,倒像是个引路人,带着他走里这个谜一般的朱府。

“再见。”也不知是在和鸟儿道别还是别的什么人。

此一别,萍水相逢,再见遥遥无期了。

阚洛是个惜命的人,有了第一次的经历,他对朱府那小小的一点好奇心彻底熄灭,再也没有要二探的**,他身上承载的,还有娘亲的等待。

本以为和离月的缘分就到此为止,那个执着的小姑娘似乎不这么想,她养的小麻雀每日都会准时出现在破庙中,阚洛观察了好几天,才发现麻雀的腿上绑了个圆柱信筒。

他突然有些愧疚,他太迟钝了,这么晚才发现卷在信筒里的纸条,也不知道小姑娘看见原封不动的纸条是一副怎样落寞的光景。后来,他便与小姑娘开始了互通书信的日子。

麻雀递来的纸条上记录的无非都是些日常小事,比如今天又练了什么琴,吃了什么菜,念了什么书,诸如此类,寥寥数语,却一直提醒阚洛她的存在。在她的努力维系下,这段友谊竟然勉强维持了下去。

阚洛习惯了离月的存在,他不知道自己在平安镇还会停留多久,但在离开之前,他是不会主动断绝同她的联系的。

听说昆仑山在招收新弟子,他打算去闯一把,这些天,他早出晚归,打些零工,一直在攒路费,唯一轻松的时候便是展开离月书信的那一刻,她的字如同她的人,娟秀端正,和他好似狗爬的书法完全是两个极端,遇见不会写的,便以画代替,沟通十分困难,但他相信,离月是懂他的。

他把想要拜师学艺的事也写在了书信里,他一旦离开,可能很久都不会再见,本以为小姑娘会因为失去朋友而失落,离月却让小麻雀衔来一支金簪。

只能说不愧是她养的宠物,力大无穷。为了犒劳辛苦了的小鸟儿,阚洛特地从自己的钱罐子里掏出几文给它买了鸟食,饱餐一顿。

离月不清楚这支金簪是否能换到足够阚洛支使的银钱,在信中深表歉意,她全身上下大概只有这支簪子值钱,母亲怕她翅膀硬了逃跑,平日的吃穿用度都是经她之手,一分钱都拿不到的,而这支金簪是她爹爹留给她的唯一物品,藏于雀儿的鸟窝中,母亲并不知晓。

阚洛心中感动,或许在未来的某天,他会回来将离月带走,带出囚笼,带她去看广阔的天地,再此之前,他必须壮大自己。

寒风呼啸,平安镇毫无预兆迎来了冬日第一场瑞雪,许多人都走到街上接受雪的洗礼。只有阚洛,在葫芦庙等得焦急,一早上了,麻雀还没有来,随着时间一点一滴过去,他越发坐立不安,心乱如麻。

离月的麻雀总是很守时,从来不会延误半刻。

是她遇上了什么棘手的事?还是别的原因?

看着窗外寒风卷着的飘雪,阚洛安慰自己,也许是风雪太大,小麻雀没办法穿越风雪,这一天,他没有出去找事情做,而是守着摇曳烛火,直到眼皮再也支撑不住趴在破烂的桌上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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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了反派后假装揣了崽
连载中冬凌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