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让情绪

骆暮低垂着头,他脚边低落了一滴两滴的粘液,很快吸引了路过的蚂蚁。

再微小的甜蜜,都是狂欢。

等大人们回神过来的时候,骆暮手上捧着那个还只剩下一个底坨坨的冰淇淋,努力伸长舌头舔着;而冰淇淋的正牌主人宁佑,坐在一边捧着下巴眼巴巴看着。

宁远不置可否,只是挑了挑眉。

李菲菲嫌弃地看了一眼,转头继续在纸上写写画画,并且给了走神的宁远一个毛栗子。

[哈哈哈哈,肥宝os:你一口我一口,交换口水脏死了。]

[宁神走神,喜提一个毛栗子]

[看着就疼。李菲菲,你不能这么对我们哥哥。我们哥哥金尊玉贵的不是为了给你敲毛栗子的!!!]

这边貌似被“掠夺”的一方反应平静,那一边的骆正信和乐音反而反应夸张。

乐音几乎是冲到骆暮的身边:“小暮,你怎么能吃小佑的冰激凌呢?快还给人家!”

这是乐音成为骆暮的“实习监护人”之后第一次与他正面谈话,可惜,谈话的内容是批评和指责。

骆暮本来期待的眼神,他高高举起只剩下一点点的冰淇淋送到乐音的面前,他本来是想要和她分享这可贵的甜蜜。

但是期待的泡泡被戳破了。

他看到的是放大的乐音一脸的大义凛然。

骆正信温和地说:“想吃冰激凌的话爸爸给你买,这个是宁佑的,我们还给他好不好?”

说着,从骆暮高举的手中接过那个被啃的歪七歪八的冰激凌残渣。

骆暮一言不发地低下头,好像他真的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宁佑晃荡着两条小腿,并不接那个冰激凌,从秋千上跳下来,一扭头撞进了曲宁远的怀里。

一时间,举着冰激凌的骆正信很尴尬,一脸抱歉的乐音很尴尬,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尴尬的氛围。

[这……虽然只不过是小孩子之间一个冰淇淋的事情,但是很罗生门啊。]

[感觉可以拍个连续剧。]

[什么罗生门啊,肯定是小佑的冰淇淋啊。小佑花了五块五毛钱,还问死女人赊账了五毛钱的!!你们忘记了吗!小佑当时都快哭了!那个死女人才肯买了给他吃!!这个冰淇淋对小佑那么珍贵,怎么可能随便送给骆暮吃!]

[就是,心疼给我小佑。骆暮比小佑大两岁,成年人两岁不算什么,小孩子两岁的年龄差可以碾压的。]

[家教啊家教啊。骆暮是领养的,都说穷山恶水出刁民,肯定不是那种纯良的小孩]

[楼上就事论事不要人参公鸡,一直拿暮暮是收养的是说事做什么?]

[就是,什么穷山恶水什么刁民,你们对一个小孩子这种言论说出来心不会痛的吗?]

……

可能是为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虽然大家手头都不富裕,但是乐音还是走到曲宁远的面前,斟酌开口:“远哥,这次是小暮不对,我们补偿小佑一个冰淇淋吧?”

[得体得体。乐音这个行为还是得体的。再穷吃了人的也要吐出来,这是原则。]

[骆暮好讨厌,想吃就说想吃呗,自己不说,抢别人的,还要家长擦屁股,我就是讨厌这种心思重的小孩]

当事人即使看不到实时弹幕,也能感觉到剑拔弩张的氛围。

骆暮背过身去,两行眼泪落下,哭泣抽噎声音变大。

“小暮。没事的。”骆正信拍了拍养子,“想吃爸爸会给你买的,但是拿别人的不好哦。”

[骆天王好温柔,用的是拿,不是抢!!你们戾气太重了吧!小孩子之间的事情而已!]

[楼上:他不过是个孩子。]

[杀人放火也是:他不过是个孩子!]

……

骆暮的哭声并没有止住,宁佑像是很讨厌这样的场景,他扭着头,把脸埋进曲宁远的肩膀上,就是不看那边殷勤的乐音和带着歉意的骆正信。

李菲菲走过来,拍了拍正在哭泣的骆暮,转头对宁佑扮了一个鬼脸:“啊呜啊呜我是大妖怪,我要一口吃了你!”

她没心没肺的样子像极了一个……煞笔。

果然,弹幕立刻反应过来:

[靠……煞笔吧……]

[《讨厌李菲菲98》我的讨厌不是没来由的。]

[肥宝……我竟然无言以对]

本来已经有些烦躁的宁佑,陡然被打断了那种烦躁的情绪和有些僵持的氛围;又被人装模作样捉着脏兮兮的小手作啃咬状。

整个人“咯咯咯”地笑起来,在宁远身上花枝乱颤:“不要吃我!不要吃我!我不好吃!”

小孩子的记忆很神奇,又短暂又绵延,但是此时,宁佑已经抽离开那种有些阴郁的情绪,他像是重新被注入了活力和生命力。

“我肚子饿了,我一定要吃东西!吃不到你!我就要吃冰激凌!”李菲菲故作惊讶,左顾右盼,“冰激凌呢?冰激凌呢?冰激凌怎么在那个小男孩……的爸爸手上呀?!”

宁佑还是咕咕乱笑,宁远都不知道原来他的大侄子有这么大的能量,他将近一米九的大高个,几乎都拽不住他这个小团子,要用尽全身力气才能保证宁佑不掉下去。

“因为!是我!给他!的呀!”宁佑一边笑,一边献宝似的说,“不过是给那个人的……”他伸手指了指那个背过脸去抹眼泪的骆暮。

他指的是骆暮,不是骆正信。

整个事件被三言两语复原。虽然前因后果尚且不明朗,但是唯一能肯定:不是骆暮暴力掠夺了宁佑手里的冰激凌,而是宁佑主动给他,心甘情愿。

乐音震惊,楞在当场;连见惯风浪的骆正信也愣住了,手上那个残余的冰激凌变得很烫手,仿佛能够烧到他的脸上。

他们都误会了骆暮。

小小的骆暮背过脸在哭泣,真相未明之前,所有人却都已经在指责他。

没有人看到事情的全过程,但是可以肆意评判。

这就是成年人的权力。

不过就是仗着八岁的骆暮根本说不清楚,他不懂反驳。

或者有没有一种可能,他们看见顶流宁远和大小姐李菲菲站在宁佑的身后,自然而然,本能趋势他们选择委屈最弱小的骆暮来息事宁人?

真相是什么?反而并不那么重要了。

[草……两极反转!!]

[未知全貌,不予置评]

[啊啊啊,我竟然开始心疼骆暮。啊啊啊,暮暮好可怜啊,被人误会被人指责,连爸爸都不帮着他!]

[虽然说帮理不帮亲,但是那是用在审判案件上。要是亲生的孩子,肯定第一时间维护自己小孩啊。果然不是亲生的,不在乎。]

[楼上严重了。不要老是揪着这个点不放好吗?骆天王已经很棒了。不是每个人都有爱心收养一个宝宝的。]

[听说骆暮还是被拐卖的呢……]

……

“哦……”当事人并不知道弹幕的走向,李菲菲继续她的表演。

她夸张地拉长语气:“你送给他的啊?你好大方啊!那我没有冰激凌吃,我就吃--你你!我是吃小孩的巫婆婆!”

宁佑也迅速进入游戏状态,手舞足蹈地拽过李菲菲的长发:“我要吃你的头发,你的!”

“啊啊疼疼疼……”李菲菲赶紧抽回自己的头发,省的被宁佑不知轻重给嚯嚯了。

趁机跳到骆正信的身后,拍了拍骆天王的后背,示意:接下来你自己处理吧。

然后,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笑死,肥宝:烂摊子自己收拾……]

[她好像什么都没说;但是又好像什么都说了……]

[李菲菲的情商真高,我就一个大写的服]

[情商高是一回事,心肠黑是另一回事。]

[楼上不要为了黑而黑好不好?]

抱着宁佑往回走的曲宁远若有所思,他忽然问李菲菲:“你怎么知道是小佑给暮暮的?你看见了?”

李菲菲生无可恋脸:“难道在谁的手上一定是抢过去的吗?这是大人的强盗思维。”

“是。”曲宁远把宁佑往上推了推,“我们只觉得小佑获得冰激凌来比不易,所以先入为主,觉得骆暮想吃,只能问小佑要。”

小伙子很有前途嘛。

李菲菲露出老怀欣慰的表情:“你也还不错。”她居然赞美他,甚至象征性地踮起脚尖想摸摸曲宁远的脑袋。

--但是够不到。

为了挽回面子,李菲菲装模作样摸了摸宁远的肩膀,顺带着摸了摸宁佑的脑门。

行云流水,自然得很。

[笑死,李菲菲是喜剧人吗?]

[她是不是要摸我哥哥?呜呜呜,我的哥哥脏了!!不要摸我的哥哥!!!]

[楼上梦女能不能消停点!]

[肥菲是不是有点矮?]

[楼上是肥菲的黑粉吧?肥菲可是净身高一七五的大长腿!!!!]

[笑死,只有我觉得肥菲os:生无可恋,男人们怎么这么愚蠢!]

[肥菲os:男人们就是愚蠢。宁神os:愚蠢的我们心甘情愿跪倒在您的脚下……啊啊啊,黑暗系强制爱,我好磕啊!!]

[楼上够了,这是娃综,不是恋综]

[论我在娃综磕cp]

……

“哦?”曲宁远被表扬了,但是更加好奇,“可是我什么都没做啊。”

“嗯。”李菲菲已经自顾自往前走,“什么都不做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她走的比抱娃的曲宁远快两不,这时候蓦然转身,对着曲宁远做了一个打枪的动作:“让情绪在空中飞一会儿!”

“啪!”正中眉心。

曲宁远被击中了。

今天的曲静佑出乎意料地表现出色。

如果说在曲家,曲静佑是曲家人眼中的“天使”,而今天,在他说出“是我给他的呀”那一瞬间,他成为了真正的天使。

你看,他竟然极富有同理心的愿意将自己的冰激凌分享给同伴,虽然原因尚未知道。

不,曲静佑从来都不是一个天使宝宝。

事实上,他是一个问题小孩。

曲家如流水一样换保姆,每一个走的时候都会神神道道:“这个小孩太可怕了。”

曲宁远也调过监控,管中窥豹,可以看到曲静佑确实会有一些不恰当的行为,或者说,和年龄不符的行为。

当时曲家人什么反应?

或许佣人们会暗戳戳地议论,但是曲家的长辈们绝对会维护小静佑,并且将佣人立刻辞退。

这种极度的维护,和偏帮,以及对冲突另一方的不加斟酌的指责,何尝不是一种“偏见”。

偏见,再打着为他好的高尚理由,也是偏见。

醍醐灌顶。

曲宁远忽然间觉得,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让情绪飞在空中,确实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这个李菲菲,为什么能一针见血的,化解这么尴尬的场面呢?

李菲菲:大概,这就是天赋吧!

李菲菲:不要迷恋姐,姐就是一个传说。

他们不知道的是,这一幕被镜头拉长,在朝阳冉冉升起的背景中,已经成为了《虚拟人生》第一季的最经典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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