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彻原本是个孤儿,七岁时□□爷程显明收养。
程显明,1941年生人。年轻时和女朋友阿风一起在乡村当教师。一天,女朋友说要回家和家人商量他们的婚事,让程显明等她消息,没想到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
程显明苦等不到,决心去阿风的家乡找她。谁知还未动身,他就被同乡陷害,说他具有反京国倾向,省里把他派到京国边境的一个封闭山村进行劳动改造。
据他自己回忆,那段时间真不是人过的日子。山村排外,尤其是村里的那几个懒汉,向来看不起他这种城里来改造的人,于是他们使劲地作践他。他每天白天被迫像牲口一样去劳作,晚上回到臭气熏天的猪圈里睡觉。
他整宿整宿地睡不着觉,身上被那几个懒汉打的伤口隐隐作痛,恼人的蚊蝇在他身边飞来飞去。在无数个难眠的夜里,他曾一度熬不下去,可他不能死,他还要去找他的阿风。
他的阿风娇气得很,胃不好还偏偏挑食。学校里都是做大锅饭,惯爱放白菜、豆芽和豆腐,她不爱吃这些,但她也不是麻烦别人的主,自己一个人抱着个馒头在那里蘸菜汤吃,那可怜巴巴的模样看得他心脏像被一只大手攥住一般喘不过气。
于是他帮她把碗里的白菜、豆芽和豆腐都挑走,把自己碗里的肉和其他的菜盛给她。
小姑娘终于能吃下饭了,边吃边冲他笑,笑得脸上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笑得眼睛都弯成了月牙。
程彻还记得程显明说到这里的时候,满是皱纹的脸上浮现出羞涩的笑容,好像又回到了那个青涩的、像汽水一样冒着泡泡的少年时代。
躺在猪圈里的程显明总会想起阿风。这么好的小姑娘,谁知只是让她一个人出了趟远门,从此就如石沉大海,再也没了消息。
只要一闭上眼睛,程显明就忍不住往最坏的结果想。他后悔、他自责,他不该听阿风的话让她自己回家。什么担心他们都走了的话村里的教师就不够了;什么她家里规矩重,他贸然跟她回家会惹她家里人生气……他就应该跟她一起走,哪怕惹她生气呢?有什么比得上她的安全更重要呢?
当时他就发誓,若是能熬过这一劫,他就立马去找她,无论天涯海角、刀山火海,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靠着这点念想,程显明熬过了一个又一个暗无天日的日子,终于撑到了劳动改造结束的那一天。
他迫不及待地跑去阿风的家乡,那是个东部的沿海小镇,他怀着莫大的希望赶过去,等他赶到时却扑了个空:她们家早就搬走了。
经过程显明多方打听,得知阿风回家后没几天就和她哥哥一起跟着一群外地人出门了,只留下已经怀孕的嫂子在家。听说他们好像去了一座山,具体去干什么不清楚,只是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第二年阿风的嫂子生下孩子后也带着孩子走了。
至此,程显明彻底失去了阿风的消息。
为了找阿风,程显明开始做一些小生意,后来赶上了改革开放的风口,快速积累了财富,成了有名的企业家。
这么多年,他一直都没有放弃寻找阿风,甚至重金登报找人。他几乎跑遍了全国,没事就往各地大山里钻,可惜一直都没有阿风的消息。
他一生未娶,六十多岁时还是孤家寡人,于是跑到孤儿院领养了程彻。
直到五年前,已经七十四岁的老爷子甩给程彻一封信一个人偷偷走了。
信中大致意思是:他终于找到阿风的消息了,阿风大约是被人害死了,他都一把老骨头了,早就看透了许多事,只有这一个心愿未了,他要查清楚是谁害了阿风,他要去给阿风收尸。至于他名下的财产,他已经立好了遗嘱,一半捐出去,另一半就留给程彻了。还特意嘱咐程彻不用找他,找也找不到。
程彻哪能真的不找他,老爷子年纪这么大了,万一在外面出个好歹怎么办?
于是程彻放下手头工作出去找了一阵子,谁知这老爷子也够狠心的,真一点线索都没给他留。
直到三年前,他接到了一个跨境电话,是老爷子打来的,只有一句话:小彻啊,我不甘心、不甘心呐……
电话挂断,程彻再拨过去时已经关机。
他查了电话号码的归属地:东南国,南城。
***
“后来呢?老爷子有再联系过你吗?”
问完话,柳颂才发觉这个问题蠢了些:若是联系了,程彻怎么可能到现在还在找。
果然,程彻摇了摇头:“那是干爷最后一次联系我。接完电话我就赶来了这边,一开始没意识到,找了一段时间才咂摸出味儿来。干爷给我打电话时喘得厉害,说话都十分吃力,怕是遭遇了不测,拼着最后一口气给我打了那个电话。也不知道他有没有查到有关阿风的线索,或许他查到了但无力报仇,又或许……还没来得及查出什么就遭遇了不测。”
柳颂不擅长安慰人,只能伸出手轻轻拍了拍程彻的肩膀。
“没事。”程彻抬起头冲柳颂笑了笑,“找了这么长时间,我早就接受了最坏的结果了。只是干爷待我不薄,供我吃穿、教我明理。如今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我总不能什么都不做吧?”
“所以,你查到了吴昆和这件事有关系?”
程彻点了点头:“我干爷酷爱宝石玉器,他有一条嵌有塔菲石的金丝手链,从不离身。偶然的一次机会,我发现那条手链戴在了吴昆手上。”
后来程彻假借生意之名接近吴昆,伺机调查干爷的下落。只是吴昆这些年杀人越货的事干的不少,有些人和事他自己都忘了。关于那条手链,程彻只打听出吴昆是在帮派械斗中得到的战利品。再往下追查时,就查不出什么东西了。
线索断了,程彻只能设法把那条手链偷出来———再怎么说那都是干爷宝贝了半辈子的东西,算是干爷的遗物,不能就这样落在吴昆手里。
没想到吴昆很快就发现手链不见了,派出了大量人手追查。那些人死死咬在程彻身后,程彻好不容易才把他们甩开。
“程彻!”
程彻起身:“阿扎来了,你先坐,我去买点东西。”
屋内安静了下来,柳颂踱步到窗前,看着窗边有些蔫巴的绿萝,将手中的矿泉水缓缓倒进了花盆里。
一抬头,目光不期撞上一双懵懂的眼睛——那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皮肤黝黑,一头卷毛,正趴在阿扎杂货铺的窗边偷偷看她。
柳颂若无其事地将空了的水瓶扔进垃圾桶,扬起笑容:“Hello!”
小女孩脸上泛起了红晕,跳下窗子“噔噔蹬”地跑到了阿扎背后把自己藏了起来。
阿扎把他的船屋开到了程彻门前,此时正站在杂货铺门口和程彻聊天。小女孩扑过来后,他用手摸了摸小女孩的小卷毛,用柳颂听不懂的南城话冲小女孩说了两句话,小女孩依依不舍地松开抓着阿扎衣角的手,回屋去了。
柳颂倚靠在窗边,看着程彻的背影,声音低到似自言自语:“台球,你觉得他的话有几分可信?”
……
台球——女鬼给自己争取到的新名字。柳颂整天女鬼女鬼的叫她,她终于受不了了。真是太没有礼貌了,她虽然是鬼,但她是个有尊严的鬼!难道还不能拥有自己的名字吗?她也没有整天‘女人女人’的叫柳颂呀。当时柳颂又累又饿,没力气和女鬼扯皮,看了一眼女鬼手里的眼珠子,随口道:那就叫你眼珠子好了。
女鬼:这也太草率了吧,她一个花季少女怎么能叫这么血腥的名字呢。
柳颂:既然咱俩是在台球厅相遇的,那就叫你台球吧。
总好过被她叫眼珠子,女鬼虽然不情愿,也只能勉强接受了这个名字。
……
台球趴在窗边,双手托腮:“你不信他吗?”
柳颂摇了摇头:“倒也不是完全不信,只是觉得过于巧合——我被追杀,他就刚好出现还这么好心地把我救了;我想要查凶手,他就给我提供了一个这么大的线索。而且我们才见了一面,他就把他来这儿的目的一五一十地都说出来了,未免……太不设防了吧?”
台球:“我看他长得挺老实的,再说了,他又不知道你的目的,说不定是因为他单纯善良,觉得和你有共同的敌人才说这么多的呢?”
“善不善良不知道,只看他能在这鱼龙混杂的地方混得如鱼得水,也知道肯定不是所谓的老实人。”
“你说的也有道理……”
柳颂:“算了,目前看来他对我没有恶意。能在这躲一阵子也好,若如果他真的有其他想法,早晚会漏出狐狸尾巴的。”
屋外,阿扎把程彻要的东西递给他,指了指窗边的柳颂:“那是你来自京国的女朋友吗?”
程彻回头,只见女生倚靠在窗前远眺,耳鬓的碎发随风飘扬,阳光撒在她的身上,像是给她披上了一层金色薄纱,让人不禁联想到了京国古画中的美人图。
“别瞎说,小姑娘看着刚毕业,不知道怎么得罪了吴昆,在这边又没有亲人朋友,怪可怜的,既然让我遇见了,那我能帮就帮一把。”
“嚯,程大善人!这边这么多可怜人,你帮的过来吗?行了,我先走了,还得回去给我的猪仔喂食儿呢!”
程彻摆了摆手,转身回到屋内。
“这是一些日用品,左边这间屋子是空的,我待会给你拿床被子来,你先住在这里吧。”
柳颂回过头来,接过道谢。
***
将程彻送来的被子铺好后,柳颂整个人趴在床上,放松地将脸埋进了被子里。
被子蓬松柔软,散发着太阳的味道,柳颂终于放松了一直紧绷的神经,卸下一口气后开始有些昏昏欲睡。
突然,床底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柳颂猛地起身,厉声喝道:“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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