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第 22 章

1998年6月底的某个傍晚,暑气正浓,胡同小巷里的老街坊已经坐在院里着扇蒲扇纳凉,写字楼里的白领才刚刚结束一天的工作准备下班,高级住宅里的千金、公子哥们丰富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剧场会所的VIP包厢里,一个梳着背头的年轻男子正在亲自检阅今晚的服务人员,“哎呀,我朋友就是从国外回来的,这些洋的早就玩够了,换,换国产的,最高档次的。”

“是是是,可冯公子,头牌今天出台,不在店里。”经理有点为难的说。

冯起一拍大腿,“谁要点那个老女人,我是让你换一批水灵的,男女不限。”

剧场会所许不是北京城最高档的,但绝对是全国最出名的,这里的头牌姓白,二十四五的年纪,同龄人,名气有多大呢,堪称圈内林青霞,只作陪的价格是13万起。冯起并不是真的嫌弃年纪大,而是不想沾,有的是年轻干净的,为什么非要抢一个被人玩烂的,那些抢的人大部分都是为了满足虚荣心罢了。

两人正掰扯着,包厢门被推开,进来一个高挑英俊的年轻男子,没有打领带,衬衣扣开了两颗,那骄矜的姿态,桀骜的态度,举手投足间的贵气让服务员自觉的让开了道,“这地方,行啊。”

“来来,就等你了。”冯起一个弹射上前,狠狠地拥抱了一下,“你说你,来北京都一周了才出来见人,忙的,不知道的以为你们家派你来开疆拓土的呢。”

“那可不就是,以后内地的服装生意就剩一个程字了。”

“哈哈......”

程砚和冯起是在英国念书时认识的。一个是港城巨富的少爷,一个是京圈高门的公子,身家背景近似,兴趣爱好一致,简直一拍即合,更是前后脚的回了国,没过多久,程砚这个不被程家寄予厚望的三房庶子就被从港城发配到了北京,接管家里最不起眼的服装生意。而冯起也刚刚自己开了一家外贸公司。

冯起的狐朋狗友程砚都不熟,所以,今天叫来的人并不多,只有两个年龄稍大,已经在家里的安排下步入正轨的。其中一个面宽挺括话不多的,冯起叫他兆哥,并单独做了引荐。几人三杯酒下肚,算是认识了。反正日后的交情不在于多熟上,关键看能不能各取所需。

年轻的男女们各展所长,唱歌的,玩游戏的,哄人的,陪酒的,一个主儿三个人伺候着。

酒喝的越多,越想找刺激,眼观六路的经理便安排了人进包厢跳舞。

都是按照冯起刚才的要求找的,个个都是水灵灵娇滴滴的,修身短旗袍,手执团扇,跳的是古典舞。

一轮过后,团扇换成了红绸,舞蹈也变成了男女共舞,气氛一下子就烘托了起来。

程砚似乎觉得很有意思,一杯酒快被他啜完了。

“看着,还有更有意思的。”

冯起从外套里拿出皮夹,也不管摸到多少钱,一扬就全撒在了桌子上,“舔。”他站起来说,“舔到多少,就拿多少。”

刚才还端庄如大家闺秀,书香少爷们的男男女女跪了一溜,伸着脖子舔桌子上的钱,大长腿露着,小屁股翘着。

程砚指了下冯起,笑着说,“不文明。”随后,他也摸出来一沓钱,随手一扔。登时,屋里的人眼睛都亮了,散了一桌子的美元。“咱们换个文明的玩法,谁的腿最白,钱分一半,谁的腿最长,拿剩下的另一半。”

此话一出,在坐的几人都是哈哈大笑。

拿谁的钱,谁就说了算。长不长要看腰,白不白就要脱了衣服比......

玩闹一阵结束后,有两个服务生进来收拾满地的狼藉。这地儿有个好玩的现象,所有服务生不管男女,都是戴面具的。其中一个,转身拿桌子上的小费时,脸上的兔子面具掉了下来,程砚看到了他的脸。

烟花柳巷地,多少都会沾染到一些浸淫的习气,但那服务生眼神明亮,下着腰,脊背却崩的比直,周身没有任何风尘气,给人一种倔强的感觉。

这是程砚第一次见到莫凡。

“那是谁?”程砚指着消失的背影问。

经理说,“哦,一个北舞的学生,在这干兼职,我们那舞都是他给指导着编排的。”

其实那天程砚喝的已经够多了,到了房间倒头就睡,甚至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上楼的,但这个服务员却清晰的刻在了脑子里。

为庆祝港城回归,大礼堂有文艺汇演。

“我求了我妈两天她才同意让人带咱们进去的。”冯起穿一身宽松的中山装,跟脸,跟发型,跟气质,跟年龄,哪哪都不搭,“那团里的个个都是根正苗红拔尖的,跟剧场的完全不在一个档次。”

程砚夹着烟点了点,“肤浅,咱们那是去接受文化的熏陶,感受祖国的强大,怎么到了你嘴里就跟逛窑子似的。”

“你TM给老子滚......”

说实话,这种演出就不是给这个年龄段的人看的,公子哥们簇拥在台下,心里都各自打着算盘。

压轴的是一个舞蹈,《中华宴》。开场是4个人,分别代表被侵略时期的被殖民地区,被分裂地区。

程砚蔫吧了一晚上,腰背慢慢直了起来,因为他一眼认出了台上的人,尽管化了妆,隔的远,跳的不是A角。

不,最前面的A角没他跳的好,程砚在心里评价,看起来温柔,但在台上力量感很满,柔韧的腰肢美感十足。光束洒下,音乐停止,静立在台上的那刻,程砚终于想到了一个可以形容剧场初见那晚感觉的词,-----Artistic fl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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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凡看了眼墙上的挂钟,从把杆上收回腿,迅速的换了衣服就往外跑,今天食堂有海带排骨,去晚了就只剩汤了。

“啪”的一声,接着是两个人的闷哼,这一下很结实,一个又被撞回了练功房,一个趔趄着扶了墙。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莫凡顾不得捡地上的包,焦急地问,“同学,你没事吧?”问完他愣了一下,大热的天,那人穿着洁白的长袖衬衣,身形欣长,眉眼俊逸,带着点玩世不恭的意味,一直盯着他看。

莫凡被看的有点毛,微微侧了下头,正是此时,窗外的风动了一下。

撞坏了?不能吧,他舔了下薄薄的嘴唇,“你,没事吧?”

“没事。”

“哦~那你去哪,我带你过去。”

“不去哪,找你。”程砚轻飘飘的说。

练功出的汗渍还未干,一张脸像是浸了脂的玉,衬的眼珠子黢黑,“认识?有事?”

程砚点点头,“认识啊,如果你有时间一起吃个饭,没时间就改天。”

如果不是这人有病就是自己失忆了,莫凡确认,自己是第一次见眼前的人,“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你是不是在剧场会所打工,1号那晚你是不是在大礼堂登台了。我们都第三次见了,怎么不算认识,更不可能认错人。”

这个场面超出了莫凡的认知范围,触及到了他的知识盲区,好一会不知道该说什么。

许久,“我不认识你,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走了。”

这不是程砚第一次来找人,某个应酬完的晚上他来过一次,那次时间仓促也没做准备工作,连个影子都没见到。

“欸,我怎么找你,留个手机号吧?”程砚没动,微微侧头看着他。

两人的眼神在虚空中对了一下。

莫凡捡起地上的包,没说话,快步离开了。

周末,天刚刚擦亮,莫凡和王闵之就挤上了公交,他们要在8点前赶到西三环北的工业园,一家大型服装公司今天拍模特照,这是当时王闵之能接触到的最高端的商业活动,俩人都很重视。

在男模里,莫凡身高不是很占优势,但身材比例好,镜头感十足,特别是周身的气质,再廉价的衣服都跟着高了一个档次,很多摄影师喜欢拍他。

王闵之在负责人跟前大夸特夸,想让莫凡做特约,那贼眉鼠眼的经理见不到实惠,嗯嗯啊啊的打太极。

中间休息时,莫凡去了趟卫生间,远远看见一辆黑色的高级轿车停在了院子里,后排下来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朝棚里走来,莫名的有点熟悉。走近了才看清,原来是那天到排练室找他的那个神经病。

神经病进了棚以后,所有人都紧张了起来,几个负责人跟在后面说着什么,他则面无表情的点头,偶尔说一两句。

莫凡得空就往那边看,也不知道看什么,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自己,反正,眼睛就是不那么的受控。不过,莫凡明白了一点,为什么这么热的天这人还穿西装,因为自从他进来,空调温度低的起鸡皮疙瘩。

换身衣服的功夫,再出来时,人已经不见了。莫凡没尿也硬去了一趟厕所,院子里的车也没了。

大概真的是认错人了,一场误会。

蝉鸣聒噪,热风拂面,艳阳西沉后垂柳终于舒展。今日的食堂没什么可心的菜,莫凡练完功坐下歇了一会才懒洋洋的提着包准备走。

一推门,他明亮的眼睛笑了一下,然后下意识的收敛,“你,怎么又来了?”

“找你。”

大约几十秒的时间里两人无话,长长的影子立在夕阳里,分不清谁是谁。

“哦,”莫凡舔了舔有点干的嘴唇,“那……”

他想说那去吃饭吗,但随即又觉得自己也神经病,话到嘴边又硬生生咽了回去。

两人闲闲的往外走,一问一答。

莫凡是大二的学生,比程砚小4岁,刚21,江西九江人。

“那你呢?”

“港城来的,那天你看到了,做服装生意。”

“你每天都在这排练吗?”

只要不外出打工,每天早晚各2小时,雷打不动,这是从4岁就开始的,是刻进骨子里的习惯。

程砚又问,“那你不在这我怎么找你?”

莫凡疑惑找自己到底干嘛,到嘴边成了,“你可以打宿舍电话。”

程砚笑笑,高挺的鼻梁下眉眼深邃,“我想随时能找到你。”

莫凡还在理解这句话,手里多出了一样东西,低头一看,是一部新款的诺基亚的6110。

“我不能要。”莫凡几乎是立刻就要还回去。

程砚手插在裤兜里后退了一步,“你那个朋友,明志,她想让你做特约,那得随叫随到的,找不到人可不行啊。”

“这个太贵了,而且我还不......”

“送你了,别客气。”程砚转身倒退着走,做了一个拜拜的手势。

莫凡定在了原地,张张嘴想说什么,程砚做了个嘘声的动作,“今天有事不能一起吃饭。如果你想还我,可以还点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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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泽地
连载中白酒二两半 /